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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思考

2010-08-15孙学甫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工作

孙学甫(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思考

孙学甫(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但缺乏行之有效的贫困生认定办法影响了贫困生资助的效果。要分析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状,对贫困生认定进行新的构想,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高校贫困生;贫困生认定;新思路

近几年,随着普通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1997年,我国实行高校并轨招生和新的缴费政策以来,各大高校贫困生问题便日益凸显。这些学生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和基本生活费,并严重地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健康发展,成为高校中的经济弱势群体。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这不仅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也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因此,关注与关爱贫困学生已逐步成为高校学生工作中的重点,开展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显得日益重要[1]。党和政府也非常重视贫困生问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免”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贫困生资助工作已初见成效。近年来,随着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放贷的慎重,出现了一些省属高校贫困生很难贷到款项的现象,本来解困资金就不太充足的助困工作,难度更大。解困资金太少,满足不了客观的需要。所以,如何将有限的资金合理分配以及有效资助贫困生,已显得十分重要。而对贫困生准确认定、对贫困程度准确把握与档次的划分则是资助中遇到的一个难题[2]。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状及原因

目前,大多数高校按照“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学校评定”的模式,采取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界定法、贫困证明法和消费水平界定法来进行贫困生认定,而这一认定模式和方法,则会导致认定时申请数量过多、学生困难的真实情况难以掌握等问题[3]。如何客观地“认定”和“批准”,这是困扰我们的难题。如果不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且不注意工作方法,将资助工作简单化和随意化,就会出现“轮流受助”、“平均享受”的现象。曾有人对我国华东一所高校做过问卷调查,该校的困难补助申请者有特困生(月生活费定为100元),也有贫困生(月生活费为100-200元),也有月生活费200元以上的,甚至月生活费400元以上的学生也在申请资助。而获得资助的结果是,每月生活费高于200元的同学得到了资助,而每月生活费在200元以下的同学却被排斥在外,这就出现了困难补助资源被挤占的怪事。显然,认定贫困生的老师或相信生源地民政部门的证明,或相信学生申请书中所表述的“困境”。申请的随意与认定的模糊使得有限的资源没有被合理使用:实际生活并不困难的学生得到了资助,而该重点资助的学生却只获得了小额度的资助。如此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太过粗略,贫富认定标准不明确,于是就出现了“撒胡椒面”或轮流资助的现象[4]。

二、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新思路

(一)开展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对学生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从学生入校开始,即刻着手建立学生学习、生活和工作各方面的信用档案;通过“两课”进行诚信教育,培养“诚信无价,信用有价”的观念;积极组织学习有关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相关文体活动。通过教育让贫困生明白,对贫困生的资助是党和国家、社会及学校对贫困生的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需要资助时一定要大胆地提出来,贫困资助绝不是廉价的同情与施舍。同时,要引导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艰苦奋斗、友善礼让”的优良传统,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实事求是,客观陈述家庭经济状况,从而降低高校认定贫困生成本,提高认定效率。

(二)建立基本稳定而又流动的贫困生档案

广泛收集信息,全面掌握和了解贫困生基本状况、主要特点和困难程度,就要建立贫困生档案,这是帮助贫困生解困的前提。通过查阅学生高招档案,了解基本信息(这比“证明”要准确);通过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形式,了解家庭经济状况;通过辅导员与贫困生交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记录其心理健康状况;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专干、宿舍长、学生公寓管理员与学生的广泛接触,对平时生活等方面即消费水平进行观察并加以对比记录,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全面的贫困生档案。建立的贫困生档案要反映出学生所属的贫困档次,每次有资助项目时以档案为准,未进档案的同学原则上不予以资助。档案一旦稳定下来,对再申请入档案的同学一定要严格认定,同时对脱困的学生给予及时排除。

(三)转换目前高校的贫困生资助模式

目前我国高校“奖、勤、助、贷、减”的资助体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的助学体系。这种体系使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脱节,对许多非贫困生产生了巨大的诱惑力和吸引力,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增加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因此,高校在以后的资助工作中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进力度和奖学金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拓展勤工助学的领域和渠道。在国家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应该逐步取消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措施,使高校的资助体系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这样将避免非贫困生“免费搭车”的现象,有助于实现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客观和公平,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

另外,应逐步将“免费午餐”式的资助贫困生模式改变为“以工代赈”的模式。在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享受“低保”的人员,除身体残疾外,绝大多数都规定了他们须做多少工时的义务工,才有条件拿到一定金额的“低保金”。同理,在资助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借用这种方式扩大勤工助学比重,采用资助与工作量挂钩的模式,这样就能比较有效地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后者就有可能退出申请的行列。因为解困资源不再是免费的午餐,要吃午餐必须“付费”,显然非贫困生是不愿意“付费”的,只有贫困生才更乐于勤工助学,并且不嫌弃地做好这项工作。资助与工作量挂钩的优点还在于增加了贫困生的责任感,转变其“等、靠、要”的思想。学校可以扩大聘用学生数量,改变用工制度,辞退部分临时工,将岗位留给贫困生,将支付临时工的费用用于有偿资助贫困生;也可以让学生经营学校的部分店铺,或适当允许贫困生业余时间摆摊设点等。这样通过内部挖潜,将有效地加大原有的资助额度,同时又能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四)优化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

1.确定认定的范围。确定认定范围是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范围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即必须填写好《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经过镇级以上的的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方可申请认定。同时,民政部门要严把“证明关”,否则,就会给认定范围带来困扰。

2.制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的制定要科学合理,要多方面参考各类情况。根据国际上研究相对贫困问题的惯用方法,高校的贫困生的界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PL=X/2[5],其中,PL表示贫困线,X表示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X值可通过随机抽取不低于全校学生数的10%的问卷统计获得。通过本方法得出的PL值可作为一个参考值。高校再根据学校所在地的经济情况和居民最低保障线,结合PL值制定认定标准。

3.合理界定认定集体。认定集体是指申请参与认定贫困生的学生群体,认定集体里面的成员,应该比较熟悉、了解相互间的情况,特别是家庭经济方面的情况。认定集体可按照系、年级、专业等来设立。一般情况下,人数不应太多,以100人为限较好,这样就可避免认定过程漫长、效率低的弊端。

4.选好非贫困生代表。学工人员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应起到组织实施的作用,认真组建认定工作小组,其成员可由非贫困生代表和班主任组成。非贫困生代表的人数所占认定工作小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且不高于15%,这样既体现了广泛性,又确保了工作效率。学生代表的确定应根据认定集体的学生意见,结合该学生平时的表现,特别是思想道德方面的表现来确定。

5.公示、异议与申诉。公示是认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认定工作的公平性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为了不增加贫困生的心理压力,公示的范围要慎重考虑,一般选择在认定集体内进行。异议与申诉是学生对认定结果不满而提出的意见,是认定工作的有益补充,因此高校应当认真对待异议与申诉,做到查漏补缺。

三、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效率的建议

首先,政府部门严把“证明关”。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需申请认定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填写《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中需要有村委会、镇(街道办)、民政部门等部门的签字、盖章。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为了工作的方便,在对学生填写的信息都没有核对的情况下就签字、盖章。这样,不仅给高校带来很大的工作量,也无形增加了工作难度。因此,政府应出台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并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惩罚与追究力度,严把“证明关”。从而建立包括政府、高校、社会、学生在内的“四位一体”的生源地贫困生认定主体监督机制。

其次,进行假期实地考察。利用寒暑假期间,安排距离贫困生家庭比较近的同学进行实地考察。这一方面解决了学生社会实践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保证认定的准确性。特别是在地方院校中,大部分学生都来自一个省,彼此距离都很近,作为调查者的学生根本不必花费太多的资金就可以对被调查的贫困生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为了避免调查者不负责任地提供虚假信息,应尽可能选取互相不认识、不同专业和品行较好的同学进行调查。

再次,加快数字化校园的建设。数字化校园的建设,是新形势对高校的时代要求。数字化校园范围很广,认定工作主要涉及学生消费状况、学生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从而提高认定工作的准确度,确保资助自愿的实效性。

最后,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贫困生的宣传,加深他们对贫困生认定、国家资助体系等相关概念的理解,对贫困生加强励志教育,让他们懂得,青年人应当学会在逆境中生活,在磨练中成长、成熟。二是对民主评议小组的宣传,要组织他们学习相关认定政策、文件,力求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对非贫困生群体的宣传,让他们对相关的政策、文件有一定的了解,加强他们的校园监督职能,成为监督贫困生的“电子眼”。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只有充分调动非贫困生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进行资助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认定工作的有效性、实效性,这样,高校才能取得贫困生解困的最大成绩,从而把国家的资助资源送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1] 张保庆.努力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J].求是,2005(2):51-54.

[2] 王幼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调查及改革的思考[J].青年研究,2002(2):2-5.

[3] 王强,施杰.当前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政策与思考[J].江苏高教,2006(4):108-110.

[4] 高强,高玉玲,冯圣兵.大学生自我贫困认定的策略选择性实证研究[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7):63-67.

[5] 林良夫,吕澜,费英勤.高校贫困生助学策略管理[J].教育发展研究,2004(3):67-70.

Study of the Cognizance Method of Poor Student in the University

SUN Xue-fu

Our country strengthened the subsidy of the university poor student in recent years,but the lack of the effectual cognizance method of the poor student influences the result of the subsidy of the poor student.Therefore,it needs to analyze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poor student cognizance and visualize the poor student cognizance 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oroughly.

poor college students;cognizance of the poor student;new ideas

G647

A

孙学甫(1980-),男,本科,助教,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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