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思考
2010-08-15李莉
李 莉
(昌吉学院学生处 新疆 昌吉 831100)
对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思考
李 莉
(昌吉学院学生处 新疆 昌吉 831100)
贫困生问题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对他们的扶持、救助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把视角定位在新疆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在分析研究新疆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从完善资助理念、资助的制度措施、助学工作体系及经济救助与精神救助相结合四个层面提出了构建完善而科学的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措施,使其在实现教育公平,保障贫困生受教育权中发挥更大功效,以促进当前新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高校;贫困生;资助
一、目前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现状
新疆位于我国西北边陲,是国家扶贫攻坚以及西部大开发的重点省区之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滞后且不平衡,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当前新疆社会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新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新疆共有普通高校34所,目前在校学生达20余万人,贫困学生6万余人,贫困生的比例为30%左右,高于全国高校贫困生平均比例20%约10个百分点,各高校特困生的比例从20%~40%均有。从2007年起,我区建立健全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每年有约6万高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助学金,总体资助面达到高校学生的31.3%[1]。目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方式已经基本覆盖所有高校。但助困的配套政策还存在不完善、经费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因此,新疆高校助困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新疆贫困大学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理念致力于缓解经济压力,忽视其他隐性压力
长期以来,新疆高校的资助工作只是单纯地停留在“助贫”的经济资助层面上,而忽视了贫困生的主体意识和需求,较少关注精神和成才层面的困难和需求,忽视了贫困生身上正在暴露出来的思想和人格缺陷等问题,而这些非经济层面的困难对贫困生来说比经济上的困难压力更大,影响更长久,成为贫困生健康成才的主要障碍。
(二)资助渠道单一,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运转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拨款,渠道单一,还未形成多渠道筹措资助经费的机制,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助学贷款“僧多粥少”,满足不了学生贷款要求;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人对贫困生资助事业的关注和参与都不够,通畅的社会捐资渠道没有完全建立;国家、社会和学校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合力还不够,缺乏统筹的方法和有机的结合。新疆高校贫困生人数众多,国家财政拨款有限,作为边疆贫困省份主要依靠国家财政筹措资助金来试图解决我区全部的贫困大学生所面临的经济问题,显然是有较大难度的。
(三)部分资助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的公平和效率问题
新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的落后,个人与企业拿不出资金资助贫困大学生,社会公益部门发展缓慢,虽然国家政策中有类似于西部助学工程的项目,社会资助中也有一些往经济落后地区倾斜的资助项目,但总量较小,在这方面与发达地区差距很大,这就使新疆的贫困生在获取各种资助时就处在了与其他地区贫困生不对等的地位上。再加上近几年新疆高校学生欠费问题较严重,各高校经费也十分紧张,资助覆盖面也较窄,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没有按照国家要求落实资助专项经费,学生贷款制度没有或被取消等;同时各高校贫困生认定缺乏合理机制,造成实际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大,存在人为的偏向或者是缺乏公平性。新疆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差异性和不同高校资助经费落实程度造成了资助的不公平性。
(四)各种资助方式存在问题,资助体系合力不够
目前,新疆各高校都基本建立起有各自特色的资助政策体系,各种资助方式在帮助高校贫困生完成学业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也明显地表现出整体化和体系化程度不够、整合性较弱的特征。主要表现在:高校之间的资助资金配额不合理,奖助学金并没真正发挥其最大作用;勤工助学岗位少,资金不足,岗位技术含量不高,其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从实际运作情况看,贷款审批通过率比较低,申请贷学金资助的学生实际要远远高于获得贷学金的学生比例,贷学金资助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五)学生思想问题影响资助政策的实施和资助效果
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思想上的冲突、精神上的无助和困乏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困扰,部分贫困大学生行为和思想出现偏差,不能正确认识贫困、正视贫困、评价自我,消极悲观、理想不明确、信念不坚定、诚信缺失、感恩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陷入物质和精神双困的境地。同时,新疆各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所占比重较大,因长期受闭塞的生活环境和宗教思想的影响,他们思想一般比较保守,行为拘谨,竞争意识、开拓精神比较淡薄,加上各民族宗教信仰的不同,思维和情感表达方式的差异,其情感中带有深刻的民族文化模式和价值观烙印,使得他们对民族、宗教、金钱等问题比非贫困生更加敏感,这些思想问题严重影响了新疆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和资助效果。
三、构建完善而科学的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一)完善新疆贫困生资助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物质关怀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理念。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应该转变观念,变单纯的“助贫”为“助贫”和“育人”并举[2]。在资助过程中注意与贫困生的发展联系起来,既要给予足够的物质支持,更要坚持育德为先,培养感恩、自强、诚信的品德,知识、能力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坚持多元化的资助理念,树立一个能充分吸引和调动热心于教育的社会各方面资本及力量的多元资助理念,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主动资助贫困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制度措施
1.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提供政策保障。在改进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政府应当制定带有引导性的措施,充当一个引导者的角色,除了直接拨款,切实保障贫困大学生的权益外,还要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的指挥者、协调者,进一步完善新疆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的多渠道筹措机制,要引导新疆社会各界共同资助贫困大学生,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在社会救助理论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政策对我们现有的救助措施进行有机的统筹与整合,使有限的救助资源发挥最大功效。
2.加强贫困生认定机制建设和管理组织建设。为了保证真正贫困的学生能享受到助学贷款和各项资助,当务之急必须建立严格的贫困生衡量标准和认定机制,新疆高校应建立贫困生资料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各高校应建立特定的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全校贫困生的确认,资助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各项资助的评定、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确保贫困生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新疆高校要实现资助管理工作信息化,努力开拓信息化系统管理和网络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加强信息化管理,做到学工部、团委、财务处、有关部门和院系贫困生资助信息共享,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3],以实现济困助学工作的现代化动态管理。
(三)完善新疆高校贫困生助学工作体系
1.确立国家助学贷款在资助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变无偿资助为有偿资助。
尽管新疆政府在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但新疆经济落后,经济实力毕竟有限,办学经费困难的问题将长期困扰着新疆高校,这种情况下,要使大学生资助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在更大的范围内更好的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就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实现无偿资助为主向有偿资助为主的转变,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值得推广的有偿资助的措施。政府、银行、学校必须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发展。同时要发挥“生源地贷款”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补充作用,积极推行新疆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银行发放生源地贷款,可以及时地解决贫困学生的入学困难,方便困难学生申请贷款,更为关键的是,生源地贷款是要求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组成共同借款人,将学生与家庭绑定,在我区个人征询系统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这种方法能较好地起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作用,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有益补充,拓宽了助学资金渠道,而且它的作用与国家助学贷款殊途同归。
2.将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融为一体,增强资助力度。
从目前新疆资助来看,很多学生养成依赖困难补助的心理,甚至不珍惜国家发放的补助金,这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针对这种情况,新疆高校应将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相结合,将部分补助金变为勤工助学金,勤工助学不仅是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困的重要途径,而且能增强高校贫困生的社会实践和交往能力,真正把“输血”和“造血”相结合。从长远看,教会学生如何去挣面包比仅仅给他们面包要有意义得多。新疆高校应改革加大勤工助学基金,增设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学校要要拓宽领域,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充分利用知识、智能优势,不断提升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
3.充分发挥奖学金奖励资助功效。
考虑到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贫困生,因此,对学业优异、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发放奖学金也是资助贫困生的一条重要途径。加大奖学金的发放力度,使贫困生不仅能以之支付学杂费,还能用于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将有助于优秀的贫困生集中精力,成功完成学业,将来更好的回报社会。同时,新疆高校应根据贫困生大部分来自教育水平较低、教育设施落后的农村,经济和精神的压力大,学习能力稍差的实际情况,加大为贫困生设立专项奖学金的种类,例如可以设立贫困生自强奖学金、贫困生创业奖学金或贫困生进步奖学金等。这样既符合贫困生对奖学金资助方式的需求,又能取得在经济上帮助、在学习鼓劲,在信心上增强的作用。
4.建立多渠道社会支持资助网络系统。
社会支持是指一定的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行为[5]。在坚持政府资助为主的前提下,新疆高校应积极开拓社会资源,形成新的贫困生资助经费来源渠道,争取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关注并资助贫困生。政府要制定专门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单位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对有在这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荣誉和奖励;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新疆高校贫困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助学岗位,建立各有特色的互助关系,或者采取“捆绑式”就业的方法,达到企业与个人双赢的目的;再次可以动员有名望的专家、学者、校友或者成功人士设立各种奖、助学金,这种形式的资助方式不仅可以解决贫困生的生活问题,还可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早日成才;最后要吸引海外、国外教育机构、企业、组织、团体及个人以基金的形式参与我们的资助工作,共同资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经济救助与精神助贫相结合,解决贫困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
新疆高校贫困生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物质贫困”的问题,它更是一个严重的“精神贫困”的问题。新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专家优势,在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在广大贫困生中实施以教育、引导为主,以管理、规范为辅的教育培养模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及贫困大学生的个体差异,开发贫困大学生的价值和潜能,将他们成长中的需要和要求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帮助他们正确面对贫穷,科学分析困难,使思想政治教育与贫困大学生的幸福、尊严、自由、终极价值相联系,切实把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贫困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上,促进其全面发展,从而促进新疆和谐校园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1]亚心网.http://www.iyaxin.com.
[2]王海生.大学生资助观念和方式亟待解决[J].高等教育研究,2000,(5):38-40.
[3]张晓霞.高校贫困生问题的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6,(6):90-91.
[4]吕澜,林良夫.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学工作的若干策略[J].高等教育研究,2006,(7):82-86.
[5]陈成文.社会弱者论——体制转换时期社会弱者的生活状况与社会支持[M].时事出版社,2000:197.
(责任编辑:陆遐)
G614
A
1671-6469-(2010)04-0038-04
2010-05-17
2006年教育部教育科学规划课题(FIB050734); 2008年新疆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08SZTY045)
李莉(1975-),女,江苏如皋人,昌吉学院学生处,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