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铭来:细化政策规定 推动农民工医保关系转接
2010-08-15朱铭来
中国医疗保险 2010年7期
从长期来看,基金的统筹层次越高,各地区在制度层面的差异、在利益方面的博弈就会相对减弱。与此同时,在保证医保基金的承受力和持续力的前提下,政府应不断推进不同类型的保险制度合并,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制度。
从短期来看,为解决眼前的矛盾,政府可以考虑在制度上进行一些细节性的调整。比如,在转移资金的实施细则中,对个人账户的提取、使用和携带方式加以细化。又如,根据农民工的年龄、教育程度、工作性质、收入水平等,确定其城市化(市民化)倾向,分类分层设计医保转接方案。再如,从转出地和转入地的角度对农民工做出区分:一类是由城市到城市的转移,即“城城转移”;还有一类是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即“城乡转移”。根据不同转移方式确定衔接方案和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