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系统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30年(下)
2010-08-15谢煜桐
谢煜桐
党校系统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30年(下)
谢煜桐
二、关于党校系统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的思考
对党校系统建设和业务指导30年历史的回顾,引起我们在以下两个问题上进行深入的思考:
第一个问题: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校系统,是关系到党校事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乃至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国党校系统需要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从应然的意义讲,党校之所以应成为一个有机的系统和整体,原因在于党、党的建设、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国共产党章程》第10条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作为一个整体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2008年9月3日颁行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校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这是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校的性质、功能的确认。党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决定了党校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或者说,党校教育和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的整体性是党的整体性的重要保证。
从组织体系上讲,党的组织分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所以,党校也相应地分为中央党校和地方各级党校。系统论认为,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整体不是部分的机械相加,而是由同类事物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系统。系统的性质取决于其要素的结合方式即结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些道理同样适用于党校工作。正是从以上意义上讲,党校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在干部教育事业中发挥作用。
从职能看,按照《条例》规定,党校是同级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党校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因此,业务指导是党校上下级之间的法定关系。目前,全国党校设置的基本情况是:中央党校、34个省级党校(含铁道部党校和新疆建设兵团党校)、15个副省级党校、330个市(地) 级党校、2700多个县级党校。各级党校的工作的目标是相同的,功能是相同的,共同服务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大局。作为党校这个整体的组成部分,各级党校之间必须建立一种科学的、合理的关系,并使这种关系制度化,才能在干部教育上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否则,整体不仅不能大于,甚至可能小于部分之和。
党校系统的整体建设是党校事业发展规律的要求。各级党校在教学科研上的共性决定了党校之间加强联系的必要性。
我们究竟需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校系统呢?虽然《条例》和中央文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我们可以从系统的本质和要求来认识其特征。所谓系统,是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组成的有机整体,整体性、结构性和层次性是系统的本质特征。因此,科学的党校系统应该是以业务指导为抓手的机构合理、层次清晰、上下贯通、运转和谐、整体功能优化的干部教育系统,这个系统有利于促进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有利于促进党的理论创新,并最终有利于党的建设的大局。
第二个问题:要紧紧抓住业务指导这个关键,推进党校系统建设和党校事业的科学发展。
方法论是理论体系的灵魂,也是党校系统建设的第一个问题。在建设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党校系统的问题上,实践证明,不抓方法,不抓好方法,终将一事无成。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校对业务指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影响和制约党校系统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的最深层的原因,是大家对业务指导工作及其重要性,对于业务指导与党校系统的内在关系了解不多、认识不足。党校业务指导工作已经开展30年了,然而,从现实情况看,暂且不去说党校系统外,就在党校自身系统之内,甚至许多专门从事业务指导工作的同志,也只是在日常接待和校际联络的层面上来认识业务指导。既然对党校业务指导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足,对业务指导工作的性质、地位认识不足、不到位,对其重要性认识就更加无从谈起了。认识上的不足不仅反映在体制机制上,也反映在日常实际工作中,并最终影响和制约了党校系统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因此十分有必要在全国党校系统的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宣传业务指导工作。
第一,业务指导工作是上级党校与下级党校间的法定关系。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有人认为,既然名为业务指导,党校的业务都是具体的,如教学、科研、信息化等,所以,业务指导就是各业务部门的指导。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党校的业务指导是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而不是上下级党校具体业务部门之间的指导,具体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党校业务指导的一部分,是从属于党校业务指导的第二位的概念。
第二,业务指导工作是在上级党校校委的领导下,在业务指导部门的综合协调下进行的。业务指导离不开各具体党校业务部门,但是,绝不是各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必须在校委的领导下,按照业务指导的规划和计划,在业务指导部门的综合协调下统一进行。然而在现实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以至于出现了上级党校有多少个部门,就有多少个业务指导部门的现象,“多头向下”,给正常的业务指导工作造成混乱。
在思想认识上真正重视业务指导工作,就要切实采取措施,比如,把业务指导工作列为校委年度工作要点。从实践中看,一些党校的工作要点中要么没有把业务指导工作列入,要么对这项工作只是一带而过,没有达到应有的重视程度。
二是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党校系统建设的地基。
制度建设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党校系统整体建设的根本也在于制度建设。《条例》是党校系统建设最根本的制度建设,同时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的文件来充实和完善党校系统建设。
第一,应加强党校内部的业务指导制度建设。为了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应明确业务指导工作部门的性质定位和职能。1990年10月中央党校校委决定成立地方党校业务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在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对以省、区、市党校为重点的地方党校的各项业务指导工作。并将办公厅地方党校工作处改称为“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办”),作为地方党校业务指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明确规定了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所承办的工作事项。这是党校事业发展中关于业务指导机构和部门的性质的明确规定,对于地方党校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在明确业务指导机构性质的基础上,党校的业务指导部门应明确以下职能,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参谋职能;二是业务指导职能;三是督察职能;四是承办职能;五是联络职能;六是综合协调职能。
第二,应该通过有关文件对党校系统整体建设的意义加以强调,对党校业务指导工作的原则、机构、对象、方式、程序及监督等问题作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这一点,全国党校系统的制度建设框架就基本搭起来了,也就为今后党校系统的整体建设提供了制度的、法律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细化对地方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的专门制度建设,比如,借鉴国民教育体制中的巡视制度、督导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等。中央党校可以在参考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工作力度,尽早出台《全国党校系统业务指导规范》,或《全国党校系统业务指导办法》,发至全国各级党校,一体遵循。
三是要把业务指导工作作为加强党校系统整体建设的重中之重。
党校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骨干、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这一定位适用于全国任何一级党校,也适用于全国党校这个系统。党校事业是一个共同的事业,是一个整体,各级党校,从中央党校到县级党校在工作性质、工作目标、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同一性,在这种制度框架下,如何使存在上下级关系的党校之间协调一致,共同服务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取决于各级党校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和方式。既然把上下级党校的关系定位为“业务指导”关系,那么,业务指导工作就是上下级党校发生联系的法定方式。党校业务指导工作的功能是,通过全方位地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党校系统整体功能和优势的发挥,从而更好地推进党校事业,服务于党的事业的全局。在制度建设的前提下,从经常性工作的角度来说,必须把业务指导工作作为党校系统整体建设的重点。中央党校对地方党校、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党校系统整体建设的前途与未来。
“业务指导”不应只是“业务指导部门”的事,上级党校领导班子要有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的意识和实际举措、行动;“业务指导”的内容还应包括帮助下级党校培训师资、管理人才;协调当地党委解决下级党校的困难;通过上级党委督促当地党委抓好党校的软硬件建设等。以重庆为例,直辖以来,这些年重庆市委党校在这方面做了尝试,效果很好。如党校、行政学院联合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已经在全市开展了几次区县党校办学资质评估,达不到一定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要求,就不能培训相应职级的干部,将培训任务划到别的有资质的党校培训。这就对当地党委政府施加了压力,迫使他们把自己的党校、行政院校建设好。现在,重庆市40所区县党校、行政院校,校舍等硬件设施多数都新建、扩建完成,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等都配套新置。事实证明,办学资质评估是个好办法。此外,重庆市委党校有每年一次的全市党校、行政院校校长会和每两年一次的全市党校、行政院校教学科研工作会制度,出台并一直在实施《关于全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加强科研协作促进科研发展的意见》,为区县党校举办师资研究生班、师资培训班,举办区县党校新任校长培训班,安排区县党校骨干人才到市委党校相关部门挂职锻炼等等。这些业务指导的具体举措,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为我们开阔视野,拓展业务指导工作的思路,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四是要加强业务指导体系建设,形成一支有战斗力的全国党校系统的业务指导团队。
关于业务指导队伍建设,应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机构职能,充实队伍力量。中央党校作为党校事业的领头人,责任重大,需要在进一步明确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的定位和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省、市也要相应地建立规范的对口机构,作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达到上下合唱、联动共振的效果。
在队伍建设上,必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从事业务指导的同志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同时对党校工作的宏观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初步掌握其中的规律和诀窍,善于发挥对地方党校的业务指导作用。党校业务指导队伍应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是要进一步增强全国各级党校的系统整体意识。
党校是个整体,一个系统,必须树立这种整体意识。上级党校不仅要做好自己本校的工作,还要负起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责任,惟其如此,才能充分显示其作为党委的一个部门的重要作用。中央党校肩负着指导全国地方党校的重要责任,同时也是全国党校系统的代表和意见表达者,对于党校系统的整体建设、对于党校事业的发展,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副巡视员兼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