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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自由观的三个维度

2010-08-15郭增花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马克思维度劳动

郭增花

自由,作为人类的意志本性与理想性追求,一直以来都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特别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它更成为了一个时代性的论题。早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通过对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哲学的比较而对自由进行了论证,在思想成熟后,又提出了“自由王国”的伦理理想。在揭示自由的本质、阐释人的自由本性的过程中,马克思着重阐释了三方面的内容,即自由与自然必然性、自由与社会必然性以及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的历史的逻辑的统一,而这恰恰凸显了马克思自由观的三个维度,即双向的限定维度、纵向的历史维度及交互同一维度。

一、自由与自然必然性:双向的限定维度

克服自然必然性的强制获得自由,这在马克思看来是人类获得自由的基础所在。因为人类若不从自然界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其他自由就根本无从谈起。马克思指出,“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1](P74)自由首先建立在对自然必然性的认识之上,这是由人类的生存决定的。生命的延续决定了人类必须探索自然,认识必然。必然性在被认识之前,是一种盲目的、自发的、异己的力量,我们完全受这种盲目的必然性限制,成为它的奴隶。而人总是不甘于做自然的奴隶,总是力图摆脱它的控制、获得自由。当这种必然性即自然规律被人认识和掌握之后,就由支配人的外在力量变成了人活动的内在根据。因为人的活动首先体现着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决定了自然必然性于自由的先在性。

但是我们不能将自由限定在认识论的论域中,似乎是人越认识自然便越自由,而全然不顾自由的价值论与伦理学意义上的丰富内涵。我们需要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在生存论的视域中去讨论,而不再单纯限定于认识论视域中。现代社会人的关系不仅以私人利益为纽带,而且也依靠“无意识的自然必然性”这一纽带。自由必然要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获得依托。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考察,人与自身、与他人以及与整个社会的关系都要牵涉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人克服自然必然性就不再是认识自然规律,进而改造自然那么简单,而必须认识到自然于人的伦理、价值意义。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人越来越深化了对自然的认识与改造,但却没有享有相应程度的自由,原因大概就在于此。克服自然必然性的强制获得自由不再是一个单向度的关系,而应当是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是一种双向的限定关系。实质上这也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因为当我们对自然进行一种恶性使用时,必然要威胁到他人对自然的使用。这应该也是人于自然中获得自由的最大积极意义所在。但是,以往的自由观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而只是在人类盲目凭借技术理性征服自然的过程中屡屡受挫才逐渐醒悟到这一点,进而才有了更多的价值理性的研究与阐释。这从一方面也验证了马克思自由观的超越性。

二、自由与社会必然性:纵向的历史维度

必然性对人的强制的另一个表现就是社会必然性,“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2](P630)如果说克服自然必然性的强制是获得自由的基础,那么克服社会必然性的强制则是获得自由的关键。

人最根本的特性就在于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人与自身、他人,甚至与自然的关系都要通过社会也就是人在社会中所形成的交往关系来实现。主体自我实现的自由,即主体按照自身所固有的内在本性的要求去实现自身存在和发展的自由,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形态。人的发展与自我超越的表现不是如康德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单纯的意识过程,更表现为一个社会发展过程、一种社会的活动。人的自由的获得必然就要受制于社会关系,人的自我实现的条件也就表现为社会条件,那种盲目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成为了限制人的发展成为目的本身的主要条件。人能否驾驭社会关系成为了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这种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3](P486)

马克思对人的自由的关注不再限定于一定的社会形态,而是以历史的眼光对以往的社会形态进行分析,并力求建构一个理想的社会形态,在其中剔除制约人自由发展的限制条件并从宏观的制度与体制上给予保证。这种理想的社会建构,即共产主义社会便具备了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具体条件。我们以表征人的存在与本质的劳动为例。在未来理想的社会中,劳动具有了这样的性质:首先是社会性,在私有制被消灭的前提下,个人的劳动不必通过交换这一中间环节而直接地就呈现为社会劳动,具有了社会性,人的劳动价值直接地得以展现;其次是科学性,在科学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主体具有了较高程度的支配自然的劳动能力。因此,劳动由以往的奴隶劳动、徭役劳动以及雇佣劳动等强制性的异化形式,变成了像作曲一样的真正自由的劳动,变成了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了个人的自我实现。这时人的活动将“能力发展”作为了自身的目的,人作为“主体”的存在得到了最好的诠释。

如果说以往的自由观也关注自由与社会必然性的关系的话,那么它们所阐述的对必然性的限制的突破也仅仅局限于既定的社会形态之中。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注定要过一种社会的生活,这种社会的生活在他看来就是城邦。城邦是自由人的共同体,但是“自由人”并不是我们现今所有的理解,它是直接和奴隶相对应的。因此,无论亚里士多德怎样对共同体的具体形式进行探讨,合德性的选择即自由总是属于部分人。康德和黑格尔同样如此。一个成为了彼岸的“应该”,一个成为了主体为整体即国家的存在。以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则公开强调社会自由。密尔非常明确地指出,他并不是要讨论人的意志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完全属于主体性的欲望或者意向,他所要研究的,乃是公民的自由或称为社会自由。但这种自由却完全是在承认现实社会的合法性的前提下来论证人们如何最大限度地得到自由,而并不对社会合法性的前提进行反思。马克思的自由观则不再仅关注具体的社会要求,而是从根本上关注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架构,从整体上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找到答案。以一种纵向的、历史的视角来审视自由,使自由呈现为一种开放的、运动的存在,揭示出社会形态、制度保证于自由的积极意义,这是马克思自由观的重要超越之处。

三、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的历史的逻辑的统一:交互同一维度

在谈到“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的关系时,马克思曾经写道:“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必要条件。”[4](P926-927)

人们往往根据马克思的这段话将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将它们分属于非物质生产领域和物质生产领域,甚至根据马克思“彼岸”一词的提法将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我们认为,马克思提出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的概念主要是从克服外在强制的角度上提出来的,而并非将二者严格地归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事实上,当外在强制与外在目的被克服时,仍然将自由王国限定于非物质生产领域就是一个错误的做法。这两个王国只具有认识论意义上的区分,并不具有存在论意义上的割裂,它们是历史的逻辑的统一。

从存在论的角度进行分析,人的存在具有生存意义上的存在和作为“目的本身的能力的发展”意义上的存在这样两个层次。从生存的角度考察人,则人始终都要受到必然性的限制,这是人无法摆脱的命运。只要人在世就必须维持和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因此,在物质生产领域人所能实现的似乎总是有限的自由。从作为“目的本身的能力的发展”的角度考察人,似乎只有在这个层面上人才摆脱了外在必然性的限制,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表面上看来这样的理解无可厚非,但事实上却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首先,从存在的角度看,马克思认为当人经历一个漫长的发展,最终过渡到一个新型的社会形态时,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物质产品得以极大丰富,人具有高度支配自然的能力。同时在对社会关系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之后,人彻底摆脱了社会形态的统治,劳动直接成为社会性的劳动。在这样两个前提下,劳动尤其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不再成为人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了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人的能力发展的基础与见证。其次,从作为“目的本身的能力的发展”的角度看,马克思认为在新型的社会形态中,人的劳动不再以外在目的为目的,而是以人类目的本身即人类自身能力的发展为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能力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劳动活动本身包括物质生产劳动,而且它必须建立在生存的基础之上,以生存为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当谋生所需要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作为问题被解决后,主体不再需要为谋取生活资料而劳动时,主体才能够将目的转向自身、转向主体自身能力的发展。劳动活动是人的生存与能力发展的最主要方式,我们并不能严格区分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从劳动活动出发,这两个王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互同一关系。

“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的“自由王国”并不意味着与满足物质生产资料的劳动活动的对立,而是指克服了外在必然性的束缚、摆脱了物性的奴役、将劳动视为生活的需要、真正实现了主体目的的自我发展。自由王国存在于必然王国的彼岸,也就不再是与“此岸”的决然独立,而是指将必然性扬弃在自身内部之后、将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的劳动扬弃在“主体自身的目的”之后的,在最适合于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的对自然的控制,它存在于必然王国之中。所以,自由王国并不是不要必然王国。马克思指出,物质生产领域不管怎样,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这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也是自由王国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人类总是要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最终达到“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显然,自由王国就在于在必然王国发展的基础上、并在必然王国之中真正实现人类的主体性,也就是说,在历史的进程中,扬弃历史必然性,实现人类的主体独立,进而实现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历史统一。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则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2](P633-634)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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