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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乡村精英”时代与新农村建设

2010-08-15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精英流动村庄

钱 燕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后乡村精英”时代与新农村建设

钱 燕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乡村精英是乡村社会的一股重要力量,它的存在影响着乡村社会的治理和建设。乡村精英流动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引发了很多的研究与思考。当前,乡村精英流动已进入一种与以前完全不同的时代,乡村社会中乡村精英的缺失是影响乡村建设和治理的突出因素。笔者将乡村精英参与缺乏的乡村社会称为“后乡村精英”时代,着力探讨这种状态对乡村建设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构想。

“后乡村精英”时代;精英流动;结构变迁;社会影响;乡村建设

当前,乡村社会精英结构正处于解构与重构之中,他们已经不能完全代表村民的利益诉求,他们为了获取自身利益开始偏离大众对精英角色的期待,对乡村事务的参与在减少,乡村社会的治理和建设很少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的主要活动已转移到城市。学者用“后税费时代”一词指称税费改革后的农村,而本文在此借用“后税费时代”的提法来描述当代乡村精英流动下的农村社会,即“后乡村精英”时代,并就这一现象对乡村建设的影响及如何应对等问题提出一些思考。

一、当前乡村精英流动的特点

1、“隐性流失”到“显性流失”。有学者将农村精英流失分为两种类型:一为“隐性流失”,指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固定体制之下的城市吸纳农村精英;二为“显性流失”,是指改革开放之后历经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选择,借助于价格和竞争机制使农村精英流向城市。在改革开放之前,国家通过户籍制度将农民限制在土地上,升学、参军或者城市招工等方式才是他们离开农村的仅有机会,通过这些渠道流向城市的一般都为农村中比较优秀的人,但是,他们所占的比例很低,不会对乡村社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在改革开放初期,有少量的农民开始向城市流动,但他们的流动不是盲目的而是在城市中有依靠或者自身有技术和资本才会考虑走出村庄,在当时想要立足于城市必须依靠自身的努力和奋斗,而这些长期在城市谋生的人则多数是乡村内的有钱人,他们是村内率先“吃螃蟹”之人,需要毅力和勇气。早期的农民工因其对土地与家乡的依恋心理,及其乡村社会种种社会伦理关系的约束,“离土离乡”的外流人员呈现出临时性和阶段性的特点,这种临时性外流人员回乡时,确实从务工经商过程中获得了资金,更新了观念,学习了技术,给家乡建设注入不少生机与活力,这种流动还带有双向性的特征。但伴随着农民工在城市适应能力的增强,城市的容纳接受力提升,随即出现单向度流动的趋势,乡村建设最紧迫需求的资金、人才、知识大量向城市集中,以致造成乡村发展的“空心化”①。

2、“内向型”流动到“外向型”流动。乡村精英的流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在乡村社会精英内部流动,是一种以“内向型”流动为主的乡村精英流动格局。传统社会以“乡绅”为主体的乡村精英流动,主要是乡村精英内部的更替与变化,很少涉及到乡村精英的外部流动,一般都是那些退休的官员、知识分子等“告老还乡”,他们从城市回到乡村,影响了乡村社会原有的精英结构,使得乡村精英结构更替。在“一元化”政治精英时代,政治精英的更替与流动主要是依靠行政权威,乡村政治精英产生于村庄内部,政治精英的更替与再生产主要是“内向型”。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呈现了“内向型”和“外向型”相结合的情况,但仍以内部流动为主,乡村多元化的精英格局的存在和发展,使得乡村社会仍是精英流动与再生的主要土壤,并且精英内部的流动主要是以政治精英向经济精英流动为主,且同时具有这两种精英的身份与地位,出现了一种政治资本的转化效应和“村干部的延迟转化效应”。乡村精英的外流主要为少数经济精英向城市的流动,政治精英和社会精英向外流动的情况很少出现。经济精英的外流主要还是那些没法获得乡村政治权力,而自身又有一定的能力和资源,因而不得不选择外流去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被迫”的外流。那么,当代农村的精英流动却是以“外向型”为主,乡村社会的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乡村精英的全方位的外流,不仅仅是经济精英的外流,而且,那些曾经占据着乡村政治权力的政治精英们也开始主动放弃自己的政治地位和身份,纷纷走出农村,走向城市去寻求机会。乡村政治资源不能再构成吸引精英们的资本,乡村内部的精英流动和更替的机制开始中断,村内的民主选举选不出村干部,很多有资格和有能力担任村干部的人员对此没有兴趣。乡村内部产生的经济精英也开始向城市流动,甚至于社会精英也加入外流的队伍。

二、精英流动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1、对乡村秩序的影响。很多研究者认为,“精英效应”是村庄发展的关键,他们在乡村发展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掌握了村庄权力的村干部是国家各种政策资源的接受者和执行者,他们将自己的理想与村庄的发展联系起来,从而制定村庄发展的计划与安排。“村庄秩序的生成具有二元性,一是行政嵌入,二是村庄内生。人民公社是行政嵌入的典型,中国传统社会的村庄秩序则大多是内生的。内生的村庄秩序依赖于村庄内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因其性质、强度和广泛性,构成了联系中的人们的行动能力,正是这种行动能力本身,为作为相对独立社区社会的村庄提供了秩序基础。”②以往村庄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持依靠村庄在长期的实践中生产的秩序调解机制。正如费孝通所说,乡土社会“礼治”秩序,是“无讼”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的是传统。”③乡村社会内生的社会规范调解着人们的行为,而乡村社会中的乡绅却承担着化解村庄社会的纠纷,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作用。而今乡村社会变成了一个“有法”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逐渐增强,人们越来越倾向诉诸于法律来解决纠纷,乡村精英特别是政治精英和社会精英在村庄内调解人的角色开始弱化。村庄社会内部因土地、宅基地等引起的纠纷在减少,代之以婚姻纠纷、财产纠纷、养老纠纷等在增多,随着而来的是乡村社会的离婚率在高升,很多老人处于无人赡养的境地,原来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通过乡村干部或社会精英调解后在乡村社会内部就能得到解决的问题,现在却需要司法的介入,不仅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而且也不利于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对乡村社会公共物品供给的影响。“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尤其是宋儒重建宗族以后的农村社会,村庄通过内部力量包括士绅、宗族力量和村庄作为熟人社会所容易产生的道德舆论约束力量,而可以供给村庄社会相当部分甚至大部分公共品。”④“几千年来在小范围内解决农村公共品的地缘和血缘组织,也被革命运动和市场经济彻底摧毁,农村基本公共品的供给越来越成为问题。”⑤中国传统社会的公共品的供给是靠那些在乡村社会占据较高地位的乡绅来组织,而“一元化”乡村精英时代主要依靠乡村的政治精英。而在当前乡村精英大量外流的情况下,依靠谁来组织乡村社会公共品的供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它主要涉及水利灌溉设施、道路修建、公共医疗及小学义务教育等。“在集体经济不甚发达的村庄,公共工程建设需要从村民中汲取资源,这时的关键是村庄精英是否有能力争取村庄可能存在的少数反对者的合作。当村庄社会关联度较高,一致行动能力甚强时,村庄精英可以通过诸如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通过决定。”⑥税费改革后,伴随着国家从农村提取资源的自由的撤出,同时,也切断了村委会的财政来源,而此时,国家也无力为广大的农村提供足够的公共工程和村庄内部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村民间的自组织能力还没有达到能为村庄内部提供满足自我发展需要的公共物品的程度,单纯的依靠单个或几个农户没法解决公共物品的问题。而村委会除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外,对于村庄的公共建设既不关注也没有能力去过问。村委会一方面没有过多的资金来搞公共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村民集资的方式也不太现实,村民既不好联合也不太会去合作解决公共问题。目前,乡村的经济精英大多都不种地,他们不会也可能对村庄的公共建设感兴趣,长期生活在村庄之外,让他们的注意力放在了城市和如何获取更多的货币之上。出于理性考虑,他们不愿意把精力放在村庄的公共建设上。原有的那些在乡村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精英,尽管有些还依然生活在村庄之内,依然以农业生产为主,他们尽管有意愿想要去联合村民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但是,实施起来很难。“人心太散、吃力不讨好”是他们提供的说法。这说明处于原子化的村庄,依靠村民的合作来提供他们需要的公共物品是何其困难,又表明乡村社会精英的号召力和感召力在下降,他们丧失了对村庄公共事务发挥作用的权威。

3、对村庄基层民主建设的影响。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快,“这些以家庭为本位的传统小农,彼此间存在地域和血缘间的联系,他们生存方式的一致性和利益上的同一性并不能使他们彼此间形成超血缘的各种类型的经济自组织,来完成单个家庭难以承担的共同经济事务,更不能形成区域性的政治组织来保护自身利益和管理自身的公共事务。”⑦

小农的心理由来已久,而市场化的发展却让这种心理更加明显和突出地表现出来,他们变得更加原子化和私利化。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以农民的民主政治意识的提高为前提。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组织,需要广大村民的参与,村委会选举制度在全国农村的推行,更是给农民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以制度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但是,这种民主的氛围在农村很多地方却没有长久的保持下去,最能体现和发挥村民民主意识的村内政治事件——村委换届选举,尽管保留了它的形式,却没有其实质内容。“在集体经济薄弱村、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的村庄,村集体没经济实力,村落资源分配的种类和规模并不存在,村庄发展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的空间都很有限,由于多数青壮年劳动力离土离乡进城打工,村庄成员已经呈现了空心化趋势,村民对于村庄的发展关心程度下降,村民选举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⑧这也正是很多农村当前的现实写照。目前,村委会的职务无人愿意担当,村民对选举的热情在下降。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很多人特别是作为未来村委会主要接班人的年轻人对村中的政治并不关心。这已经不是个案,也就出现了“现在的村干部,肩上担负双重责任,对上要完成乡政府布置的任务,对下要得到村民的拥护真是很难,这是用选举不能解决的问题。鼓励农民进城,首先是农村能人进了城,农村的优秀人才进城在客观上造成了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削弱。”⑨

三、“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建设构想

随着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种的试点和推行,学术界对新农村建设模式也有不同的讨论,主要还是把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注重在建设的过程中发动农民和组织农民,但是,在现有的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如何将“如一盘散沙”农民组织起来,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认为,要充分地利用乡村精英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宏观层次:国家要提供充分的政策制度支持。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应该为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倾斜政策,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出力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为乡村精英的培育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当前农村政治精英数量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家对乡村社会所提供的政策对乡村精英没有太大的吸引力,一方面,政治精英不再是国家在农村政治上的“代言人”,手中的权力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使得很多政治精英感到无所作为,另一方面,政治精英也不能代表乡村利益,也不能得到村民的认可,其社会地位在下降。良性的精英流动机制不是要限制乡村精英的外流,而是要积极地促进乡村精英的外流,同时,也要有一种机制能吸引精英的回流。城乡二元结构限制了部分精英的社会流动,在当前条件下,政府要考虑排除一些制度性的障碍,实现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另外,政府也要考虑输入外来精英到乡村社会,如可以经常选派优秀的人才到农村基层去锻炼,有利于乡村精英的补充和培养。新农村建设首先是“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要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鼓励有能力的农村精英能够自主创业和自谋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的生产力,激发广大乡村精英的积极性。国家也要对农村的发展采取扶植政策,鼓励和吸引外流的乡村精英特别是经济精英回流。同时,国家要考虑通过一定的政策和规则将这部分流失的精英吸收到乡村的政治中去,“就流动人口精英与村庄政治而言,从根本上来说缺少的仍是吸引和容纳他们的渠道和规则,而不是流动精英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⑩所以,怎样吸引乡村精英回到农村、参与村庄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2、中观层次:重视“乡村社区重建”。当前村庄生活的面向发生了变化,主要从面向村庄的特征转变为面向村庄以外,乡村精英,不论是经济精英还是原有的政治精英或者社会精英,都随着乡村生活面向的变动而改变了自我价值的建构。当代一些学者借鉴梁漱溟和费孝通关于乡村建设的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情况提出了“村庄重建”,很大程度上说是要重建乡村社会生活的面向和价值目标,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重建。梁漱溟先生造成中国社会混乱的原因是因为出现了一种“文化失调”,即出现了“伦理失序”。村庄社会如何重建一种类似于传统社会的村庄共同体?传统的乡村社会因其共同体的性质,使得身处其中的乡村精英可以通过对乡村事务的参与,获得一种在乡村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资源:荣誉、尊重与较高的社会地位。而在当前货币文化冲击一切传统文化,并把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和精华全都扫到故纸堆里的时候,共同体借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消失,组成乡村社会共同体的成员以及人与人之间那种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已不复存在的时候,重建乡村共同体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它不仅可以为村民提供一种乡村的归属感,更能提供新农村建设的价值基础。

3、微观层次:发展农民合作。“乡村问题的解决,一定要靠乡村里的人;如果乡村里的人自己不动,等待人家来替他解决问题,是没这回事情的。乡村问题的解决,天然要靠乡村人为主力。”⑪当前,“后税费时代”和“后乡村精英时代”出现的很多问题、新农村建设的实现,均需要靠农民自己动,全赖于农民自身能力的发展和提高。农村组织结构与功能的破坏和缺失,是产生农村社会诸多问题与矛盾的重要原因。农村基层政权的涣散,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的大量外流,另一方面是由于村民组织能力的下降,而以往村庄内的公共事务可以通过村委的政治精英或者村庄社会精英的动员和组织来解决,如村内修路、水利建设等问题,这种动员尽管对于发展农民合作能力有一定的制约性,但是,确是乡村社会内部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当前村庄人员不断向外流动的过程中,农民的合作能力也在流失,因为很多的村民不需要再通过邻里或者村内劳动互换和合作来解决自身在农业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之前农村几个或者多个家庭之间通过入股的方式来购买大型农机设备,在农忙季节通过家庭之间的换工来解决劳动力资源短缺的问题,而今在农业生产地位和重要性下降的情况下,在市场和货币可以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的前提下,农民之间、农户之间的合作显得没有必要。农村精英的动员能力的下降和缺位也让这种合作变得更加困难。

诚然,缺乏乡村精英参与的乡村社会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但是,并不是说乡村社会必然需要乡村精英,只是当前大量的农民还不能够自发地组织起来,通过协商和沟通的方式解决自身的问题,所以,就需要培养农民的这种合作精神和能力。一些农民合作化组织的发展与培育,让农民通过这些组织联合起来,真正的进行自我利益的表达,是培育农民合作意识和能力的可行之策。“非政府性、非赢利性、志愿性和自治性的农民组织可以大大提高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利益表达的层次和效能,增强利益博弈的影响和实力,增进利益分配和利益协调的公正性,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⑫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大农民的新农村,从其本质来看,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建设,培养农民的合作能力和协作能力才是长久之计,但是,建立什么样的组织是一个问题。当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有很多的乡村组织,但是,却缺少一种农民自发合作的精神,大部分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常常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实际需要。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梁漱溟在乡村重建中所要建立的一种乡约组织,“一个伦理情谊化的组织,而又是以人生向上为目标的一个组织”。这就需要改变“政府动,农民不动”的局面,做到梁漱溟先生所说的“上动而下动”,并且以“下动”为主,即以“农民动”为主。这种合作组织在吸纳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同时,也做到“计划性变迁与内生性发展相结合”⑬。这既有利于培养乡村建设的社会基础,又能让国家政策得以更好的贯彻与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乡村社会的长久发展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其巩固才获得坚实的社会基础。

注释:

①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②⑥贺雪峰著:《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③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0页。

④⑤贺雪峰著:《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页。

⑦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著:《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605页。

⑧王颉、樊平、陈光金、王晓毅著:《多维视角下的农民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页。

⑨张晓冰著:《农村乡镇发展的体制性困境与出路——来自一个基层干部的体验与思考》,华中师范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页。

⑩徐勇、徐增阳著:《流动中的乡村治理——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页。

⑪梁漱溟著:《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181页。

⑫王学军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⑬肖唐镖主编:《转型中的中国乡村建设》,西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11页。

责任编辑:陈文兴

C912.82

A

1671-2994(2010)03-0139-04

2010-04-12

钱 燕(1985- ),女,安徽灵璧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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