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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觉:实现全球伦理“文化政治”的必然选择

2010-08-15刘泰然

天中学刊 2010年4期
关键词:亨廷顿伦理文明

刘泰然,陈 雪

(吉首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文化自觉:实现全球伦理“文化政治”的必然选择

刘泰然,陈 雪

(吉首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以儒家传统文化为主的中华文明在一种全球伦理的话语竞争中如何重新为自身赢取一席之地,重新唤起它对公共世界的发言能力,不但关系到传统文化的兴衰,更关系到一个民族文化政治的成败。只有通过充分的文化自觉,一个民族才有可能去实现一种充满希望的文化政治。

文化自觉;全球伦理;文化政治

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文化自觉的概念,在人文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反响。文化自觉的概念是在一种全球化的语境中对于中华文化命运的一种积极思考。关于中国文化如何与世界性的文明对话,费先生提出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设想。费先生的设想体现了一种非常宏大的眼界与敏锐的问题意识,其“文化自觉”一说更是启发人们应从文化与文明的角度来理解本民族共同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试图对费先生“文化自觉”这一概念作进一步的阐释,探讨如何通过“文化自觉”这一途径去实现“文化政治”。

从一种历史的角度来看,文化自觉事实上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一种内在传统。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对“文”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并构成了一个“以‘文’的思想为核心的观念谱系”[1]。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文”的概念在这里成为绝对精神价值的象征,在某种意义上它就是天命的显现。孔子提出“命者,君子以为文,庶民以为神”[2],认为对“文”的参与就是对天命的一种自觉契入,这是儒家文化对于自身伟大文明传统的自觉与自信。关于这一点,王夫之也体会颇深:“夫子于患难之际,所信于天者,文而已。文,即道也;道,即天也。乾坤不毁,生人不尽,诗书礼乐必不绝于天下,存乎其人而已矣。”[3]566因此,“文”的自觉直接指向对“道”的自觉,“文”的生生不息正意味着“道”的延续不绝。

从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进入华土以来,“文命敷于四海”(《尚书·大禹谟》)的文化想象逐步受到瓦解。虽然在清朝末年,还强调“中学为体”,但中华文明已经不再具有天经地义的优越性,中华文明面临着西方文明的严峻挑战,中国文化的意义已不再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在这样一种格局中,原来的中与西两种并列的文明最终演变为在价值序列上具有先后秩序的两种文化形态。从“五四”到“文革”再到今天,中国的现代性诉求基本上抽空了对于整个传统文化的内在自觉,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在文化政治上的主动放弃。特别是在全球化语境中,一个民族已不只是一个经济实体或政治实体,从更深远的意义上讲,它更是一个文化实体。因此全球的竞争决不仅仅停留在经济的角度,更重要的是一种话语的竞争。任何一个民族的复兴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复兴,文化问题已成为一个民族或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问题。因此,当中国在经济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时候人们却尴尬地发现,中华民族难以在一种全球伦理的竞争中争得自身的文化话语权。

如今,“文”的意义已经不再局限于华夏文明,在一种强调多元化的全球格局中,每一种文化都需要为自己的合法性进行论证,也就是说,“文”的意义与价值是需要在全球伦理的竞争中争取的。在古典世界观中,“文”与“道”有着天然的统一,对“文”的延续意味着对“道”的承担。可以说,“文”虽然不能完全表达“道”,但对伦理与道义的表达却是“文”本身的应有之意。今天,“文”的概念已经多元化了,不可能再像古典世界那样“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相反,以儒家传统文化为主的中华文明在一种全球伦理的话语竞争中如何重新为自身赢取一席之地,重新唤起它对公共世界的发言能力,不但关系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兴衰,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文化政治的成败。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苏联的解体,西方有不少学者指出,东西方的意识形态的斗争已经退居次要地位,或者消失了,民族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文化层面的竞争。而随着美国“911”事件的爆发,文化冲突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出来,学术界重新掀起了阅读亨廷顿关于文化冲突著作的热潮。按照亨廷顿的看法,文明之间的冲突将成为未来世界冲突的决定性因素。在他看来,“在新的世界中,冲突的根源主要将是文化的而不是意识形态的和经济的。虽然民族国家仍将是世界事务中最强有力的角色,但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在不同文明的国家和集团之间进行。文明间的冲突将主宰全球政治,文明间的断裂带将成为未来的战线”[4]。对于“文明”,亨廷顿的看法是,“文明由语言、历史、宗教、习俗和制度等客观因素以及人们主观上的自我认同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4],它“通过历史、语言、文化、传统和最主要的宗教而把人与人区分开来”[4],当代世界文明主要由八种文明组成,即:西方文明、儒教文明、日本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斯拉夫−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以及“可能的非洲文明”。“未来最大的冲突将沿着分隔这些文明的断裂带进行”,其轴心将是“西方与非西方的对垒”。那么,文明之间为什么会发生冲突呢?亨廷顿指出,文明间的差异不仅是现实的差异而且是根本的差异。不同文明的人们在基本的价值判断乃至社会规范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作为历史的积淀非短期所能消除,它们比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力间的差异更为根本”[4],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更难协调和变革。不仅如此,世界范围内的宗教运动与文明间的交往强化了“文明意识”,推动了文明间差异意识的发展,增强了文明内部的寻根意识。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军事经济利益优势地位而积极地将自己的民主自由价值观作为普遍价值观予以推广,这激起了来自其他文明的反对”[4],由此就出现了“西方文化与非西方文化的对垒”[4]。亨廷顿不仅强调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在冷战后的冲突,而且把这种冲突摆在了“文明的冲突”的中心位置。亨廷顿明确指出,西方与非西方的对垒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冲突的焦点在最近的将来会集中在西方与一些伊斯兰−儒教国家关系上”[4]。亨廷顿在后冷战时期提出“文明冲突”论的主要旨意,正是要凸显所谓“儒教国家”即中国与西方之间的冲突。在他看来,中国与西方在基本价值观念上本来就潜伏着“根本差异”。冷战后,一方面是国际形势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则是中国以“惊人的经济发展为后盾”,使得中国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之间的冲突变得不可避免。亨廷顿事实上是将“儒教国家”中国看作了西方未来最主要的敌人,并从“文明冲突”的角度加入了西方宣扬的“中国威胁”论的合唱之中。

可以说,亨廷顿在其文明冲突论中强调了以儒家文明为主体的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的不可通约性,或者在他看来,这种不可通约性同时意味着中华文明无法融入主流的西方价值观念之中。“911”事件进一步强化了西方文明之外的其他文明的妖魔化形象,更使得作为文化意义上的中国在全球伦理的话语权争取上陷入被动局面。与亨廷顿不太一样,西方另一些学者则深刻认识到全球化的现代性危机,将无法依靠某一种文明来单独应对,因此,强调文明与文明之间的多元对话与合作则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德国著名神学家、图宾根神学教授孔汉思不遗余力地倡导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以及世俗意识形态之间的对话。在他看来,由于宗教强调对生命终极意义的理解,使得每一种伟大的宗教都有关注人的教义。宗教从内在方面来说是谋求人的安宁,从外在方面来说则以克服侵略和暴力为基本目标。正是基于这一点,以孔汉思和美国的斯威德勒教授为首的西方神学家发起了“全球伦理”运动,这场里程碑式的运动成果体现在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大会”上所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这一份宣言指出:由于世界上各种基本的苦难都与对基本道德的漠视和践踏有关,因此,如果没有一种全球伦理,便没有一种更好的全球秩序。《宣言》还认为,“在各种宗教之间己经有一种共同之处,它可以成为一种全球伦理的基础,这是关于一些有约束力的价值观、不可或缺的标准,以及根本的道德态度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5]8。《宣言》从世界各大宗教和文化的道德规范中,提出了全人类都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应受到符合人性的对待。并以耶稣的名言“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和孔子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相互补充的基本道德原则。在此基础上,《宣言》还依据各大宗教都包含的“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撒谎”和“不可奸淫”四条古训,表述了四项具体的行为规则:(1)珍重生命——致力于非暴力与敬重生命的文化;(2)正直公平——致力于团结与公平的经济秩序;(3)言行诚实——致力于宽容的文化与诚实的生活;(4)相敬互爱——致力于男女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进而,《宣言》的签署者们还敦促世界上不同的信仰团体积极参与该运动并深入阐述他们的伦理主张,以使构建中的全球伦理更加深刻和具体。除此之外,《宣言》还特别强调,“除非转变个人的意识,否则世界不可能变得更好”。《宣言》的签署者们“立誓为个人和集体意识中的这种转变而努力,为通过反思、冥想、祈祷或积极思考来唤醒我们的灵性力量而努力”。全球伦理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基本性,即只提出人类应有的最低限度道德;二是具有普遍性,即指明这种道德在各种不同的宗教和文化传统中都有其源头和基础。

孔汉思的“全球伦理”构想充满着一种非常宏大的包容精神以及对世界各种文明一视同仁的态度。但是,这种“全球伦理”还说不上是一种在哲学层面上较为成熟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它还只是一种最基本的伦理底线,而不是文明之间对话后形成的某种新的观念形态或新的“世界精神”。但孔汉思的“全球伦理”构想为我们指出了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每一种文明都应该通过话语的竞争为那样一种可能的“世界精神”而努力,把“全球伦理”当作一种底线和理想去实践。同时在这样一种“全球伦理”的实践中,一种强烈的“文化自觉”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一种文明在新的“世界精神”中能否论证自己合法性的前提。

如果把那样一种理想形态的“全球伦理”作为一个具有综合性的整体,那么,在这样一个整体中就融合着每一种伟大的文明。事实上,每一种文明的成果都是一个综合体或者杂交体,这一点中国古人已经有所体会。《易·系辞》:“物相杂,故曰文。”《国语》:“物一无文。”徐锴《说文通论》:“强弱相成,刚柔相形,故于文。”朱子《语录》:“两物相对待,故有文,若相离去,便不成文矣。为文者盍思文之所生乎?”接下更进一解:“《国语》言‘物一无文’,后人更当知物无一则无文。盖一乃文之真宰,必有一在其中,斯能用夫不一者也。”(刘熙载《艺概》卷一)由此可见,“文”是诸种不同因素相对待、相结合之整体。这其中既要有多,同时也要有由多所构成的整体,即“一”。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言:“史伯对郑桓公曰:‘声一无听,物一无文’,见《国语·郑语》。曰‘杂’曰‘不一’,即所谓‘品色繁殊,目悦心娱’(Varietasdelectat)。刘氏标一与不一相辅成文,其理殊精:一则杂而不乱,杂则一而能多。”[6]52可以想象,作为一种伟大理想而追求的“全球伦理”同样体现着每一种文化经过现代性洗礼后闪耀着的灿烂光华,这将是一幅怎样瑰丽的文明图景。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必然是参与到“全球伦理”的伟大复兴,这种复兴并不会阻碍“全球伦理”的实践,相反,中国文化的充分自觉,可以充实那样一种可能的“世界精神”。

中国文化必须为其文化合法性进行现代性论证,也就是说,中国文化的复兴必须在现代性价值观的创造上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参与还是退出现代性话语的竞争决定着中华民族文化政治的成败。中国国家领导人在2003年以来一再申明中国的崛起乃是“和平崛起”,其目的也正在于缓和中国文明与其他文明特别是西方文明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一做法是明智之举。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一种实用理性或者说现世的人文关怀,这与伊斯兰文明非常不一样,这一点决定了中国文化在进行现代性意义上的“创造性转化”(林毓生语)方面将比伊斯兰文化要顺利得多。当然,这样一种现代性转化,并不是要使整个中国文化西方化,恰恰相反,这是一种带有深刻“文化自觉”的转化。在全球化的格局中,中国文化何去何从,又如何重新理解自身,从而规划她的未来,这取决于人们对整个中华文明和中国的历史采取一种怎样的态度。但作为一种文化共同体之中的个体,在全球化时代,如何将个体的命运与一种文化共同体的命运关联起来,将构成此在的本真存在。个体只有置身于当下的历史情境中来领会自己的可能性,将自己的命运与一种文化共同体的命运关联起来,才能真正展开自己的可能性,而不是“只图近便,随便抓住什么流传下来的东西,当作自己的可能性,或者拈轻避重,以保持传统为名而无所开创”[7]452。这样一种对“遗业”的自觉与承担同时也是一个获得“我之为我”的那样一种本真性存在的过程。正是人将自我与一种文化的过去自觉关联起来,便赢回了他最本真的存在。但是,这样一种将自我与“遗业”相关联的过程并不是一个将自我从文化共同体与民族共同体抽身出来的过程,恰恰相反,发现自己最本真存在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将自我的命运与共同体的命运联成一体的过程。海德格尔指出:“然而,此在委弃于自身却不是委弃于一个与他人绝缘的主体,此在始终与他人共同在世,此在的演历始终是共同演历。”[7]453

只有当个体的命运与民族、文化、历史联系起来并朝向未来之时,“此在”才能获得他自身的本真演历。既然作为“此在”的人凭借先行到死的决心,能动地把握历史传统,进而谋划自身的“能在”,“那么,这种回到自身的,承传自身的决心就变成一种流传下来的生存可能性的重演了”[7]453。这种本真的重演不是亦步亦趋地接续传统,而是朝向未来。真正深刻的文化自觉总是一种朝向未来的努力,正像孔子通过“与于斯文”而使得“文”的传统延续下去那样,今天对于“文”的自觉将使得一种民族共同体在一种“全球伦理”的实践中获得一席之地。只有通过充分的“文化自觉”,我们才有可能去实现一种充满希望的“文化政治”。

[1] 陈赟.“文”的思想及其在中国文化中的位置[J].中国文化研究,2006(4).

[2] 鲁邦大旱[C]//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 王夫之.四书训义:上[C]//王夫之.船山全书:第7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

[4] Samuel P.Huntincton.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J].Foreign Affairs,1993(3).

[5] 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6] 钱钟书.管锥编: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9.

[7]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责任编辑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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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261(2010)04-0108-03

2010-04-15

刘泰然(1978―),男,湖南娄底人,讲师,博士;陈雪(1980—),女,重庆人,讲师,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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