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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语境中的“国家政权建设”
——一个关于理论限度的检视

2010-08-15

治理研究 2010年3期
关键词:徐勇建构理论

□ 郝 娜

政治学语境中的“国家政权建设”
——一个关于理论限度的检视

□ 郝 娜*

本文通过追溯“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规范内涵,梳理它在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运用,发现做政治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往往运用它来彰显现存所有政治制度对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意义,基层政治研究者则运用它把乡村社会与基层政治向上提升到国家体系的高度,这些研究的理论抱负都十分可贵。但是现代政治的根本内涵是否只是权力集中与控制,“国家政权建设”是否简单地等同于“集权”、从上到下的“整合”与“一体化”,所有的社会现象和政治活动,是否都要被“整合进”“国家的必然要求”?理论的流行恰恰也凸显了理论的解释限度和提供新理论的必要性。

国家政权建设;“回归国家”;整合

(一)梯利(Charles Tilly)的“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

“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现实经验来自于16-18世纪列国并立的西欧。西欧的国家是“恒常的战争状态的国家”,长期的资源与人力上的匮乏和财政上的捉襟见肘是其近代国家转型和政权建设的背景。②(英)迈克尔·曼(Michael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刘北成、李少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第582-602页。梯利等人将西欧国家的形成过程概括为:政权的官僚化与合理化(bureaucratization and rationalization),为军事和民政而扩大财源,乡村社会为反抗政权侵入和财政榨取而不断斗争以及国家为巩固其权力与新的“精英”结为联盟。③转引自(美)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前言》,第1-2页。这一理论具有以下两方面的内涵:

1.国家。梯利秉持政治冲突论,他认为国家是一套行政组织,一套贯彻群体组织的意志的强制力组织,为的是有效地汲取资源。因此,政权组织向下延伸的机构建制,因战争而来的官僚机构扩张和税收增长便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外在标准。

2.国家-社会间的对抗关系。因战争而来的课税问题所造成的君主与地方自治组织、自治市镇间的斗争,决定了欧洲近现代国家的政治权力格局。专制王权与地方自治力量间,或者说国家-社会间的对抗,始终是欧洲各国现代国家形成时期的主题。④邓正来《:“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建构与限度——对中国乡土社会研究的评论》,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熊万胜《:“国家与社会”框架在乡村政治研究中的适用性》《,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55-59页;郑卫东《:“国家与社会”框架下的中国乡村研究综述》《,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2期,第72-81页。

(二)吉登斯(Anthony G iddens)的“民族国家与暴力”

吉登斯将民族国家的特征概括为:以信息储存和行政网络为手段的人身监视(surveillance)、军事暴力手段的国家化以及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⑤(英)吉登斯(Anthony G iddens)《: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导论》。吉登斯有关现代社会的理论的影响力颇大,但研究“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研究者很少开发他所概括的民族国家的“现代性”特征。

(三)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的“文化、权力与国家”

首先运用这一理论研究近现代中国政治的当属海外学者,影响较大的有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兰金(Mary B.Rankin)和芮玛丽(Mary C.Wright)、杜赞奇、邹谠等。⑥Joseph W.Esherick,Mary B.Rankin.(eds.),Chinese Local Elite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Mary C.Wright,The Last Stand of Chinese Conservatism:The T’ung-chih Restoration,1862-187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7.(美)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芮玛丽最先提出,20世纪初激荡中国的反帝国主义的民族情绪促使晚清政府推行改革,建立现代国家政权。⑦Mary C.Wright,The Last Stand of Chinese Conservatism:The T’ung-chih Restoration,1862-1874,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7.这一观点得到其他研究者的赞同。海外研究者将这一理论应用于20世纪早期,而当时正是传统帝国崩溃、中央集权式微之时,这与“国家政权建设”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形成”特征形成对比。但这些研究者发现,传统秩序虽然衰落,集权化的力量虽然微弱,但是国家正式建制却在扩张,国家政权深入基层和吸收下层的财源的行动一直在发生。

自20世纪90年代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被译介进中国后,这一理论开始流行。杜赞奇的观点如下:

1.政权“内卷化”。不成功的或背离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目标的失效行为便为“政权内卷化”,亦即“政权的正式机构与非正式机构同步增长”,政权扩张必为提高效益,若徒有扩张,而国家不享有扩张收益,即为“内卷”。⑧(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第51、172页。“经纪人”的出现是为实现国家的职能或意志力,他们代表国家或以国家的名义行动,是政权“内卷化”的表征。①同上,第162-172页。政权“内卷化”和“经纪人”后来成为中国学者评估近代甚至当代国家权力扩张和政治转型正当与否的准则。

2.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建设要能够确立起国家与公民间的权利-义务、认同-效忠关系。权力扩张有其正当性,但若是破坏了乡村固有的交往网络,或者无法进入并替代这一网络,国家政权建设的效果和资源动员及汲取的目标就会大打折扣。虽然这一概念饱受非议②张仲民《:解构中国民族历史叙述的尝试——读杜赞奇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历史研究》,2006年第5期,第178-185页。,但它让研究者注意到中国基层政治独特的运作“情理”,并反思政治与社会现代化的限度和必须尊重的领域。

3.国家政权建设的时限。杜赞奇认为,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它使征税单位、土地所有权和政权结构完全统一起来,合作化从政治、经济上均实现了“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③(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第183-184页。黄宗智也有类似观点(参看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1992,第173页)。他们认为人民公社体制突破了经纪体制,结束了政权“内卷化”,因此这一理论只适用于近代中国。但许多研究者认为,虽然新中国实现了之前政权的权力下沉、从农村转移和汲取资源的目的,但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国家政权建设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它若不能解决国家与社会的合理关系,都不能算完成。④如黄冬娅《:财政供给与国家政权建设——广州市基层市场管理机构研究(1949-1978)》《,公共行政评论》,2008年第2期,第38-64页。她认为,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存在着全能主义国家对农民的高度人身监控,过度动员,城乡二元化社会等严重问题,国家政权建设并未完成。更何况1980年代公社体制解体后,基层政权的权力与行为扩张和国家税收增长并未同步增长,也是“内卷化”的表现。

二、“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在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应用

这一理论在中国语境中兴起,源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邓正来与景跃进将美国汉学界是否能将“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等概念用于解释中国近现代史的争论引入中国学术界,引发了中国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讨论的热潮,“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一时间炙手可热,普遍影响了中国学者认识和研究中国近代和当代社会与政治问题的方式。⑤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国家-社会”研究,笼统来说分为两方面内容:对市民社会理论和中国城市(近代和现当代)的研究,对国家政权建设和乡村政治变迁的研究。但城乡二元结构尚不明显,或城市治理结构也在锻造与重建时,这一理论同样适用,郭圣莉就成功地将这一理论用于上海建立居委会的历史过程研究。⑥郭圣莉《:城市社会重构与新生国家政权建设——建国初期上海国家政权建设分析》,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本文查阅的是她于2005年制作上网的博士论文电子版。还有相当多的政治学者将这一理论应用于抽象的宏观政治学研究。

(一)张静开发出的“规范性”涵义

张静当属国内最早使用“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研究者。她在《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中“用‘国家政权建设’作为影响乡村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因,或者将中国乡村社会呈现的种种性质,认识为‘国家政权建设’的后果”,但她认为这一理论是否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释基层社会的种种现象,仍可商榷。⑦张静《:国家政权建设与乡村自治单位——问题与回顾》《,开放时代》,2001年9月,第6-13页。

张静指出,国家政权建设并非只涉及权力扩张,更为实质性的内容是“权力本身性质的变化、国家-公共(政府)组织角色的变化、与此相关的各种制度——法律、税收、授权和治理方式的变化、以及公共权威与公民关系的变化”。这意味着国家政权建设要建立起政府与公民间新型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必须完成公共性转变,政府的组织和行动有新的治理原则来规约。⑧同上。她认为,如果以“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这样一层规范性含义来看,近代中国的权利界定和治理方式转变并未完成,“近代历史上的‘国家政权建设’没有正面危及地方体及其权力中心的存在,而是改变了卷入地方事务的原精英的身份,使其成为为官制服务、并被官制支持的基层组织”。①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第32、43-46页。于是她着力于开发国家与政府的公共性、国家-公民间的权义关系、基层自治这样一些“国家政权建设”的“规范性”含义。②刘志金、申端锋《:乡村政治研究评述:回顾与前瞻》《,开放时代》,2009年10月刊,第133-143页。作者在文中分析了杜赞奇和张静对国家政权建设理论运用侧重的内容不同,前者重在观察国家权力的扩张,张静处理的是如何规范国家权力的性质与行使。只要这样的规范性权力没有建立,国家政权建设过程就不算完结。③吴毅认为,税费征收和交纳所体现的,从来就不是国家与公民、政府与农民之间简单的经济关系,从国家的角度看,税费征收的强弱关系到国家对村庄社会资源的动员和汲取,而从农民的角度看,则关系到他们在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研究中国乡村的学者,才把政府对农民的征税能力以及地方乡村精英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视为现代国家是否完成基层政权建设,即是否能够通过有效率的政权体系及其延伸部分对基层村庄进行有效动员、汲取与监控的标志。参看吴毅《:缺失治理资源的乡村权威与税费征收中的干群博弈》《,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第4期,第54-61页。

张静首将乡镇政权(税费改革之前)作为政权经营者。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政权的组织头衔、集体代表等公共地位与权威,合法发展了乡镇干部对公共资产的合法运营权。乡镇政权既垄断着公共资源提供着公共物品,又垄断着国家下放的经济资源。乡镇政权利用其垄断地位从事经济经营活动,但却不受监督和责任约束,其经济趋利性与其政治合法性适成相互损坏关系。④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页51-58。后来研究乡镇政府的机构膨胀和财政制度的不规范操作的人,都是以张静做理论援手。周庆智甚至把县一级政权也作为国家代理人,并认为县政权凭借县的资源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一体化蜕变为“赢利型经纪人”。⑤周庆智《:关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思考》《,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6期,第53-57页。

(二)国家理论研究中的“现代国家建设”

另一些在政治学界影响较大的学者,如林尚立和王绍光,则很少提“国家政权建设”,更多时候他们的行文著述中用的是“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建设”等。如本文前述,这两类提法的英文词汇同一。林尚立等运用这一理论所思考的问题,是以国家和现代国家为本位的现代政治制度的合理性为依归,考虑的是更为规范和抽象的现代国家图景。⑥林尚立《:〈难以产出的村落政治〉(序)》,选自刘伟《:难以出产的村落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0-1-5),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65399;林尚立《:政党、政党制度与现代国家——对中国政党制度的理论反思》《,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9期,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12-6),http://www.chinaelections.org/printnews.asp?newsid= 163882;林尚立《:社会转型、民主演进与国家成长》(演讲稿),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11-14),http://chinaelections.org/printnews.asp? newsid=161062;林尚立《:协商政治与和谐社会:中国的国家建设之路》《,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8-11-4),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36969;林尚立《:社会主义与国家建设——基于中国的立场和实践》《,社会科学战线》, 2009年第6期,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12-20),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64233。王绍光的文章如《中国公共政策议程设置的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7-1-9),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 asp?NewsID=101121;樊鹏、汪卫华、王绍光《:中国国家强制能力建设的轨迹与逻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5期,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10-31),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59883;胡鞍钢、王绍光、周建明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他们的逻辑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发展轨迹和未来方向是现代化,现代化决定了中国要建立现代国家,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即为现代国家建设,它包括两层涵义和两个过程:国家政权建设和国家制度建设。也就是说,政权建设只是中国建立现代国家的初始步骤,而后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来完善现代国家的职能和目标,才能建成现代国家。⑦林尚立等:《改革开放30年:政治建设与国家成长》,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第48页。林尚立与王绍光以此来研究中国的民主集中制、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新农村建设、税收结构等。

从“国家政权建设”到“现代国家建设”的提法是否是在玩表面的文字游戏?两种提法的差别在哪里?用“现代国家建设”而不用“国家政权建设”的研究者认为,后者关注的是一套行政组织和强制组织在遍及民族国家角落的落实过程,和随之而来的国家控制力和资源汲取能力的增强。然而,当行政组织普遍建立,国家在其疆域内标示了自己的存在后,稳定的治理和稳定的国家-城市、国家-乡村关系的建立并不自然而然到来。“现代国家建设”包含了“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涵义,而又蕴含更为丰富和深远的意味:在建成现代国家之前,现代国家建设问题一直存在,并要通过各种制度建设来推进。

但这个扩大版的“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问题在于,如果我们承认中国近代以来走入的是现代化进程,现代化要建立现代国家,那么现当代中国所有的国家与社会现象是否都必须用这一理论来解释?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结构发展,以前我们统一解释为“历史的选择”和“中国人民的选择”,现在则可以统一解释为“现代化的选择”和“现代国家的必然要求”。当现代化和“现代国家建设”理论成为化约一切复杂现实和多元认识的标准模式之时,这一理论对于我们的认识推进的积极意义是否还存在?

(三)1949-1980年代的城市治理体制研究

将这一理论用于城市研究且理论与现实结合较为成功的,当属郭圣莉和黄冬娅。郭圣莉对这一理论的运用,依据的也是杜赞奇。她认为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它从基层开始建立了与国家政权相结盟的各级组织”。①(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第238-241页。城市有着“社会公共领域”,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就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便是居委会和单位制,郭认为这也是国家政权建设的表现和内涵。新中国的国家建设不仅在于国家向社会渗透,它还要建立一个与国家意志高度一致的社会体系。因此,国家对旧的社会结构及其基础进行了清除和摧毁,并在此过程中以原来的底层民众为核心重构社会,构建了国家政权自身的社会基础。居委会既充当着国家代理人的角色贯彻国家意志,又作为自治性组织承担了大量由社会体系转移出来,而国家尚且不能通过单位制完成的社会性事务。国家通过将社会团体改造为人民团体,以居委会替代保甲制,不仅重构了城市社会组织体系,也构造了国家的“人民”基础,从而构建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的城市社会基础。②郭圣莉《:城市社会重构与新生国家政权建设——建国初期上海国家政权建设分析》,第6-18页。

黄冬娅对广州基层市场管理机构与体制的研究,时间也是掐在1949-1978年,采用的是财政供给与国家政权建设关系的视角。作者提出,这一时期国家并未解决基层国家政权和人员的财政供给与监控问题。1978年后基层市管机构的乱收费和逐利导向的膨胀等问题正是这一阶段实行的体制的遗产,但这一时期的管理诉诸于群众路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财政供给不足可能带来的国家基层机构的逐利导向,也是这一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独特经验。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财政经费体制改革对于国家政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③黄冬娅《:财政供给与国家政权建设——广州市基层市场管理机构研究(1949-1978)》。

(四)基层政治研究:徐勇的“回归国家”

这一理论的国家-乡村社会对抗关系和基层政治研究的关联最为紧密,因此我们有必要反思一下基层政治研究者如何运用这一理论。张静认为基层政权的问题在于国家宪政结构的确立。徐勇认为村民自治是现代民主-国家建构中产生的,但它具有国家赋权的特点,村民自治的立法精神能否落实取决于行政放权所提供的体制空间。④如徐勇《:论农民劳动的国家性建构及其成效——国家整合视角下农民劳动的变化》《,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5月,第31卷第3期,第88-92页。吴理财和林尚立等的国家立场更为鲜明,他们认为村民自治是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重建的一种方式,国家由此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整合。⑤吴理财《:村民自治与国家重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2002年第4期(总第102期),第42-47页。林尚立《:〈难以产出的村落政治〉序》。

徐勇于2005年开始强调从“发现社会”走向“回归国家”,即在研究范式和研究视角上重视国家。在此之前他认为村民自治制度是为了解决国家与社会分离过程中出现的紧迫性公共问题而对治理体系的变革;变革的特点是向基层社会和公民让渡和下放治理权。⑥徐勇《:村民自治:中国宪政制度的创新》《,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1期,第62-67页。也就是说农村问题是治理问题,而不是什么“国家政权建设”尚未完成的问题。但他认为社会的视角使得研究结论无法解释现实,使研究只见社会不见国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描述不见解释、只见传统不见走向。⑦徐勇《:当前中国农村研究方法论问题的反思》《,河北学刊》,2006年3月,第26卷第2期,第55-60页。他认为,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国家视角更为重要。传统中国的变迁与国家的特性及其变化密切相关。离开了国家,我们根本无法全面深入理解农村社会。更重要的是,近代以来的中国,没有经历一个西方所谓的无国家的“市民社会”阶段,国家不仅从来就有,而且愈益强大,愈益深入地渗透到农村社会。当下农村社会状态,在相当程度上正是由国家塑造而成的。①同上。

2005年徐勇开始频繁使用“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反复强调中国的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建构的不同步与不均衡,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整合和文化整合的矛盾,是他研究的立足点。②徐勇《:村民自治的成长:行政放权与社会发育——19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村民自治发展进程的反思》《,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44卷第2期,第2-8页;徐勇《:“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第18-27页;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期,第50-58页。从徐勇后来的著述看,这一理论给了他丰富的灵感。③徐勇、相继权《:公民国家的建构与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第45卷第2期,第1页;徐勇《:现代国家建构与农业财政的终结》《,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4月第2期,第20-25页;徐勇《:在乡镇体制改革中建立现代乡镇制度——税费改革后的思考》《,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第93-97页;徐勇《:“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学术月刊》,2007年第8期,转引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7-9-7),网址为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15537;徐勇《:“行政下乡”:动员、任务与命令——现代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行政机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9月,第46卷第5期,第2 -9页;徐勇、相继权《: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乡村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9月,第46卷第5期,第1-3页;徐勇:《“政策下乡”及对乡土社会的政策整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08年第1期,第116-121页;徐勇《:论农产品的国家性建构及其成效》《,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1期,第51-58页;徐勇《: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农民权益维护》《,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3月,第47卷第2期,第1-3页;徐勇《:论农民劳动的国家性建构及其成效——国家整合视角下农民劳动的变化》。他的著述的关键词如下:

1.行政放权与下乡四部曲。村民自治制度是国家行政放权的结果,行政放权所提供的体制空间,和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化社会和农民的自组织是其成长的必要社会条件。④徐勇《:村民自治的成长:行政放权与社会发育——19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村民自治发展进程的反思》,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动员、任务与命令式的行政下乡,政党下乡,政策下乡和民主下乡,都促进了权力的集中和渗透,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强化了农民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整合了乡土社会,是乡土社会融入国家体系的方式。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教师黄辉祥提出,村民自治制度由基层实践转而变成国家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是“民主下乡”。村民自治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民主化的乡村整合方式,现代国家通过“民主下乡”,推行民主取向的乡村治理机制,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再整合。黄辉祥《:“民主下乡”: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再整合——村民自治生成的历史与制度背景考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9月,第46卷第5期,第10-16页。下乡四部曲的论述逻辑基本上一模一样。

2.现代国家的建构。“现代国家的建构”,“公民国家的建构”,农产品、农民劳动的“国家性建构”等等,讲的都是国家如何整合、动员乡村社会。国家将土地、农产品和劳动等经济资源赋予国家特性,并由此构造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是国家整合乡土社会的基础性机制。公社制下的统购统销、对个体劳动的集体强制,引发了农民的瞒产私分和消极怠工,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与农民在产品分配和劳动关系上的调整,农民的自由与经济权利,统统都要通过“国家建构”才能得到解释。

徐勇认为,将乡村“整合”进国家政治、现代国家建构不仅能充分认识基层政治的逻辑,而且是基层政治存在的全部意义。但读者仍然会从他大量出产的“国家建构”成果中生发困惑:如果说基层政治的制度安排、行政结构是由国家有意培植的,改革前对农民的人身与劳动力的强制和改革后对农民的人身权益的赋予,更多是为了遵从社会或人群的自然组织规律或经济规律,还是为了遵从“国家”有意识地“建构”它自身的需要?是否除了满足“国家”需要,国家疆界范围内的一切经济、社会甚至政治现象及活动,都没有意义?在这一理论强烈的国家预设参照下,基层研究、宏观政治学研究的主体都只会是国家,现代国家的需要与目标便是全部政治行动与政策的意义,也因此具有压倒一切的合理性。

三、“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限度

这一理论的国家取向往往使我们在进行宏观国家理论以外的具体研究时,基于惯性和思维的惰性,将研究对象遮蔽掉,而以为国家便是我们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点在基层政治研究中尤为严重。

(一)基层政治研究中乡村的缺失

吴毅认为,乡村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是“国家-社会”互动话语和“民主-自治”话语制造出来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与现实无关,现实中乡村关系的主要问题是被人为(如法律、国家政策)制造出来的。吴毅提出,那种认为村民自治是国家政权重建乡村时的一种尝试,或是基层政治中普遍出现的“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用”的观点,仍是“强国家-弱社会”的逻辑。但自税费改革推行以来,国家政权建设中“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用”似乎呈现出“弱国家-弱社会”的新逻辑,这样的一种权力运用方式展现的恰是公共权力运作失效,基层政权的压力型体制基础不复存在,正式权力与道义责任都流失殆尽。①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北京:三联书店,2007;刘涛《:基层治理:正在发生的政权建设》《,中国图书评论》, 2008年第4期,第56-62页。他发现这一学说遮蔽了基层政权自身建构的治理逻辑,基层其实在不断地按照乡土社会的逻辑规则与自身的生存理念进行治理技术的重组,基层治理若不借用底层的权力文化网络资源就难以达成任何目标。

申端锋也指出,“国家政权建设”理解的是整个国家政治体制的建构,而非针对基层政权,我们用这一理论很难凸显出基层政权的性质和特点。从这一理论出发所作的基层政治研究为的是阐释国家宏观政治,而遮蔽了基层社会秩序的主体性。②申端锋《:乡村政治研究评述:回顾与前瞻》《,中国农村观察》,2006年第5期,第51-58页。他认为,中国自秦建立大一统以来就不存在集权的问题,而亟需解决的是地方秩序问题,研究乡村政治,不以国家而以地方秩序和地方社会为主体是当务之急。国家权力与地方性知识汇合成的“地方秩序”,才是乡村社会秩序及其机制与逻辑,应该是基层政权的核心问题,也应该是我们研究的真正对象。③同上。

这样的判断也让人生疑。“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标准背景——内外战争、叛乱和分裂危机,为应对危机而面临的军事、民政窘境,对中西方国家转型造成的压力大体相当。但西方的权力下沉伴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建立,而中国的权力下沉伴随着中央集权的衰微和地方利益集团的崛起。杜赞奇等人所讲的“内卷化”,正是没有集权的权力下沉所导致的意外结果。在20世纪相当长的时段里,地方利益主导甚至支配着中国政治,“地方政治的理性”导致了“集体无理性”的结果(Elizabeth J.Perry)④(美)李丹《:理解农民中国》,张天虹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第158-203页。。整个中国近现代的历史难题都在如何成功实现集权,低度的地方管理暗含着国家贯彻自身意志能力的孱弱和行政管理的低度分化。所以从清末新政一直到新中国建立后共产党在乡村与城市建立基层治理机构的过程,都可算作重新集权化和统一建制化的政权建设过程。这一理论的国家视角对于解释这个过程较为切合,有助于人们认识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和触角伸张的历程。

但是,当国家基层建制完成,国家与基层社会间建立起直接的税赋义务关系,这一理论所规约的过程就已经完成。由于国家行为不够节制,或者执行国家意志的人逃离约束所导致的新问题,是否一定要用这一理论来认识,有待商榷。本文认为,徐勇的转向和反思说明了缺失国家的视角难以有力地把握基层政治中的权力关系、政治变迁的逻辑与动力,而并不意味着仅一个“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就足以涵盖20世纪以来中国政治与社会变迁的全部内容。吴毅、申端锋提倡的“地方秩序”的主体性,挑战的是国家叙事中一切以国家的宏大、有意识的行为选择的霸道方式对基层政治鲜活的现场与现实的遮蔽。在秉持“社会”立场的徐勇“回归国家”之时,吴毅等人从国家视角出发,却回归到基层政治研究的“社会”和基层立场,这不仅说明基层政治研究视角与方法的多样化,也说明了理论视角变换的必要:基层政治若只是为了凸显国家的宏观架构,反映国家的扩张,那么同类型的著述显然已有共识,不能再有认识的突破;若不是,那么研究者就需要新理论和新视角。

(二)理论的效度与限度

我们在运用理论时也应充分考虑与尊重其效度和限度。邓正来曾指出,国家-社会模式和市民社会理论作为一种社会实体能否在中国加以建构,与作为一种解释模式所反映出来的“现代与传统”的思维架构及其理论预设并不是同一个问题。⑤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邓正来著《: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98 -99页。当我们将理论实体化去对应中国政治中的所有现实,当我们热心于将并非中国经验自发产生的理论对照中国社会时,不是发生西方理论机械地套上中国现实的情况,就是发现理论的流行不代表其对中国现实土壤的耕种完全成功。“国家政权建设”无论是表象还是实质,都只是从一个视角反映了20世纪中国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若干变化。政权机构的扩张和职能分化在历史制度的沿革中不能回避,但即便我们承认现代化和现代社会是中国近代以来的趋势和努力方向,那么是否除了现代化理论、“国家政权建设”理论以外,再无其它理论或范式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近现代中国历史与社会变迁中所涌现出的丰富经验?

李学昌指出,当中国学者在谈论中西方的“国家政权建设”时,是在使用抽象的国家概念进行思考,“国家”与“现代国家”都没有确切的标准。但日常生活中的国家可能是政策法规、基层干部,因此,现实研究中抽象的理论与现实的关怀很难统一。①李学昌、许晓青:《“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一个研究命题的回顾与反思》,《学术研究》2003年第1期,第87-90页。这一理论作为一种分析框架和认识视角,并不能囊括社会政治与生活的全部内涵,作为一种提示性分析框架,它只是提示人们政权下移、行政组织职能分化的国家扩张行为。但是否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和行为,都要用它来统合,乡村与基层组织的一切行为都要用“整合进国家”这样的认识视角,很值得我们反思。这一理论所设定的一种国家转型状态,不能无限度地扩大其适用性和时间的延展性。杜赞奇提出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在新中国的政治、社会制度确立起来后已经完成;后来许多研究者发现公社体制解体后的基层政权的逐利性又显现,这一过程尚未完成;张静、徐勇更是认为只要国家-农民、国家-乡村社会间的赋权、认同的正当关系没有建立,这一过程就还在进行中。问题在于,中国现代化的特点,是由国家主导着、多项不同发展阶段的任务要在短期内的一并实现。这样一种后发发展模式,混杂着丰富多样的发展形态,只要对中国发展有用的,国家都会去尝试。这样一种独特的发展方式,是否只能用这个理论来说明?

四、结语:政治学研究的目的是否只为发现“国家”?

绝大多数以“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来论证政治、经济或意识形态存在合理性的文章,大半的篇幅都在借用张静的著述重复讲述这一理论的西方历史起源。一个不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西欧国家转型的历史起源,需要如此多研究者大同小异地重复和复制以示强调,不是说明这一理论对于研究现当代中国具有“范式”(Thomas Kuhn)指导的重大意义,就是说明理论的研究已经成熟,或者是这一热门理论已经热到了滥用、误用的地步,它甚至禁锢了我们的思维,以致除它以外我们无法运用别的理论工具去认识和理解现当代中国出现的异彩纷呈的现象和问题。

徐勇等人的研究有把乡村社会与基层政治向上提升到国家体系的努力与愿望,做政治学理论研究的学者也有把现存所有政治制度对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意义彰显出来的理论抱负,但如果现代政治的根本内涵是为了权力集中和控制,而不是人人享有参与、管理、争取自身利益与事务,那么政治的未来方向就不值得人们期待。如果当前中国的国家的集权和社会管理功能尚未实现,那么中国的中央及地方政府不会有人们看到的效能。如果我们只是把“国家政权建设”简单地等同于“集权”、从上到下的“整合”与“一体化”,进而等同于国家更好地贯彻、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自主性),那么我们的认识就陷入了误区。诚如张静所说,不是所有的国家权力扩张行为,都是积极正面,可以称得上加强了国家控制力的行为。而村民自治、中国城市的居委会自治和丰富多样的基层抗争与多种形式的民主实践形式,所有这一切汇聚成的潮流中的行动主体,不是为了让国家整合自己,不是为了国家政权建设,它们有着更朴实、更简单的愿望,它们希望按着自己的意愿自行组织,管理自身,并且可以监督自己赋予了权力的机构和人员。“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流行与滥用,使得我们的理论视野受到很大牵制,思维陷入“国家建设”或“国家重建”的空洞说辞中,而无法对中国现实做出更贴切的解释,也无法贡献更具洞见、更具说服力的理论探索。□

(责任编辑:王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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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092(2010)03-0048-08

秦晖将“民族国家建构”在中国的流行批评为问题误置和问题殖民,他认为这个与主权概念相关的概念,只对当时的西欧国家转型有意义,我们不能误把别人的问题当成我们的症结来对待。①秦晖:《警惕“问题殖民”:西学东渐中的问题误置》,秦晖于2009年11月16日在复旦大学的演讲,参看http://www.ias.fudan.edu.cn/ News/Detail.aspx?ID=1674。且不论这一概念是否适用于近现代中国社会政治的情境,但文献检索和阅读常让人生发这样的感觉,“民族国家建构”或者说“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是衡量政治学认识水平、研究水平,甚至是我们对接西方理论的能力高低的根本标尺。本文通过梳理“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概念与其在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应用情况,来检讨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尤其是基层政治研究,试图回答“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对于我们解读当下中国政治研究的情境,真的是屡试不爽的万灵丹药,还是我们的研究或者政治学理论出了什么问题。

一、“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相关语汇及原初用意

“国家政权建设”是基于西欧近代国家转型而来的词汇,这一舶来词汇原文为state-building/making,用于指称近代早期欧洲政治、社会转型中国家权力企图深入乡村社会的变化过程。②Charles Tilly ed,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Princeton,New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Foreword.State-building/ making因翻译者偏好不同,常常有多种汉语译法——国家建设、国家政权建设、现代国家建设,又或者是现代国家建构/型构,但实际上指的都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力图深入乡村社会贯彻自己的意志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国由传统社会转变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建制过程。梯利认为,state-building与nation-building不同,18世纪欧洲的“政权建设”主要表现为政权的官僚化、渗透性、结构分化和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民族形成”主要体现在公民对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可、参与、承担义务及忠诚。这两个过程并不同步,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出现先于民族的形成。①Ibid,pp.70-80.所以所谓的“民族国家建构”,也仍是这同一理论。后来的研究者认为,这两方面的含义都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应有内涵,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发这两个语词的含义。

郝娜,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08级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近代中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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