从“全纳教育”思想出发谈我国高等特殊教育
2010-08-15黄启明
黄启明,刘 佳,薛 薇
从“全纳教育”思想出发谈我国高等特殊教育
黄启明1,刘 佳2,薛 薇3
全纳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价值取向的全民、终身教育,这就为高等教育提供了办学方向。在我国,弱势群体接受高等特殊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文章从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全纳教育;高等特殊教育;残疾人;现状
前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在这一进程中,高等特殊教育逐步兴起,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也不断涌现,对这些研究进行阶段性总结与分析,有利于把握研究的现状与动向,促进高等特殊教育良好的发展。然而,当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尚未完全普及,教育是关系到国家昌盛、民族兴亡的大事,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对不同群体的教育。
一、全纳教育与高等特殊教育
(一)全纳教育
1.全纳教育的诠释
所谓全纳教育,是指教育应当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每一所普通学校必须接收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儿童入学,并为这些儿童都能受到自身所需要的教育提供条件[1]。全纳教育发展的结果是普通学校将逐步成为“全纳学校”,而特殊教育学校将逐渐减少,并加强与普通学校的联系,成为当地特殊教育发展中心。全纳教育体现了教育中全体儿童都可能从中获益的教育原则。它的假设是:人类差异是正常的,因此应使学习过程适合每个儿童的需要,而不是将儿童套入预先规定的有关学习速度和学习特点的假说。这种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能使全体学生受益,其结果也必然会使社会整体受益。全纳教育基于全纳、一体化和参与的原则,是节省成本和提高有特殊教育需求者平等机会的方法,是旨在实现“人人受教育”这一全国性战略的重要部分。
2.全纳教育的特征
第一,全纳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价值取向的全民教育,具有公平性与全民性的特点。全纳教育的理论假设首先是建立在其人权观的基础上的,即从人类本质意义上讲,无论是残疾人,还是正常人,都是人;“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利”,且这种权利是平等的。因此,学校应该接纳所有的儿童,而不考虑其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语言的或其他任何条件。全纳教育必定是面向全体人民的,“零拒绝”是全纳教育的基本原则,每一所学校必须接受服务区内的所有儿童入学,为这些儿童都能受到自身所需要的教育提供各种条件,并通过合适的课程、学校管理、资源利用及与所在社区的合作,来确保教育质量。从维护和保障人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实现全民教育的意义上讲,全纳教育是以人权观为理论基础、以教育公平为目标价值取向的全民教育。
第二,全纳教育是一种注重过程的融合教育,具有参与性与融合性的特点。“参与”、“融合”、“合作”是全纳教育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和原则。所谓“参与”与“融合”是相对于“排斥”与“对立”(歧视)而言的。全纳教育认为,学校教育和社会生活现存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相当一部分残疾学生(其实还包括所谓的“落后学生”)和残疾人处在被歧视、被排斥和被“边缘化”的状态之中,这是造成他们学业失败和社会不公正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全纳教育不仅把残疾人是否被社会所接纳、参与到社会生活中看成是实现社会公正和保障残疾人基本权利的重要标志和必要条件,而且强调通过全纳教育过程,“促进学生参与就近地区的文化、课程、社区活动,并减少学生被排斥的过程”。
第三,全纳教育是一种“以人为导向”的教育,具有人本性与主体间性的特点。所谓“以人为导向”,就是以“人”为本。全纳性学校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可能,所有儿童就应一起学习,而不论他们可能有的困难或差异如何”;全纳性学校的中心任务是通过探索、“发展一种能成功地教育所有儿童,包括处境非常不利和严重残疾儿童的儿童中心教育学”。这种教育学及方法能“认识到学生的不同需要并对此做出反应,并通过适当的课程、组织安排、教学策略、资源利用以及与社区的合作,来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风格和学习速度,并确保每个人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第四,全纳教育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大教育,具有开放性与社会性的特点。它表现出的最大的不同是教育观念、思维范式和实践方式的根本改变。诚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所说:“特殊需要教育不能孤立地得到发展,而必须成为全面教育战略的组成部分,并且确实要成为新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2]P23-26
(二)高等特殊教育
高等特殊教育是指为残疾青年接受大学教育而创设特殊条件和设备,利用特殊教育手段和方法对其进行的教育。无论是西欧国家和美国、日本,还是我国都是从盲人教育开始的。从整个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特殊教育的对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殊教育的概念在随时代发展,这里所说的高等特殊教育指的是各类残疾人的高等教育和培养为残疾人事业服务人才的高等教育,也就是教育对象是残疾人的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为残疾人服务及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专业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程度,直接与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相关。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同时适应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特殊教育教师是十分受欢迎的。作为教育体系组成部分的高等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文明和教育发展程度的一个标志。
(三)全纳教育与高等特殊教育的关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民族众多的国家,每个个体以及每个民族都拥有受教育的权利。但在很长一个时期,有一部分人尤其是有特殊需要的人根本无法接受教育。20世纪90年代,全纳教育作为一种国际教育思潮,在世界各国兴起。全纳教育关注不同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强调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分子,都能对社会做出相应的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全纳教育反对歧视、反对排斥,注重教育的民主、平等、博爱。教育平等是社会公平的体现,是现代社会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教育平等的实现,从而可以保障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可以消除人们之间的知识鸿沟,对迎接知识社会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教育平等是全纳教育实施的基础,二者的实现,有利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类文明。由于全纳教育的强调人人都可以接受教育,那么势必鼓舞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可以说为高等特殊教育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高等特殊教育的人群也将不断增长,在全纳的基础上不断进步,和普通人一样获取知识,改变以前传统的被动理念[3]P86-88。在全纳教育思想的宣传下,我国高等特殊教育也将得到长足地进步。
二、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发展的背景
我国现有8300多万残疾人,家庭人口2.6亿。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刻论述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鲜明地提出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树立我国良好的形象”[4]。这些重要论述,丰富了残疾人事业的思想理论内涵,赋予了残疾人事业新的时代精神,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
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山东滨州医学院成立了医疗二系,招收残疾大学生,开创了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先河;1987年长春大学成立的特殊教育学院则是我国第一所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当年北京大学首次招收了21名肢残生进入大学学习;1991年天津理工大学设立了聋人工学院,这是当时中国唯一一所面向聋人的高等工科教育学院,也是世界上较有影响的聋人高等院校之一;1997年上海市成立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是我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这是我国第一所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2001年河南中州大学成立了特殊教育学院,并于2004在全国首先开设手语翻译专业;2002年湖南成立了长沙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这是我国第一所专科层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P66-69。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18所高校设有特殊教育专业,进行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共有14所普通高校建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系和专业,进行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具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教育的多层次办学体制,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6]P52-53。
《200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1667所,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达到58万人;全国有5234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086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另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1986年至今,仅全国义务教育特教学校及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在校生就从4.72万人发展到41.3万人。
(三)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虽然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新世纪国家教育整体发展的步伐,逐步发展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高等特殊教育滞后于高等教育的发展。由于残疾人高中教育尚未普及,能够进入高校的残疾人很少。且受生理条件限制,各类形式的残疾人高等教育面向残疾人所开设的专业面相对比较窄,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种类也非常少,目前只有盲、聋、肢残等少数几类,接受高等教育的层次绝大多数是大专层次。因此与高等教育本身的发展相比差距是明显的,这种不相适应在短时间内还将持续,给高等特殊教育带来更大的压力。而且绝大部分残疾人学校都与普通高等院校相隔离,这是与全纳教育思想违背的,也不利于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第二,专业单一,办学层次不高。目前,我国的残疾人高等教育还大多停留在本科、专科教育的层次上,所培养的人才以应用型为主,缺乏创造性人才。所设置的专业也比较少,尤其是面向盲人的专业更为明显,目前仅局限于针灸推拿和钢琴调律等少数专业。面向聋人设置的专业数量虽然比盲人多,但由于聋哑人在残疾人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大,所以专业的选择范围还是比较小。同时,不管残疾人的个体差别,都挤入仅有的几个热门专业,造成人才的浪费和教育质量的下降,学生毕业就业困难等后果。
第三,有中国特色的高等特殊教育体系尚未形成。高等特殊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其教育功能与教育原则、教育规律都具有高等教育本身的一般性特征,但高等特殊教育的实际更体现在“高等教育+特殊教育”之中。高等特殊教育不仅受到来自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也受到高等教育改革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因此,任何一种形式的高等特殊教育在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计划、教育教学、管理、招生考试、特殊设施、特殊教育方式与普通教育方式的结合和统一等方面都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高等特殊教育体系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努力。
三、关于改进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建议
(一)对高等特殊教育资源进行合理调配
目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资源既有总量性短缺、层次性短缺、结构性短缺,又有财政性短缺。合理配置高等特殊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区域之间、高等特殊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就成为目前解决高等特殊教育公平问题的关键因素。一是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条件成熟的二级学院或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将条件成熟的中等特殊学校升格为高等特殊职业技术学院。二是鼓励条件成熟的高校、特殊教育学院举办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本科教育,特别是注重培养适应高等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更高层次的师资。三是根据不同残疾人及高等特殊师范教育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适应不同残疾人学习与就业、适应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师资需要的专业群。
(二)营造开放式的育人环境,让学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所创设的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是造就高质量人才的必要条件,是高等学校的重要工作。在特殊教育领域,传统的人为的“隔离式”特殊教育环境有很多弊端。残疾学生长期生活在一个专门安排的特殊的、保护性的环境之中,与社会接触太少,不利于他们身心正常发展和今后参与社会生活。近些年来发达国家提出的“正常化”、“一体化”、“回归主流”、“全纳性”等教育思想,主旨都是倡导尽可能将残疾学生与健全学生安置在一起学习和生活,使特殊教育的“支流”重新回到普通教育的“主流”中。这对我们高等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营造面向社会的开放式的育人环境,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三)构建积极的残疾人心理教育模式
残疾人大学生普遍有曲折的成长经历,有适应复杂社会环境的竞争压力,心理问题更突出、更普遍、更集中,他们有更强烈的提高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的要求。他们自卑感严重,渴望得到尊重和自立,两者的张力使之心理冲突和焦虑比较严重。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积存了大量的消极情绪和痛苦经历,压抑了许多愿望和需要,一些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一种退缩、封闭和呆板的行为方式和生活风格,同时在适应环境中也积蓄了大量的心理研究资源和潜能。残疾人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表现在学习、就业压力、交往和社会适应方面,核心问题是由于自身残疾和社会的消极影响,形成了自卑、自怨、自弃的消极自我。
如何对待残疾人的自卑心理?心理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为我们提供了理论参考。阿德勒认为,人由于对自身、社会和生活的种种不完满和不理想而产生了自卑感,它刺激人寻求超越之道,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潜能和创造力迸发出来,全部人类文化的动力都建立在超越自卑感之上[7]P30-32。这一理论启发我们对残疾学生的自卑感,既不能压抑,也不能无视,而要探索其转化为追求超越的内在机制,把压力转化为积极的行动策略,把残疾学生的丰富经历转化为挖掘人生意义的心理资源,把缺陷劣势转化为发展的优势。针对残疾人大学生的主要心理问题,应把培养健康自我意识作为核心,以营造尊重人的教育环境为基础,注重教育环境和校园生活的潜在育人效应;以德育为导向,发挥科学理性和人文价值的引导作用;以自我教育为中介,综合运用教育、训练、咨询和治疗等手段,发挥系统的专业心理干预的关键作用;在活动中塑造积极的行为方式,实现生成健康人格的目的[8]P55-56。
(四)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高等特殊教育研究还可以在一些发达国家特殊教育发展对策中得到启发,吸收他们能够体现特殊教育共性的成果,在我们的实践中运用、发展、创造。但是,要避免盲目的模仿、照搬,必须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为依托,立足我们自己的实际,积极总结和探索既适合国情又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高等特殊教育道路。
结 论
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我国的残奥运动健儿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勇夺金牌榜和奖牌榜的第一名,为祖国增添了巨大的荣耀。由此说明,残疾人的发展潜力也是无限的,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在社会各个领域,我们的残疾人同胞也能够有所突破,有所建树。而这些必将通过特殊教育尤其是高层次高水平的特殊教育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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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勇.全纳教育 ——当代教育发展的方向、内涵和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2007(8).
[3]王琦.高等特殊教育对教育公平的诉求[J].中州大学学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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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慧云,韦小满.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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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罗延龄.残疾人成才的心里障碍及其对策[J].江西教育科研.1993(4).
Study about the Higher Special Education from the Idea of Inclusive Education in China
Huang Qiming,Liu Jia,Xue Wei
1.Department of Propaganda Hezhou University,Guangxi Hezhou 542800;
2.Scl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Guangxi Nanning 530001
The essence of inclusive education is a kind of national and lifelong education for all students and to achieve educational equity as the goal value.It provides school orientation for higher education.In China,the status that the vulnerable group accept the higher special education is not optimistic.This article analyses its problems and proposes some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
inclusive education,higher special education,the disable,status
G76
A
1673-8861(2010)01-0102-04
2009-10-09
黄启明(1974-)男,广西恭城人,贺州学院党委宣传部,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公共事业管理。
刘佳(1984-),男,湖南长沙人,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科学院2007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薛薇(1984-),女,云南个旧人,广西大学教育系2007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教育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