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实践与思考
2010-08-15曹伟龙
曹伟龙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浙江湖州 313000)
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实践与思考
曹伟龙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浙江湖州 313000)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而警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实现社会稳定与治安有序,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治安工作社会化的道路。在深入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过程中,要积极消除思想羁绊,努力寻求并建立起广泛而真切的价值认同;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工作合力,分层面同时同步推进;要进一步夯实基础,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建立起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有所作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全面有效履行工作职能。
治安工作;社会化;稳定;综合治理;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2009年初,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提出了“四化两和谐”(治安工作社会化、公安工作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执法工作规范化以及警营和谐、警民和谐)的工作思路,实现“治安工作社会化”是工作目标之一。在正确理解和把握其含义和实践意义的前提下,分局结合南浔实际,对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在此,笔者试围绕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和思考。
一、治安工作社会化的现实意义
对于“社会化”这个词的理解,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学都有不同的视角。就公安工作而言,它是指让全社会来参与某项工作,也就是某些职责义务由社会整体共同承担,而不是仅仅由特定的公安部门和人员来履行,它的根本属性是开放性和动态性。自警察诞生至今,如果从警务改革的角度去考量,其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我国警察学者王大伟教授称之为“四次警务革命”,即警察职业化、警察专业化、警察现代化和社区警务。近些年来又有学者提出了“第五次警务革命”的理念,即警务社会化。当前,警务社会化已被广泛认同。比如英国,它有着比较典型和规范的警察管理体制,分警察(Police Officer)、辅助警察(Special Constable)、文职(Civil Staff)、交通督导员(Traffic Warden)四个职系,它的社会化就直接体现在它的体制之中;又比如日本,它在全国各地都成立了“预防犯罪协会”,平均每53户设立一个联络站,开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当然,我国的国情与外国是不一样的,我们不可能照搬照抄外国的模式,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而且必须要坚持做到的,那就是警察事务不能游离于社会。笔者认为,治安工作社会化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各个种类、各个载体的社会资源,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社会治”。
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含义主要有三个方面:从管理主体来说,它强调的是党委政府、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各种力量共同参与,而不是公安机关独家包办;从管理对象来说,它强调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应该仅仅“自扫门前雪”,而要面向所有社会成员;从保障渠道来说,它强调的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一种参与各方有人出人,有钱出钱,齐抓共管,共同受益的机制。
警务社会化是世界警务发展的趋势,治安工作社会化符合这样的趋势。从我国警察发展的历史沿革看,治安工作社会化也有其必然性。治安问题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多方面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完善治安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看,实践治安工作社会化更显得相当迫切。早在2005年,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王辉忠从防控、综治、治安基础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基层基础社会化工作专门进行过部署,而这些工作无疑均可列入治安工作范畴。因此,实践治安工作社会化,是社会从封闭向开放、从静态向动态转变过程中,社会情势压迫下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当前转型期社会的治安挑战、无限增量的公众需求与相对匮乏的基层公安资源之间“需求鸿沟”问题的有效途径。只有把治安工作融入人民群众之中,才有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立身之本和力量之源,才能更好地了解社会和人民、服务社会和人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密切警民的鱼水关系,因而它实质上就是警务社会化理念以及“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要求的具体实践和体现。
二、治安工作社会化的设想与初步实践
(一)治安工作社会化的设想。南浔区位于杭嘉湖平原腹地,是湖州市融入“长三角”经济区的接壤地。全区区域总面积71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1.4万,外来人口年均约15万。辖区具有新型纺织、木业、电磁线、电梯四大制造中心和电机、不锈钢、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汽摩配六大优势产业,首位镇南浔镇系“中国十大魅力名镇”。2008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5.94亿元,完成进出口贸易8.7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402.7万人次,入境游客12.1万人次。由于地处两省三市交界地带,南浔区社会治安状况动态性、可变性的特点十分明显。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维稳、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尤其是首位镇治安情况更为复杂,外来人口作案、流窜犯罪现象十分突出。2005年底以来,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分析公安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把基层基础工作社会化作为重中之重,放在突出的位置。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找准载体,依托相继推出的综治协会,平安信息员、平安议事会制度,“六老六员”警务模式,“三自”警务工作法,维稳工作“八大机制”等一系列具有南浔特色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广泛发动和动员经济建设的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较大程度上形成了“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的良好局面。“三基”工程建设为期三年(2006—2008年)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告一段落后,公安机关又面临着如何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这样一个课题。如何利用已经建立的良好基础,充分发挥传统优势,进一步做好警务社会化这篇文章,正是其中值得我们探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2008年底,分局通过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召开工作思路交流会进行研讨、内部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对2009年的工作思路进行了全面谋划,也一度聚焦于社会化这一课题,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当前警力资源有限(目前分局在职在编警力353名,约占实有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五,远远低于全省万分之十二、全市万分之十的占比数),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对警力资源的需求又相对增大的状况下,要实现社会稳定与治安有序,必须确立“大治安”的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化的道路,努力实现治安工作社会化,以改变公安机关以有限资源应对社会治安无限需求的状况,切实赢得主动权,也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在坚持内部挖潜的同时,开阔眼界,扭转思维定势,立足党政主导,坚持部门齐抓,以社会为舞台,以群众为靠山,积极构思和构筑治安工作的新格局。为此,分局集思广益,对实践工作进行了设计和框定,明确要求以社会化为路径,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强化治安基础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中着力于分层面同时同步推进。
(二)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初步实践。2009年,分局成立工作班子,量化分解工作任务,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在多个领域,从多个方面开展了大胆、有序的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致力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一,积极加强与区委政法委的沟通协调,结合“平安创建”考核,将维稳工作“八大机制”、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考核要求全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选派一名同志进驻区综治办开展工作,制定相应制度(包括模式、职责、流程等),按季进行考核通报,各派出所也至少落实一名民警在综治中心兼职,进一步促进了综治机构的有效运作。其二,积极加强与区安监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中心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危化物品管理、防范公共突发事件。在危化物品监管方面,分局治安大队、禁毒大队会同区安监局以培训、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区30家剧毒化学品、80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两家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其中抽查考评的覆盖面达到100%,频率不低于每月一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派出所与镇安监中心(办公室)的互动性也明显增强。2009年以来,全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危化物品流失事(案)件。其三,在重点区域(南浔派出所、马腰警务室、横街警务室、镇西警务室、重兆警务室、下昂警务室、荃步警务室)设立调解室,选聘了74名调解员,组建了调解员队伍,充分学习新时期“枫桥经验”,综合运用警政联调、警司联调、警村联调等模式,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截至2009年9月,依托上述7个调解室,共调解矛盾纠纷356起,调解成功率达90%。
二是致力于推进维稳工作齐抓共管。以落实宗教领域维稳工作机制、舆情危机控制处置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机制、重点对象帮助教育转化机制、重点项目推进稳定评估机制、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及责任追究机制为内容的维稳工作八大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区级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线上的主力军作用,切实落实各镇、开发区在维稳工作中的属地责任。通过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突出重点工程项目与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对象的教育转化,对维稳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应对措施。分局及各派出所及时提供信息,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其一,认真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以项目建设单位为主体,维稳办、城建、公安等部门参与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实时做好稳评工作。其二,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的转化工作。由党委政府牵头,联合区政法委、民宗局、民政局、统战部等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挥法律措施的作用和威力,及时控制不稳定因素并做好相应的转化工作。
三是致力于推进治安管理优化升级。其一,着眼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实施《2009年南浔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建设任务,完善专项资金保障,着力加强以专业巡控队伍、群防群治为主体的队伍建设,完善以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治安卡口为重点的技防设施建设,健全开放式小区、新建小区的安防设施,以提升整体防控水平。2009年3月以来,全区已新增社会化视频监控561套,家庭防盗报警装置2816套,企业重点部位防盗报警装置1317套,水利、电力、电信行业设施防盗报警装置1311套,开放式小区(商住楼)楼道防盗门899套,已落实专业巡控处突人员419名,已建立村(社区)群防群治队伍201支(每支人数不少于6人)。2009年1至10月,全区共立刑事案件2474起,同比下降0.4%,破刑事案件2046起,同比上升1.49%。其二,花大力气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南浔派出所、城西派出所试点初步成功的基础上,面向全区推广实施“新居民服务卡”。将外来人员定位为南浔的“新居民”,通过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签订协议,落实了首批五项服务内容:外来人员凭“新居民服务卡”及暂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一是到南浔人民医院医疗就诊,可享受门诊、急诊各项检查和医药费用5%的优惠;二是到浙北大厦南浔店可免费办理会员卡,享受购物积分及其他优惠服务;三是到南浔区劳动就业中心,可免费提供就业服务、维权服务和技能培训;四是到南浔镇移动公司营业厅、代销店办理新手机号码,可享受优惠;五是免费享受本地司法援助部门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由于“新居民服务卡”措施的实施,全区暂住证办证量同比上升54.78%,通过暂住信息抓获逃犯14名。期间,1437名外来人员通过该卡在浙北大厦南浔店办理了会员卡,累计享受优惠金额达14000余元;3242名通过该卡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得到了就业服务,其中大部分解决了就业问题;1521名通过该卡在南浔移动公司营业厅办理了新号码,累计享受话费赠送30000余元;335名通过该卡在南浔人民医院获得了医疗就诊优惠,累计享受医疗优惠金额为4250元。这一举措切实做到了将管理寓于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形成了“政府主导、公安主抓、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三、对深入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理性思考
治安工作社会化是社会治安管理的最高目标和永恒课题,它是个艰巨而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就南浔区而言,从纵向看,上述工作本身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从横向看,还有许多有待拓展和延伸的工作内容,如深化“两中心一协会”建设问题,深化行业协会建设问题,社会化帮教体系的健全和“社会人”的管理问题等等。尽管分局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工作还只是粗浅的,何况,从前期工作推进的情况看,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诸如各责任主体对社会化的认同度还很有限,工作落实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间工作的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因此,要深入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必须在着力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上下功夫。笔者认为,从实践角度讲,努力的方向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消除思想羁绊,努力寻求并建立起广泛而真切的价值认同。所谓价值认同,指个体出于对事物本身的意义及必要性的认识而自觉发生的遵从现象。笔者认为,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过程中非常需要价值认同。不可否认,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包揽了许多额外的事务,无形中削弱了社会自治能力,压制了社会自身的创造活力,以至于“治安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事”的观念根深蒂固。与发展经济、追求利益相比,从责任落实的程度、工作执行的力度来看,相当一部分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自治组织和群众尚未认识到治安工作社会化的积极作用和巨大优势,责任意识淡漠,在具体的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抵触情绪和敷衍行为。因此,对于公安机关而言,要不断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依靠积极的宣传与沟通来促进社会公众的认同,消除他们“自扫门前雪”的观念,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承担社会义务的意识。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工作合力,分层面同时同步推进。当前,我国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全面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能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强化基础管理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激发工作合力,把社会治安工作推向前进。
(三)进一步夯实基础,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治安工作社会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更多地依赖于社会各界及辖区群众的广泛参与。然而,当前许多工作并没有真正延伸到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不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许多情况下仍然停留在政府要求的层面上,没有真正“落地”扎根,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局面也难以得到根本改变。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拔思想素质高、热心社会公益的人员充实到基层组织中,切实担负起分解到基层组织的工作任务。公安机关则要不断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切实以“警务广场”活动为切入口,在密切与居民群众联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积极构建警务共同体。
(四)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有所作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全面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能。与社会化相对应的是专业化,实践证明,两者不但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治安工作社会化并不排斥公安部门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主渠道功能。在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绝不能坐等其成,消极推脱,无所作为,而是必须要积极进取,奋力促成,实现大有作为。一方面,要主动出击,积极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加大推动力度,及时发现梳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委政府,确保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从促进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坚持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竭尽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百姓分忧解难,忠诚履行职责,以“守土有责、守土有方”的诚挚之心和出色业绩,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理解和支持。
D631
B
1674-3040(2010)01-0080-04
2009-12-20
曹伟龙,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委常委、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局长,本刊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理论研究基地首席研究员。
(责任编辑田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