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军警民 联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010-08-15广东省东莞军分区司令员刘国辉
■ 广东省东莞军分区司令员 刘国辉
新形势下,军警民联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已逐渐成为常态化应急行动样式。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个大类,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一般或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通常性质单纯、形势可控、影响不大,可由地方政府及其应急系统直接完成处置。必要时,军队可根据地方政府的请求予以支援配合。重大、特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往往规模较大、事态难控、危害严重、影响全局,超出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单方面处置能力。此时,应在国家和地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根据上级的指示、命令组织实施军警民联合行动,迅速达成控制事态发展、遏止危害蔓延的目的。
军警民联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行动,属于政府公共危机应急管理行为和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搞好军警民联合指挥是关键。军警民联合指挥机构,是综合运用国家有关法律和军事、行政法规赋予的军事指挥权和行政领导权,统一领导本地区党、政、军、警、民、群等各方力量的组织指挥实体,通常由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军区系统首长机关联合组成,省级可设联合指挥部,市级可设联合指挥所,县级可设联合指挥组。各级指挥机构可设第一政治委员、第一指挥长、指挥长、政治委员、副指挥长、参谋长和副参谋长,下设指挥控制、国防动员、政治工作、后装保障四个中心。第一政治委员、第一指挥长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指挥长、政治委员分别由同级军事指挥机关军政首长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地方党委、政府和同级军事指挥机关副职领导或重要部门领导担任,参谋长由同级军事指挥机关参谋长担任(县级人武部由副部长担任)。省市级还可设副参谋长,分别由同级政府副秘书长和同级军事指挥机关副参谋长担任。指挥控制中心由省军区系统、驻军、武警、公安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国防动员中心由国动委各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治工作中心由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同级军事指挥机关政工人员组成;后装保障中心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同级军事指挥机关后勤、装备人员组成。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确保纵向指挥畅通、横向协调一致、总体密切配合。必要时,各级可视情派出1~2个机动指挥组,以加强一线指挥力量。
通常,军警民联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行动范畴主要包括:处置大规模动(暴)乱活动、群体性事件以及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实践证明,军警民联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突出抓好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应急联动、后续替补、联勤保障、舆论引导等六个重点环节,全面展开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其中,处置大规模动(暴)乱活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以军事力量为主,围绕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恢复社会秩序这个重心,快速机动,快速展开,快速到位,重点封控,果敢行动,慑打并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公安、武警和民兵应急力量为主,坚持就近用兵,量情用兵,因势用兵,组织综合威慑、宣传攻势、依法打击行动,快速控制局势,掌握主动,防止事态蔓延和矛盾扩大、转化。处置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按照“三个第一时间”的要求,以驻军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整合军地专业救援力量,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连锁反应、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灾难损失为核心,坚持辖区负责、机动支援、科学用兵,集中力量于重要方向和关键地段,形成整体突击力,迅速控制灾情险情,确保救生救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