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旅行社业分工体系对比研究
2010-08-1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伍建海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伍建海
中外旅行社业分工体系对比研究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伍建海
我国旅行社业一直以来实行的是以人为市场分割为特点的水平分工体系,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旅游业的起步时间都很晚,可以说这种分工体系也曾有其现实合理性。但随着市场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这种分工体系之弊端日益显现出来。本文以我国旅行社分工体系的调整为研究对象,对欧美和我国旅行社分工体系的形成进程和运行机制进行比较研究,提出欧美旅行社垂直分工体系是今后我国旅行社分工体系调整的制度变迁方向。
中外旅行社业 水平分工体系 垂直分工体系 对比研究
旅行社的分工体系是指类别不同的旅行商在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流通环节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旅行社业合理的分工体系有利于节约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旅行商的经济效益。目前,世界上存在两种分工体系:一种是水平分工,一种是垂直分工。
1 水平分工体系和垂直分工体系的含义
水平分工体系是按照旅行商的经营内容和业务范围进行分工。多年来,中国旅行社业的经营一直采取的是政府行政干预下以人为市场分割为特征的水平分工体系,各旅行社除了在目标市场方面有所不同之外,在业务上则是涉及从产品开发到组团乃至接待全方位,并无批发、零售的主营差异。每类旅行社的经营活动都涉及从生产、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
垂直分工体系(又称“批—零体系”)是市场发育后形成的一种自然分工体系。在这种分工体系中,旅行社通常分为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零售旅行代理商)。实力较强的旅行社,具有开发旅游产品的能力,规模不断扩大,形成批发商;大多数旅行社实力较弱,不具备市场开发能力,逐步退出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形成代理商。批发商和代理商共存,形成旅行社市场的“批—零体系”。日本及大多数欧美国家,将旅行商划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代理商两个层次,即按经营商、零售商的上、下游关系分工。
2 两种分工体系的利弊
垂直分工体系最大的优势在于能按照公司意志,实行集中统一采购,有效堵塞漏洞,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和员工利益最大化。垂直分工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专业化,它按市场细分及专业分工、业务运营与市场销售分离原则,分为营销业务机构与业务运营机构。少量实力雄厚的大型旅游批发商利用自身人、财、物的优势,将力量集中于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上,众多的旅游零售商(多为中小型旅行社)则为批发经营商做代理,实行网络化经营,将销售触角伸向市场需求的每个角落。这种以专业化分工为特征的垂直分工体系,使得旅行社各司其职,比较好地做到了营销策划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操作统一、同时做好了与之想匹配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及考核分配机制的改革。这有利于保障有序的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形成,有效地克服了因缺乏分工而导致的业务交叉覆盖、混乱竞争等弊端,使得整个旅行社行业的经营变得协调有序。
我国旅行社分类是在政府主导下,而不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形成的,是宏观政策体制作用下的结果,与国外旅行社业有着迥然不同的形成背景和发展路径。
水平分工体系有三大不适应之处:一是旅行社之间业务重叠,旅行社的品牌也受到区域性的严格限制。二是政府对旅行社业过多的微观规制造成市场不平等、阻碍市场发展。三是资产存量无法向大型旅行社转移。相对于旅游大市场,旅行社所占的份额还非常小。
3 影响我国旅行社业建立垂直分工体系的因素
为什么近几年我国旅行社整个行业并没有像人们所预想的那样发展成为旅游批发经营商、零售代理商两大类别?垂直分工体系的发展进程总是步伐缓慢,困难重重,难在哪里?行业秩序混乱局面依然存在,违规经营依旧屡禁不止,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在欧美国家能够自然形成的垂直分工体系在我国难以实现呢?
主要原因是促进垂直分工的环境土壤不存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是体制原因使得组建全国性旅游集团的难度加大。一是企业体制。代表旅行社发展方向的应该是大型旅行社,但目前这些旅行社基本上是国有,体制和运营机制上存在诸多弊端,股权结构过于单一,不可能形成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产权不明、政企不分,导致不少旅行社经理的创新的动力和压力明显不足,只有浅表层次上生存的“近忧”,而无长远发展的“远虑”。二是管理体制。垂直分工体系的建立过程是旅行社资产重组的过程,意味着利益在相关主体间的重新调整与再分配,这就牵扯到错综复杂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不同地区,行政性条块分割导致利益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使跨地区联合和经营受到限制和阻挠。
(2)激烈的行业竞争,挤压了零售代理商的生存空间。我国大部分经营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的组团社,都选择直销渠道,不采用零售代理商作为其中间商,原因之一就是如果按照10%的佣金率,那么选择间接销售渠道所带来的销售利润就无法补偿这一渠道的维持费用。
(3)新技术的应用和缺乏诚信的商业环境,迫使旅行社自建网络以规避风险。旅游经营商选择直销渠道还是间接渠道取决于其成本收益比较。由于信息技术等的发展,旅行社在所需范围内直接同最终消费者对话成为可能,不仅能够通过网络传递信息,实现数据的无缝传递,而且不必因支付高昂的佣金而削弱自己的产品在价格方面的竞争力,从而更具成本效益。
4 我国旅行社业垂直分工体系建立的途径
一个产业没有成熟的分工体系,规范发展便永远无从谈起。旅行社分工体系从水平到垂直的转变是我国旅行社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垂直分工体系的形成究竟要多长时间,以及如何形成,最终取决于市场的发展,而政府能够做的,就是尽量消除一些人为的障碍。《旅行社条例》对于旅行社分社设立门槛的降低和无地域限制的规定,将有利于有实力的旅行社扩大自己的网络。
在发展垂直分工体系上,国内旅行社可以尝试不同的发展道路:
4.1 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大型旅行社所要解决的重心问题是规模经济问题,使目前约占旅行社总量1%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它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大型旅行社在实现集团化后,其基本业务包括三方面,即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而销售业务(这里限指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则主要由数量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代理。
4.2 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不排除一小部分小型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与旅行社集团凭借自己实力通过经营标准化产品达到规模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型旅行社应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
4.3 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实现网络化
与大型旅行社实现集团化、中型旅行社实现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相适应,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旅行社的网络化实际上是由旅游需求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旅游需求在我国日益普及,其结果是旅游需求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产生。为了便于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与代理制联合起来,即通过代理制来实现网络化。代理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代理社,代理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它接待设施,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代理销售,因为网络化的意义实际上等同于旅行社把销售触角伸向产生旅游需求的每个角落。
[1] 纪俊超.旅行社经营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2] 杜江.旅行社经营与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3] 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旅行社经营管理[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2003.
F59
A
1005-5800(2010)04(b)-155-02
伍建海(1980-),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