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
2010-08-15梁姗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6期
11月1日上午,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正式启动,这标志着在“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实现了市级统筹,并步入全覆盖、高层次发展的新阶段。
据了解,南宁市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后,实现了市县政策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规程统一和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六个统一”。全市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待遇支付,在大南宁范围执行完全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将全面消除市、县参保人员的利益差异、待遇差异,让县域参保人员享受到市区参保人员相同的政策实惠。
同时,市县统一网络系统,实行就医购药全市“一卡通”,全市参保人员将可以在市区或六县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在任何一家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购药,极大地方便了南宁参保群众。截至目前,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5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也达到35万人。
据悉,南宁市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是继柳州、钦州两个全区试点城市之后,全区又一个实现了五大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城市,更是在全区率先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的城市,为全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树立了一个很好标杆和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