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与市场秩序相互影响分析
2010-08-15韩江峰
韩江峰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中小企业信用与市场秩序相互影响分析
韩江峰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直接影响市场准入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的状况,而市场秩序的状况也影响着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的选择。规范的市场秩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合理预期,并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惩戒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因此,中小企业信用与市场秩序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就必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市场秩序;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企业是市场中最重要的经济主体之一,中小企业在我国企业中占据绝大多数,其信用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市场秩序的好坏。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产权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加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等缺陷,其在市场中不占主导地位,只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因而在与大企业竞争中很容易处于劣势。同时盈利状况的不确定性很容易导致中小企业发生信用危机,中小企业失信泛滥是当前我国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市场秩序作为中小企业的外部环境,其状态的好坏也对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如良好的市场秩序能够有效地引导中小企业做出守信的选择,因此,中小企业信用与市场秩序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
一、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企业信用主要包括企业的市场信用和企业的内部信用。企业的市场信用主要指企业与投入品供应者、资本所有者和产品消费者之间的信用关系,这类信用关系是在市场上完成的。企业的内部信用是指企业自身的信用,即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信用是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的。企业信用行为是企业在契约形成、契约履行过程中与发生契约关系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
市场秩序是指市场主体参于市场活动时在各种市场规则和公共习惯影响下所形成的市场运行状态和格局的稳定性程度。市场秩序有“有序”和“无序”两种状态,市场的“有序”是指市场中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的,同时得到市场主体的普遍遵守,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市场运行状态和格局。而市场的“无序”是指市场中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或得不到市场主体的普遍遵守,从而形成市场运行不稳定的状态和格局。在本文中,主要分析市场准入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一)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对市场准入秩序的影响
市场主体对市场秩序的影响是首要的。市场主体规范化是实现和保持市场有序运行的根本条件。市场主体是指参与市场活动以谋求经济利益的组织和个人,而决定市场主体状况的主要是企业。这是因为企业按照市场需要把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组织起来投入生产,将一般产品和劳务转化为商品,从而把社会的一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纳入市场领域。同时,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它不仅是生产者、初次分配的承担者,而且还是市场交换的主体、生产生活消费的主体。企业的这种生产经营活动启动了市场体系的运行。所以,企业在市场运行主体结构中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构成因素。企业进入任何一个市场或产业时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必须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如企业的资信状况、资源所有权、技术或经济条件以及政府规定的程序等。但不少中小企业由于资信状况不好、自身经营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资格,发生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行为。如政企不分的企业或挂靠企业。表面上,这类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实质上,这类企业执行了政府机构的部分职能,使其能够脱离市场监督,我行我素,任意践踏市场规则。他们不接受市场价格信息的调节,而受制于行政指令,或者滥用行政垄断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那些挂靠在正规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的个体、私营企业,企业主体身份十分模糊,不必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承担责任。
(二)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对市场交易秩序的影响
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市场主体的相互需要促进了交易的产生,交易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互惠互利。为了能够实现互惠互利的目的,就必须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即经济权利和权益的公正合法交换,以及在此交换过程中对相应责任的平等承诺。而信用缺失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使互惠互利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导致市场主体在交易行为中彼此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难以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又进一步助长了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泛滥,这就提高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信用缺失还使交易范围、方式受到很大限制,甚至会回归到现金交易等原始的方式。市场交易规模萎缩,不仅即期的交易得不到实现,未来的交易也无法进行,市场经济发展受到阻碍。由于体制转轨的漏洞,加之利益冲动、法治不力等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商品交易中的各种欺诈行为层出不穷,甚至愈演愈烈,这些行为已经对市场交易秩序产生了明显的破坏作用。
(三)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
市场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为实现自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的较量。竞争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正是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1](P215)通过竞争使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同时实现商品价值。
价值规律对市场运行的调节作用,只有在自由、公开、公平的竞争中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市场竞争一方面通过使用更低的成本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来获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由于竞争的普遍性、残酷性,在趋利性和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一些企业可能会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利益,导致市场秩序的破坏。例如,近年来,重复建设使中小企业在同行业的数量激增,低档次产品生产能力过剩,生产严重规模不经济,企业亏损比例居高不下,整体行业利润保持较低的水平。同时,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到地区性行政分割的影响,从而使市场失去了优胜劣汰的功能,而中小企业承担的接纳劳动力就业等社会功能也使中小企业退出障碍加大[2](P263),出现明显的过度竞争特征。所谓过度竞争,是指市场集中度低且“进入成本”远低于“退出成本”的产业当中,由于竞争过程中内生或外部因素的作用,造成产业内企业数目过多、产品过度供给和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等现象。产业内企业为了维持生存,不得不竭尽全力使用一切竞争手段将产品价格降低到接近或低于平均成本的水平,使整个产业中的企业和劳动力等潜在可流动资源限于只能获得远低于社会的平均回报和工资水平的窘境而又不能顺利从该产业退出的非均衡的状态[3](P56)。
二、市场秩序的状况对中小企业信用行为选择的影响
规模小、管理者素质低、管理水平不高、产品技术含量低、质量不稳定,决定了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多取决于企业外部环境,因而呈现出不稳定的特点。良好的市场秩序往往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良好的商业道德体系等激励约束机制,这些因素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为准则和合理预期,控制和惩戒其失信行为,从而大大减少经济交易中的各种摩擦和相应的交易费用,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从而提高市场效率。而混乱的市场秩序在客观上助长了中小企业失信行为的发生,同时还会使许多遵纪守法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所适从,无法对未来正确预期,严重挫伤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消费者的信心,最后必然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就大大提高了交易费用,降低了市场的效率。
(一)规范的市场秩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合理预期
规范的市场秩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合理预期,使他们明白只能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并有信心预期到如果自己守信别人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相反,如果市场秩序处于混乱状态,就会加剧中小企业对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的预期,使许多遵纪守法的生产者无所适从,无法对未来正确预期,没有长远的预期就可能使中小企业采取非诚信的手段来获取暂时的物质利益。
(二)规范的市场秩序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惩戒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
市场准入秩序是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第一道屏障和基础。规范的市场准入秩序往往具有透明的信用信息披露机制。通过记录、传播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可以使市场的监管者及时准确地了解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判断其是否有建立企业并持续诚信经营的意愿和能力,以便更加准确有效地界定准入条件,决定是否允许申请人进入市场,从而避免其失信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规范的市场交易秩序承认交易双方各自的主体地位和主体利益,要求交易双方进行公平交易从而实现互惠互利。对于交易活动中价格欺诈、质量欺诈、金融欺诈等失信行为,市场秩序中的法律法规体系、信息披露机制、商业道德体系会共同作用来对其进行有效的惩罚。
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会迫使中小企业从自身根本利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考虑,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树立守信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竞争的结局——优胜劣汰的规律从总体上又能使守信的中小企业得以生存壮大,使失信的中小企业破产消亡,为市场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
三、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力量
从市场秩序的定义和两种状态中可以看出,对市场秩序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制度是市场秩序的基础,制度是通过影响人的预期,从而影响人的行为来决定秩序的[2](P8)。在市场中,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交易者往往处于不确定性状态下,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之间的选择关系,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互作用稳定的结构。一方面,制度使交易双方形成良好的预期,即彼此相信对方能遵守规则,诚信行事;另一方面,即使一方违背规则仍可利用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对失信方进行惩罚,从而减少了市场中的不确定性,保证市场经济有序进行。
制度能够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首先,制度能够引导竞争和解决冲突,协调合作,以保障竞争机制顺利运行;其次,制度有利于信息的收集解释和传递,灵敏地反应供求的变化,支配市场主体选择正确的价格,使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1][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袁礼斌.市场秩序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曹建海.过度竞争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Abstract:the credit level of the s 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MEs)has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market access order,market business order and the order of market competition.On the other hand,the status of the market order also has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credit level of the SMEs.Standard market order has provided the SMEs with the code of conduct and rational expectations,which can also effectively control and punish the acts of dishonesty of SMEs.In this case,interaction relation exists between SMEs credit level and the market order.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MEs,rectify and standardize the market order,a sound credit system for SMEs shall be established.
Key words: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Credit;Market order;Credit institution for SMEs
Analysis on M utual Influence between Credit Level of SM Es and the Market Order
HAN Jiang-feng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Electric Power,Zhengzhou450011,China)
F832.4
A
1008—4444(2010)04—0051—03
2010-06-18
韩江峰(1980—),男,河南林州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宣传部教师。
(责任编辑:王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