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须用“五心”
2010-08-15李书勤
文◎李书勤
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须用“五心”
文◎李书勤*
检察官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作为检察人员如何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为基点,紧随时代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成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我认为,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须用“五心”。
一、要常怀一颗炽热的忠诚心
忠诚是一种情感,一种内心的力量,是一种职业信仰,更是对检察官职业素质的本质要求。而如何做到忠诚,行动和语言可以表达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发自内心而由衷的忠诚。一是热爱。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我们的党,热爱维护公平正义的这份检察官职业。二是感恩。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和法律监督这份神圣职责,学会和学着感恩,感谢党和国家给予我们平安和谐的幸福生活,感谢检察官职业带给我们的特殊荣誉。三是回报。用忠诚来诠释我们的热爱和感恩,不做违反国家利益、违反人民利益、违反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事情,而是自觉维护国家、人民利益,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忠诚,体现在基本准则的第一项,并将其范围界定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宪法和法律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就是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具体来讲:一要严格执法,刚直不阿。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检察工作中,无论受到来自什么方面的压力,都要维护法律尊严,坚持法律就是坚持真理,维护法律就是维护生命。二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面临情与法的选择,如果没有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坚定信念,难免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从而屈服于私情,背叛法律。三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论其身份、地位、财富、权力,在法律上都没有任何特权,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依法予以惩处,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
二、要常备一颗高度的责任心
责任催生良知,责任推动敬业,责任体现执行力,有了责任心,就会有“忠诚”,有对检察事业的全身心投入;有了责任心,就会牢记“公正”,时刻不忘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匡扶正义;有了责任心,就会保持“清廉”,充满激情,产生对检察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有了责任心,就会讲究“文明”,抛弃那些简单机械甚至粗暴的执法方式方法,用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执法办案,让群众信服。
“检察官”是一种特殊的称谓,有着特殊的任命程序,这充分说明了检察官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人民检察官来自人民,本身也是人民中的一员,这就要求我们检察官应该也必须满怀感情和良知,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检察机关作出的捕或者不捕、诉或者不诉、立案或者不立案等每个决定,对我们而言似乎就是流水作业。然而,更要清醒地看到,把关严不严,做法正确不正确,对案件当事人来说,有时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整个家庭或是整个家族的发展和兴衰。对整个社会来讲,有时一些案件牵动的是一群人或许多老百姓关注的目光,检察机关的每一个决定向公众传递的是一种是非、一种公平,给予的是一种导向。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就会像水被污染了源头,所以,不论案件大小,都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做正确。
三、要常有一颗朴实的平常心
平常心是一种心态,一种品质,更是一种职业境界。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最重要的,而其中保持良好的平常心态,则是修身中的关键。当前,经济社会丰富多彩,生活方式多种多样,浮躁、攀比、拜金主义、现实主义等社会心理普遍地影响着一些人。我们检察干警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不知不觉的也就有了奖金、福利、职级待遇的高期望值,“官本位”的追求等等。古人说:“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方面,我们应强调个人主观态度对职业道德的形成和遵守具有重要作用,但检察官也只是社会中普通的一分子,同其他任何人一样生活在这物质高度发达的社会中。这些现实问题,不可也无法回避,唯一的对症就是保持平常心态。我们是公务人员,是人民的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执法者先要守法。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决定了我们不能像个体户老板一样以挣钱发财为目的,要记住“工资不高但细水长流,贪图钱财将自毁人生”,当检察官发不了财,但有基本保障,知足而长乐。我们要从个人实际出发,朴实的对待自己,多角度的实现自身的价值。要对得起工资和俸禄,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履职,虽然我们所做的事情平凡而普通,但牵动着无数的家庭,代表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平凡中有着不平常。
四、要常守一颗严谨的自律心
自律是一种要求,一种自觉,更是一种职业操守。古人云:知之难,不见人,在自见。自律是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的重要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不断增强守纪的自觉性,是实现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重要保障。俗话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任何腐化蜕变都是从自腐开始,逐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正人先正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职业道德高尚的人,一定是具有较强自律能力的人,检察官职业尤其如此。公正廉洁执法,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执法办案的检察官一定要能坚定心中的信念,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坚守住底线,过好“情、权、利”三道关。
自律,首先要勤于自省。经常在头脑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自我解剖,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出现错误和缺点在所难免,关键要及时反省,及时改过,用理性的力量去克服、纠正、巩固道德防线,形成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其次要勇于接受批评和监督。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批评监督和从严要求,都是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因此,对领导和同事们对自己的批评和监督,要有一个诚恳的态度,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接受监督中工作,在接受监督中成长。第三,要注重司法礼仪。检察官的一言一行,尤其是检察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和处理的每一件事情,在老百姓特别是那些寻求过司法救助的人和案件当事人看来,代表的不仅仅是检察官本人的形象,它折射出的是整个检察官队伍的精神风貌和执法素养,甚至关系到他们对检察事业、对党和国家形象的感性认识。因此,检察官在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带着感情和责任把工作做到位的同时,一定要注重自身的司法礼仪,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细微之处做起,点滴小事做起,致力于养成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职业素养,树立检察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五、要常思一颗积极的进取心
进取是一种主动,一种力量,更是一种职业追求。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就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检察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就要求我们检察官必须要有积极的进取心,必须不断的加强学习和思考。检察官是个特殊的职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方面,我们的法律制度由于其社会属性,其内容是与时俱进、不断修订的,同时由于法律的不周延性决定了法律必然是不断完善的,两者都体现了法律鲜明的发展个性。另一方面,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专业化分工越发细密。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面对的是一个社会整体而非某个局部,其职业特性决定了检察官的学识不仅包括法律方面的,更重要的是指他们在处理法律事务中所必须的社会学识,即对社会生活、人性、价值和利益等方面的深刻理解和判断,否则便难以洞悉世事,真正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能。
同时,要学习科学理论,掌握科学方法,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心,牢固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要充分认识到,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过程,绝不能脱离大局,为办案而办案。要学习检察业务,执法办案是我们的本分,检察业务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做到了通晓法律知识,熟悉检察业务,才可能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学习科技文化知识,适应社会进步和案件智能化、科技化发展对办案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经济、历史、文学、现代科技、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学习,汲取各类营养,努力提高整体文化素养和执法办案综合水平。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