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走入市场:“直过区”民族社会发展的路径

2010-08-15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生产者民族发展

徐 俊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机关服务中心,云南 昆明 650032)

走入市场:“直过区”民族社会发展的路径

徐 俊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机关服务中心,云南 昆明 650032)

中国“直过区”民族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是与地理、历史、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紧密相关的。当代市场经济的宏大进程、“直过区”民族社会自身的独特条件及其当代变迁,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必要、可行的发展途径,即走入并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当然,由于存在诸多的阻碍因素,客观上要求政府、当地社区和民族自身等多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直过区;民族社会;发展;市场

云南省的少数民族特别是“直过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预期与结果的差异、投入与回报不相称等问题,都需要在实践、理论和政策层面深入探索并逐步解决。因为这些问题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经济难题,它还是涉及地理、政治、社会、历史,特别是他们独特的文化系统等非经济因素的整体性问题。人类学无数的案例早已确证,在促进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只有符合他们的文化并与他们的文化相联系,才能动员其成员广泛参与并获得良效。同样,对“直过区”少数民族而言,也只有在不断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基础上,才可能尽快缩短社会形态转型的历史进程并最终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实现“直过民族”的全面发展。

一、“直过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

所谓“直过区”,一般表述为:在我国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前,处于原始公社(或其残余)的社会经济形态直接过渡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民族地区(以下简称“直过区”)。在中国,“直过区”的民族有鄂伦春、鄂温克、黎、珞巴、独龙、怒、佤、傈僳、布朗、德昂、景颇、拉祜、基诺等,其中,独龙、怒、佤、傈僳、布朗、德昂、景颇、拉祜、基诺等民族分布在云南省。这些民族里,均不同程度地保留有母系家庭公社(如拉祜族的“底页”)或父系家庭公社(如独龙族的“吉可罗”、鄂温克族的“乌力楞”)的残余,在公社这种生产单位内,大多数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

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云南省“直过区”民族处于从采集、渔猎社会经济形态向刀耕火种、轮歇游耕的锄挖原始农业社会经济形态的过渡阶段。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至1952年底,中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运动。从1953年起,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面展开,加快了农村经济组织形式从个体家庭、互助组向初级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变。这两项本质上指向经济变革的“运动”,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又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并且,不仅在完成方式与汉族地区存在一些差异,而且,在时间上也稍晚于汉族地区。其基本原因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直过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育程度低,造成与内地汉族地区存在着较大的生产力、思想意识和社会行为等方面的差距。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之后,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在全国农村迅速普及开来,中国少数民族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除民主改革前仍处于原始社会后期或带有原始社会浓厚残余的少数民族群体外,绝大多数都持欢迎态度,虽然少数民族地区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比内地要慢些,但家庭经济对于我国少数民族区域特别是直过民族来说,基本都扮演了比一般地区、尤其是比发达地区更重要的角色——因为,它所改变的并非仅仅某种特定的经济方式,而是至此才完全地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建立在基于公社基点的整体社会结构和形态。

也就是说,自1949年解放以来到改革开放的今天,“直过区”的社会变革才真正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社会历史形态变迁的飞跃,虽然社会形态实现了质的改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们的社会生产力却并没有发生与社会形态变迁相对应的同步飞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从历史角度来看,这与定居农耕生产方式和以核心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在这些民族历史进程中的缺失紧密相关,不同文化体系中的不同生产模式的衔接,客观上需要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间。第二,从地理环境来看,如云南省,“直过区”社会类型主要存留于横断山脉系和哀牢山脉系的山区地质皱褶地带,这种天然屏障在环境上极大地制约了他们与外界物质、信息的交换与交流,区内与这种封闭状态相适应的直接进行物质交换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因而得以保存。这正如美国学者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1902-1972)倡导的生态人类学中的一个观点:越是简单、原始的生产技术、交换方式等便越是更多地受环境的制约。第三,在以上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迄今为止,他们的生产力水平依然极为低下。而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们只有结成利益共同体,才能与自然对抗并求得生存。这就导致了风险分担、生存安全第一,共同体延续依然是他们的最大诉求。于是,在生产与消费行为的社会意识形态中,他们便仍然相当程度地保留着公社集体性的传统生产生活制度。比如,大部分村寨中某户农户杀猪,全村都来分享,当地居民接待客人常常超出家庭的接待能力等等,其实质是社区共同体集体“埋单”。这种社会交往和行为方式如此循环下去,客观上便造成了个体家庭的财富难以有效积累。

二、走入市场:“直过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径

在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历史变迁和社会加速发展变革的今天,“直过区”民族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路径之一,就是必须走入市场。

1、从宏观背景的外部因素来看: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崛起以及国家政策的导向必然要进一步带动“直过区”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比如,在当代的历史背景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东西部产业迁移和调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资金扶持、政策倾斜、人才培养、扶贫攻坚等政策及政府行为。虽然在外因主导下的这种发展模式取得了社会变迁脱胎换骨般的长足进步,但是,在生产力发展方面,我们的预期与现实的状况之间却总是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2、从“直过区”的内部因素来看:随着政策措施不断地稳定和巩固,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以农村各类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以乡村集贸市场为基础平台的基本制度逐步形成,在此过程中,随着剩余产品的不断增加和内部需求的扩大,这就促进了生产者交易从单纯交换产品模式向通过交易积累财富模式的转变,农村市场交易也会不断得到推动、活跃和繁荣。在现存的“直过区”市场交易行为中,两种交易模式都是存在的,而其中财富积累模式的发展可以说是最积极最关键的变化因素。从总体来看,财富积累模式的生产者和交易量已经得到初步启动,只是至今仍是远远不足的。

3、通过外部、内部的经济社会改造及其合力的作用,能够最大限度地推进“直过区”社会经济较快地、逐步地融入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体系之中。一是通过商品交换来提升差额利润的获取,二是通过收益增加、生活水平提高来极大地刺激和鼓励以商品交换与财富积累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并进一步将其生产动力更大程度地转化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扩大再生产,进而由外延式扩大再生产向内涵式扩大再生产转化。众所周知,生产力的变化将导致生产关系深刻而积极的变化,即参与市场所带来的生产力的提高,将推动劳动分工的细化和劳动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当地生产者自发地进行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和普及,使生产方式、传统交换与分配制度、人力资源素质等得到多方面的改变和提高,以适应全新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并反过来进一步推动“直过区”民族生产力及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顺利、持续全面的发展。

三、“直过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因素

1、起步晚。由于民族地区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转轨的激烈程度超过发达地区。其中,首当其冲就是“直过区”无法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与外部发达地区展开市场经济的平等自由竞争,这一方面是历史性的与内地相比生产力落差过大所至;另一方面,它还与中国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等诸多的“中心—边缘”的不平衡结构紧密相关。因此,缩小差距不仅需要外力特别是政府的引导和优惠政策的扶持等,更重要的是,需要从整体上逐步改变以上不平衡的结构,才能从根本上历史性地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2、差距大。“直过区”内部基础性的交易市场体系的培育与建设,无论是在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政策法规方面都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交易市场网点,如集市等至今仍少而稀,从而加大了不发达小农经济的交易成本并阻碍了部分交易行为和活动的扩展。二是“直过区”的市场交易特别是针对小农经济的交易,不仅应当减免交易税、费,而且还要给予适当补贴,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交易行为,不断培育和建立他们走入市场经济的基础,从而巩固和强化市场交易行为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三是“直过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人才的稀缺极大地制约着小生产者的市场交易行为的发展。

3、思想障碍难以清除。来自历史文化惯性的思想障碍,表现在市场交换的目的仍受到传统文化的极大影响,也就是说,其交换大多局限为仅只是以货币为中介物完成产品与产品的交换,即将自己的产品换回货币,再用货币换回自己所需的生活消费品。例如,出售自家生产的农副产品或者出售通过采集、渔猎获得的产品,换回生活消费品特别是酒等消费品,这种交换方式不仅没有强烈的通过交易获取财富的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愿望,反而会消耗掉宝贵而微薄的进一步发展生产的有限资源,使得小农生产徘徊于低水平甚至倒退并阻碍生产力的进步。正是生产者在积累财富、发展家庭私有经济方面的观念淡薄,使得生产者在维持了极低水平的温饱后(但每年仍有不少当地居民不能维持基本的温饱)就常常不思进取。这种思想障碍的深层原因,主要来源于“直过区”社会没有经历过商品经济社会的历史基础,因而表现出市场经济观念薄弱、经营人才缺乏、市场规模小、缺少资金、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抗风险能力弱等等一系列的连带现象。

四、加快“直过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直过区”民族走入市场中的主导作用。政府职能的主导作用主要通过两方面来实施,一是政策引导,即制定适合“直过区”社会走入市场的特殊系列优惠政策;二是行政督导,即对特殊系列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行政监督。具体来看,政策引导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税费减免,即对“直过区”生产者进行市场交易时给予减免一切税费的政策优惠,努力降低生产者的市场交易成本。第二,商网建设,即给予“直过区”特殊财经倾斜,加大乡村商业网点建设力度和密度,尽可能地为生产者创造便利的市场交易条件,并为生产者无偿提供交易场所。第三,人才培养,即给“直过区”设立专项生产者商业技能培训经费,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组织机构的职能,对生产者进行商业交易技能、方法、规则和家庭理财能力等方面不间断的长期培训。第四,资金融通,即给予“直过区”特殊的金融政策,扩大农村小额信贷规模,降低生产者和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信贷门槛。第四,基础建设,即尽量优先安排“直过区”乡村道路建设、通信网络建设和通电工程建设等。

2、要不断推动“直过区”民族自身积极走进市场。具体来看,第一,依托村社基层组织、干部和各类乡村能人,带领广大生产者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互帮互学,积极努力地学习、培养和增强走入市场的能力,把外部促进走入市场的因素转化为内部要求走入市场、发展生产的自觉和要求。第二,积极组建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把分散生产的生产者组织起来,充分发挥经济合作机构的职能,分担生产者抵御市场的风险,引领生产者共同走入外部市场,提供生产者发展生产技能的交流平台等。

虽然“直过区”民族要真正走入市场,在发展道路上面临着来自历史的、文化的、心理的和来自现实环境的、交通的、资金的、人才的等诸多因素的阻碍,但在社会剧烈变革的当代,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交往的扩大、信息交流的拓展、市场观念的影响、政府的引导和帮助等积极因素的作用下,“直过区”民族走入市场,既是他们在未来加快发展的根本路径,也是国家政策扶持和帮助的切入点。

①[英]凯蒂·加德纳、大卫·刘易斯著、张有春译:《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②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③杨毓才著:《云南各民族经济发展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

④龙远蔚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导论》,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

⑤夏建中著:《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文化研究的历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⑦[美]詹姆斯·C、斯科特著、程立显、刘建等译:《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⑧陈庆德著:《经济人类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责任编辑:许如江

C951

A

1671-2994(2010)03-0165-03

2010-04-12

徐 俊(1961- ),男,云南大理人,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猜你喜欢

生产者民族发展
我们的民族
1月巴西生产者价格指数上涨3.92%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一个民族的水上行走
2019德国IF设计大奖
多元民族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求真务实 民族之光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