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探索与实践
2010-08-15鲁济涛濮阳县水务局
□鲁济涛(濮阳县水务局)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濮阳县地处华北平原,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豫、鲁两省交界处,是濮阳市的南大门。南部及东南部以黄河为界,与山东省东明县、鄄城县隔河相望;东部、东北部与河南省范县及山东省莘县毗邻;北部、西北部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相临;西部、西南部与河南省内黄县、滑县、长垣县接壤。辖14乡6镇,988个行政村,人口106万。
二、建前搞好宣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世界水日、世界水论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农村饮水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工程面广。由于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饮水安全问题类型差异很大,因此,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
(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和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村饮水不安全的危害,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宣传国家投资政策,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筹资、投工、工程管理等问题讲透讲明,消除群众疑虑,调动群众建设热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饮水工程建设上来,使人民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和爱护,提高群众的饮水卫生意识和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二)利用双向沟通形式宣传
利用开村民大会、群众代表座谈和走访群众的形式,了解他们对工程规划、工程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宣传兴建饮水工程对维护群众身心健康、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现实意义,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建设饮水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各级各方力量汇集到饮水工程建设上。只有充分听取和吸纳了群众的意见,工程建设才能真正建立在群众利益之上,党和国家的关心才能顺利落到实处。从而在项目村形成人人拥护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家家户户支持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建中,严格执行建设的标准和规划
饮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后长远效益的发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把饮水安全工程打造成群众认可满意的精品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建设要求,参照其他县的工程建设经验,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强化工程建设领导,明确工程建设责任
濮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并定期督导检查工程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项目所在的各行政村树立大局意识,踊跃参与工程建设。
(二)规范操作程序,实行工程招投标
有效地选择有资质、讲诚信的施工队伍,保证工程施工最优化;狠抓材料进入关,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用量较大的UPVC管材和供水加压设备实施供贷招投和集中采购,在保证材料、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了工程成本。实行行政负责、技术负责、安全负责,确保工程安全。
(三)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投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体系建设,设立资金专户。实行合同制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按工程进展情况拨付,接受审计部门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坚持执行建设标准不走样,保证质量的统一性;坚持履行报批手续与建设程序不变通,保证建设程序的严肃性;坚持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不动摇,保证建设方案的完整性。
(四)各方有效配合
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乡(镇)支持。项目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领导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县水务局依法成立建管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负总责。县发改、财政、卫生、环保、建设、物价等部门全力做好项目的申报、资金的筹集与拨付、水质化验、水源保护、农村供水水价的核定等工作,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乡(镇)干群大力支持工程建设,做好项目用地征用和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四、建后,及时实施工程运行管理
2004年河南省水利厅印发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2006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建成后的饮水安全工程,以2003年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意见》进行管理。
(一)用户参与管理规范了用水秩序,减少水事纠纷
用户参与工程管理后,工程供用水管理公正、民主、透明,用水秩序规范,过去许多用水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用户协管员的调解下就可得到及时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减少了水事纠纷。不仅用水户满意,而且工程管理者也非常满意,使他们从繁重的水事纠纷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实现了双方共赢。农民群众喝上了“放心水”,交了“明白费”,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农民负担大大减轻。
(二)用水户参与管理减少了管网“跑、冒、滴、漏”现象
由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特殊性,供水管网一直是困扰工程管理者的难题,管道破裂了没有人管,私接偷水现象不能及时发现,给供水企业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实行用水户参与管理后,农民的各项权利得到了保障。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管道破裂漏水有人管了,私接偷水有人制止了,水资源浪费大为减少。
五、工程效益
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使群众饮水困难得到稳定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减少了疾病的发生,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饮水条件,让群众吃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卫生条件得到了改善,地方性和水性传染病得以遏止,促进了群众身心健康,减少了农民医药费支出,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饮水问题的解决,不仅直接减少了水介传染病生病率,而且促进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改善,降低了与卫生条件有关的疾病发病率。据调查,饮用深层水与含氟水相比,可降低发病率21%。
(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人水和谐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后,广大群众饮水思源,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之情,密切了党群关系。农村饮水条件得到改善后,争水、抢水等纠纷事件明显减少,干群关系也更加密切,促进了农村稳定和社会和谐,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有力地服务了全县新农村建设。
(三)工程的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如文留集中供水工程于2006年11月份正式供水,入户率100%,工程总投资348.7万元。供水范围:计划内7个行政村8400人。外带两个村庄1253人,4家企业2000人,学校2个,共计供水人口1.16万人。
(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广大干部转变了工作作风,深入一线,通过努力细致的工作,解决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推动了工程顺利开展。同时,饮水安全工程圆了农民多年饮水安全梦,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思考与建议
解决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任务艰巨,必须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和建后管理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一)领导重视是实施好饮水安全工程的关键所在
濮阳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每年都被列为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之一,并被纳入单项目标予以管理、督查、考核。又得到濮阳市水利局和县水利局的大力支持,有效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有效落实。领导能高度重视、有效组织,是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的关键。
(二)加强饮水安全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
农村饮水安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在新农村建设规划选点时,要尽可能选择在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对已列入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项目而又确需搬迁的农民,可以对饮水安全规划作出一定调整。使规划内农民逐步搬迁到饮水安全的新农村规划点,在新地点建设饮水工程,实现饮水安全。
(三)建立责权明晰的工程管理体制
农村供水工程受益主体是农民,完全可以进一步深化农民用水协会,由农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责任心强、威望高的农民组成用水协会,负责工程运行管理、水费收缴等事宜。水价由村民参与决定,水费收支等情况定期向农民公开。政府加强对用水协会的指导,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协会运行予以适当补助等,水务局要做好对用水协会与政府的协调,对水质负责到底。
(四)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
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工程类型和建设标准,要加强水利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无偿地为农民用水协会提供技术服务。市、县、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供水户和设备生产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建立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用水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