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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中的六大关系
—— 以黔东南民族旅游村寨为例

2010-08-15凯里学院旅游与经济发展学院罗永常

中国商论 2010年29期
关键词:黔东南村寨少数民族

凯里学院旅游与经济发展学院 罗永常

论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中的六大关系
—— 以黔东南民族旅游村寨为例

凯里学院旅游与经济发展学院 罗永常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独特的文化要素及其载体,是一类特殊的旅游资源,也成为当今文化体验旅游的开发对象和目的地。然而,现实旅游开发中面临许多困惑。本文基于贵州黔东南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的现实问题,提出了旅游开发中“传承与发展、外力与内力、深度与适度、小众与大众、特色与综合、节日与平日”等至关重要的六大关系,并就如何处理这些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 旅游开发 六大关系

1 问题的提出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是指由于地理或历史等原因,在一些特别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当地文化较少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和现代化的影响,仍然保存着一种较原生的、未经改变的传统民族文化的社区(国外学者也称之为土著社区)。在我国,越是偏远、封闭、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其保存的传统建筑、服饰、歌舞、节日、习俗就越完整。这些传统的民族文化既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许多传统社区日益成为当今文化体验旅游的开发对象和热点目的地。但由于这类社区的特殊性及其固有的一些制约因素,旅游开发实践中也存在着不少困惑和矛盾。比如开发品位不高;开发深度不够;旅游综合效益差;开发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破坏、过度性开发引起的商业化、庸俗化等诸多问题[1],许多景点生命周期十分短暂,难以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

2 黔东南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面临的现实问题

黔东南是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从黔东南的开发实践看,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却无真正的旅游产业:黔东南有众多的特色旅游村寨,号称“贵州民族文化旅游的旗舰”,然而,由于没有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一直不能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目前,除了雷山西江千户苗寨有一定的规模外,多数旅游村寨都没有做大旅游产业;第二,有节日的热闹却无持续稳定的客源:节日是民族文化集中展示的时段,也是民族文化旅游的看点和卖点。但“节日热闹节后冷清”一直是多年来黔东南民族村寨旅游无法回避的“硬伤”;第三,有短期的繁荣却无持续的发展后劲。一些旅游村寨开发后,由于多种原因,往往变得“民风不再淳朴、环境不再宁静、百姓不再支持”,从而很快衰落。几年前来客必到的凯里市南花村如今几乎无人问津就是例子;第四,有热闹的开发却无老百姓真正的受益。村民在很多方面都处于弱势,许多村寨的旅游开发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外来开发商主导,群众受益面不大;第五,旅游开发品位不高、开发深度不够。多数村寨仍以观光旅游为主,产品层次低,单一雷同,仅局限于看表演、参观寨容寨貌、吃农家饭、照照相,缺少高水平的,参与性、文化体验性强的旅游项目策划,对民族文化内涵挖掘和体现不够,留不住游客,旅游综合经济效益不高,总体来看缺乏开发的深度;第六,过度开发引起的资源与环境的破坏。旅游开发后,一方面是少数民族传统社区热情好客、淳朴善良的乡风民俗受到市场经济和现代文明的冲击,民风不再纯朴,文化自信心逐渐丧失。另一方面是村寨传统文化景观的破坏,一些村落成为景区以后,停车场、餐饮设施、宾馆和道路交通的建设破坏了村落独有的儒雅和幽静;第七,当地社区的参与不足造成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政府过度的干预甚至是与村民逐利的行为,加上外来资本和势力的过度介入和对旅游开发的控制,村民参与不足导致社区支持度下降、干群商群关系紧张等问题。

3 如何正确处理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的六大关系

本文认为,要解决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的这些困境和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旅游开发中“传承与发展、外力与内力、深度与适度、小众与大众、特色与综合、节日与平日”等六大关系。

3.1 要传承文化更要社区发展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存完好的社区往往是相对封闭、落后的地区。作为一种文化的特殊类型或一种文化的特殊阶段,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这些传统文化有其自身的存在理由和保护价值,有的还不乏许多值得弘扬的文化特质,值得加以传承和保护,但落后的现实又使发展成为这类社区面临的头等大事。有关文化保护的诸多措施在促进社区发展方面作用不大,旅游开发似乎能促进发展,但旅游开发是一把“双刃剑”,实践证明旅游开发既能保护民族文化、带动社区发展,也能毁了民族文化[2]。因此,在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问题上,强调文化保护的同时必须正视社区的发展问题,不能只为了文化保护而忽视民众的发展权,社区的民众有选择自身文化发展道路的权利,有分享现代文明成果的权利。

3.2 要外力更要内力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的旅游开发需要外力更需要内力。这里的外力是指政府的支持、专家学者的帮助、外来资本的进入等,内力则是指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身发展能力的提高。如前所述,传统文化保存较好的传统社区,往往是相对封闭和经济落后的地区,旅游开发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专家的帮助和必要的外资介入。但有一个客观事实,村民是村寨的主人,是民族文化的拥有者、传承者和展演者,没有他们的认可、接受、参与、支持,村寨的旅游开发是难以成功的。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必须充分尊重社区的文化、环境、经济模式和传统生活方式、传统行为,尊重当地普通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充分鼓励和保证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旅游开发,不仅要参与决策、规划,还要参与项目经营、管理,并在参与中取得旅游收益并最终提高村民自我发展能力。如何形成一套社区群众参与旅游开发的有效机制,特别是社区普通群众从旅游开发中获益的机制,是当前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社区参与层面是无穷的,只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少数民族传统社区的旅游资源潜力,就能找到各种参与并获益的途径和方式。

3.3 要深度更要适度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既要深度更要适度。深度开发,就是要进行深度的文化挖掘、深度的旅游产品设计,达到深度的文化体验,强调村民深度的参与,达到社区深度的获益。但是,少数民族传统社区社会经济状况、民众心理及综合素质、旅游资源类型及其赋存状况都十分特殊,同时还是自然与人文生态的双重脆弱区。旅游开发面临着文化保护、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多重压力和难题,要实现这类地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强调“适度开发”。“适度开发”的本质和目标是可持续发展。所谓“适度”的旅游开发,是指既开发出特色鲜明、个性突出、拥有特定而稳定的客源市场的旅游产品,又有利于资源本质的保持与提升,同时保持自然和人文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种可持续的旅游开发状态[1]。目前,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中出现的多数问题都与开发的“不适度”有关。因此,适度开发至关重要。目前,黔东南旅游开发的“不适度”问题既存在开发不足造成的资源浪费,也存在开发过度带来的文化破坏。针对黔东南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文化旅游资源的特点、赋存状况、开发目标等的特殊性而言,结合目前开发中的一系列不适度问题,本文认为,环境改造的适度、游客规模的适度、文化展示的适度、开放范围的适度、参与的适度、游客量的适度、外力介入的适度等都是影响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站在可持续旅游发展的高度,从多角度建立“适度开发”的指标体系,将旅游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小,从而有效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并为旅游者提供传统文化的深度体验需求。

3.4 要小众更要大众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的开发到底应该是“大众旅游”还是“小众旅游”一直是众说纷纭的问题。这是一个开发理念的问题,它关系到旅游开发的市场定位、产品开发导向与开发类型、开发的规模与效益、游客体验的质量与旅游的可持续性问题。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命题。从乡村民族文化旅游的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体验旅游,真正的游客来这里追求的是一种文化体验或者遁世感觉,需要的是宁静而不是喧嚣,只有小众旅游才能确保这种体验感觉。但是,没有大众旅游,就没有人气,就没有规模和效益,民族村寨只能永远停留在有旅游现象而没有旅游产业的“背包客”旅游阶段。因此,少数民族传统社区的旅游开发既要做小众旅游产品,也要做大众旅游产品。

3.5 要特色更要综合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旅游开发要强调主题和特色,也需要树立综合的资源观和产品观。民族村寨并不仅有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旅游资源,还有自然性旅游资源和社会性旅游资源,不仅有观赏性旅游资源,还有度假体验、休闲、探秘旅游资源。目前,许多民众村寨旅游开发只注重村寨人文资源的观光性开发,游客参观村寨、观看表演,最多停留半天吃一顿饭就走人,体验项目太少,村寨留不住客人。要进行民族村寨旅游的深度开发,不能只在村寨内部做文章,要将开发延伸到村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秀丽的田园风光上来。自然生态与田园风光是指特定民族社区周围地理环境中具有旅游吸引力的自然事物和因素。不同地理环境下的民族社区都可能有着不同种类的自然生态与田园风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域偏僻,千百年来和大自然和谐相处,许多村寨周围环境往往保持着原始的自然生态,有关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尤其是生物等多种类型的具有旅游价值的资源得以保存下来,不仅具有科考、探险、修学的价值,同时也具有观赏、休闲、娱乐、健身的功能。此外,一些人工自然景观(如梯田、果园、农作物)、优美的田园风光,甚至清新的空气,对游客(尤其是城里人)都有很强的吸引力,是开展散步、徒步、远足、登山、划船、森林探秘、溶洞探险、研究动植物及生态学、观赏自然景观等生态旅游活动的对象。

3.6 要节日更要平日

少数民族传统社区节日文化丰富多彩。节日是民族文化集中展示的场景和时段,是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文化旅游最大的看点和卖点,举办节日也是很多地方政府开展旅游宣传、提高知名度的主要措施。但是,再热闹、隆重的节日也是短暂的,靠密集办节的方式虽然能吸引部分游客,但对一个举办节日的县市来说,节日一年只有一个,一个节日最多三、四天,劳民伤财大半年就是为了这几天,真正的旅游市场却并不一定买账。旅游地的吸引力应该是持续的、日常性的,多数节日仅起到宣传、扩大知名度的作用,对旅游地的建设似乎起不到真正的促进作用,但负面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劳民伤财;二是节日期间人满为患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三是容易出现与平常事实不符的旅游宣传形象,被误导的游客在非节日到访时常常大失所望,而游客的不满又反过来影响目的地的旅游形象。因此,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文化旅游开发不能只会办节和仅仅满足于办节,要从长计议,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和条件开发出日常性、四季性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1] 罗永常,少数民族传统社区文化旅游适度开发初探[J].贵州民族研究,2009,(5).

[2] 孙敏.旅游是一把双刃剑——专家学者点评云南[J].中国国家地理,2002,(10).

F590

A

1005-5800(2010)12(c)-167-02

凯里学院“旅游管理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贵州省教育厅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项目策划与产品设计—— 以黔东南为例(08GH039)。

罗永常(1963-),贵州黎平人,凯里学院旅游与经济发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主要从事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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