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我国高速公路养护事业发展
2010-08-15刘艳凤赵贵欣
刘艳凤,赵贵欣
(1.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加速我国高速公路养护事业发展
刘艳凤1,赵贵欣2
(1.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总结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发展现状,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合理化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及决策人参考。
高速公路;养护
1 我国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发展概况
目前具有养护资质的单位大量的是市公路处、县公路段改革后剥离产生的养护企业,其技术力量薄弱、养护设备落后,难以真正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目前主要的是从事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养护主体质量难以满足高速公路养护市场需求。部分施工企业有的已获得了高速公路养护资质,占据了较大份额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市场,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大量的是施工企业承担。公路系统改革后剥离产生的养护企业一方面是技术力量薄弱、养护设备落后,市场观念不强,难以真正适应高速公路的养护,另一方面业主认为这些养护公司与行业管理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业主对养护公司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在主观意识上存在有意的排斥现象。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内容欠统一、要求欠一致。在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内容上,有的经营公司把小修保养护与绿化养护分离,有的不包括正常的路面坑洞修补,有的仅仅是公路保洁,内容差异较大。在小修保养工作要求上,有的有的公司制订了比较全面的考核制度,有的比较放任。对公路保洁频率、检查巡查频率、修复时限等要求不一致。由于小修保养工作内容欠统一、要求欠一致导致各经营路段小修保养经费差异较大,小修保养质量差异较大。个别经营业主,拖欠小修保养合同经费,导致公路失养、缺养。
所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普遍采用了招投标制度。但是一般情况下由经营业主自行组织招标,招标文件由业主编制,部分经营业主邀请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审查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普遍情况是评标工作由业主负责、评标专家由业主组成,行业管理部门无法掌握业主招投标过程的情况,更难以得到有效的行政监督。大量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进入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市场,虽然在部分工程技术方面促进了养护工作的技术进步,但部分企业,由于缺乏养护工作经验,同样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方面需进一步规范与强化监管。
2 开展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建议
(1)各地区应尽快制订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应办法,统一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各地区建设市场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来制订,特别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要明确行业监管主体,招标主体。切实强化行业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要明确招标文件必须经过审查,特别是对评标办法的审查要严格把关。避免一些不合理、不公正、不公平甚至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作为招标活动的依据;
要加强对公路施工企业进入养护市场的管理。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中规模较大、存在一定技术难度的大中修项目招标,除相应类、级别的养护资质可参与投标外,应适当允许经验丰富、实力较强的施工资质单位参加,以提高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但应严格把关,建议要建立准入制度,以稳定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发展;
为鼓励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小修保养的机械化投入和专业化养护,应规定小修保养标段的合理的里程和合理年限。建议一般情况合理标段在50 km以上,合同期采用三年;
由于公路病害严重程度往往要在病害处治时才能正确确定、公路病害随时间发展变化较快等,养护工程有许多区别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建议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招标中,鼓励设计、施工联合招标。
要参照建设工程的做法,在省级交通工程评标专家库中建立省级公路养护工程评标专家库子库,并参照建设市场的做法确定评标专家。
要进一步强调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监督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履约,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方面内容。
(2)加大专业养护公司的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养护市场。面对日新月异的交通运输新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传统的养护方式已不适应公路事业的发展需要,人工作业配以简单的机械在规定的时限内根本完成不了路面病害整治和险情处理,公路养护的出路在于机械化和现代化。在适当向社会开放公路养护资质、壮大公路养护实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公路处、县公路段改革后剥离产生的养护企业技术力量与养护装备的扶持,加强人材培训、培养,使其真正具备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能力。
(3)加强对公路养护市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市场监管。
(4)注重实效,全面推行预防性养护。养护行业应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行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预防性养护的重要性,抓住养护最佳时机,实现公路养护成本最小化。全面加强路况检测评定等基础性工作,定期开展路面、桥梁技术状况调查,及时掌握路面、桥梁的使用状况,增强季节性养护的预见性。
(5)规范养护标准体系,确保养护工程质量。
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养护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基层反映较多的问题是规范体系不完善,内容不全面,操作性较差,养护维修工程的很多方面无标准可依,无规范可循。如大修类工程不得不参照建设规范行事,直接影响着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组织力量,在总结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技术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养护技术和经验,抓紧推进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规范体系。同时建议养护标准规范建设推行国家和省(市、区)两级管理制度,允许并指导地方在国家标准规范体系的框架下,从当地实际出发,建立更适合当地特点,更具操作性的标准规范系统,不断提高养护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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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3383(2010)06-0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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