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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社会士人阶层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2010-08-15杨永亮

关键词:士人阶层儒家

杨永亮

论中国传统社会士人阶层与民族精神的传承

杨永亮

儒、墨、道、法诸家因对“道”的认知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文化人格。着重介绍了儒家士人以道自任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入世的精神。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士人阶层肩负着公共管理和文化传承的社会功能,对于民族精神的创造和传承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近代以来,社会阶层流变加剧造成士人阶层消亡,民族精神因此丧失了原创的活力。

士人阶层;民族精神;儒家;忧患意思;社会责任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在共同的生产、生活等实践斗争中,所形成的共通的精神[1]。中华民族精神是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张岱年先生说:“所谓中华民族精神,广义地讲,就是指中华民族延续发展、不断前进的精粹思想,是民族文化的主导思想;就性质而言,是一种伟大的卓越的精神;就表现形式而言,它是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2]民族精神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民族文化的精髓,是民族文化的历史产物,这是民族精神的共性。中华民族精神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上,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主干的、佛道并蓄的文化格局,因此,中华文化表现出“世俗强、宗教性弱的”文化特征。当世界还处于文化蒙昧状态的时候,中华文化则走向了理性的人文化,这也归功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文化的普及和士人自主独立意识的增强,士人成为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和承担者。士人阶层是士人社会文化价值观基本形态的建构者,同时也是士人对君权实施“文化制衡”的始作俑者。孔子及其弟子率先以道自任,将“士”与“道”紧密联在一起。“士志于道”、“人能弘道”成为士人阶层自觉到自身重要历史使命的标志。老子之道,虽带有明显的宇宙本体色彩,但它同样是士人阶层“文化制衡”意识的体现。老子的目的是借“道”之超越性来消解君权,使自然法则转化为社会法则。道家的文化制衡意识到了庄子沉落为一种个体价值追求的自我解构,而儒家的文化制衡意识则在孟子那里发展为“道”、“势”对立的思想[3]。也正是因为有了“道”的支撑,士人才有以与君权相抗衡,所谓“从道不从君”。孟子说:“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乐其道而忘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则不得亟见之。见且由不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因此,士人成为彰显“道”尊严的承担者,因为有“道”尊于“势”理念的支撑,他们就自然享有指导君主的权利,实现他们作为传统社会秩序建构者和管理者的角色,以理想的“浩然之气”与现实的昏庸之“势”进行抗争。士人这种追求“道”的境界和行为方式,构成了历代主流意识形态普遍认同的价值意识,它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繁衍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使命感和凝聚力的民族情感。

士作为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之首,在传统社会中肩负着社会秩序的建构、管理和教化等多重功能。对于“士”的起源,近代以来,学者普遍倾向于认为是“武士”,经济春秋、战国的动荡,进而转化为文士[4]。其间最重要的原由在于等级宗法制的破坏,使得社会阶层流动加快,贵族的下降和庶人的上升都融汇到士的阶层中;同时,王官之学失序而为诸子之学,文化下移,改变了士人的性格,使他们成为民族文化精神的承担者。

儒、墨、道、法诸家皆同以“士”,依“道”相承,但各家对于“道”的认知不同,因而士人表现出不同的文化人格。在道家看来,“道”指的就是事物的“本原”、“本体”。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之曰道。”在法家那里,“道”是“治国之道”。韩非子说:“所谓‘有国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于所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谓之‘有国之母’。”儒家的“道”指的是人生社会、伦理政治所应遵循的理想道路。

儒家以道自任的意识非常强烈。孔子曰:“君子谋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又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中庸》也说:“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对此,清人章学诚指出:“盖官师治教合,而天下聪明范于一,故即器存道,而人心无越思;官师治教分,而聪明才智不入于范围,则一阴一阳入于受性之偏,而各以所见为固然,亦势也。夫礼司乐职,各守专官,虽有离娄之明,师旷之聪,不能不赴范而就律也。今云官守失传,而吾以道德明其教,则人人皆自以为道德矣。故夫子述而不作,而表章六艺,以存周公之旧典也,不敢舍器而言道也。而诸子纷纷则已言道矣……皆自以为至极,而思以其道易天下者也。”[5]章学诚以为儒家“不敢舍器而言道”是儒家较之于诸子以道自任精神的强烈表现,所以孔子明言:“笃信善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当然,孔子的这番话是说给士人听的,在他看来,也只有士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到了孟子那里,士与道的关系就更加密切了。他说:“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未闻以道殉乎人者也。”士何事?孟子曰:尚志。何谓尚志?孟子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

在传统的儒家文化中,处处流露出入世的强烈意识。孔子罕言天道,但却注重入世。为了用世,他大声疾呼:“茍有用着,期月而可,三年有成。”为了济世,他率弟子周游列国,“斥于齐,逐于宋,困于陈蔡之间”。孟子继承孔子的传统,主张“用世”,倡导“济天下”。孟子曾对齐王说:“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他把自己视为“名世之士”,称“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孔孟之后,历代儒者均提倡“入世”、“用世”。董仲舒虽然一再声称“正其谊不谋其利,名其道不计其功”,但仍强调“圣人之为天下者,兴利也”。即使到了宋明时期,“儒者之学,以经世为用”,“儒者之学,务于经世”,以此表明其与佛道基本世界观的不同。理学家们也着力提倡“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乎天下”的思想。这个时期最能体现儒家入世精神的,当属范仲掩在《岳阳楼记》中的一段话:“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儒家的忧患意识,是儒家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儒家士人的入世精神,是以道义为追求目标,以整个文化秩序的兴衰为关怀对象[6]。孔子说“士志于道”,孟子说“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因此,维护“道”就成为士人的社会责任所在。孟子试图以“道”来建构独立的人格。他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谓之大丈夫。”不仅如此,士人可以因“道”而贵。“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儒家士人有更为宽广的心胸抱负,要实现“治国平天下”,因而他们又要“学而优则仕”。

影响一个民族文化的,不仅是有识者提出的伦理思想和道德体系,更有实践这些价值理想、身体力行地体现这些德行的贤人君子[7]。在儒家传统文化看来,“无恒产而有恒心”的士,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精神之所在。这是因为,作为儒家文化载体的“士”,首先体现的是对文化自觉的传承与损益,这是士人文化主体意识的彰显。如《礼记·乐记》云:“作者谓之圣,述者谓之明。”“作”为损益,“述”为传承。孔子自称是“述而不作”,可是当文化失序时,具有强烈文化担当意识的他就不能恪守“只述不作”的原则,转向“由述到作”。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这是文化上的创新。孔子继承周礼和先王之道,自觉地肩负起文化使命的历史责任,以“任重而道远”的践履意识倡导“仁道”,为“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建构起伦理思想和道德体系。其后,孟子以一种更加强烈的历史意识和深厚的文化认知感发挥孔子的“仁道”思想,因为他看到了“世道衰微”,“圣人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这是一个更加混乱的时代。他以“承三圣”(禹、周公和孔子)的文化使命感,决心“正人心,息邪说,距跛行,放淫辞”。不仅如此,孟子还以“先知先觉”的文化智者自许:“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觉,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他试图以先王之道的文化理念与价值准则来引导尚未觉悟的民众,把这种文化个体的自觉转化为一种社会自觉,而且认为这种责任义不容辞。这与孔子的“天生德与予”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其文化的底蕴就是“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到了宋代士大夫那里,已经成为他们整体文化价值取向的选择,这也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精神支撑。

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体现为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长期形成的。民族传统、民族文化、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心理特征,会自然而然地渗透到民族精神中来。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是汉民族与兄弟民族文化交融演化的历史产物,也是儒家文化与诸子百家思想学说兼容汇通的结果,并在与外来文化的撞击、交流和整合之中,不断光大拓扬和演进发展,从而不断增强民族文化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只有中国的主流文化真正成为富于原创力的文化,中国士人才能在这种富于原创性的文化中进行文化创造。

伴随现代化的进程,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趋于瓦解并最终消散,而其外在的推动力量就是西方经济的入侵。西方科技、思想文化、教育的传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形态。创造和传承民族精神文化主体的士人阶层在这一过程中消失了,于是民族文化的痕迹在社会生活中渐行渐远,人们在自然法则中寻求自身的生存,道德已经无法维系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全,而对法制的崇奉使得人群之间变得空疏和冷漠。士人阶层的消失,不仅使民族文化传承丧失了践行的主体,更深远的影响还在于民族文化丧失了拓展的空间,从而削弱了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涵。这是我们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深刻反思的。

[1]李煌明.论“民族精神”概念内涵的规定性[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2]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376.

[3]李春青.乌托邦与诗:中国古代士人文化与文学价值观[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223.

[4]顾颉刚.武士与文士之蜕化[M]//浪口村随笔.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52-56.

[5]章学诚.文史通义[M].李春伶,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37.

[6]王雅丽.儒家士人精神与当代公民社会建设[J].河北学刊,2008(4).

[7]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M].北京:三联书店,20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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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亮(1978-),男,陕西泾阳人,史学硕士,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3)哲学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宋代思想文化史。

20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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