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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政策选择

2010-08-15姜广华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0年1期
关键词:资助政府艺术

姜广华

公共文化服务政策选择

姜广华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及界限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以此为标志,国家公共服务职能在文化领域逐步得到明确和加强,公益文化事业展现生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对文化权利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尤其是在使它成为社会的共识并进而影响决策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尽管我们在较短时间内,在确立公共文化服务观念、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我们对于公民文化权利的实质及其内涵的认识,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的指导,还很薄弱。

首先,文化权利到底应当包含什么?作为人权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权利或文化权益,是人与生俱来、理应享有的发展权的基本内涵。具体而言,应当包括文化共享权、接受教育权、人格发展权、精神自由权、文化参与权、思想表达权、作品创造权、文化交流权等。其中,文件共享权、接受教育权、人格发展权、文化参与权,可以称之为基本文化权利,因为它对人的综合素质的形成影响巨大,个人的人格、精神、素质、知识积淀和劳动技能的形成,无一不与他所生活的人文环境赋予他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有关,而这正是文化所具有的“文以化人”基本功能的体现。“基本文化权益”的提法,是基于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实事求是的政策性规定。对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广大、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文化底子厚薄不均的国家来说,公民文化权利的全面落实与保障,涉及到物质条件与文化程度、环境、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全面实现公民文化权利,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个渐进的、需要逐步完善的过程。

与文化权利范畴相关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界限。过去我们把社会文化建设完全当作政府的职责,采取大包大揽的方式,结果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也抹杀了人们的文化创造力,不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公共文化服务除了强调服务外,更重要的是体现公共性。公共服务的界限太宽了政府管不过来,也难以管好,而且容易限制社会力量的介入;太窄了又会造成供给不足,形成缺位,影响公民的文化生活。

现阶段,公共性应更多地规定在人民群众基本的、共享的、通过市场难以满足和调节的这部分文化产品上,例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基本设施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发展水平比内地要高,公共文化服务也应该有自己的界限和特点。当前,应把资源集中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提升上。对社会文化活动要积极扶持和资助,政府逐步从演出活动中退出,将文艺演出让度给市场,支持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公共文化服务的实现条件

政府以何种方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实现条件问题。

纵观世界多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它们都无一例外地将文化设施建设当作首要的条件。彼得·霍尔于1984年在《世界城市》一书中提出了衡量世界城市的7条标准,其中3条是关于文化的标准:一是各类专业人才积聚的中心,有众多的大学、大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和各类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研究机构;二是信息汇聚和传播的地方,有发达的出版业、新闻业及广播、电视网总部;三是娱乐业成为主要产业部门。可以看出,文化设施是第一位的,是基础。新加坡在上世纪后期,明确提出文艺复兴城市报告和改善文化设施的施政策略,在滨海湾建构新的表演艺术中心并提升其他的剧院。2002年投资6亿新加坡币的滨海艺术中心建成,成为新加坡的标志性建筑和文化艺术中心。成立了国家图书馆局以引领新加坡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发展。2003年完成了一个国家参考图书馆、3个地区图书馆和19间公共图书馆及一间社区儿童图书馆的建设规划。

香港的文化设施是由政府统一投资兴建并统一管理的。以香港公共图书馆为例,公共图书馆是城市重要的文化设施,目前,香港共有69间公共图书馆(不包括大学图书馆),其中最大的为香港中央图书馆。这座占地9400平方米、采用网络式地板设计、藏书151万册的现代化建筑,其建设资金高达69000万元,全部由香港政府出资;而该馆每年从图书采购费到负责管理的216名工作人员的薪金,皆由香港特区政府提供。

说到香港的文化设施,不能不提香港文化中心。这座位于尖沙咀海边的建筑,已成为香港文化的一个标志。凡到过香港的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这座商业城市为什么把最贵重的土地用于发展文化事业?也许,新加坡关于文艺复兴城市的愿景能回答这一问题。他们认为:文艺复兴将是充满创意、朝气蓬勃和弥漫唯美气氛的。有创意文化为坚强后盾的产业将永保环球经济的竞争力。文艺复兴将使人们有冒险精神、求知欲和创意思维及对生活的热爱。最后,文化和艺术撼动一个城市,社会将拥有活跃的居民。

香港政府十分重视博物馆建设。目前政府管理着16所博物馆和1所电影资料馆。香港的博物馆大致分为3类:美术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和科学博物馆。香港也设有私人博物馆,大多由专业院校、非牟利或私人机构承办。香港政府认为:虽然公共博物馆的核心功能多年来没有转变,但要按着“以人为本”和“民间主导”的原则,致力透过举办不同节目和活动,接触社会和参观人士,以达致更大的社会影响。

如果说文化设施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那么理念、价值观和基本职责便是它的软件。香港政务司司长在描述政府职责时这样说:“我认为政府肩负两大基本职责,第一是不断确立工作的宗旨和基本的价值观,第二是订定日后的发展格局,力求进步、精益求精”。他进而说:“我们的宗旨是服务市民。为此,我们力求促进安定繁荣、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素质、照顾需要援助的人士、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维持法治,以及鼓励市民对社会各尽本分。”这番话深刻地说明了软件在实现政府承诺中的重要。只有一流的设施加一流的管理,服务才能达致一流。

三、文化艺术资助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

文化艺术资助,简言之就是政府运用公帑资助文化事业,达到提高艺术创意和城市文化水平的作用。文化艺术资助最早产生于英国。其发展经历了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的过程。直接资助是指政府部门或特定组织直接审批艺术团体或个人的经费申请,它适合于规模不大、发展落后的艺术生态,又或者当地已经有成熟的艺术市场和文化共识,得不到官方资助的人可以转向市场集资。间接资助是指政府透过艺术中心、艺术联盟、地区性的艺术局审批具体的拨款计划,让个别的文化表演场馆、展览场馆、个别艺术团和艺术家去申请经费。间接资助产生后,迅速成为文化艺术资助的主要方式。间接资助的好处是明显的,现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地方都采用间接资助的方式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它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近20年来日益兴盛的公共管理的一个有机部分。

新加坡1991年成立国家艺术理事会,作为新加坡艺术发展的法定机构,宗旨是将新加坡发展成更具特色的国际艺术之都,并培育艺术人才、促进艺术发展,以使新加坡人的生活充满艺术。2008年政府给艺术理事会拨款达5000多万新加坡元。香港1995年成立艺术发展局,是政府指定全方位发展香港艺术的法定机构,作为政府、艺术及社会各界的沟通桥梁,专责策划、推广及支持香港艺术以及艺术教育、艺术评论和艺术行政的发展。2008年政府拨款为8000多万港元。

随着文化艺术资助的不断成熟,种类已经越来越多,对促进城市文化水平提高作用也越来越大。

2009年初,新加坡国家艺术理事会推出新的项目,5年拨款200万元资助艺术家出国交流。这项计划的目的是资助本地艺术家到外国、与外国艺术家和团体合作,碰撞出更多的艺术火花。这项计划将让这些人参与世界著名驻团计划,投入新的创作空间,开拓艺术视野。更重要的是,他们能与国际艺术家联系,争取更多的国际曝光的机会。

香港艺术发展局最近做了一个“香港剧团8年数据追踪”的研究项目,对过去8年获得政府资助的剧团的发展进行量化分析,结果表明,政府用来支持剧团的基本营运经费剧减,但以节目赞助形式支持制作的资源在增加,使剧场观众翻一番,取得了预期效果。

我国开展文化艺术资助的历史尚短,目前文化艺术基金大多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出现,政府文化艺术资助基本是空白。深圳市委宣传部设立了一个宣传文化基金,主要扶持和奖励主旋律作品创作,有很强的政治指导性,并不完全向社会公开,因此还称不上完整意义的政府资助。分析我国文化艺术资助的现状,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民间文化艺术基金往往由官方操控。这种局面的形成,还是由于全能政府的传统理念所造成,认为政府应该管理一切,特别是对于文化艺术这些涉及意识形态的领域,政府主导的色彩更浓,这与现代有限责任政府的理念格格不入,也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无庸讳言,每一届政府都有其文化理念、价值观和美学判断,没有文化理念和美学判断的资助,不以创意和多元化为本的资助,就会陷入平庸境地。问题是政府该以什么作为文化艺术的取向,是领导人的个人意见,亦或是社会的广泛认同?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政府的资助委托民间管理,而不是相反。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我们缺乏全面看待文化艺术的观念,因此将文化艺术划分为公益和非公益,区别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这种割裂文化艺术的观点,既不利于文化艺术发挥其社会功效,也不利于产生其经济价值。其实,很多文化事业同时也是文化产业,大量的文化产业都产生于人们的文化艺术生活当中,比如演艺,它既是文化事业,也是文化产业。因此,文化艺术资助只能是统一的,单纯设立一个文化产业基金,难以达到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的目的。

当前,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文化艺术资助制度十分必要,也完全有可能。这首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是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创造,文化是人们自身的需求,而不是政府的施与。资助文化艺术就是鼓励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力,激发人们的文化艺术热情,而这正是社会文化繁荣的条件。其次,建立资助制度对各级政府来说,在资源上并不缺乏。虽然总体来说,我们对文化的投入还不足,但在数量上是逐年增加的,只是我们的投入效果不是很好。深圳市南山区从2007年开始对公共文化产品实行社会购买,资金总量上并不比过去增加很多,但政府从办文化变为为文化服务,成本降低了,效益提高了,大大丰富了社会公共文化产品。2009年,区文化局尝试将过去扶持个别文艺团体的钱用于对区里文艺社团的广泛资助,有力推动了社区文化的繁荣。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下一步计划将宣传文化精品扶持与奖励资金分出一部分用于对文化艺术的资助,做出更大胆的探索。再次,建立文化艺术资助制度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西方文化艺术资助制度各具特色,新加坡、香港的艺术资助计划更为详细,我们可以消化吸收。起步阶段,我们可以不求种类齐全,选其针对性强、社会需求大的项目进行资助,以后再逐步增加计划的种类。管理方式应该走间接资助的路子,在民间组织不发达的现状下,可以由政府委托专家团进行评审,依据专家团的意见拨款,以后过度到完全由中介组织来管理。其它如项目的评审办法、款项的拨付和使用、项目的验收和评价,完全可以借鉴已有的办法。

(作者: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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