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调整需要“组合拳”
2010-08-15刘英团
党政论坛 2010年7期
○刘英团
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从2002年的1100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2010美元,4年翻了近一番。收入增加是好事,但数据显示,从收入法核算的GDP来看,2000年,劳动者的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为51.4%,而在2007年,这一数字已下降至39.7%,工资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却越来越小。毫无疑问,工薪阶层的工资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水涨船高”,社会财富反而向政府和垄断企业倾斜,这样不仅不利于扩大内需和发展方式转变,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尤其值得我们关注。
毋庸置疑,我国对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也采取了不少办法。但都没有从根本上处理好当前和长远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消除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需要加强政策的科学调控能力,使全社会各类居民收入水平能够随国家经济增长而增长,促进收入公平。
收入分配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选择的手段和途径很多,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既是推动改革和利益调整的关节点,也是改革和调整的难点。鉴于此,收入分配调整需要打组合拳,要制定出一套包含若干措施的居民收入增长计划,政府和企业有责任出台鼓励性或者强制性的政策,建立企业工资增长机制,促进工人工资水平与企业发展协调一致。而能否尽快出台居民收入增长规划则是检验我们是否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