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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2010-08-15樊泳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云南民族

樊泳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文化与科技教研部,云南 昆明 650111)

加快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樊泳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文化与科技教研部,云南 昆明 650111)

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需要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而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成效和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目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非常滞后,牵制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步伐。因此,加强对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是现实的需要。

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发展对策

虽然云南省早些年就提出并开始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2008年又进一步提出“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民族文化产业兴则民族文化大省立”的口号,把文化产业的发展放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位置,云南的文化产业发展开始呈现出日趋活跃的状态。但是,就目前云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总体上比较重视的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报业等大文化企业、大文化集团的发展,而对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以少数民族为主体、能为农民群众带来直接利益的农村文化产业却关注不够。本文结合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村的实际,就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一些粗浅的分析,为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客观上讲,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云南民族地区农村的发展。与此同时,从整体上看,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具体表现为:

1、思想观念更新滞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识不强,发展动力不足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文化视为娱乐性和公益性的社会事业,把文化产品仅仅看作是精神产品,而没有把文化作为加快云南民族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产业来认识,对民族文化的发展潜力和经济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忽略了民族文化的商品属性和产业属性,导致对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仰赖性强,热衷于向上要钱要投入,“国家给钱我做事”,“给多少钱、做多少事”,“要做好事,就要多给钱”,使许多应该有市场的文化产品失去了市场,失去了创新活力,文化产业也就未能成为民族地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2、缺乏必要的政策保障和引导

目前,云南省扶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尤其是吸引社会投资、赞助、捐赠的经济优惠政策和其他相关的扶持政策,如融资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税费减免政策等仍未出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市场和产业的培育仍处于自生自灭的阶段,缺乏统一规划,“小、散、乱、差”的状况十分严重,特别是一些经营性的民办文化企业,注重经济效益多于社会效益,如果再不加强组织和管理,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宣传和文化管理部门在引导和管理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诸多原因,仍未形成规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3、经营管理人才匮缺

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经济、文化方面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需要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开拓型人才。这些人才既要懂得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规律,又要懂得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规律,还要有一般产业管理的素质与能力。但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特别缺乏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的文化品牌策划、文化产品设计、文化生产经营、文化中介服务、文化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

4、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云南各州市大多财政支出有限,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匮乏,致使已论证可行、并有一定市场前景和社会影响力的文化项目,却因缺乏资金,没能付诸实施;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文化产业在投资渠道上迈出了以社会、个人投资为主的投资步伐,但没有形成较大的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从全省民族地区农村的实际看,受资金的制约,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较慢,档次不高、质量不精,难以创品牌,成气候,也就难以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5、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

由于观念、体制、经济基础、文化资源的不同,导致了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均衡。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不仅数量少,而且大多集中在坝区、乡镇所在地及主要的交通要道两旁;有的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成绩斐然,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成为老百姓脱贫致富的好途径,而有的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缓慢,有的甚至还没有文化产业,民族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各州市、各县市区、各乡镇之间的发展也极不平衡,致使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受限,文化产品的市场化程度降低。

6、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基础薄弱

目前,云南大多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尚处在萌芽阶段,基础薄弱,制约着农村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才刚刚起步,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政策正在逐步完善,文化产业的投资主体单一,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入较少,在经营思想、融资方式、生产手段、管理模式、营销策略等环节上,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理论的指导和科学技术的武装,因而呈现出分散的、低效的小生产特点,绝大多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小、科技含量低、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文化产业链,更不能形成规模和品牌优势。

7、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

在开发民族地区农村文化资源时,一些地区和部门往往无视民族文化资源的作用,忽视了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创造出的最大化价值与丰厚利润的功能,急功近利,导致一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业时对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变相开发,异化民族文化资源的本质。于是,有的地方在把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时,简单地搜罗奇风异俗,捏造子虚乌有的东西,歪曲民族文化资源的本质,作变相开发,使民俗的本质异化,民族文化变味。也即是说,过分的纯商业化的开发,偏离了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致使一些朴素的民族文化价值观念出现明显的退化,甚至会使民风日渐庸俗。比如,到某些民族地区旅游,游客与当地民族群众拍一张照片都讲价钱,否则,不准拍照。如果你不付钱拍照,对方就会出口伤人,甚至做出一些更为过激的行为。究其根由,在于缺乏对少数民族文化内涵和本质的把握,缺乏必要的教育和引导,往往只注重把物质层面的内容进行商业性开发来吸引游客,提供的是一些意义非常表浅的产品,没有太多民族文化底蕴的支撑,这就使得很多民族地区为开发旅游产品花了大钱,但只是昙花一现,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加快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

1、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强对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

云南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农村经济建设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和发展。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充分认识文化的“双重属性”,重视文化的商品属性,把文化和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树立“文化就是财富”的观念,努力探索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实现文化自身的价值。

2、完善扶持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发展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关键。政府的支持从很大程度讲是政策的支持,为此,应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家在农村兴办文化产业,鼓励农民群众自己筹资举办文化产业;基层政府应在资金、土地、房屋建筑使用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切实帮助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护和激发人民群众兴办民族文化产业的热情。一方面,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入,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独资或合资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民族文化产业。另一方面,通过宏观调控,积极有效地保护市场竞争力较弱而民族文化色彩又较浓的民族文化经营者和企业,为其保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3、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力

高素质、复合型的文化人才是发展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关键。一方面,要重视城市优秀文化人才的下乡。通过完善政策,积极引导城市文化人才向农村有序转移。另一方面,要重视现有农村文化人才的培训。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的方式,重点培养一批文化带头人,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文化产业管理上的能手,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的行家,使之发挥农村文化生力军的作用。同时,应特别注重培养农村文化经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现有的农村文化经纪人进行专业培训,建立农村文化经纪人的人才库。

4、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的匮乏是制约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一是各州市、县(市、区)应制定各种资金筹集政策,筹集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的贴息或补助,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二是设立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保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三是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同时,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争取社会捐赠、民间筹资、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并举,拓宽投融资渠道,以保证民族地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正常运转,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拓宽发展渠道,更好地发挥农村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

5、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生产力带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发展文化产业不可盲目效仿,更不可搞一刀切。因此,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应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发挥优势,即追求特色化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掘本地本民族独特的文化资源,最大限度地张扬特色文化的个性,彰显与众不同,凸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之优势。因为每一个民族和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也有文化的差异性,所以,民族和地区特色是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灵魂,也是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运作的支点。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文化产品若没有特色,就没有生存权,资本化运作也就无法实现。

6、整合资源,提高云南民族地区农村文化资源的转化率和持续发展力

云南民族地区的农村文化资源相对零散、分散,但种类繁多,这些资源单独来看,很难形成具体的文化消费产品,因此,整合性的文化产业就成为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的一个重点。目前,应该整合公办及民间两大类文化资源,培训和推动基层文化工作者向文化策划人、文化经纪人发展,尝试并推动基层文化单位向兼有文化产品生产、中介职能转型,以类似于“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引领并形成特色文化产品的规模化生产,特别提倡村民组织专业协会或以“农工商联合体”形式组建自己的“公司”,以促进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7、保护和开发好云南民族地区农村的文化资源

保护乡村民间文化资源,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应特别注重文化的原生地存活状态,决不同于人造的“民族文化村”景观。第一,要保持各民族和地区文化传统的原生地存活状态,保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保障现实生活中的文化源泉活水长流。第二,保护乡村民间文化资源,开发农村文化产业,一是要考虑其承受力,适度、持续地开发,否则,哪怕它是一个大品牌,也会因过度开发失去后续力而丧失品牌的效应。二是切忌歪曲文化资源的本质,作变相开发,而应取自生活、追求自然、表现本质,不能把民俗的本质异化,使民族文化变味。三是应尽可能地避免纯商业化的开发,力求体现民族和地区文化的双重属性,实现民族和地区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总之,云南民族地区农村具有民族和地区文化资源的优势,虽然目前经济相对落后和贫困,但经济上的落后和贫困并不代表文化上的贫困和滞后。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既是云南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①范大平:《中国农村文化建设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②周小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思考》,《学习导报》,2006年第6期。

③程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文化建设》,《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7年第12期。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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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0)05-0061-03

2010-08-03

樊泳湄(1964- ),女,云南宣威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文化与科技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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