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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监督

2010-08-15陈剑芳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网民舆论

□陈剑芳

(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如何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监督

□陈剑芳

(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舆论监督的强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反腐败的利器。网络舆论监督的便捷性会成为部分人宣泄私愤的场所,网络容易恶意传播假消息,误导民众,造成严重后果,网络舆论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监督,一要转变观念,实现新闻舆论由传统宣传向传播转变;二要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网站、网民的教育和引导;三要加强对网络秩序的整治和管理。

“三网合一”时代;宣传;传播;网络舆论监督;应对策略

权力失去监督必将导致腐败,这是被历史事实反复证明的真理。对权力的监督形式多种多样,有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的普及,一种不同于报纸、期刊的传统新闻监督形式,即网络舆论监督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对此,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思想认识上并没有到位,有的认为网上舆论都是一些无聊的“炒作”,不足为信;有的认为网上舆论小题大做,扰乱人们的思想;有的则把网络舆论当作洪水猛兽,对网民的呼声不及时、不充分回应;有的干脆查封网站,删除或屏蔽信息,对网络监督“一怕二躲三堵”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新闻工作者和广大网民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舆论监督的强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网络舆论是指运用现代通讯信息技术进行传播的新兴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主要体现在其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快捷性和互动性。尤其是互联网,更是网络舆论的主体。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已进入网络时代。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25次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月15日,中国网民已达3.84亿人,宽带网民3.46亿人,手机网民2.33亿人,农村网民1.07亿人,博客作者2.21亿人,网站1682万个。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进步和我国信息化的加快建设,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三网合一”时代很快到来。网络以其多媒体形式、海量的信息、传播的迅速、互动交流的便捷等独特优势,彻底颠覆了传统的以报纸、期刊为主要代表形式的精英舆论模式,将传播信息和发表言论的权力交给了广大民众,在更广泛的层面上为民众表达意愿诉求、实现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对执政者的权力监督提供了自由方便快捷的平台。在这样巨量的网民面前,任何忽视网络舆论的行为都会产生严重后果。

党和政府顺应时势,通过网络舆论倾听民众心声,了解民心民意,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2008年6月20日上午,中国国家最高领导人胡锦涛总书记做客人民网,同网民在线交流,尽管只有短短20多分钟的对话交流,但作为这一前所未有的标志性事件,昭示着我们党对网络舆论监督坚决支持的态度。胡锦涛总书记对网民提出的“您平时上网吗?您上网都看些什么内容?”等问题时,均给出了朴实的清晰回应:“虽然我平时工作比较忙,不可能每天都上网,但我还是抽时间尽量上网;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连续数年来,在每次全国“两会”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都会主动表示对于网民提问的关注与感谢。在2006年的记者会上,他明确表态:“中国政府支持互联网的发展和广泛的应用。作为人民的政府,应该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也包括在网上广泛听取意见。”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与网民聊天达2个多小时,话题涉及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种民生问题。其他中央领导不仅亲自上网倾听民声,而且每天都看由有关部门汇编的网络舆情,而对于博客、播客等新兴互联网传播手段,一些高层领导还主动了解学习。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官员“上网成风”,他们不仅逐渐熟稔上网采集民意,其中一些“前卫者”还热衷以在线访谈、“开博”等方式同网民进行交流互动。有不少地方官员不仅上网了解网情舆论,而且公开自己的邮箱、博客、QQ号,直接与网民沟通互动。最近,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走马上任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临行前在网上向湖南网民作别,受到网民一片赞扬。一些政府网站设有行政首长的网络联络方式,民众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行政首长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纪委、法院、检察机关更是把网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网络渠道已成为获取线索的主要渠道。

由此可见,无论从网民的人数,还是中央对网络舆论的支持,都充分说明,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惧怕不惧怕,网络舆论的强化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任何人想控制、封锁网络舆论,必定会被历史所淘汰,只有面对现实、正确认识、认真应对、谨慎引导,才是唯一正确的应对之策和必然选择。

(二)网络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有权监督国家各级管理人员。现实生活中,尽管有很多监督渠道,但都有其先天的缺陷。法律监督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人情、权力大于法律现象的严重存在,特别是司法腐败所产生的对执法公正的不信任,越来越力不从心。行政监督是以权力监督权力,通过上级部门对下级进行监督,主要形式是通过听取汇报、下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听取意见,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派出巡视组巡视、暗访等方式了解真实情况,作出判断和决定。这种方式由于接触面小、时间短,了解情况不可能全面深入。加上有的调查人员作风不深入,更有甚者接受当地官员和当事人的宴请送礼,不但了解不了真实情况,有的干脆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新闻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但传统的新闻媒体有明显的局限性,不但要经过层层审查,而且时效性和互动性差。随着网络媒体的出现,传统媒体渐趋式微,受众越来越少,影响力也越来越小。据有关方面统计,2008年,人民日报发行量232万份,并且相当部分是组织征订,而中国新闻网用户2.66亿,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三大重点新闻网站,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四大商业门户网站,累计每天更新新闻超过2万条,日均新闻信息浏览量达20亿次。与网络新闻相比,传统媒体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更重要的是,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是通过记者采访、编辑加工、领导把关完成的,记者代表民众实现舆论监督,而网络舆论监督则每个网民都是记者,都可以把自己所见所闻上网发布,每个网民都是编辑,对自己感兴趣的新闻进行粘贴、下载、转发、保存。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一直在寻找全国解放后防止干部脱离群众腐化堕落的问题,摆脱“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毛泽东与黄炎培谈话时,很有信心地认为,我们已经找到一条道路,那就是人民民主,让人民监督政府,只有民主才不会政息人亡。为此,全国解放后我们党进行了很多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民主实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所谓“四大”和不断发动一场又一场的群众运动是主要形式,直到“文化大革命”的大串联。由于以阶级斗争的方法搞监督,最后挑动群众斗群众,国家长期陷入无政府状态。既要让人民人人有权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监督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网络舆论监督是好形式。网络舆论监督参与者众,没有地区空间限制,及时快捷低成本高效率。因此,尽管有人不喜欢不高兴,但一个以网络为载体的民主监督时代已经到来,它将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形成合力,使我们党长期努力想达到的民主监督愿望得到真正的实现。

(三)网络舆论监督是反腐败的利器。权力腐败已多年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温家宝总理2010年“两会”期间与网民聊天时指出,社会不公与腐败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将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防止腐败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军,贪财枉法、以权谋私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最痛恨,揭露腐败行为既是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而网络监督成为当前人民群众反腐败最喜欢最常用最便捷的武器。我们党也充分利用网络监督这一群众监督的新形式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开展反腐败斗争。纪委、检察、法院等部门和各级政府网站大多设立了举报中心,大量线索源源不断。各级政府和官员都处于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网民监督之下,让各级官员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江宁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因在主席台上抽高档香烟被网民拍摄曝光后被查处而落马。如没有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像周久耕这样的腐败分子就难以揭露,因抽名烟在领导干部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有了手机的拍照技术,又有了互联网,每位领导干部只有在法律范围内行事,否则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随时有被监督曝光的危险。2008年,全国有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深圳海事局长林嘉祥、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徐州荒唐区委书记董锋、温州鹿城区委书记杨洪湘、陕西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湖南株州粮食局长何智、山西黑砖窑书记段春霞等一批官员在强大网络舆论监督下被纪委查处应声落马,而中纪委、检察院等部门通过网络举报获取线索查处大案要案则更多。网络舆论监督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二、网络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

如前所述,网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反腐败的利器,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化是历史的必然。但直至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发明放之四海皆完美无缺的监督方式,网络舆论监督也有它的局限性。网络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由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巨大威力,当网络舆论监督在法律轨道上运行,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时,那么网络舆论监督是国家和人民之福,反之,网络舆论错误则会成为国家和人民之祸。对网络舆论如管理引导不当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在实行网络舆论监督时,由于网民众多,且网民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阶层、地位不同,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程度不一,加上网络舆论监督的匿名性、传播的快捷性,使用不好就会给和谐社会建设造成巨大杀伤力。目前,网络舆论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便捷性会成为部分人宣泄私愤的场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24次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结构呈现“三低”:一是低龄化。2009年6月,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为1.75亿,这一人群在总体网民中占51.8%,是互联网最大用户群体。二是低学历。目前网民重心仍在逐渐向低学历倾斜,大专以上学历网民占比进一步下降,只占25.1%,而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网民占74.9%,占比继续提升。三是低收入。月收入500元以下的网民占28.6%,501至1000元的占15.6%,两者合计达44.2%。2010年的统计还发现一些新特点:一是手机上网者大幅度增加,增长率达到98.3%,其中10岁到29岁的青少年占70%以上。从网民队伍结构可分析网民的情绪。低学历低收入,说明这批网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对社会不公有切肤之痛,但社会地位低下,在目前的体制内没有话语权,无法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网络便成为他们最好最直接表达意愿宣泄情绪的场所。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和城里失业下岗人员生存状态艰难,大学生就业困难,而这部分人由于无所事事,上网时间最多,也最关心同类的命运,有相当部分人有仇官、仇富、仇警的情绪,一有同类受侵害的事情,便不问事实真相,舆论一边倒同情同类。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事件本身并不大但会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的重要原因。最典型的是杭州胡斌飚车事件。胡斌事件中有三个引爆点:一是网上流传胡斌开着豪华轿车在大街上飚车,是富家子弟,引发了仇富心理的网民共鸣;二是撞死的又是一名来自农村刚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引起了在校大学生尤其是来自农村生活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的共鸣;三是交警应对不当,又引发了对警察、对官员不满的人的共鸣。这三股力量在胡斌事件中同时找到了宣泄口,其舆论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湖州女副市长跳楼自杀也是典型一例。女性、副市长、自杀,这几个关键词在网上一出现,就吸引了广大网民的眼球。由于之前已有很多官员因被纪委调查而自杀的案例,一位女副长的自杀,网民立即与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联系起来,纷纷要求彻查并公布事实真相。而事实上这位女副市长因家庭关系而轻生,没有任何腐败行为。网民情绪化的表达是对死者人格的严重污辱。网民的情绪化表达在网络事件中很常见,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正确引导。

(二)网络容易恶意传播假消息,误导民众,造成严重后果。网络是工具,谁都可以用。但由于网络的便捷性、匿名性、随意性,会带来少数人恶意发布假消息混淆视听,造成社会恐慌,如果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造谣惑众,会造成社会不稳定。2009年5月,我国北京、四川等地发现甲型流感确诊病例,各地卫生防疫部门高度警惕。此时河北唐山一网民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说丰润区卫生局发现一HINI病例,引起当地居民高度紧张。2010年2月20日,山西太原居民还沉浸在春节的欢乐中,但这天晚上一条信息在网上流传:21日零时至6时山西将发生特大地震。由于四川汶川大地震刚过去不久,人们还没有从汶川大地震的恐惧中缓过气来,一听又有特大地震,对人们心灵的冲击可想而知。人们通过互联网、手机,这一信息迅速传遍全省全国,山西省尤其是太原市几百万居民迅速行动,扶老携幼纷纷逃到广场避难,在寒风中惊恐地等待灾难的来临。直到第二天,政府才出来辟谣,成千上万居民才从噩梦中醒来。

(三)网络舆论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频发。分析近几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发现,尽管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其背后都有网络舆论的影子。贵州瓮安事件、陕西府谷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深圳宝安事件、甘肃陇南事件、广东东莞事件等,这些事件发生的背后,都有网络舆论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事件本身的迅速传播让更多的网民参与其中,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给管理部门在理性、平和、法治框架内处理问题带来难度;二是由于网络传播便捷,一个地方发生群体性事件会迅速传遍全国全世界,产生模仿效应,如处理不当,会使群体性事件在全国有蔓延之势,如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将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舆论工具妄图颠覆中国政权,干涉我国内政,传播他们的价值观,为“台独”、“疆独”、“藏独”大造舆论。2008年3月发生在西藏部分地区的“藏独”分子暴乱活动,就是通过网络互相串连,国内外遥相呼应引发的。2009年新疆打砸抢烧事件更有国外“疆独”分子有计划有组织通过网络组织指挥煽动的暴力恐怖事件。美国《纽约时报》一篇文章曾得意地说:中国共产党在残酷的内战中战胜了国民党,在朝鲜战争中战胜了美国,在天安门事件中战胜了民运分子,但最终遇到了对手——互联网。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也说,有了互联网,就有了对付中国的办法。可见,网络舆论已成为一个新的重要战场。

三、如何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是历史的必然,网络舆论监督又存在许多弊端,如何趋利避害正确运用网络舆论监督,又如何正确对待网络舆论呢?笔者认为,网络舆论涉及到网民、网络新闻工作者、网站及网络运营商、被监督者、网络管理工作者等诸多方面,网络舆论的引导与管理也要多管齐下,让网络舆论监督在法律轨道上运行。

(一)转变观念,实现新闻舆论由传统宣传向传播转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是把新闻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宣传工具,广播、电视、报纸、出版物都需要严格审批。网络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舆论的控制越来越困难,也不符合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新闻由宣传向传播转变已成为共识。宣传与传播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有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一是宣传关心的是主体,传播关心的是客体。宣传关心的是宣传者“我要说什么”,把自己的观念意志宣传出去,受众没有选择的权力,而传播则关心受众。宣传的主动权在宣传者,而传播的主动权在受众。二是宣传偏重单向,“我说你听”,居高临下,灌输式宣传,而传播讲究双向互动。传播者既要知道自己做什么,还要了解受众想知道什么,尽量让自己的关注点与受众的关注点相一致。因此,在传播前要研究传播的策略而不能照本宣科。三是宣传重视信息筛选,而传播重视信息公开。宣传什么内容,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何时说、什么人说等,都有严格规定,而且要以正面宣传为主。传播则把选择评判权交给受众,重视信息的公开透明,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参与权。可见,传播与宣传相比是一大进步,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因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引导网络舆论最好的方式之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民通过网络参政议政的意识越来越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信息一定要公开透明,尤其是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能公开的都要及时公开。这不但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方法。有很多事情本来很简单,由于政府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让谣言在网上到处流传,最后成为影响巨大的网络事体和不安定因素。山西地震的谣传,太原广场上聚集百万人,作为省会城市,省市领导不会不知道,可就是没有一个权威领导出来辟谣,整整6个小时后才由地震局有关人士出面澄清。行动如此迟缓,不得不让人深思,也会让老百姓心生疑窦。要让政府信息公开,最重要的是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真正以人民利益为重,转变传统的以管人者自居的观念,把自己真正放到人民公仆的位置,而不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把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当作与政府过不去,把自己与政府放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在网上被称为“雷人”的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怒斥女记者一事,说明了我们的很多官员还不适应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尤其是网络舆论监督。尽管事后李省长采取了很多补救措施,但网络舆论之强大,任何措施都难以补救对他个人和当地政府形象造成的损害。在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从事过领导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李省长尚且如此,可见转变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之难。如何应对网络舆论是对我们每位领导干部素质的考验,也是对我们党和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验。因此,作为管理者要学会并习惯于在群众监督和网络舆论监督下工作,提高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的本领,抢占网络舆论的制高点,赢得主动权。

(二)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网站、网民的教育和引导。新闻工作者、网民是网络新闻的主要发布者,尤其是网民,既是网络新闻的发布者、传播者,又是网络新闻的受众。网络新闻的真假、网络舆论监督质量的高低,既关系到舆论监督的成效,也是一个国家公民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体现。网民发布网络消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国家、对人民、对他人、对自己负责任,不能认为网络是匿名发布就可以胡编乱造,更不能把网络当作泄私愤的场所。目前网民数量巨大,素质参差不齐,网络信息也真假难分。据一项有关专家组织的新闻媒体公信力调查数据显示:如果以10分作为满分,那么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网络分别得分是:电视8分、广播8分、报纸6分,杂志6分,网络2分,网络信息公信力最低。每一个网络参与者都要保持清醒头脑,独立做出判断,不要人云亦云,不信谣、不传谣。加强网民舆论监督的再监督,最有效的办法是尽快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既保证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又可以防止恶意造谣、传播色情暴力等低俗的信息。只有实行网络实名制,才能让每一个网络信息传播者对自己的言行负起责任来。

(三)加强对网络秩序的整治和管理。目前网民已达数亿,网站已达千万,如何加强网络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提倡文明上网,依法监督,这是摆在网络管理部门面前的新课题。2009年以来,国家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打击传播淫秽色情网站行动,深受广大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欢迎,但这种运动性的打击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根治不良网络信息和虚假网络信息,还是要加快立法工作,研究出台规范网络秩序的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的发布、网络舆论的监督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对因信息发布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对造谣传播虚假信息者,要明确应负的法律责任。有了相关法律,人人都是执法监督者,人人必须守法,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里,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不仅能大大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而且也能净化网络环境。

D630.9

A

1674-3040(2010)03-0049-05

2010-05-16

陈剑芳,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月刊社副编审。

(责任编辑:蒋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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