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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科技集成化建设问题研究

2010-08-15张翠丽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红河州农技科技

张翠丽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州情研究室,云南 蒙自 661100)

红河州农业科技集成化建设问题研究

张翠丽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州情研究室,云南 蒙自 661100)

农业科技集成化既是一个科技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集成配套应用的过程,是实现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形式。红河州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要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农业科技集成化,提高农业科技的贡献率。

红河州;农业科技集成化;推进条件;存在问题;促进措施

红河州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但是,由于经济、文化和自然等条件的限制,农业科技的集成化程度不高,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必须加强农业科技的集成化建设,使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红河州推进农业科技集成化的条件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南部,全州国土面积3.29万平方公里,辖13个市县、134个乡镇、1178个村委会,总人口41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4.6万人。耕地总面积26.27万公顷,其中,水田9.16万公顷,旱地16.87万公顷。经过多年的发展,红河州的农业科技集成化已具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

1、具有一定的农业科研基础。科技对现代农业的支撑由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两个部分组成。红河州的农业科研体系包括州、县、乡农业科研部门和一些企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设立在县市、乡(镇)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构成。乡镇改革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统一实行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方式,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但在人员的考核、调配和晋升等方面,必须听取所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

2、拥有较强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人员。一是红河州各级政府的农业科技研究推广机构健全,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全州共有813个机构,从事推广工作人员4934名,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58名,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技术人员1895名,畜牧业的1231名,水产业61名,农机技术412名,初级职称1670名,技术人员及其它1537名。二是州内的民营企业也具有一定的农业科研能力。到2008年底,全州共有各类民营科研组织30家,还有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姻,共同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引进新设施和人才。

3、取得了一定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在原始创新方面:一是自主研发的红优1-6号、云恢290、滇屯502等优质稻良种和红单3-5号系列高产杂交玉米良种,除在州内推广外,还向省内其它地区和贵州、四川等省份供种。二是适合冷凉山区种植的红阳1—3号常规稻良种、红单3号杂交玉米良种、优质甜糯鲜食玉米和脱毒马铃薯等优良品种在边疆得到推广。红单3号、红单6号还通过了云南省品种审定。在集成创新方面: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培育了元阳的“梯田秀峰”、红河的“阿姆山秀峰”、绿春的“哈尼秀峰”与屏边的“大围山秀峰”等“秀峰”系列精品绿茶品牌。云南红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与中国农大合作,在蒙自沪滇公司引进了“小型蛋种鸡”1万套,增加了蛋鸡新品种。

4、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科技投入模式。红河州的农业科技投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承担农业科研和推广等机构的办公经费和部分科研经费。二是农业、科技等部门争取上级的科技扶持经费。三是农业生产企业的科技投入。一方面,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另一方面,社会资金投入科技示范等工程建设。如云南红河国家级农业园区的兴起,带动社会上亿元的资金投向示范体系的建设。

二、红河州农业科技集成化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目前,红河州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还没有完成。一是现行农业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农、牧、林、水自成体系,分属不同管理机构,相互间缺少内在的联系,难以形成合力,造成农技服务资源的重复浪费。另一方面,乡镇一级的管理薄弱,造成“热在城里,冷在乡里,僵在村里”的局面,且大多数乡镇站所都是各自为阵,缺乏沟通与合作。二是基层农技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乡镇改革后,乡镇农技站三权划归县级进行管理,但是,由于这些人员长期由乡镇进行管理,划归县级管理后,如何更好地进行管理尚在探索之中,加之这些人员具有较强的抓中心工作的能力,乡镇也不愿意放弃,不少地方县级农业部门管不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难以确保农技人员专职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而更多时间是从事党政工作、经营创收、行政执法等工作。

2、科技投入不高,成果有效供给和储备不足,农业科技的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偏低。由于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科技在红河州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尚不明显。一是农业科技投入的多元化机制没有形成,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仍然是依靠政府。由于受总体财力的影响,红河州的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自身建设严重滞后(经费紧张,设施缺乏、手段落后),导致一些基础性、超前性的工作因无设备、无资金而无法正常运行。例如,2007年列入州级农业科技计划的项目有60项,州级投入科技专项经费780万元,仅占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0.51%。由于投入不高,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和储备不足。二是农业科技的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偏低。科技在红河州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为45.3%,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到30%,低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

3、基层农技站研发和推广农科技术的保障条件不足。由于投入不足,红河州的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的条件尚不能满足科技工作的需要。一是基层农技站编制不足。部分编制少的农技站,仅应付日常工作都比较困难,更谈不上抓具体的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业务。二是农技人员队伍知识老化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培训不够,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基层农技人员的知识老化问题突出,知识面狭窄,眼界不宽,加上非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较大,整个农技推广队伍的素质和知识更新能力不高,服务水平比较低下,跟不上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办公条件普遍较差,推广经费严重不足,基本没有试验示范基地,与现代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极不相称。四是工作机制创新力度不够。基层农技工作普遍沿用老一套的工作方法,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范围仅限于产中的技术指导上,很少触及产前、产后服务。

三、促进红河州农业科技集成化建设的措施

1、不断完善红河州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必须不断完善。一是要以州、县农业科研单位为农业技术与成果的承载体,加大科技研发力度。要围绕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调整农业科研与开发的方向,在优质新品种的培育、推广和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运、保鲜等关键技术方面组织攻关,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充分利用农副产品开发食品、饮料、医药等精深加工产品,形成系列、梯次、深度开发的新格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力度。二是要着眼于实用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开发、服务与推广,孵化出适合本地区的农业新品种与配套栽培技术,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如开展土壤和各种病虫害的跟踪研究,加强石榴套袋替代产品研发。三是要大力扶持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企业以购买成果、专利、合作研究开发等形式从事农业科技开发与产业化工作,使企业逐步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促进多主体、多层次、分工有序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政府要对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基地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四是要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分别建立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的农技推广队伍。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兴办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应逐步与原机构脱钩,继续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不再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管理范围。五是要依托红河科技园区,积极开展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技术、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产业等技术的协作攻关,增强红河州农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六是要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通过各种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形式,培养一批农民技术员队伍。七是要健全农业科技政策法规体系,使农业科技机构、队伍、投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科技奖励等得到有力的保护,为农业科技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突出抓好良种工程,提高集约化供种水平。引进、选育、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是加快优势农产品发展的基础。一是要把种子产业作为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发展壮大的先导产业,加大投资力度,完善一批新品种(种苗)研发、繁育、质检和种子(种苗)加工处理等基础设施;按照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的要求,分品种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加工中心,提高种子(种苗)的质量和供种能力,引导农民调整品种品质结构,加快优质专用品种、无病毒苗木的推广应用步伐。二是要坚持地方特色品种选育与引进良种进行杂交改良的方针,建立健全畜牧业良种繁育推广体系。

4、推行科技进村服务制度。红河州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经济条件落后,农民文化水平偏低,科技服务要有自身的特色,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州、县科技服务中心等推广机构的建设,努力构筑农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赖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红河州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二是要建立由专家、科技人员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乡土人才组成的科技服务团,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效服务。科技服务团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服务团成员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组成若干个小分队,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科技服务团人员的姓名、专业、电话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开。三是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四是要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考核考评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要不断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业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努力探索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可以充分发挥科技服务的作用。一是要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开展订单式科技服务,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免费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开展技术培训。二是以合作组织为纽带开展一条龙科技服务。积极引导农民自发组建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为农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全程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同时,也可以与企业合作,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中,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的新模式。三是以农资代销点为平台开展诊病式科技服务,改变满堂灌的被动培训方式。要依托农资代销点这个平台,做到经营销售和推广服务相结合,一边销售优良品种,一边还负责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农民提供诊病式科技服务。农资经营单位可以针对农业生产情况,开展农资配送服务。四是以科技示范户为橱窗开展示范性科技服务。要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每个村至少发展2名农业科技核心示范户,并建立好示范基地,将他们的示范基地作为“技术示范橱窗”,通过他们的辐射作用带动千家万户。

5、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科技投入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是科技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必须加大科技投入。一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投入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要求,州、县、乡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时,要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结合全州的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在政府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时,还应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的地位,吸引社会资金向农业科技方面投资。二是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建立和完善适应科学研究规律和科技工作特点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制定出台政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形成农科教结合新机制的政策。要增加经费投入,为州、县、乡三级农技推广部门配备必要的和必须的办公条件,通讯手段和交通工具。鉴于农技推广工作的艰苦性,应普遍提高农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施行自治州农科人员津贴制,并将晋职晋级,增加收入进一步向县、乡两级农科人员倾斜,向州南部农科人员倾斜;明确农科人员领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条件、资金支持的主管部门和明细办法。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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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0)03-0108-03

2010-02-27

张翠丽(1963- ),女,云南弥勒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州情研究室高级讲师。研究方向:农业和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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