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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中以情带声

2010-08-15刘继平

铜陵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歌唱家歌唱感情

刘继平

(皖西学院,安徽六安 237012)

歌唱中以情带声

刘继平

(皖西学院,安徽六安 237012)

文章首先是对声乐艺术中“声”与“情”的概念及特点进行具体介绍,阐明“声”与“情”在声乐艺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通过对作品的实例分析,论证了“以声传情、以情带声、声情融合”的辩证关系,强调歌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达到二度创作中“声情融合”的重要性。

以情带声;情感基调;情感体验;二度创作

一、声乐艺术中的“声”与“情”

声乐作为一个独特的音乐品种,是通过音乐语言与文学语言的完美结合来表达人们生活中最深刻、最真挚、最细腻的情感体验。想唱好一首歌并不是件简单的事,不能只讲声音,不讲感情,反之也不行,一首歌曲只有通过训练有素的演唱才能放出光彩。歌唱者的艺术成就总是通过声乐作品给人们留下难以忘怀的美好印象,但歌唱绝不仅仅是展现美妙的声音,更重要的是作品思想内容和情感的艺术表达,所以我们应对歌曲的时代背景、表现手法以及词曲作者有个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再进行适当的处理,把歌曲的艺术形象准确完整的再现出来,从而达到“以情带声,声情并茂”。而情感在这里就像是一条红线,连通了作曲家、歌唱家、以及听众的心灵,因为声乐演员是通过演唱来表达歌曲情感、表现歌曲内容、体现歌曲风格;作曲家用情感作曲、歌唱家用情感演唱歌曲、听众也是通过情感来欣赏歌曲。声乐离不开情感因素,“情”是“声”的灵魂和生命,要以感情培养为着眼点,挖掘作品的思想情感,让我们真正走进音乐,融入音乐,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无论什么歌曲,都赋予自己的情感,让歌声充满灵动的吸引力!

二、以情带声在声乐艺术中的地位和作用

记得周小燕教授曾说过一句话“唱歌就是唱感情”,可见情感因素在歌唱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每一首歌都有它自己想表达的意思和它内在蕴含的真谛,如果不用心体会、不投入感情,那这首歌唱的一定不会是最好的,也许根本打动不了别人。相反,一首很平淡的歌,如果投入了自己的感情、用心的去演唱,一定会折服很多人,至少感动了自己,因为自己投入过。如果把歌唱的语言比作歌唱艺术的肢体,那么情感就是歌唱艺术的灵魂。是什么将灵与肉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并成为一个极富生命力的艺术整体?是歌唱语言结构的优化组合及技术性支持,创造性感情的释放与控制。语言是沟通人们思想、传达情意的主要工具,而歌唱则是语言最高表现形式,所谓“言不尽则歌之”,好的歌唱能把人们心中最细微最深邃的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换句话说,只有发自内心的歌唱才能扣人心弦,感人至深。有句话叫“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就是说人声较之乐器更具艺术魅力。语感是乐感的基础,乐感是语感的升华,喜怒哀乐现于形,欢恨悲壮现于声,只有把形美、音美、意美高度结合才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只有全面提高文化修养加强对音乐的想象力,才能在感动自己的前提下感动别人,才能增强演出效果。世界上那么多的优秀歌唱家的演唱之所以能使广大听众为之倾倒,受到公众的欢迎和喜爱,除了他们具有良好的嗓音和高超的技巧外,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歌声准确生动的表达了歌曲的内容和真实的情感,做到了以情带声,从而引起观众内心的共鸣,给予了人们美的享受和情绪的感染,所以说要想感动别人,首先得感动自己。

每首歌曲都有一个情感基调,是深情赞颂,是亲切自豪,是欢快热情,是庄严雄伟,是明朗开阔,是真挚自然,是哀婉伤感等等都要深入挖掘词意的同时掌握住感情的基调。基调准确才能有助于内容的表达与主题的发挥。这是因为情感基调是作品情感表现的总趋势,它体现出一种情感的整体综合,而这种整体综合正是高度概括的主题表现所需要的。为此,必须加强对歌词内容的情感体验,准确把握情感基调,使歌曲主题能够得到准确地揭示。无论是什么样的作品,唱者都能让听众深切地体会到他想表达的涵义,这样才是完美的歌唱。德国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汉姆波尔说过“如果有人问我歌唱艺术的含义是什么,我不会从声音技巧的角度去说明,我要说的乃是感动听众的才能,如果唱者仅仅是把音和节奏唱出来,那么充其量不过是一位技工匠而已”[1]这句话表达了在演唱过程中感情的投入是多么的重要,有的学习声乐的人有着良好的声音条件,也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和一定的技巧,但唱起来却显得呆板苍白,缺乏动人的魅力。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深入理解歌曲的内涵,没有领会歌曲的意境和音乐美,即使有再好的嗓音条件,也难以做到动人的歌唱。正如著名歌唱家苔尔巴迪所说“他们想到的只是怎么唱的更响些,而根本没有考虑到歌唱的表现力和自身的理解”,还有清代声乐理论家徐大椿在《乐府传声》中说:“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宜重”他还说“唱曲不得其情,则正邪不分,悲喜无别,即声音妙绝,而与词曲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2]意思是在声乐演唱中优美动听的声音是为了表现内心的情感体验,再好的声音如不能将歌曲中的内容、情感表现出来,会另听者索然无味,更谈不上感染人。音乐是人类情感体验的表现,能够以其独特的表现手法触摸到人们心灵深处的情感需求与体验。这种体验是一种感受,是对现实生活敏感的捕捉,而且将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所获得的印象转换成为与之相应的知觉表象,并使这些表象心灵化,成为艺术形象情感发生的基础。

乐圣贝多芬说:“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音乐中强烈的情绪对比、鲜明的感情描写极真实的抒发了人的情感,如果一首歌曲失去了情感的渲染,那将是多么的苍白而无力!法国著名演员郭连柯曾说过:“嗓音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任何图画的感染力,远远比不上舞台上正确发出一声叹息那样动人”。唱会一首歌并不难,要唱好一首歌曲,就需要注意速度和力度变化,注意吐字咬字,准确生动的表达歌曲的意境,使演唱富于艺术性,深切感人,恰如其分的表现作品的艺术形象。如选自《黄河大合唱》中一首女高音独唱曲《黄河怨》,全曲有多乐段构成,歌曲运用大小调式交替的手法形成色彩对比,曲调吸取了陕北民间哭腔表现了凄惨悲愤的特点。开始的慢速“风啊,你不要叫喊!云啊,你不要躲闪!黄河啊,你不要呜咽!今晚我在你面前哭诉我的愁和怨”表现了沦陷区被侮辱妇女面对黄河波涛痛苦泣诉的哀怨,而第二段节奏有所紧缩,使控诉的感情逐渐加深,而到“宝贝啊,你死的这样惨”渐慢,给人以肝胆皆裂的痛楚,第三段力度又加强,进一步表达了强烈的悲愤情绪,到“丈夫啊,在天边,地下啊,再团圆”渐强,而“你要想想妻子儿女死的这样惨”要以较快的情绪来唱,最后一句重复演唱,音区提高使歌曲推向高潮,整曲的情绪要融会贯通,掌握整曲哀怨控诉的基本基调,最后结束句也要注意感情的控制,应用气声结合的方式使全曲委婉流畅,意味深长,千万不能草草收场,有了细致的开头还得有完美的结尾,不然就会前功尽弃,给人留下些许遗憾。由著名歌唱家彭丽媛演唱的《黄河怨》让人揪心锁眉,荡气回肠。从歌声中我们感受到整个作品充满了激动人心的情感力量和雄伟浑厚的英雄气魄,以黄河为背影,热情地歌颂了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痛斥了敌人的残暴,诉说了人民所遭受的深重灾难。其实真正伟大的音乐就像是情感的大海,会将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拥向自己的怀抱。正像伟大的音乐家李斯特所感叹的那样:“感情借着万古长青的艺术之翼把我们带到一个只有它可以进入的奥妙境界,那么的清新和自由的呼唤使我们心旷神怡,我们满怀预感的参加到无形的存在,没有躯壳地精神生活下去。”[3]

歌唱艺术不是单纯追求歌唱技巧的艺术,而是十分重视歌唱感染力的艺术。歌唱者要发挥最佳的演唱水平,声音的美固然重要,却不能轻视情感的表现,这两大要素的结合十分重要,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推动的。如果只重视技术而忽视艺术表现,发声技巧就成了没有灵魂的空架子。只有在演唱时真正做到技艺结合、声情并茂,才能准确、生动、完美地表达作品的思想与感情。

一切杰出的歌唱家都是感情丰富的人,由于每个人情感体验不同,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形式,也就五彩缤纷、各各不同。歌唱家的独特感受力与歌唱家自身的修养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其情感体验有关。歌唱家情感体验越深刻、越丰富,演唱就越真挚,感染力就强烈。那么音乐是如何揭示和表现人的情感生活的呢?笔者以为:音乐是在时间中运动的,各种音乐的动态结构展示了人的情感生活的动态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人的内心情感反映到声乐中,人又在音乐审美中体验到这种情感。通过情感的注入引起深层心理体验,使无生命的音乐形式变为有生命的活动,给人以人性体验。

三、二度创作中的“声情融合”

众所周知,一幅画、一篇文章或一件工艺品,一经作者创作出来,便可供人们阅读或欣赏,人们可以通过视觉来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了解作品中所表现的内容的风格,从而受到感染和启发。而一首声乐作品的创作,则与之不同。它由歌曲的词、曲作者运用艺术语言和艺术手段创作出来,只停留在乐谱上,人们不能直接从乐谱上感受和欣赏它,只有通过歌唱者的演唱,把歌的曲调、内容、情感,浓缩、提炼、升华为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给观众,即用歌声把声乐作品介绍给广大听众。演唱者所获得的引人入胜、扣人心弦、动人肺腑、令人难忘的艺术效果,实际上就是对歌曲的“二度”创作过程。在学习声乐的过程中,我们唱歌要唱出自己的风格,作为一个声乐工作者只具备歌唱能力和技巧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如何把一部不熟悉的作品化为有感而发的心声,并通过声音和表演传达出来,同时使观众体验到这种情感,这是声乐艺术再创作的关键。那么,究竟是什么影响着我们在二度创作中的情感表现呢?

音乐作品在艺术的表达上突出“以情感人”。情感表现的主要美学与艺术学特征是:1.“乐中之情”源于“心中之情”。音乐艺术源于生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在认识、改造世界的日常生活以及人际交往中所产生和发展而来的。音乐艺术是针对心情的艺术,用音乐来表现人的心理活动,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情感状态。2.“乐中之情”是“心中之情”。就情而言,“乐中之情”与“心中之情”是一致的又是相互依托的。“心中之情”存在于现实生活人的心中,而"乐中之情"存在于音乐作品的音响织体中。同时,“乐中之情”是通过音乐对人的心理活动的模仿、对人的情感心态的模仿来表达作者的“心中之情”。3.“乐中之情”较“心中之情”更高、更美、更强烈、更震人心魄。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乐中之情”是“心中之情”的提炼、概括、升华和结晶。

音乐艺术是通过塑造形象,具体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声乐是通过声音塑造音乐形象,表现情感、通过对音乐家创作的成果——音乐作品的表演来塑造音乐形象的艺术形式。这个过程实质是一个二度创造。它的本质与意义在于:不仅要忠实的再现原作,还要尽可能通过富于创造性的表演对原作予以补充和丰富,使音乐作品焕发出新的光彩,是一种赋予音乐作品以生命的创作行为。这种创作行为是在一度创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须把一度创造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歌唱者把乐谱上的符号通过演唱技巧及个人的情感体验,转化为充满生命力和感染力的乐音,需要歌唱者在二度再现中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把握一定的技巧,使其既符合作者的感情要求,又能较好地再现歌唱者的艺术生命和美学价值。

[1]常宁生.论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徐大椿.乐府传声[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3]余笃刚.声乐艺术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J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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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547(2010)02-0099-02

2009-11-27

刘继平(1973-),男,安徽六安人,皖西学院艺术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声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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