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应用有机磷中毒的解毒药
2010-08-15陆丽文
陆丽文
吉林省双辽市中医院,吉林 双辽 136400
在抢救有机磷中毒时,除使用立即,同时,现场综合的抢救原则外,还应掌握要早期,足量,联合和重复应用解毒药用药原则,并且选用合理给药途径及择期停药。中毒早期即联合应用抗胆碱能药与胆碱酯酶(CHE)复活药,才能取得更好的疗效。
1 病例
男15岁,因突然昏迷,口吐白沫,来诊时,患者呈昏迷状态、双侧瞳孔缩小,如针尖、口唇发泔、全身皮肤湿润、口腔鼻腔有大量泡沫样分泌物流出,诊断肺水肿、心衰Ⅱ。处理,给予吸氧吸痰,强心对症。经过处理后,症状仍不缓解。我们根据临床症状分析是有机磷中毒,并请家长寻找可疑毒物,原来是在几个小时前,在果园摘水果吃的,当机立断,按有机磷中毒处理,使患者转危为安。
2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机理
有机磷农药,能经口、皮肤和呼吸道侵人人体,由于有机磷和胆碱酯酶牢固结合成磷酰化胆碱酯酶,使酶活性被抑制且难以恢复,而引起中毒,如经一定时间后磷酰化胆碱酯酶发生了变化,活性更难恢复。有机磷抑制胆碱酯酶,使乙酰胆碱蓄积过多,出现了兴奋胆碱受体,可引起,呼吸困难、瘫痪、呼吸中枢麻痹等症状,所以首先迅速解除毒物,紧急采取复苏措施。
3 在清除毒物的过程中,应用胆碱酯酶(CHE)复活药和胆碱受体阻断药治疗
3.1 胆碱酯酶复活药
3.1.1 氯解磷定 复能作用强、毒性小、水溶性大,可静脉或肌肉注射,是临床上首选的解毒药。
3.1.2 碘解磷定 复能作用差、毒性小、水溶性小、仅能静脉注射,是临床上次选的解毒药。
3.1.3 双复磷 复活胆碱酯酶的效力比碘解磷定及氯解磷定高,作用持久且脂溶性较高,易通过血脑屏障,所以对有机磷中毒的中枢症状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多,故临床少用。
以上都是胆碱酯酶复活药。
3.1.4 胆碱酯酶复活药的作用机理
能使被有机磷抑制的胆碱酯酶复活,并直接与游离的有机磷结合成无毒物质由尿排.①与有机磷结合的过程:有机磷+碘(氯)解磷定→磷酰化碘(氯)解磷定+HX;②使胆碱酯酶复活,本药能和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有机磷酰基结合,使胆碱酯酶游离,恢复活性:磷酰化胆碱酯酶+碘(氯)解磷定→磷酰化碘(氯)解磷定+胆碱酯酶(复活)。
3.2 阿托品 是m受体阻断药,用于有机磷中毒病人时,因能阻断m受体,可迅速解除m样症状,又因其能通过血脑屏障,也可对抗部分中枢症状,但对骨骼肌兴奋症状无效,也不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复活。故常和胆碱酯酶复活药合用。
4 用药原则
根据有机磷中毒程度,可采用胆碱酯酶复活剂与阿托品联合用药,轻度中毒可单用胆碱酯酶复活药。两药合用时,应减少阿托品的用量,以免发生阿托品中毒。在应用阿托品时,先用大剂量使达阿托品化后,再改用较小的维持量。阿托品化的指证为:①瞳孔较前散大而不再缩小;②皮肤变干、颜面红热;③腺体分泌减少,肺部湿性罗音减少或消失;④意识好转或昏迷者开始苏醒。对以上指征必须综合观察,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判断。
胆碱酯酶复活药对甲拌磷、内吸磷、对硫磷、甲胺磷和肟硫磷等中毒疗效不明显。双复磷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疗效较碘解磷定为好。胆碱酯酶复活药对中毒24-48小时后已老化的有机磷无复活作用,对有机磷复活药疗效不佳者,以胆碱受体阻断药治疗为主。
胆碱酯酶复活药不良反应有短暂眩晕、视力模糊、复视、血压升高等,用量过大能引起癫痫发作和抑制胆碱酯酶活力。碘解磷定剂量较大时,尚有口苦、咽干、恶心、注射速度过快,可导致暂时性呼吸抑制。
5 抢救有机磷中毒的过程中,必须注意
5.1 碘解磷定在碱性溶液中,可水解生成剧毒的氢化物,故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5.2 对于敌百虫中毒的患者,绝对不能用碱性液体洗胃及冲洗体表,因为敌百虫遇碱可变成更毒的敌敌畏。
5.3 硫代磷酸脂类的农药,如1605、乐果、4049等中毒时,不可用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因为高锰酸钾是强氧化剂,可将上述农药氧化成毒性更强的对氧磷。
5.4 有机磷因具有脂溶性,所以一般对中毒者不进行血液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