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三代新沙皇
2010-08-15□高放
□ 高 放
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三代新沙皇
□ 高 放
在苏联历史上,勃列日涅夫是继列宁、斯大林、赫鲁晓夫之后的第四任党政首脑。以往我国研究勃氏的学术成果较少,当今我们考察苏联兴亡74年全史时,应该看到勃氏统治的18年,几乎占四分之一长度。它是属于停滞和走向灭亡的时期,又一次错失了进行社会主义体制,尤其是政治体制自我改革的大好时机。这时表面上苏联人民生活大有改善,工资和集体农庄庄员收入提高约一倍,物价基本稳定,社会在高压下显得相当稳定。对此高高在上的勃列日涅夫等苏联领导人更加自满自足,实际上这个时期苏联模式的积弊更为加深,斯大林遗留下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全面过度集权的体制不但没有改革,反而更加严重,特别是表现为苏联在经济上逐步陷入困境,在政治上僵化、保守,领导层老化,个人崇拜和官僚主义现象日趋严重,对外扩张背上沉重包袱,外交上陷入孤立,进退维谷,社会潜在的危机四伏。这就为1991年苏联解体、苏共灭亡铺平了道路。
在当今客观、冷静、公正评价苏联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时,要求我们历史学者对勃列日涅夫在苏联74年历史中的作用和地位给予定性、定位和定名。经过我长期思考,用简单的文字来概括,我认为勃列日涅夫是苏联第三代新沙皇。
一、斯大林和赫鲁晓夫是第一代新沙皇和第二代新沙皇
最早给勃氏戴上“新沙皇”帽子的是在1969年。那一年3月2日苏联军队在勃氏指令下,悍然入侵我国黑龙江省乌苏里江上的珍宝岛,开枪开炮打死打伤我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人员多名。为此,《人民日报》、《解放军日报》于3月4日发表社论《打倒新沙皇!》,文中指出:苏联对东欧国家和对我国的一系列侵略行径,使全世界人民看清了苏联领导人是“彻头彻尾的社会帝国主义者,是地地道道的新沙皇”。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北京市曾经举行盛大的群众示威游行,抗议苏军入侵我国珍宝岛。我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师生员工的游行队伍,手持写满标语口号的小红旗,从西郊步行到城区,还路过东直门附近的苏联驻华大使馆,振臂高呼:“打倒新沙皇!”“打倒社会帝国主义!”喊声如雷贯耳,响震遐迩。随后《人民日报》在4月24日又发表《新沙皇是苏联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的文章,揭露了苏联各族人民遭受迫害的惨状。可见当时认定勃列日涅夫是新沙皇,显然不是光指他的对外扩张侵略行径,而且也包括他在国内的反动专制统治。从那时起,我就时常考虑:在苏联历任党政首脑中,勃氏是否是第一个或者唯一的新沙皇?改革开放以来,我重新研究苏联共产党的历史,我认为,苏联历史上的新沙皇,斯大林是第一代,赫鲁晓夫是第二代,勃列日涅夫是第三代。这三代新沙皇既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又略有变化,各具特点。
要辨明这个问题,先要认清老沙皇的由来和特点。俄国历史上第一代沙皇是莫斯科公国的第十一个王公伊凡四世。他于1547年加冕为“沙皇”,自比为古罗马帝国的凯撒大帝(“撒”与“沙”发音近似)。从1547年第一代沙皇登基到1917年末代沙皇被革命人民推翻,俄国370年间共有过23个沙皇的统治。老沙皇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前300多年间是封建农奴制度,1861年被迫自上而下废除了农奴制度后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也同英、法、德等国一样,已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从1861至1917年老沙皇又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老沙皇的基本政治制度是通行君主专制,主要是这样三种政治体制:其一,君主集权制,沙皇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其二,君主终身制,沙皇没有任期,终身独掌大权;其三,指定继承制,由老沙皇指定其子、其妻或其孙等继承皇位。老沙皇还实行官僚等级授职制、官僚特权制等,豢养一个官僚特权集团作为维护其专制统治的基础。老沙皇的基本文化制度是鼓吹皇权主义,宣扬对沙皇的个人崇拜,把沙皇说成是“上帝的使者”,通过东正教和各种文化媒体向臣民灌输忠君爱国、安分守己的思想,尽力维护社会的安定。老沙皇的基本国策是对内专制独裁,严厉统治臣民,以维护封建农奴制度或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对外实行军事扩张,从第一代沙皇到末代沙皇,国土面积扩张了约10倍。老沙皇因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国内危机加深。1917年2月俄国爆发民主革命,人民群众终于推翻了沙皇专制政府,建立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但是这个政府软弱无力,未能使俄国走上西方立宪民主的道路,未能满足广大人民对和平、土地和面包的迫切需要。这样以弗·伊·列宁为首的工人阶级政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即多数派就争取到多数工农兵的支持,于1917年举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俄国经济文化落后,不具备立即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但是俄国的工农兵却在二月民主革命胜利后分别建立了工农兵代表苏维埃这种新的基层政权政治组织形式(苏维埃是俄文普通名词CoBeT音译,意为会议)。
列宁认为俄国可以把工农兵创造的苏维埃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靠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去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化经济和社会主义大众化文化。苏维埃共和国作为新型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实行民主共和制度三种体制。其一权力制约制。列宁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出身农民家庭、当过镟工的革命家米·伊·加里宁任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实际上即国家主席;领导十月革命武装起义的列·达·托洛茨基任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苏维埃共和国采用这种“三人驾车”模式,分权制约,共同治理国家。1922年俄共(布)才设立党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一职,由约·维·斯大林担任,专管党中央日常工作,不在政府兼职。其二权力任期制。1918年苏俄宪法和1924年苏联宪法都没有规定国家领导人的任期,但是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经引用俄国思想家、文学家屠格涅夫的话对托洛茨基说过:“人到55岁开外就败事有余。”[1](P675)意即到那个岁数就要退休,不能搞终身制。其三权力选举制。1918年苏俄宪法和1924年苏联宪法都规定国家领导人由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一届领导人也是选举产生,不能由上一届领导人指定接班人。至于俄共(布)中央领导人的接班问题,列宁在1922—1923年病重期间口述了《给代表大会的信》,其中并没有授意由何人接班,只是指明原有主要领导人每个人的优缺点,主张扩大中央委员名额,增强集体领导。列宁还特别指明:“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斯大林太粗暴”,应该挑选另外一个人接替他的职位。[2](PP745-746)
列宁主政五年多初步开创的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度,在1924年1月21日列宁溘然长逝后,即遭到斯大林逐步破坏。首先,斯大林在政治局内部争取到多数支持者,保住了总书记的职位;其次,从1925年至1929年,他把党中央内部三个反对派,即托洛茨基派、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联盟和布哈林——李可夫集团都清洗出党,进而诬陷他们是“帝国主义间谍特务”,大多予以处决;上世纪30年代大清洗中又冤杀冤关了300多万人,被他镇压的共产党人总数远超过老沙皇100多倍。这样斯大林在党内就完成了总书记个人专断制。1941年斯大林进而兼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和国防委员会主席,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带头实行个人集权制。他任职到1953年3月5日73岁中风过世,又带头实行职务终身制。1952年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他授意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格·马·马林科夫代替他在大会上作中央工作报告,并把马林科夫列为新的中央书记处名单的第一位,这显然是指定他为接班人。斯大林带头实行的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这“三制”显然是老沙皇的皇帝集权制、皇权终身制和皇位指定继承制那“三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延续和翻版。斯大林还加深了一党专政制、以党代政制、干部层层任命制、官员特权制等等,尤其是从上世纪30年代中期起培植了党政军高薪高官特权集团。斯大林不仅对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自由,严密控制压制人民,纵容对领袖的个人崇拜,而且对外实行扩张。例如,1917年十月革命后已经脱离俄国的波罗的海沿岸三国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又于1940年并入苏联领土。斯大林时期比老沙皇时期领土又增加60万平方公里(包括1929年占领我国东北的黑瞎子岛),达到2240万平方公里,成为世界第一超级大国,其领土约等于美国两倍半。他在1945年9月2日发表的《告人民书》中回顾1904年俄日战争沙皇俄国被打败的惨史,说现在终于打败日本,夺回被日本占领去的南库页岛和千岛群岛,使苏联在东方有出海口了。[3](PP437-439)斯大林还真像是以新沙皇的口气吐露告慰老沙皇在天之灵的心声。所以我认为,斯大林虽然功绩巨大、功大于过,但是在特定意义上把他定位定名为第一代新沙皇还是恰如其分、并不为过的。与老沙皇有所不同的是:他旨在捍卫社会主义公有制(即便那是带有官有制色彩的公有制),而不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信奉共产主义理想(尽管含有空想成分并且急于求成),而不是宣扬东正教的“弥赛亚”普世主义。
斯大林之后,尼·谢·赫鲁晓夫是第二代新沙皇。赫氏于1953年9月取代马林科夫担任苏共中央首脑之后,曾经改革斯大林体制的某些弊病。例如,他把总书记改称为第一书记,要加强集体领导,实行党政分开,自己不兼任部长会议主席即政府总理,猛烈批判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经济文化体制也有一些变动。但是他在地位巩固之后故态复萌,又恢复了斯大林的个人集权制。1958年3月赫鲁晓夫以党中央第一书记兼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独揽党政大权,又煽起对自己的个人崇拜。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新党章规定中央领导人“一般最多只能连续当选三届”,但是又写明:某些党的活动家,由于“享有公认的威信,具有高度的政治品质、组织者品质和其他品质,可以在更多的时间内进入领导机关。”[4](P209)这显然是赫氏为自己搞终身制提供组织依据。赫氏在党内国内依旧实行专制。他于1957年把党内反对他的莫洛托夫、马林科夫等人定性为反党集团。1952年苏共十九大选出的中央委员,有近70%被他清除了。赫氏多次对工人罢工和群众反抗进行血腥镇压。1962年乌克兰、乌兹别克、西伯利亚等地的多次武装抗暴斗争,也都遭到野蛮镇压。赫氏还于1956年派兵干预波兰和匈牙利的改革,同时加强对东欧各国的控制;1962年为加强控制古巴,把导弹秘密运往古巴,引发了“加勒比海危机”,差一点与美国发生武装冲突。赫氏由于主观主义决策独断专行,在党内遭到很多人反对。1964年10月14日他终于在一场“宫廷政变”中被迫辞去党内外一切职务。他无法实行终身制,更没有料到他预定的接班人勃列日涅夫竟然提前接班了。然而赫氏统治苏联11年的所作所为,表明他确实是苏联第二代新沙皇。
二、勃列日涅夫怎样成为第三代新沙皇?
第一,按照斯大林带头定下来的老体制、老规矩,列·伊·勃列日涅夫是赫鲁晓夫预定的接班人,得到党中央主席团成员绝大多数拥戴,顺利晋升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勃列日涅夫1906年出生于乌克兰一个冶金工人家庭,中学毕业后自己也当过冶金工人,后来他又取得了农学院和冶金学院毕业文凭和工程师称号。勃氏于1931年加入联共(布)党,上世纪30年代主要在他的故乡第聂伯从事地方党政领导工作。1941—1945年伟大的卫国战争时期,勃氏担任过红军团(旅)政委、军(军区)政治部主任。战后勃列日涅夫担任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州委第一书记,深得他的顶头上司乌克兰共和国党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的赏识。1949年12月赫鲁晓夫升任联共(布)中央书记后,就把勃氏推荐给斯大林,从此他平步青云,稳步高升。1950年夏勃列日涅夫升任摩尔达维亚共和国党中央第一书记,1952年10月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勃氏当选中央委员、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即政治局候补委员)和党中央书记,1956年2月在苏共二十大上勃氏继续当选连任这三个职务。1957年6月勃列日涅夫支持赫鲁晓夫对莫洛托夫、马林科夫反党集团的斗争,被升为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进入党的最高领导核心。这时勃氏即把他故乡的一批老部下调进莫斯科,形成“第聂伯帮”。1960年—1964年勃列日涅夫出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即国家元首。1963年4月赫鲁晓夫意中的接班人、苏共中央书记科兹洛夫突然中风不起,同年6月赫氏即调勃列日涅夫取而代之。1964年7月,勃列日涅夫辞去国家元首虚职,专任苏共中央书记,也就是说勃列日涅夫这时实际上已经是苏共中央的第二把手,是赫氏预定的接班人。勃氏比赫氏小12岁,这一年(1964年)赫氏已经70岁,勃氏才58岁。如果任由赫氏也像斯大林那样搞终身制,他何时才能接班呢?勃氏心中不免悬念此事。真是天赐良机,1964年秋天苏共中央主席团内部在密谋“倒赫”时勃氏成为主角。勃氏善于联络,沟通苏共中央主席团大多数成员,所以在10月14日中央全会上“倒赫”成功后当即选举他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
第二,勃列日涅夫大搞个人集权制。勃氏刚上台,照样大讲要加强集体领导,以安抚党心、民心。新的领导班子表面上是“三人驾车”模式,即勃列日涅夫任党中央第一书记,阿·尼·柯西金任部长会议主席,尼·维·波德戈尔内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为了防止再现斯大林、赫鲁晓夫那样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为了实行党政分开,1964年10月中央全会还专门作出决议:今后决不容许一个人同时兼任党中央第一书记和部长会议主席这两个职务。勃氏明知中央委员会选举他为第一书记只是把他作为过渡性人物,为了巩固自己的领袖地位,他必须处心积虑地逐步独揽党政军三大权。首先,在1966年4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三大上,勃氏把赫鲁晓夫于1953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上定下的党中央第一书记这个职务又改为总书记,把斯大林于1952年10月苏共十九大上定下的苏共中央主席团又改称政治局,并且在大会通过的部分修改党章的决议中增加了“中央委员会选举苏共中央总书记。”[1](P264)别以为这是无关宏旨、无足轻重的规定。自从1922年4月俄共(布)党十一届一中全会决定在中央书记处设总书记以来,在历次党章中从未出现过“总书记”一词。即是说总书记本来只是党中央书记处的首脑,它并非党中央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称谓,所以党章中从未写有“总书记”。列宁晚年在党建问题上的疏漏是在设立总书记的同时,没有在党中央设立主席。这样就便于斯大林在列宁逝世之后以总书记名义掌握了党中央大权。即便这样,斯大林从来也没有在新党章中写上“总书记”。他在中央下发文件中还时常只写“中央书记约·维·斯大林”。现在勃列日涅夫在党章中写明“总书记”,那么他就是名正言顺地集最高党权于己身了。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勃列日涅夫进而修改党章,把斯大林于1952年苏共十九大上定下来的每隔四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改为“每五年至少召开一次”。这样离列宁在1917年就定下的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的年会制就更远了,党内民主就更少了。五年之中都不开党代会,那样党的最高权力实际都归党中央了。其次,勃列日涅夫还掌握国家最高权力。1936年苏联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是苏联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可是在斯大林体制中最高苏维埃已经变成“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已转归部长会议主席即政府总理手中。鉴于1964年10月苏共中央全会已决定今后党政首脑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为此勃氏就想出另外一种高招。这就是由他再去兼任从1960—1964年他曾经当过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这样就要修改宪法,把原是空头的国家元首改为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首脑,也就是使苏联由原来类似西方国家的内阁制(实权在政府总理)改变为总统制。勃氏经过精心操控,终于在1977年5月24日苏共中央全会上免去原任政治局委员和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的波德戈尔内的党政职务,同时决定由苏共中央总书记兼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同年10月7日通过的苏联新宪法,扩大了苏联最高苏维埃及其主席团的权力。这样勃氏就以新的方式又实现了党政合一。到1980年10月23日,勃氏进而免去主张经济改革的柯西金的部长会议主席职务,由勃氏亲信取而代之。这样勃氏上台之初的“三人驾车”体制就变为由他个人独揽党政大权了。最后,勃氏还要掌握军权。鉴于赫鲁晓夫没有直接把军权紧紧抓在手里,这样就便于勃氏在“倒赫”政变中联络好苏联国防部长罗·雅·马利诺夫斯基,逼迫赫氏下台,所以勃氏上台后还要恢复斯大林的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的铁三角体制。1977年6月勃氏在当选为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的同时,又兼任苏联国防委员会主席。而且在1977年10月7日通过的新宪法中增加了这样一条: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组织苏联国防委员会和批准其成员”。至此,勃列日涅夫就完全是斯大林式的新沙皇了。
第三,勃氏还要跟斯大林一样,实行领导职务终身制。本来1964年10月苏共中央全会后不久,苏共中央已明文规定:凡年满70岁者不能在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但是勃氏还要从斯大林的成功和赫鲁晓夫的功败垂成中充分汲取经验教训,挖空心思要搞终身制。首先,在完成个人集权制的同时,一定要大力鼓吹个人崇拜,在文化宣传舆论上形成个人崇拜制,这样才能为终身制奠定思想基础。勃氏深知在斯大林逝世和赫鲁晓夫下台之后,全党全国都批判过对领袖的个人崇拜,但是他利令智昏,还是执意在党内国内又掀起个人崇拜的第三次浪潮。报刊上把勃氏吹捧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当今的列宁”,经常发表歌颂他功绩的新闻和文稿。全国出现众多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城乡、街道和企业。1966年勃氏的60岁生日时被授予金星奖章,1976年70岁寿辰时被授予元帅军衔,在全国还上演反映他一生功绩的大型传记影片《一个共产党员的故事》。1978年发表的他人捉刀代笔撰写的回忆录,后来发行高达1800万册。其次,勃氏要巩固并扩大党政官僚集团,作为维护他的个人集权制和终身制的社会基础。斯大林在上世纪30年代中期最初培植高薪特权集团之时,高低工资差距约为30倍,到50年代初期斯大林晚年已扩大到约50倍。赫鲁晓夫时期进行改革时曾经为缩小差距降低了一些高工资,遭到广大高级干部的反对,这也是赫氏被迫下台的因素之一。鉴于历史经验教训,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国家经济实力更加雄厚了,勃氏就大幅度提高高干工资,高低工资差距竟达到约100倍。况且,高干除了高工资之外还有诸多特权,如特供商店、高级轿车、宽敞公寓、休假旅费、海滨别墅等等,俨然是社会主义贵族阶层,这样岂不败坏了社会主义声誉?最后,勃氏为了能够做到终身任职,还善于灵活温和稳妥地处理领导层中的人事关系,求得宫庭内部平衡稳定,相安共处,以免祸起萧墙或者留下冤假错案和骂名。斯大林在上世纪20年代错定了三个反党集团、30年代镇压了300多万人,赫鲁晓夫在上世纪50年代还定了一个反党集团。勃列日涅夫时期不采取这些极端作法。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波德戈尔内,1977年被免职后让他安心静养五年,为他送终;原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1980年10月被免职后,12月即病卒;原“倒赫”集团主谋谢列平在勃氏上台后擢升为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中央书记、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可谓权倾一时,成为勃氏劲敌。勃氏费尽心思,花了11年时间才把谢氏这四大要职逐个剥夺掉,最后被调任苏联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副主席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职位。总之,勃列日涅夫依靠第聂伯帮为支柱,统治苏联18年之久。1976年勃氏满70岁时,健康愈益恶化(他60多岁时已患过心脏病和脑血管梗塞,而且长期患失眠症),本应按照中央的规定70岁退休。可是他贪恋权位,明知故犯,拒不退位,硬要搞终身制。最后几年,勃氏每天只能工作3—4小时,在大会上念别人起草的稿子时常出错,还非要在电视上频频出现。他拖到1982年11月10日病故,享年76岁。勃氏是苏联党政首脑搞终身制活得时间最长的第三代新沙皇。
勃列日涅夫统治苏联18年之久,照样对内压迫人民,对外侵略扩张。勃氏在国内设置了一千多个“劳动改造营”,关押了100多万敢于反抗者。从1967年起勃氏下令调动军队多次镇压了阿塞拜疆、哈萨克、乌克兰、乌兹别克等地少数民族的抗议活动,使苏联又成为像老沙皇时期那样的“民族大监狱”。勃氏在1968年悍然出兵占领捷克斯洛伐克,镇压了捷人民的独立自主运动;1969年入侵我国珍宝岛和新疆地区;1979年出动10万大军强占阿富汗,征战10年之久才被迫撤离。勃氏除了更加严密控制东欧各国和蒙古这些卫星国之外,还大肆向亚非拉三大洲扩张,与美国争霸世界。勃列日涅夫继承并发展斯大林开创的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人制这“三制”,以及对内压制、对外扩张的基本方针,表明他确实是第三代新沙皇。勃氏上台后搬进斯大林原来住过的孔策沃别墅后,曾经自我得意地对身边人说过:“我就是沙皇。”这也印证了,在他的心目中斯大林是第一代新沙皇。
直到勃氏逝世前一天,他还到克里姆林宫临朝主政,绝对没有想到当晚就会归天,所以他没有明确指定谁是接班人。但是在他最后抱病苦撑危局的几年里,已经形成由他掌控的以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尤·弗·安德罗波夫为主的一个影子内阁在主持日常工作。所以勃氏死后,安德罗波夫即顺理成章当选苏共中央总书记。安氏虽然锐意改革,但是拖延到68岁才以带病之躯接班,只主政一年又3个月,于1984年2月9日病故。随后是另一个比安德罗波夫还大3岁、已经73岁的病夫康·乌·契尔年科接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契氏思想保守,反对改革,只上任一年又一个月,于1985年3月10日病故。随后,按着党内几个元老的主意,在安·葛罗米柯等人的支持下,挑选出54岁的米·谢·戈尔巴乔夫作为契氏的继任者。1985年5月11日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中央非常全会上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最后这三个总书记任期都很短,都没有能够成为一代。但是他们仍然承袭了旧体制和旧方针,所以这三个领导人依旧是新沙皇。由于三代新沙皇在60年之中沉积下来的旧体制、旧方针的弊端积重难返,以致最后这三个新沙皇已经回天无力。在国内外各种压力合围冲击之下,终于迫使戈尔巴乔夫从1987年转而去引进西方三权分立、多党竞争的那种政治体制,结果导致苏联于1991年解体,苏共也自行消亡。由于俄国老沙皇君主专制制度长远深重影响,即便俄罗斯转轨到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宪政制度之后,仍然还出现了像鲍·尼·叶利钦这样的现代资本主义新沙皇。叶利钦当上俄罗斯总统之后,依然是搞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叶氏当了近10年总统,期间还发生过1993年10月叶氏下令军队炮打俄议会大厦白宫的“十月事件”。六年后,心力交瘁、统治地位难以为继的叶利钦,于1999年12月31日,以体弱多病为由,突然宣布辞职,并指定弗·弗·普京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三、简要的结束语
纵观苏联74年的历史,可以看出,勃列日涅夫执政的18年是注定苏联自取灭亡的决定性的阶段。如果勃氏能够幡然悔悟,从体制内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自由,使最高苏维埃成为名副其实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党政分开,恢复列宁定下的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使党的权力中心从党中央政治局转向党代表大会,废除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废除高干高薪特权,以党内民主来推进苏维埃民主,使苏联人民真正能够当家作主,不对外扩张,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也许苏联还不至于灭亡。如果勃氏能够在70岁时按规定退休,不搞终身制,给继任者们增加6年改革时间,也许苏联也还有救。历史上朝代兴亡更替有其发展演变进程,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老沙皇制度虽然亡于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但是其父皇亚历山大三世,因畏惧遭受革命党人暗杀,自我禁锢宫中,在全国加强警察恐怖统治,初期略作一些改革以收买人心,后期转向反对改革乃激化社会矛盾,这就注定了沙皇制度必然灭亡。所以与其说沙俄亡于尼古拉二世,不如说它亡于亚历山大三世统治那十三年(1881——1894年)的暴政。鉴之我国历史,也可以得到明证。有明史专家这样说:明朝虽然亡于末代皇帝思宗崇祯朱由检,实则亡于神宗万历朱翊钧。因为万历长达四十八年的专横统治,明朝已经走向衰败。也可以进而说,清朝虽然亡于末代皇帝宣统溥仪,实则亡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慈禧皇太后的残暴干政。所以苏联虽然亡于末任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实则亡于第三代新沙皇勃列日涅夫。这绝非由于勃氏搞“非斯大林化”,而正是由于他承袭了斯大林开创的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又一次延误了体制内的政治体制改革,最后迫使苏联去搞体制外的政治体制改革,才招致苏联灭亡。这才是苏联灭亡的深层次原因,我们千万不可被某些表面现象所迷惑,而看不清问题的本质和实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报刊上发表了多篇研究勃列日涅夫执政年代的很有见地的文章。如严秀(曾彦修)的《闲话勃列日涅夫》(《百年潮》1998年第2期),陆南泉的《苏联走向衰亡的勃列日涅夫时期》(《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6期),叶书宗的《“庸才”治国——勃列日涅夫何以能当政18年》(《探索与争鸣》2007年第7期)。尤其是出版有四部专著:(1)吴伟著《勃列日涅夫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约26万字;(2)邢广程著《苏联高层决策》第4分册:勃列日涅夫和安——契过渡时期,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6月出版,约28万字;(3)陈之骅主编《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1月出版,约29万字,此书由20位作者合写,本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外社会主义跟踪研究协调组专项课题;(4)郭春生著《勃列日涅夫18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出版,约28万字。这四部专著都对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和对外关系等等作了全方位的考察,都指明了勃氏主政时期由于停滞而对后来苏联的发展和灭亡起了消极作用。最新出版的郭春生的这本专著还着重剖析了苏联特权阶层与苏联社会停滞及苏联剧变的关系,引人深思。统观学术界研究的新成果,迄今似乎还没有见到把勃列日涅夫作为第三代新沙皇来集中论述其政治体制基本构架及其与第一代、第二代新沙皇的历史联系的内容。
我以耄耋之年病弱之躯,在盛夏酷暑中费心尽力来写了这篇长达万言的序文。此举但愿有助于读者深入了解勃列日涅夫所坚持的基本政治体制的特征、由来及其在促使苏联灭亡中的历史惯性作用。如果我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大力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那么我国就必能彻底改革掉苏联模式的弊端,避免重蹈苏联覆辙,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果能够唤起广大干部和青年学生增进共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千秋伟业取得全面成功,则炎黄子孙幸甚!幸甚!
2010年7月22日于北京张自忠路3号寓所顶斋
[1]列·达·托洛茨基.我的生平(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
[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斯大林文选(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4]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
(责任编辑:黄俊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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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0)05-0004-07
*本文系高放教授近期为刘光慧博士的《勃列日涅夫执政年代》(黑龙江教育出版社)一书所作的序文。本刊发表时略有删节。
作者:高放,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1981年新中国第一批博士生导师,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