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公安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创举──评湖州公安机关“警务广场”行动*
2010-08-15□翁里
□翁 里
转型期公安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创举──评湖州公安机关“警务广场”行动*
□翁 里
中国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有了较大规模的发展,但是社会治安状况却不容乐观。社会转型期产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多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网络信息畅通导致的社会舆情难以控制等问题,都给公安机关带来了新的挑战。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公安部“三项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推广“枫桥经验”,在“警民恳谈”等模式的基础上,顺应民意,积极推行“警务广场”行动计划,实施广场警务活动,不仅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社会矛盾和冲突,而且密切了警民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笔者以为,湖州市公安局的“警务广场”行动,是我国公安机关在转型期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一种创举,其经验值得论证和推广。
一、“警务广场”行动蕴涵着社会管理民主化的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强调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湖州市公安局推出的“警务广场”行动,是指公安机关依托广场、公园等公众活动场所和互联网,搭建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平台,而创建的一种民意导向警务新模式。实践证明,在社会转型期,构筑“警务广场”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警务工作民主化和社会化,有助于促进社会平安与和谐。可以说,“警务广场”行动是社会治安管理民主化的集中体现。
民主管理是相对于绝对服从绝对权威的管理而言的,即管理者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科学地将管理思想进行传播,协调各种组织各种行为达到管理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因此,社会治安的民主管理,需要符合民众的心理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它也是社会秩序管理者所追求的是一种管理艺术,即一种被管理者意识不到的却正在接受的管理。事实上,广大民众这种接受管理的积极性,有助于唤醒公民社会公民的主体意识,弘扬公民的主人翁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能力。可见,湖州市公安局“警务广场”行动是一种群众参与的社会治安民主化管理的创新实践。
湖州市公安局通过“警务广场”行动,在履行为民服务职责的同时,也方便自己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确保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于群众所提的一些批评意见,参与行动计划的公安民警都表示虚心接受,并及时作出回应。例如,当一网民反映有警车接送小孩上学现象后,湖州市公安局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并向社会公开,欢迎广大民众监督,有效规范了警车的使用管理。事后该网民留言:“我只随便一说,公安真抓实干,赞。”①
广场警务活动,为老百姓自由发泄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建立了有效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安全阀机制;把大量的社会最微观层面的矛盾纠纷解决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冲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譬如,60周年国庆安保期间,湖州市公安局将广场警务活动作为发现、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途径,确保了当地公安信访“零进京、零滋事”。
“警务广场”体现了“民主、公平、公开”的社会管理原则。湖州市公安局通过广场警务活动,及时公开重大案(事)件情况信息,透明的执法工作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把执法过程“全裸”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根本上保证公正廉洁执法。例如,湖州市公安局在浙江省首家试点推行公安交警执法服务免费短信告知工作,使用统一的服务号码,向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提供机动车验审等告知。在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和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双七条常态严管措施”中,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整改标准与结果都公之于众,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切实做到了“不搞特例、不打折扣、不刮一阵风”。至今该市已拘留醉酒驾驶199人,执行率达到100%,位列全省第一,深受广大群众好评。此外,湖州市公安局还在“警务e广场”上开通了社会治安评估系统,开展安全感、满意率测评,接受群众的随时评判。
实施“警务广场”行动,搭建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平台,老百姓不仅可以表达诉求、发泄不满情绪,还可以提意见或建议,参与警务决策和监督警务活动。它作为建立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础之上的社会治安民主化管理的新模式,公安机关借此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分析社会转型期社会公众的思想动态、诉求和期盼,以便最大限度地照顾各方利益,有效地防止因社会公众不满情绪积累而诱发的社会群体性冲突事件。这也就是湖州市公安局以民主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改革创举。此举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而且还能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协调和管理能力。
二、“警务广场”行动提供了缓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
2009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更多地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来化解。”周永康同志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社会管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积极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之路。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转变思想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对加强社会管理,各级政法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各级党委、政府不仅要有原则要求,更要作出规划、定出目标,细化措施、务求突破。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认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②湖州市公安局创设的“警务广场”,正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伟大实践。例如,2009年5月,湖州公安机关妥善处置了一副市长坠楼身亡和一派出所所长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起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案(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成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的成功范例。特别是在处置后一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在网上还没有任何关于该案件信息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就发布案件初步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把真相告诉了老百姓。网民跟帖3000余条,大多对公安机关不护短、不偏袒、迅速立案查处持正面肯定态度。该派出所所长被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又迅速在网上发布信息,网民跟帖只有300余条,网上舆论就平息了。重视舆情引导警务,有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社会公众关注突发事件,是在行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折射出广大群众民主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有真相才有信任,社会公众的关注主要是想了解事件的真相,担心公安机关隐瞒事实,担心事件得不到公正处理。只要在第一时间把事实真相告诉群众,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才能够做到依法公正处理突发事件,缓解社会矛盾。相信绝大多数民众都是理性的。③
自2009年5月起,湖州市安吉县公安局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平安和谐大家谈”活动,他们利用广场、街头、公园、企业等场所,不拘形式、不限对象、不定内容,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搭建了一个与基层老百姓直接沟通互动的平台,在疏导群众情绪、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湖州市公安局领导认真总结提炼了安吉县公安局“平安和谐大家谈”活动的做法,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于2009年10月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广场”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了取信于民,作为全市公安机关实施“警务广场”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2010年3月19日,湖州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民十大行动”的通知》;该通知对打击黑恶性质犯罪活动、整治道路交通管理秩序、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当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采取了针对性的对策,做到警务公开,服务人民,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成效显著。2009年以来,湖州市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交通、火灾事故各项指标实现 “零增长”;2009年公安信访减少25.7%,2010年第一季度涉警投诉减少44.4%,成为浙江省公安信访量最少的地市之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7.48%,位列全省前三甲。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既是政法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④湖州市公安局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警务广场”行动,为缓解当地较突出的社会矛盾开拓了一条新路径。
三、“警务广场”行动是“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的创新发展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枫桥经验”。虽然历经40多年,“枫桥经验”仍然显示出无穷的生命力。“枫桥经验”所追求的“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精神,不断与时俱进,不断被赋予新的历史背景、科学内涵和时代特色,为基层治安管理树立了重在预防的理念,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湖州市公安局领导高举这面政法战线的旗帜,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实施“警务广场”行动,就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极佳诠释。
依靠群众是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刑侦工作方针的内容之一。经常性的广场警务活动,促使湖州市公安民警在与群众的频繁交流互动中,能设身处地地体谅群众的难处,感同身受地做好服务工作,由“陌生人”变成了“熟人”,拉近了距离,消除了隔阂,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增进了警民关系与感情。
“警务广场”行动还有利于培育公民的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解决治安问题,真正把“社会治安人人有责”转化为“社会治安人人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在侵财型犯罪案件多发的年末岁初,湖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多次以安全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广场警务活动,普及防范知识,免费发放简易报警器,群众参与热情非常高,有的还全家老小来参加;积极参与当地的平安建设志愿者、禁毒志愿者、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力量。目前湖州市的社区保安员、治安巡防队、治安信息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总数达到1.2万余人;60周年国庆安保活动中,湖州市共有2万余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大巡防”工作。湖州市公安局还通过网上报名等形式,“招录”了300名群众志愿者到社区警务室当一回“临时”警察,跟民警一起接处警、调解纠纷、治安巡逻。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当一天警察就这么辛苦,而你们天天都这样,真是不容易”。湖州市公安局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成功地移植并发展了“枫桥经验”,创设的“警务广场”行动既密切了警民关系,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结语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不是完美无暇的,“警务广场”行动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市场的培育及制度的保障。警方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既需要公园、街头等广场,也离不开虚拟空间,“警务e广场”所服务的对象也许局限于城镇的中青年群体。因此,人民警察仍有必要身体力行,深入乡村和中老年群体中间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到社会治安工作不留死角。
在社会分化和整合不断加剧的历史转型时期,如何科学地配置警力,维护不同阶层人士的利益,使其幸福地生活于互惠共生的和谐社会,这是公安机关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中永远面临的课题。笔者认为,湖州市公安局“警务广场”行动所取得的成效,证明了它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典型经验,值得应用和推广。
注释:
①在一次以“让百姓更安全 让警民更和谐”为主题的广场警务活动中,湖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伯中与群众面对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坦诚回应每一位群众的批评。新华网、新浪网等20余家主流网络曾以《官员作风“大胆”,市民问题“很辣”──湖州公安局长公开场合答问》为题予以报道转载。
②翁振贵:《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走专业化道路》,《浙江警学》2009年第6期,第34页。
③金伯中:《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路径探求──“警务广场”行动的实践与思考》,《公安学刊》2010年第1期。
④参见周永康同志2009年12月18日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1]王辉忠.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J].浙江警学,2009(6).
[2]金伯中.论枫桥经验与社区警务创新发展.[J].公安学刊,2009(1).
[3]金伯中.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路径探求──“警务广场”行动的实践与思考.[J].公安学刊,2010(1).
*根据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本刊“专家方阵”专家翁里副教授在湖州公安机关“警务广场”行动专家论证会上的发言整理。
(责任编辑:蒋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