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式的两大类型:科学的与意识形态的
2010-08-15曹文彪
问题式的两大类型:科学的与意识形态的
□ 曹文彪*
本文认为,由于问题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存在,它很大程度上乃是被建构而成的,即被生产出来的,因此,生产问题的方式——简单地说就是问题式——对于学术研究来说乃是至关重要的。明言之,只有当我们的问题式是科学的而不是意识形态的,我们才有可能生产出真问题,并且由此取得理想的研究成果。
问题;问题式;症候式阅读;科学的;意识形态的
说问题是被发现出来的之所以是不恰当的,是因为这个说法把问题混同为事实——当然是被什么东西给遮蔽住了的事实,因此,学者的任务就是从这个遮蔽物的底下把它给找出来,正像捉迷藏的游戏中捉迷藏者要把那个迷藏给找出来一样。而这显然不但与问题的本义相悖而且也与科学研究的真实的过程相违。与此相关,对某一追问的回答或即教科书所说的科学说明,理所当然地也应该被视为一种建构或者一种生产。有鉴于此,波普尔才坚决认为,科学规律不是被发现出来的而是被发明出来的[2]。
事实上,就连我们一直所谈及的社会事实本身以及自然事实本身,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很大程度上,也是被建构出来或者被生产出来的。这样说的理由在于,“‘看’这项活动并不是一个与认知无关的事情”,因此,准确地说,我们“不是‘看见’一杯牛奶,而是把‘它’‘看作’一杯牛奶,其中的‘它’并不是一个我们可以用一个理论中性的词典分开来描述的东西”[3](p189)。因此,正像A,F.查尔默斯所断言的那样,“认为事实命题是通过感官而进入大脑的是荒谬的”,因为,“被阐述为命题的适当的事实,是以相当多的相关知识为先决条件的”[4](p24-25)。总之,借用索绪尔的话说,就是“观点创造客体”[5](p862)。为能说明问题,且让我仍以“有人在偷东西”这一社会事实为例。稍加审视便不难发现,这个社会事实是由人、东西以及偷这三个要素构成的。三个要素中的人与东西属于社会事物的范畴,仅仅这两者是不能构成一个命题的,因此当然也是不能构成一个社会事实的,使这两者能够结合起来并且构成一个社会事实的关键因素,乃是用以陈述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偷”这个陈述词。而说到对“偷”这个词的使用,显然决不是与使用者自身的情况完全无关的,换言之,它是以使用者所具有的“相关知识为先决条件的”。由于作为相关知识的这个先决条件的不同,同样的社会事物显然也会被人们陈述为或即生产为不同的社会事实,当然,这里的不同决不是完全任意的——为了杜绝科学陈述的任意性或即主观性,任何专业的科学家们都要建构一些为这个专业所特有的高度清晰、明确的通用术语。但是,任凭他们怎么“折腾”,他们永远也只能有如孙悟空始终翻不出如来佛的手心一样地无法彻底消除“相关知识”对陈述所产生的主观性的影响,他们充其量只能把这个影响降低至最低限度。究其原因,正像纽拉特所指出的那样,“在构成(科学家们)的‘通用术语’时,(科学家们)往往是从日常语言开始的,并且通过探究科学家、小说家、形而上学家、神学家以及世界各地人们所使用的那些词汇而进行”[6](p13)。因此,要在科学术语和日常语言之间划出绝对的界限,一定犹如要把流水切成两截一样,只能是一种无望的妄想,因此,绝对客观的事实陈述是根本不可思议的,正如同绝对主观的事实陈述也是根本不可思议的一样。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认为问题完全是由研究者纯主观地建构起来或者生产出来的,我只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如此罢了,正像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建构或者生产是受客观因素的限制的;换言之,在我看来,所谓问题(包括社会的和自然的)只能是科学因素与社会因素或者说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共同发生作用的结果。总之,在这个问题上,我既非强硬的建构论者也非强硬的实在论者,大体上,我所持取的是与美国当代科学社会学及科学哲学学者史蒂芬·科尔相近的实在论的建构主义立场[7]。
二、关于症候式阅读
既然所谓问题是由研究者受限制地生产出来的,那么,生产问题的方式是什么样的?就变得至关重要了。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所谓问题式到底指什么。说到这个问题,我们立刻就会想到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阿尔都塞,因为问题式的概念正是由这位被誉为巴黎高师的几代知识分子的精神之父率先提出的。如所周知,阿尔都塞一生的学术工作的主要目的,如他自己所一再表明的那样,在于让真正的马克思能够“重见天日”。为此,他写了两部极其重要的文本,即《保卫马克思》和《读〈资本论〉》。他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在他看来,马克思的真正重要的方面,在阿尔都塞生活的时代,已经被人们彻底误读了和遮蔽了。这个误读和遮蔽表现为两个相反的极端:其一是斯大林的教条主义把马克思的思想扭曲为一种简单的政治意识形态;其二则是随着马克思的两部早期著作——《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与恩格斯合作)的面世,一些对教条主义十分反感的学者,坚决认为马克思不是一个政治意识形态的建构者而是哲学人道主义者。然而,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既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他认为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资本论》则是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写成的一部伟大的科学著作,要认识真正的马克思必须从阅读这部著作入手。为了帮助人们领会《资本论》的科学精髓,阿尔都塞特别推荐了一个被他视为真正科学的阅读方法,即症候式阅读。在他看来,马克思正是采用这个方法去阅读亚当·斯密以及大卫·李嘉图这些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著作才取得了重大的收获的。所谓症候式阅读,又被阿尔都塞称为“负罪的阅读”,这种阅读和被他称为“无辜的阅读”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前者与弗洛伊德以及拉康的精神分析的理论极为相近,后者则基本上植根于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传统。所谓经验主义认识论指的是:这种认识论坚信,现象表现了本质,所谓认识就是经由现象去透视本质。作为这种认识论在阅读上的一个表现就是,坚信文本表达了意图;由此,所谓阅读就是经由构成文本的语词、句子以及段落等领会意图(不管这个意图是属于作者本人还是属于文本本身),就像通过花园的栅栏去观看里面的园景一样。很显然,这样的阅读是高度依赖文本的,因而是被动的、接受的和无辜的。在阿尔都塞看来,这样的阅读是难以把握文本的真正意图的。因为按照精神分析的理论,真正的意图或即最隐秘的意图——也称潜意识的意图是不在场的,换言之,是无法直接从文本的语词、句子以及段落当中读到的。要能读到这个意图只能另觅他途,这个他途就是文本与文本的缺漏或沉默的结合之处,而这就需要借助于被阿尔都塞视为科学的即症候式的阅读方法。作为精神分析理论的一个术语的症候,按照齐泽克的理解,应该被设想为“白点(whitespots),设想为主体历史的非符号化的想象性因素,而分析的过程就是将其予以符号化的过程,就是将其融入主体的符号世界的过程:分析将为一开始表现为无意义的踪迹的事物,回溯性地提供意义”[8](p183)。因此,正像杰拉斯所阐述的那样,“通过症候阅读法把明确论述与那些欠缺部分、空白点和沉默之处结合起来读。后者是一种‘未曾言明的论述’,它们正是潜藏在原文中未被人意识到的问题式的许多症候。正确地理解和实践的读法,也像一切知识那样,不是想象力,而是理论性的劳动和生产”[9](p81)。既然是劳动和生产,当然是一种主动的建构,并且对于被阅读的文本的作者来说,似乎也的确可以说是负罪的;但在阿尔都塞看来却是科学的和有效的。
为能说明问题,阿尔都塞以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的一个著名命题的解读为例,作了颇为精细的阐述。这个命题是这样的:“劳动的价值等于维持和再生产劳动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乍一看,这是一个非常客观而真实的命题。但是,马克思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命题所存在的根本的毛病。这个毛病在于“(命题的生产者)不知不觉地变换了场所,用劳动力的价值代替了迄今为止一直是它研究的明显的对象的劳动的价值。劳动力只存在于劳动者的身体内,它不同于它的职能即劳动,正像机器不同于机器的运转一样。因此,分析的进程不仅不可避免地从劳动的市场价格推导出劳动的必要价格或劳动的价值,而且把所谓的劳动的价值化为劳动力的价值,从而劳动的价值今后只应该被看做是劳动力的价值的现象形态。因此,这种分析得出的结果不是解决了在出发点提出的问题(按指劳动的价格为何——本文作者注),而是完全改变了它的用语。”由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古典经济学从来没有能发现这种混乱,它只是把全副精力用于研究劳动的市场和劳动的价值之间的区别,研究这种价值同商品的价值、同利润律的关系等等。它越是深入分析价值一般,所谓的劳动的价值就越是使它陷入无法摆脱的矛盾”[10](p9)。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的意思是说,矛盾的根源就存在于这个命题本身,因为这命题压根儿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命题。为什么呢?阿尔都塞是这样解释的:“什么是维持劳动和什么是劳动的再生产,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要使它们有意义,它们中的劳动均必须改成劳动者,这样一来,命题就变成“劳动的价值等于维持和再生产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但是,因为劳动者并不等于劳动,所以句子末尾的术语‘劳动者’和句子开头的术语‘劳动’就相互矛盾。它们不具有相同的内容,因此,句子中的等式就不成立了,因为工资购买的不是劳动者而是劳动”[10](p11)。因此只有把句子开头的术语劳动也改成劳动力,即只有把原先的命题像马克思所做的那样改成“劳动力的价值等于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个矛盾才能得以消除。但是改造以后的命题又是古典经济学所无法接受的,因为,不加思索地看,工资所购买的的确是劳动而不是劳动赖以实施的劳动者。但是,如果句子开头的“劳动”不作改动,那么,两者的关系便不是相等,而是“相互矛盾”的。这个矛盾是怎么产生的呢?这个矛盾是古典经济学无意识地生产出来的,明白一点说,是古典经济学家经由资本家是按照市场原则购买劳动的这一声言,而使实际上是作为劳动力的工人无可奈何地被资本家雇佣这一事实而制造出来的,尽管古典经济学家对此也许并无清醒的意识,但是他们这么做乃是必然的。因为,要不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的秘密就会昭然若揭:发给工人的工资或即用以维持和再生产其作为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假设工人每天只用4小时的劳动便已生产出来;然而,工人每天通常不是劳动4小时而是6小时甚至是10小时、12小时或更多的小时。而这更是古典经济学家在无意识中所不愿意面对和承认的。由此,阿尔都塞认为在这个命题中的作为症候的两个术语劳动的后面理应都加上一个力字,而马克思正是通过没有加上力字的缺漏以及命题的沉默读出了古典经济学家的问题式。
三、作为问题生产方式的问题式
细加玩味不难看出,上面提到的古典经济学的命题原是对“劳动的价格是怎样决定的?”这一问题的回答。但是,这个问题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呢?马克思发现,它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事先丝毫不加检验就天真地从日常生活中借用了‘劳动的价格’这一范畴”[10](p8)而生产出来的。这里的“丝毫不加检验”可以被理解为不加分析及不加批判,而这里的“日常生活中”则可以被理解为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导意识的资产阶级的某种既定的意识,简单地说,就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因此,在阿尔都塞看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式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因此,他便竭力建议人们也采用“症候阅读法”去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因为,如他所认为的那样,只有这样,人们才有可能对《资本论》的重大价值有一个真正的认识。事实上,根据阿尔都塞的意见,《资本论》的最伟大的贡献,就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并且是科学的问题式,即历史唯物主义。所谓历史唯物主义,依照阿尔都塞的理解,它的根本之处在于,从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生产方式的结构性的变更来考察和描述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并且从中总结出发展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这种问题式或者这种总理论(顺便说一句,阿尔都塞有时也把问题式称为总理论,有时还会以总问题来代指问题式)的精神在于,强调作为一种客体的结构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决定性的意义,而淡化从主体的自由意志以及由此所引发出来的行动等主观性的因素去解释社会的变迁。正是基于这样的观点,阿尔都塞才特别看重写作《资本论》的后期的马克思,而对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18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早期马克思颇有微词。因为在他看来,早期的这两部著作还有着很浓的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色彩,即倾向于从抽象的普通的人性的角度去展开研究,他为此所提出的依据是,这两部著作特别是《18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谈得最多的话题乃是主体、自由、异化等。但是,凡此在《资本论》中便烟消云散、荡然无存了,这表明后期的马克思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伟大的科学家了。阿尔都塞这样阐释马克思、这么强调结构对社会变迁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受到了许多人的质疑。比如,被称为法兰克福第二代代表人物的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的施密特就曾在他的《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一书中对阿尔都塞的漠视历史以及割裂历史和结构的做法作出了措辞尖锐的批评。事实上,正像施密特所说的那样,在当时的欧洲,围绕如何解读《资本论》、如何看待马克思,在阿尔都塞以及他的学生与著名作家如萨特、列斐伏尔以及伽罗第之间曾经爆发过一场非常炽烈的争论。由于对阿尔都塞的全面评价并非本文的主题所在,因此此刻我不拟对此发表过多的意见,我只想说的一句话是,不管怎么样,阿尔都塞强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注重从结构的角度去研究社会的变迁,应该被视为对《资本论》的研究以及扩大地说对马克思的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因为至少他起到了告诫人们要充分关注结构的作用。要不然,马克思是根本不可能生产出诸如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商品和商品交换怎样和为什么由于商品内在价值的属性必然要造成商品和货币的对立,货币是怎么向资本转化的,剩余价值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等[11](p20-30)为古典经济学家所根本生产不出来的诸多重大的学术问题。现在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总结:如前所说,所谓问题式就是问题的生产方式,这个方式大体上表现为某一独特的总理论或者总问题。问题式所以如此地重要,正像阿尔都塞所指出的那样,在于它导致了视域(或即问题域)的不同,正是这个视域的不同使得学者们即便有着同样的生产问题的能力也不可能生产出同样的问题,因为由于视域的不同,对甲学者来说是视而可见的而对乙学者来说则完全可能是视而不可见的。就这个意义而言,阿尔都塞所提出的问题式的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也许可以类比为库恩所提出的范式的概念。
说到范式这个概念,正像A.F.查尔默斯所指出的:“缺乏精确的定义是范式的本质”,不过,他也强调,“对某些将会构成一个范式的典型的组成部分加以描述还是有可能的”。根据他的研究,这些组成部分大体上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即“陈述明确的基础定律和理论假设”、“把那样基础定律应用于各种类型的情况的标准方法”、“使范式的定律对现实世界产生作用所必须的仪器创造和仪器使用技术”,以及“一些非常普遍的形而上学原则”[4](p135)。这样看来,范式与问题式的确是高度相似的。因此,亚里士多德范式、牛顿范式、量子力学范式、爱因斯坦相对论范式、燃素化学范式、拉瓦锡氧化还原化学范式、非进化的生物学范式、达尔文的进化论生物学范式等,事实上皆可以以某某总理论相称。至于范式的最大的特点,在库恩看来,则在于它的不可通约性,正因为如此,在某种意义上,相互竞争的范式的支持者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4](p141)。比如,在科学研究的常规阶段,同一个范式的科学共同体的成员们的研究工作,大体上只限于在这范式的框架之内从事各种各样的解题活动,这些被解的各种各样的题(即问题或谜题),不管它们可能是多么地不同,但这个不同总是有限的,即总是只限于这一同一个范式所提供的空间之内,换言之,它们只是大同小异罢了。这一点充分体现在科学教科书中。正像美国当代科学哲学家罗森堡所说的那样,“常规科学以教科书为标志,教科书虽然有很多不同的作者,却传播了几乎同样的材料,具有相同的事例、实验和类似的实验室手册。常规科学的教科书在每章的后面通常包含同样类型的习题。解答这些谜题,实际上是教育科学家如何对待他们以后遇到的作为一些谜题的研究议程”[12](p187)。但是,当这个范式被新的范式取代之后(库恩把这个取代称为科学革命),情况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按照新范式从事研究的学者们所解的谜题与此前相比可以说是全新的。总之,不同的范式使学者们所解的谜题具有根本的不同,关于这一点,人们只要回想一下同样的宇宙天体以及它们的运行在地心说的天文学总理论中和在日心说的天文学总理论中是被多么不同地认知的并且被生产出多么不同的问题的,就可以了。范式是如此,问题式也是如此。为能说明问题,让我对以科技为对象的研究为例:如果我们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以及市场经济的理论为问题式的话,我们肯定会要问:哪些因素制约了科技向生产力的尽快转化?倘若我们展开研究的问题式是人文主义的文化理论的话,那么,我们就一定会对科技的快速发展对人的生存到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的问题产生强烈的兴趣。很显然,这两个问题是迥异的。再者,即便都是哲学学科的研究者,象加缪这样一个以人的存在为其问题式的人,注定只会发出“生活是否值得经历”的追问,而对于以语言为其问题式的维特根斯坦来说,追问语言的本性为何则似乎同样是必然的。由此可见,问题式与范式两者的确可以说是曲异而同工。不过,有必要提醒人们的是,两者之间依然存在着比曲异要重要得多的区别:尽管有着许多不同的范式,但可以很肯定地说它们都是科学的,即都是用以展开科学研究的总理论,换言之,至少就本质功能而言它们不是意识形态的,因此,范式的完整名称应该是科学研究的范式;而问题式则与此颇不相同,尽管它也是一种总理论,但是,它不但可以是科学的也可以是意识形态的,而且很有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正是这一点使得范式不可能完全等同于问题式。
四、科学的问题式与意识形态的问题式
前面曾说,为能获得理想的研究成果,研究者仅仅具有问题意识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具有问题式意识。现在我要进一步说,仅仅具有问题式意识也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对问题式存在着科学的与意识形态的区别有着清醒的认识。令人遗憾的是,相当长的时间以来,我国的社会科学的许多研究者的表现委实不能令人满意,他们常常把意识形态的问题式误当作科学的问题式,并且把用前者生产出来的意识形态的问题误当作科学的问题来加以研究。我认为,很大的程度上,这可以解释何以相当长的时间以来,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事业表面上相当繁荣而实际上却乏善可陈。有鉴于此,我认为有必要对科学的问题式与意识形态的问题式加以区别,这对推进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会有所助益。按照阐述的逻辑,我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什么是科学以及什么是意识形态。要给科学和意识形态各下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定义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也由于本文作者有理由假定阅读本文的读者对于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含义应该均已有了大体的了解,因此,我将不拟在有关这两个概念的定义的问题上花费太多的精力。我这里只先对科学和意识形态作出这样的表述:科学大体上可以被视为对经验世界的抽象性说明,意识形态则基本上可以被看成维护既定社会秩序的观念系统。接下来,我便要集中笔墨去描述两者所分别具有的各种突出的特征。我必须预先强调指出的是,由于不管是科学还是意识形态都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因此,这些特征上的不同决不表明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区别像阿尔多塞在《读〈资本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是绝对的。此外,我还必须声明一点的是,在本文中,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概念,并不全是贬义的,而基本上是像列宁、卢卡奇以及葛兰西等所取的较中性的意义上被使用的——比如,在本文中,意识形态并不完全等同于虚假意识,换言之,有时它也可以是非虚假意识。在本文中,判定某一思想观念是否是意识形态的,主要不是看它虚假与否,而是看它的功能是否在于如曼海姆所说的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总之,标准主要是社会学的而非认识论的。当然,本文也认为,由于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于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因此它往往很容易是虚假意识。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科学与意识形态所具有的互不相同的特征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科学致力于探索未知世界,而意识形态则倾向于巩固已有的各种观念。其次,科学的所有结论都应该是可以被反驳的,而意识形态的各种观念则是无法加以反驳的。再次,与第二对不同特征紧密相关的是,科学的所有结论都是可以被批判的,而意识形态的各种观念则是不允许批判的。最后,科学总是会不惮于揭露各种社会矛盾,而意识形态则总是会竭力掩盖各种社会矛盾。由此,科学的问题式与意识形态的问题式便产生了与这些不同特征大体——请注意,只是大体对应的区别。首先,科学的问题式所产生的问题是没有预设的答案的,而意识形态的问题式则与之相反。这里所谓预设的答案指的是预先确定好的结论。确实,在意识形态的系统里,无论生产出和多么不同的问题,其答案总是同一的和不变的,就其本质而言,这些问题乃是根据既定的答案而生产出来的,或者这些问题的生产是由既定的答案决定的。这样一种问题式,正像阿尔多塞所认为的那样,“其基本结构因此是封闭的、环形的和自我肯定的:无论人们在其中向何处运动,最终总是要回到确知的事物,其中不知道的只不过是一种延伸或重复。永远也不能让意识形态感到吃惊,因为就像在法律诉讼中诱导证人的辩护律师一样,它们在问题的形式中显示了可以看着是能够接受的的答案的真东西”[13](p212)。比如,无论基督教的神学所探讨的问题是多么地纷纭复杂、花样繁多以及有时甚至是多么地针锋相对——比如神秘神学与教理神学的争论,但是有一点一定是没有分歧的,即它们都承认上帝是存在的,或者说,它们的争论原本都只不过是为了证明上帝是存在的。再比如,中国古代的所谓经学中的汉、宋之争以及理学与心学之争,不管他们的争论是多么地尖锐、多么地难以调和,但是,有一个信念在所有争论者的心目中均是不可动摇的,那就是儒家经典中的那些思想观念是不可质疑的,他们的争论所在只不过是如何更准确地把握那些被视为绝对真理的思想观念而已。再比如,无论西方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是多么地不同,它们之间的分歧是多么地巨大,但是有一个最终结论乃是它们共同认可的,即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是最理想的,因为它给了所有人以自由、民主与平等。但是,在科学的系统里,“一种科学的盖然性是以开放性结尾为特点的:随着新的科学对象的出现和新的问题地平线的展开,这种盖然性是可以被‘革命化的’。科学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探索性追求”[13](p212)。因此,科学的问题式乃是一个开放性的结构,这就是说,科学的问题式对问题的生产是往前推进的——而不像意识形态的问题式那样是往后退却的,因此是不断形成新结论的。比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所以是科学的研究就是因为他没有为自己的研究预设结论,他的种种结论特别是他的剩余价值的理论是在开放性的研究中逐步形成的。
其次,科学的问题式总是不断地生产出新的真问题,而意识形态的问题式则总是会生产出乍一看是新的其实却是旧的伪问题。关于前者,波普尔本人的学术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子。在《猜想与反驳——关于科学知识的增长》一书中,波普尔为人们描述了他的大量的新的学术问题是如何从老的学术问题中产生出来的。比如,为了完善他的批判理论,他对频率的概念论发生了兴趣,但是,鉴于频率的概念论缺乏普遍性,因此,他提出了逻辑概率的概念,其目的在于形成一种形式的概率论。由于概率是统计性的,而量子论又必须做统计性诠释——偏偏他对量子论早就发生了兴趣,由此便产生了一个问题,即统计陈述的可反驳性问题。此外,由于他不得不面对假说的简单性的问题,因此他便连带地对假说的专一性和专一性的程度的问题加以思考,由此,他还必须对解释性假说的层次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这样一来,他就不得不把探讨的目光投向解释本身的问题,并且因此不得不正视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这个广阔的领域,尤其是历史预言问题、历史主义和历史决定论问题以及历史相对主义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最终又使他不得不面对科学的客观性这样一个更为根本和更为重大的问题[2](84-89)。上述这些问题显然都是有意义的真问题,因为对它们的回答会导致新的结论。与之相反,由比如西方的经院哲学这样的意识形态的问题式所生产出来的问题,所以至少绝大多数都是些无意义的伪问题,是因为它们通常并不能导致与其所预设的答案——上帝是绝对的存在相左的或者哪怕是相异的结论,由此,作为问题,它们表面看上去尽管五花八门,但是,就其实质而言它们却是相同的,换言之,它们只不过是老问题披上了不同的新外衣而已。当然,这并不是说经院哲学的问题式完全没有生产出有意义的真问题,这样说肯定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正像许多研究所表明的那样,像逻辑学这样的学科,在西方的中世纪,正是为了满足经院哲学对许多问题的论述而获得了与古希腊以及现代相比毫不逊色的发展,特别是源自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更是在托马斯·阿邦奎那里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20]。但是,就经院哲学的总体而言,人们却决不能作出同样的结论。究其原因,除了上面所提及的上帝是绝对存在的这样一个总答案是被预设好了的而外,正像罗素所指出的,“经院哲学作为一种运动,以事先限定其结论而不同于古典哲学。它必须在正规的轨道内行事。它的守护神在古人之中是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影响逐渐代替了柏拉图。在方法上,它倾向于遵循亚里士多德的分类观点,是用辨证的论证而很少顾及事实”[15](p195)。试想:很少顾及事实的问题式怎么可能生产出新的有意义的真问题来!
再次,就科学的问题式而言,问题的生产主要取决于学者的学术研究本身以及学者自身所具有的各种因素,比如他的性格、风格、气质、爱好、价值观念、研究方向、知识结构等;而就意识形态的问题式而言,问题的生产则基本上决定于控制意识形态运作的相关的权力因素。本文上面所提及的波普尔对他的研究问题的生产过程所作的陈述,可以为前一种情况提供最好的证例。事实上,在科学的系统里,即便是对问题式的选择,通常也是由学者自己决定的,尽管有关这个选择的机制到底为何至今似乎尚未有人能够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至少像库恩那样把它说成是一种近乎宗教般的神秘的皈依[16],从科学的角度看,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至于后一种情况,证例太多,这里只提请人们回想一下我国的文革期间那些大量的所谓社会科学的研究问题是怎么不断地从在上的权力机构下达给相关的各级研究机构以及研究人员的,就可以了。我想,凡从文革当中过来的人,大概没有人不会对以下这一点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是,诸如批林批孔、评法批儒、《水浒》研究、《红楼梦》研究以及批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等,其所评所批以及所研究的那些观点、那些思想以及特别是那些问题,几乎没有一个是研究人员自己生产出来的!
最后,科学的问题式具有失效的可能性,而意识形态的问题式却不具有可失效性。确实,在科学的系统里,作为某一总体理论或者某一研究范式的问题式,随着研究的不断展开,随着越来越多的新问题无法依靠它作出合理的解答,最终完全可能被早先采用它的研究人员或者科学共同体所摒弃,而某一新的问题式会因此而取代它的位置,就自然科学而言,如前所说,这一现象被库恩称为科学革命。作为证例,本文前面曾经有所陈述,这里恕不赘述。我想提请人们注意的是,事实上,在社会科学的系统里,情况也是如此,尽管在社会科学的系统里这种问题式的被更替不像在自然科学的系统里表现得那么泾渭分明,那么地干净利落——换言之,通常它总是呈现出一定的糊模性以及回环性,但它毕竟处在不断的更替当中。比如,仅就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而言,其各种新问题式的产生就几乎未曾停歇过,比如,结构主义之后有生成结构主义,功能主义之后有新功能主义,然后诸如符号互动论、拟剧研究、常人方法学、结构化理论、考古学与系谱学、批判理论、理性选择理论以及实证主义、证伪主义、实在论等纷纷登场,各显其能,各逞其强[17]。然而,这种情况在意识形态的系统里却的确几乎是不可一见。举例来说,在前面已经提及的西方的中世纪的公元五世纪晚期之前,基督教神秘神学和教理神学一直是基督教教父神学的研究所采用的两大问题式,在这很大一段历史时期中,这两大问题式,始终被它们的采用者认为是有效的。当然,它们根本上就不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前者可以借助内心的沉思、后者可以经由理性的思索把任何现象感知为和推论为上帝存在的见证。事实上,这种诉诸内心的沉思和理性的思索的方式,乃是整个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赖以展开的两大基本范式。可以想象的是:如果不是文艺复兴以及特别是此后的启蒙运动的兴起导致了科学理性的形成,对于论证上帝是一个绝对存在这一神学论题来说,这两大问题式恐怕仍将是有效的,并且因此仍将发挥它们生产各种无意义的伪问题的重要作用。
作为本文的结尾,我想强调指出的是,尽管必须承认意识形态的问题式并非绝对不能生产出真问题和真知识,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凡此均是偶然性的,正像波普尔所说的作为伪科学的占星术偶尔也会切中真理一样;与此相反,在通常的情况下,意识形态的问题式所生产出的只能是些无意义的伪问题以及无意义的伪知识——如果这些也能被称为知识的话。因此,没有什么理由允许我们说问题式也可以是意识形态的。特别是如果我们的确希望经由学术研究去生产出真问题和真知识的话,我们就更应该尽我们的最大努力去确保我们的问题式是科学的,因为,唯有科学的问题式才能使我们的这个希望被放置在一个坚实而可靠的基础之上。然而,令人深感不安的是,许多学者对此都缺乏清醒而明确的认识;此外,比这也许更为糟糕的是,今天,随着学术研究日益被卷入政治的和经济的等各种社会因素的裹挟之中,问题式的意识形态化的可能性已经比以前大大地增强了。改变这一令人遗憾的局面的途径,就我此刻所能想到的而言,大概有这样两条。其一是不断地对自己的学术研究进行布尔迪厄所倡导的反观,即不断地把自己的学术研究当作对象进行审视,经由这个不断的审视,一般我们总能明白我们所采用的是什么样的问题式,而这乃是确保我们的问题式是科学的而非意识形态的一个根本前提。其二是不断地重复那句老话,即学术研究应该是自律的而不应该是他律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应该太过他律的。这样说的理由在于,尽管从事学术研究的科学家们不应该是“某个出类拔萃的僧侣阶级,这个阶级从前在别处从事它自己的玄奥的神秘活动”,但是,“在科学家的许多工作中,他需要孤立和隔离,这样才能使他以充分自主的方式从事真理的探究,免受各种超科学关系的压力和影响[18](p29)。诚然,凡此实践起来确有很大的难度,但是因此而放弃我们的信心和作为也并无多大的理由。因为有一点毕竟是无可置疑的和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如果我们的社会发展尚且应该是科学的,那么,科学研究本身就更没有任何理由不应该是科学的了!□
[1]“对象语言”与“元语言”的概念是由艾尔佛雷德·塔尔斯基提出的,其目的是要解决诸如“我从不说真话”这样的表述所导致的吊诡,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可参阅英A,F.查尔默斯科学究竟是什么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2]参阅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3]亚历克斯·罗森堡.科学哲学——当代进阶教程[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
[4]科学究竟是什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转引自布尔迪厄.科学之科学与反观性[M].南宁: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
[6]奥托·纽拉特.社会科学的基础[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0年.
[7]参阅科尔科学的制造——在自然界与社会之间[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8]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9]转引自张一兵.问题式:症候式阅读与意识形态——关于阿尔都塞的一种文本学解读[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
[10]转引自阿尔都塞.读〈资本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12]科学哲学——当代进阶教程[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
[13]齐泽克、阿多尔诺等.图会意识形态[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4]参阅吉尔比.经院辩证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0.
[15]罗素.西方的智慧[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
[16]参阅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7]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18]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
(责任编辑:胡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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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早先的韦伯以及特别是晚近的波普尔、库恩等人的竭力倡导和有力论述,今天,如果不是所有至少也是绝大多数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们,都知道并且因此都强调:学术研究,若想取得理想的研究成果,必须从问题——当然还必须是真问题出发。作为社会科学学者队伍中的一员,我对此深表赞同。但是,我必须指出的是,仅仅如此理解是远远不够的。我的意思是说,有一个比问题更为重要的因素似乎被学者们普遍忽略了,这个因素就是问题赖以产生的方式,简单地说,就是问题式。问题式所以更为重要,是因为所生产的问题是真问题还是伪问题,乃是由问题式决定的。明白一点说吧,只有科学的问题式才能生产出真问题,而意识形态的问题式通常只能生产出伪问题。由此,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就是,作为一名社会科学的学者,必须尽力采用科学的问题式而摒弃意识形态的问题式。
一、问题是被生产出来的
关于什么是问题式,我将在本文的后面做出详细的阐述;出于行文的需要,此刻我只拟简要地说一下,所谓问题式,顾名思义,指的是问题的生产方式。但这样说势必就意味着问题是被生产(通行的说法是建构,囿于论述的需要,本文采用“生产”一词)出来的,而这显然和问题是被发现出来的这一通行的说法形成了尖锐的冲突。因此,我必须首先对此作出适当的解释。从语义上看,所谓问题不过是指追问某一主题或者反过来说是针对某一主题的追问,很显然,这里的关键语词是追问。仅此一点就足以表明,问题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存在,而是某一相关追问的结果(通常用“什么”、“怎么”以及“为什么”等疑问词加以表示)。由此可见,离开人的追问,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换言之,如果没有人或者基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天性般的好奇或者出于其自身的某种需要的考虑而发出某一追问的话,整个社会世界只不过表现为由无数社会事实构成的一个浑然一体、茫然一片且变化万千、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客观存在而已,正像如果没有人发出追问,自然世界就只不过是一个毫无问题的自然世界一样。但是,人们马上也许就会发问道:“难道‘有人在偷东西’不是一个问题吗?”对此,我的回答是:就“对象语言”而言或即这个反问的对象——“有人在偷东西”而言,那只是一个社会事实;而就“原语言”而言或即就整个反问——“难道‘有人在偷东西’不是一个问题吗?”而言,那当然是一个问题[1]。同样,苹果往地表坠落只是一个表现为命题的自然事实,只有当牛顿发出“为什么苹果往地表坠落而不是往天空飞升”的追问(据说牛顿并没有作出这个追问,这个传说纯系后人的杜撰,但这无碍于这里的论述)后,这个自然事实才转变成一个有关自然的问题。由于追问是人的一种劳作,因此我们可以说问题是有限制地被建构起来的,或者正像阿尔都塞所强调的那样,是被生产出来的。这个结论还可以从以下这一事实得到有力的证明。这个事实是,针对同一个社会事实,人们可以发出不同的追问并且因此形成不同的问题。举例来说,针对“有人在偷东西”这一社会事实,不同的人可以经由不同的追问而生产出以下众多不同的问题:偷东西的这个人是个什么人?这个人是怎么偷东西的?这个人为什么要偷东西?这个人为什么只偷东西而不偷钞票?这个人为什么只偷东西而不干脆去抢东西?这个人为什么只是自己一个人去偷东西而不是和别人合伙去偷东西?另外一件失窃案是否也是这个人干的?这个人偷东西会引发什么社会后果、产生什么社会影响?怎么逮到这个偷东西的人?等等。事实上,可以生产出来的问题几乎是无穷的。人们之所以把这个社会事实视为一个社会问题,简单地说,是基于对问题这个语词的误用,而且,这个误用应该说是非常普遍的。这一点可以从诸如能源紧缺、土地流失、就业困难、交通拥堵以及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等均被人们称之为社会问题上非常清楚地看出来。然而,从学理上看,这些所谓社会问题其实都只能被归属为表现为命题的社会事实。
曹文彪,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文化学教研部教授,文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