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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

2010-08-15唐艳华

昌吉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诗论诗话刘勰

唐艳华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略论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

唐艳华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自然说”作为我国古代诗论的一个重要美学范畴,到魏晋南北朝时才从哲学范畴上升为美学范畴,且以刘勰阐述诗歌理论中的自然说为标志成为诗论的审美范畴;从古人论诗歌自然风格问题的主要观点可管窥中国古代诗论自然说的变迁,其发展与六朝、唐宋、明清各朝人们倡导真率自然的审美要求息息相关,并具有不同含义如六朝藻绘,华丽之自然;唐朝去人为雕饰,朴素真挚之自然;宋朝平淡质朴之自然;明清性情真率之自然。

诗论;自然说;发展变迁

“自然说”作为我国古代诗论中的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有其产生发展的一个过程。“自然”一词肇始于道家哲学,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才从哲学范畴上升为美学范畴且以刘勰阐述诗歌理论中的自然说为标志成为诗论的范畴。[1]笔者依据古人论诗歌自然风格问题的主要观点,尝试对其产生和发展及涵义作以探讨。

一、诗论自然说的产生

诗歌从诞生起就带有纯朴自然之特征,所谓“谣谚之音,多天籁自然”[2],这种自然纯朴之风一直保存在民歌之中。从《诗经》的国风“动乎天机,不费雕刻”[3]到楚国《孺子歌》“沧浪之水清兮”[4]都极为自然清新,汉魏六朝的乐府民歌同样以清新自然的风格出现。如《古诗十九首》为我国诗论自然说的形成提供了最早的根据。[5]而南北朝时期的陶渊明、谢灵运的山水田园诗和陆云的清新自然的审美趣味则为诗论自然说的诞生打下坚实的基础。齐梁时代的刘勰在此基础上提出诗论自然说,从此自然说成为诗学的一个重要审美范畴和标准。

作为哲学范畴的“自然”在先秦就已经产生,而哲学上的自然说主要由老庄开始,但老庄的道法自然不是从艺术创作方面立论的,而是美学方法论意义。自然之论在文学艺术领域里得到提倡,以西晋太康年间的陆云独倡清新自然之美以矫雕琢华丽之风为先。刘勰称赞陆云说:“士龙思劣,而雅好清省,及云之论机,亟恨其多,而称清新相接,不以为病”[6],指出陆云追求清新自然的文风。因此有人认为在文学创作理论上最先提出清新自然的美学观当推西晋年间的陆云。[7]实际上陆云并没有把这种观点运用于文学批评当中。只有刘勰才把“自然”所包括的美学方法论的意义全面运用于文学创作领域之中,尤其是诗歌创作学中。黄叔琳曾说:“齐梁文藻日竟雕华,标自然以为宗,是彦和吃紧为人处。”[8]刘永济说:“舍人论文,首重自然。”[9]的确如此,刘勰《文心雕龙·原道》中的“龙凤以藻绘呈祥,……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就贯彻了取法“自然”的道理。此“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在刘勰看来,“文”是天地外物本身固有的表现,有事物存在自然就有文采存在。因此“人文”的产生,与自然界现象一样是合乎规律与情理的,由此把它运用于诗歌理论,明确提出“人禀七情,应物思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明诗》)。可见刘勰揭示了感物咏志这一过程是出于自然,也即说,客观自然的美是出于自然的,而由客观世界的美所引起的诗人的感情变化也是自然的,从而诗美也是出于自然的,诗之产生也是自然的。他说诗之创作构思,不应苦思力索,雕章琢句,而是“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由于思维是自然而至的,佳句名篇才能应运而生:“并思而自逢,……譬缯帛之染朱绿,朱绿染缯,深而繁解,英华耀树,浅而炜烨”[10]“英华耀树”是一种“浅而炜烨”之美,自然朴素之美,“朱绿染缯”是一种“深而繁鲜”之美,润雕饰之美,并且前者要高于后者。可见,刘勰已经涉及到创作中的自然发性现象,应属于文艺创作中原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它标志着文艺自然论已从哲学中脱胎而出,趋于成熟。[11]可见刘勰第一次在我国的文学批评史上揭示了客观世界的自然美与诗歌的自然美之间的关系,阐明了诗歌的自然属性,从而提出了诗歌理论中的自然说。[12]

二、诗论自然说的发展

从道家最早倡导的“自然”起,自然就具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和“人类”对立的自然界和自然现象意义上的自然,也就是今天讲的大自然;二是指与制造、雕饰相反,就真淳、质朴、清新而言的艺术风格。[13]其中第二义就源于第一义。然而在文学批评史上,批评家往往突出其中一义,加以引申形成自己的自然说,所以后世的各种自然说虽同样源于老庄,却差异较大,正是这种差异导致了自然说的发展。下面从其所处不同历史时期及其范围中阐述其发展情况,并对各时期自然说的涵义做出界定。

1.藻绘,华丽之自然及六朝人的自然观念

六朝人普遍认为“人文”的特点,是藻采华丽,具体地讲“人文”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宫商音律,词藻文采。“凡文者,在声为宫商,在色为翰藻。”(阮元《文韵说》、《研经宝续集》卷二)就把音律、词藻、骈俪作为“文”的本质特点,而这应是自然的。《三国志·蜀志·秦宓传》云:“夫虎生而文炳,凤生而五色,岂以五色自饰画哉,天性自然也。”把文采作为一种自然天性。在刘勰那里,骈俪、用典、音律、辞藻也是文必不可少的、自然的、固有的本性。他认为文的骈俪对偶是自然的,“造化赋形,支体必双,……高下相须,自然成对。”(《文心雕龙·丽辞》),不讲对偶却是不自然的,所以刘勰所谓的“自然”实际上是对文采藻绘的要求,并不是主张质朴自然。

继他之后的钟嵘提出了一条重要的审美标准即“自然英旨”,所谓“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14]钟嵘的“自然英旨”显然是针对当时人过分追求用典和讲究声律之弊而提出来的,指真实自然地表现自己的感触,不过分追求用典和声律,以奇警生动的语言表达真情实感,从而给人以回味无穷的“滋味”。尽管如此,钟嵘的“自然英旨”还是主张文采斐然、自然华丽的语言风格要求,和刘勰的风骨与文采相结合的主张一致。

在六朝人心中,最能代表自然风格的是谢灵运诗。简文帝就说:“谢客吐言天拔,出于自然。”[15]《南史·颜延之传》说:“延之尝问鲍照,已与谢灵运优劣,照曰,谢五言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如铺锦列绣,亦雕绘满眼。”钟嵘《诗品》卷中引汤惠休称“谢诗如芙蓉出水”,可见他也同意把谢诗作为自然诗风的典范。但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钟嵘开了以自然论诗的先河,并把它运用到对具体作家的评论中。如评诗人“利琨善为凄厉之词,自有清拔之气”;批评陆机“尚规矩,不贵绮错,有伤直致之奇”,说鲍照“颇伤清雅之调”,所谓“清拔”、“直致”、“清雅”指的是自然清新之美。“直寻”、“真美”都是要求自然之美,不要造作等,这却是他的一大贡献。

2.去人为雕饰,朴素真挚之自然及唐人的自然观念

唐代以后,人们论诗,也常讲“自然”。王昌龄就说:“自古文章,起于无作,兴于自然,感激而成,都无饰练,发言以当,应物便是。”[16]强调兴感发以自然,同时摈弃外在的文饰。李德裕作《文箴》云:“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杼轴得之,淡而无味;人刻藻绘,弥不足贵。”重视“灵气自然”,强调感兴,也反对雕饰,主张质朴。李白的《经离乱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虽是称赞别人的诗作,但也反映了李白的美学主张。王世贞曾说李白诗以“自然为宗”[17],清赵翼也说李诗“皆奇警极矣而以挥洒出之,全不见其锤炼之迹”(《瓯北诗话》卷一)。“清水芙蓉”之喻,借六朝人评谢灵运诗话表面看来,内涵差不多,但我们把它和李白的整个文学趣味联系起来看,就可知“天然”或“天真”与六朝人的自然含义已有了差异。李白所谓的“天然”风格,在内容方面要求率直、绝去雕饰,形式方面要求去掉人为的雕饰,以形成清新的自然。李白还明确把雕饰作为自然风格的对立面加以排斥。在《古风》三十五中他说:“一曲斐然子,雕虫丧天真。……大雅思文王,颂声久崩论。安得郢中质,一挥成斧斤。”就呼吁古朴自然的艺术,可见李白的“天然”、“天真”含义实为摒弃人为的雕琢,自然天成。

至晚唐,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把“自然”当作一种风格理想,他说:“俯拾即是,不取诸邻。俱道往适,着手成春。如逢花开,如瞻岁新。真与不夺,强得易贫。幽人空山,过雨采蘋。薄言情悟,悠悠天钧。”[18]在司空图之前,文学批评虽早已使用“自然”一词,但在专门的诗学著作中,很少有人从风格分类的角度把它列为一体,如李峤的《评诗格》的“十体”就不列自然在内。司空图为自然立品,标志着“自然”作为一种风格理想的自觉。尽管他的自然是顺乎自然的,无为而为,无外在动力逼迫,无功利目的,非人为,非强制,但他强调诗作应是自然而然,不是刻意为之,必须具有真挚之情感。因此,司空图的自然观念还是要求创作上自然天成,反对雕章琢句,追求藻饰,堆砌典故,人为的晦涩、浮靡、怪异。清人杨廷芝认为,二十四品“无往不归于自然,无赖于裁夺”;“疏野”一品,要求“天放自适”;“实景”一品则强调“性情所至,妙不可寻”等,从“精神”、“实景”、“疏野”诸品的审美看,也确实是崇尚平淡自然。

3.平淡质朴之自然及宋朝的自然观念

宋人论自然的言论很多,最能代表宋人自然观念则是陶诗在宋受到尊崇。六朝以谢灵运为代表的自然风格品评最高,而陶潜根本不能与之比,《诗品》就把陶诗列为中品,反映了陶诗在六朝的地位。在唐代,陶诗的地位也不如谢灵运。在宋代,陶渊明诗被誉为自然诗风的典范。严羽《沧浪诗话·诗评》曾评价陶谢说:“谢所以不及陶者,康乐之诗精工,渊明之诗质而自然耳。”朱熹也说陶诗:“平淡出于自然”[19],可以看出宋人尊陶诗是“质而自然”;宋人推崇平淡质朴的自然风格另一代表是大诗人苏轼,赵翼说苏诗“妙乎在心似全不蓄力;而自然沁人心肺”(《瓯北诗话》卷五),方东树也说“东坡诗词天得,常语快句,乘云驭风,如不经虑而出之,凄淡豪丽,并臻妙诣”。(《昭昧詹言》卷十二)苏轼本身在理论上也要求文理自然,“大凡为文当气势峥嵘,五彩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东坡诗话》引)可看出苏轼倡导自然天成、清水出芙蓉的美,追求风行水上的自然,这种自然是指任情率真,无意为文,胸中勃郁,信口而出的创作冲动,一种摆脱格套而达到的高度自由。由此我们推出宋人讲求质朴的自然之美学风格。

宋代一些理论家也针对时人“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的通病提出批评,认为诗是作出来的就违反了诗的自然美的要求。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要求诗歌创作应卓然天成、胸襟流出,反对“安排勉强”、“雕镌刻镂”,实际上是提倡诗歌的质朴自然之美。叶梦得在《石林诗话》中要求“意与言合,言随意遣,浑然天成,殆不见有牵率排比之处”,也提倡浑然天成的自然之美。但最值得一提的是姜夔,他推崇诗歌的“自然高妙”,把它看作风格意境的最高要求。其《白石道人诗说》曰:“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好,曰自然高妙。”所谓“自然高妙”是姜夔对诗歌意境的最高要求,反映着他的审美理想。[20]并且“自然高妙”即不但要排除奇险、雕琢等破坏艺术完整性的消极因素,更要脱略文字形迹,‘气象’浑厚,‘韵变’飘逸;以自然平淡为极诣。”[21]这种对自然高妙的理解,能够代表宋人的自然观念。同时期的还有理学家包恢也重自然的诗学观,要求诗歌创作应“天机自然”。包恢的“自然说”包括三种:一是创作主体创作动机的自然而发。强调“为诗者”应是有感而发,有击而应,才有诗的自然之美。二是审美主体善于发现、把握表现对象客体自然美之本质。三是文体运用与艺术表达的自然而为。[22]包恢的自然说实现了从创作主体到审美客体再到创作方法的融合而达诗之至,从理论上已超越了司空图,是对他以前自然说的发展和继承。

4.性情真率之自然及明清人的自然观念

明清时期,复古和学古风气盛行于文坛,自然诗风遭到破坏,但讲自然的人仍然很多,其中以公安派、性灵派为最有特点,颇能代表明清时的自然观念。他们的“自然”指的是性情的真率流露,也即真就是自然,性情就是自然。提倡诗歌自然最突出的是李贽,他强调人的自然之性,明确主张自然之美,主张抒发自然的性情,反对矫情。他说“盖声色之来,发乎情性,由乎自然,”“有是格,便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焚书.读律肤说》),他反复强调,“自然情性,即童心,只有出于童心,才能写成天下之至文”(《童心说》)。他的观点与汉魏以来的观念一脉相承,主张性灵,以真为实,推崇抒发诗人之真情之诗。在李贽看来,情性就是自然。假如有意去追求自然,反而矫强失去了自然。不过,李贽的自然观念是指个性真实自然的流露而非强调作为艺术风格之一的“自然”。

至清代,王夫之对明代前后七子的诗风很不满,因而说“且知皆自然,高下无相恤”结句方是名家之理,他的诗论著作《夕堂永日绪论》和学术著作《诗广传》对诗歌艺术的自然真美问题都发表过不少意见。另王士贞也强调诗人不可强作,应顺其自来不以力构。(《带经堂诗话》)即是说明写诗应发自真情,实感自然天成,不能勉强雕琢而为。这一切都说明,古代诗论中的自然说即是由这些诗论家和诗人的推崇和发展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逐步成为华夏民族审美理想的理论体现。

总之诗论自然说从哲学范畴上升到美学范畴成为诗论的范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我们在论述的过程中发现,自然说的发展存在与人们倡导真率自然的审美要求息息相关,也正是“自然”的审美要求使我国诗歌在艺术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自然淡雅艺术优点和艺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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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海燕)

I206.2

A

1671-6469-(2010)04-0053-04

2010-06-02

唐艳华(1975-),女,湖南永州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古代文学教学、远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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