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城市绿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0-08-15刘瑞战陈盛昂陈锦沪
刘瑞战,黄 鹤,陈盛昂,陈锦沪
(1.景德镇市林业局,江西景德镇333000;2.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江西景德镇333000)
1 景德镇城市绿化的基本概况
1.1 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
景德镇建城区 49.5km2,公共绿地面积431.78hm2,面积1 000m2以上的公共绿地从点上来讲有38处,分布比较均匀,基本达到服务半径500m的要求。其中中心城区公共绿地面积52.47hm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14m2。
1.1.1 城市公园
景德镇现有6处城市公园,共有绿地面积184.84hm2。其中,人民公园占地7.07hm2,梅苑公园1.13hm2,云门公园 8.6hm2,枫树山森林公园 58.5hm2,昌河公园7.54hm2,景德镇植物园98hm2,这6个地方群树环绕,绿意盎然,是城区人们休闲、娱乐、度假、晨练、游玩的好去处。
1.1.2 街心广场
中心广场、沿河两岸、大桥桥头、主要街头、三角地带、小型游园等公共绿地面积246.94hm2。它们分布在城区的各个方向,为居民提供了较好的休憩环境。
1.1.3 主要干道
景德镇城区主要道路约46条,主干道绿地率为41.86%,次干道绿地率为48.18%。其中形成林荫道的有19条,绿地率达80%以上有6条,60%以上的有16条,只有初建的金岭大道和刚改造的太白园路绿地率不足60%。市区公路、铁路和河流绿化覆盖率90%以上。
1.1.4 文化游览区
德镇文物古迹列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有3处,包括景德镇陶瓷馆、景德镇官窑博物馆、景德镇民俗历史博物馆等,总占地面积63.82hm2,绿地面积28.06hm2,绿地率为43.97%。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进行开发再利用,使其成为反映千年瓷都文化特色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1.2 单位绿化及庭院小区
景德镇单位绿化及庭院小区分老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绿地率为38.3%,新城区绿地率为47.73%。
1.2.1 单位绿化
市区20所大中小学总占地面积2 008.21hm2,绿地面积948.13hm2,绿地率为47.21%;6所主要医院总占地面积391.3hm2,绿地面积146.05hm2,绿地率41.92%;5家驻景部队总占地面积626.54hm2,绿地面积 262.05hm2,绿地率 41.82%;工业企业、交通、仓储、商业等单位总占地面积16 641.01hm2,绿地面积6 884.19hm2,绿地率为41.36%。
1.2.2 小区绿化
景德镇有昌河飞机工业公司生活区、602研究所生活区、4321厂生活区、新枫园、梨树园、春天花园、海慧花园、紫薇花园、远东怡景花园、富春花苑等10大居民小区占地面积4 805.18hm2,绿地率为39.5%。绿化达标小区6个,达标率为60%。
1.3 防护林带及生产绿地
景德镇城区防护林带主要有昌南大道、扫家岭、莲花山等一带群山,观音阁、阳府寺、紫荆岩周围的群山,共计527.3hm2。生产绿地面积120.83hm2,占建成区面积2.44%,年用苗量72万株,基本上能够自给,自给率为81.3%。
目前,景德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2.31%,绿地率为40.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9m2。城市绿化标准已超过了省级园林城市的标准。昔日窑渣遍地的昌江两岸变成景色宜人的绿化带,市区许多荒山变成了景色葱茏的游览区,城市道路基本实现了绿化和美化,一批公园已基本建成开放,单位庭院绿化得到蓬勃发展,花卉苗木生产已形成网络体系,景德镇市绿化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山、水、路和园林融为一体的山城绿化格局。因此,景德镇连续3次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城市,2007年12月7日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光荣称号。
2 景德镇城市绿化存在的问题
2.1 绿地规划缺乏刚性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导城市绿化工作成功开展的前提和保证。一般说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向社会公布,并以城市“绿线”对其范围进行划定。规划为城市绿化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为它用。景德镇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虽然早已编制并经过修编,但没有划定各类绿地的绿线范围,且没有向社会进行公布,规划的绿化用地或已建成的绿地被随意变为它用的现象严重,特别是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的现象屡屡发生。绿化职能部门因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或上级的认可,再加上绿线模糊不清而无法监督,社会各界因不知绿地系统规划的详情亦不能监督,致使大量城市绿地被蚕食,绿化规划的严肃性不能得到切实维护、刚性得不到有效发挥,严重破坏了景德镇的城市绿化景观和生态环境。
2.2 绿化设计缺乏新意
景德镇是一座山城,城区有山有水,资源相当丰富。素有“瓷之源、茶之乡、林之海”的美誉。得天独厚的资源为园林绿化工作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在绿化设计中,却没有将这些资源和园林绿化紧密有效地结合起来。
(1)山体和原有的森林破坏比较严重。对于地形处理,过多地追求平坦、规整,很少利用原有的起伏地形组织景观、划分空间,绿化景点特别是小游园一览无余,难以给人回味想象的空间。
(2)在“水”字上作文章严重缺失。对于城区既有水体,要么填平作商业开发,要么闲置荒芜。城区除贯穿其中的主河流(昌江),实施“一江两岸”工程外,其它支流基本上没有进行有效的绿化,沟塘多半被人为填充,亲水性严重缺失,更不用说将城区大小水体用活。据调查,城区保持原生态山水地方只有枫树山森林公园、莲花塘风景区、陶瓷博览区等几处狭小的地方。
(3)在植物选用和配植上考虑的不全。在植物配植上,简单、随意,没有充分考虑如何运用各种材料合理搭配组织景观,植物景观比较单调,色彩和季相上没有多大的变化,缺乏生机和活力。在树种选用方面,过多追求外来树种,而对代表地方特色的乡土树种利用不够。这样,植物特性与周边环境没有做到很好的融合,使城市绿化走向了大众化而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四是地域文化特色体现不足。面上看,景德镇主要街道配有瓷柱灯、昌南大道布置了陶瓷文化墙,明显地带树起了瓷文化城雕,但地域文化深度还没有得到很好地挖掘,尤其是与城市绿化建设还缺乏紧密结合,生物特性与地域文化特征协调不够。
2.3 施工建设缺乏远见
在景德镇,经常可以看到在已建成的绿地上进行开挖施工的现象,诸如铺设地下管线、建公交站台、设置亭棚广告等,直接影响苗木的成活和绿化的效果。这种边建绿、边损绿、毁绿的现象之所以屡屡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不注重施工程序,没有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的结果。此外,在大部分绿化建设中,没有进行综合配套建设,特别是供水设施、管理用房、护栏保护设施等配套不到位,给绿化养护管理。
2.4 道路绿化缺乏特色
景德镇的城市道路绿化特别是老城区道路绿化,仍停留在20世纪80~90年代中期的水平。分车带仍是传统模式——两排绿篱中夹一排小灌木、小乔木,绿化作用有余,而美化功能不足;街头游园仍以设置花坛、树木规则种植为主,千篇一律,没能将其浓缩为风格各异的景点。街道林荫带普遍单纯注重栽大树,繁杂而凌乱,单纯突出了绿化的蔽荫功能,忽视了其观赏效果。
2.5 补植改造缺乏计划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绿化大多建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在当时的绿化建设中,基本上是为绿化而植树,对绿化植物在丰实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方面考虑的不多,往往只注重绿化植物的生态蔽荫功能,而没有考虑植物的景观功能,致使现在大部分绿地的绿化作用有余,而美化功能不足,视觉效果不理想,其中突出表现为分车带绿化。分车带就其功能而言主要在于分流车辆、组织交通,在满足此功能的基础上,绿化方面应以低矮花灌木造景为主,但在景德镇,大部分道路分车带却配以大中型乔木和绿篱,形式呆板、效果不佳、视线不畅。但就是此类问题突出的绿地,这么多年来,景德镇基本没有安排改造;另一方面,补植工作安排滞后。绿化植物具有生命性的特征,决定其经过一段时间生长后,或因生命周期的原因,或因人为破坏、病虫害危害等因素影响,必然出现一定程度的死亡或缺失。
3 景德镇城市绿化的建议与对策
3.1 严格总体规划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不断加强《景德镇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在绿地系统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各类公共绿地,如主干道基础绿化带、小游园、各种性质的公园、广场等,并保证其分布合理、结构科学,体现一定的超前性和艺术性。
(2)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明确绿地范围,并把绿地系统专业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放在同等的高度加以重视,对已确定用于绿化的城市用地,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改变和侵占,以维护其权威性。
(3)严格审批制度。对于各类建设项目,不论是小区建设、单位庭院建设,还是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都要按标准严格控制其绿地率。
3.2 精心设计方案
对待不同性质的城市绿地,方案设计应有不同的思路。大型公共绿地如公园、休闲性质的游园应以古典园林的造园手法为主,突出园林植物的自然美;分车带、进出口路基础绿带、街头绿地等应以现代园林的设计思路为主,通过规则、对称的几何图案和形状展现园林植物的人工美、艺术美。设计要本着“以人为本、生态园林、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树立创新意识、超前意识和精品意识。其中要解决2方面问题。
(1)严把方案设计关。设计方案是绿化工程建设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败和效果的好坏。方案设计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于小范围的绿化工程,可由本地园林设计单位设计,大型绿化工程建设,必须放开市场,让外地有实力的园林设计单位介入,引入外地先进思路,以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水平不落伍、品位不滞后。
(2)加强设计方案评审。要建立健全城市绿化设计方案评估专家库,并以一定措施保证其有效开展工作。凡公共绿地设计方案,都要经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才能报行政审批、实施,确保按最佳的方案进行施工。在方案评审中,要尽可能减少各种形式的干预。
3.3 科学组织施工
(1)把好施工质量关。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理制,选派具有专业知识和施工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把关,对不合格的工程,决不允许交付使用。
(2)把好工程进度关。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施工程序安排工程进度,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决杜绝为盲目赶工程而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3)把好配套建设关。绿化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到植物、水、电、安全维护设施等,除设计上要综合考虑外,在建设中也要周密安排,如果仅仅是绿化到位,水、电、管理用房、维护护栏等不配套,很可能给养护管理工作带来困难,甚至有可能出现前功尽弃的局面。
3.4 强化养护管理,
城市绿化主要用材是有生命的植物,工程建设完工仅仅是绿化工作的开始,大量的工作在于管理。“三分建、七分管”的城建行话用在城市绿化工作方面最为贴切。加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城市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要全方位做好防虫治病、抗旱浇水、修剪造型等工作,确保城市绿化植物良好的长势,特别是要加强花灌木的造型修剪工作,通过修剪,使整形植物形态各异、富于变化,体现一定的艺术水平。其次,要加强城市绿化植物和设施的管理。在这方面,除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在分车带安装护栏外,要加大对违章损绿、毁绿的查处力度,尽可能减少人为破坏。
3.5 提升绿化质量
(1)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城区东扩西拓、企业外迁、居民点改造,实施“拆房建绿”。
(2)鼓励社会各单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大力开展庭院绿化,将绿化较好的单位实体围墙改造成通透式护栏,实施“拆墙透绿”。
(3)积极拆除占用绿地的违章建筑,恢复绿地,实施“拆违还绿”。
(4)充分利用现有空隙与边角地带,广种花草,实施“见缝插绿”。
(5)在新城区建设和新建项目中要通过规划控制,提高绿地率,实施“规划增绿”。
4 结语
城市绿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仅靠职能部门一人一力是难以真正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它不仅需要社会联动,齐抓共建、共管,更需要景德镇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1)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要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党委、政府须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应成立由市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的创建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有督办,促使其不断向纵深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城市绿化就投资主体而言可分为政府建绿和社会建绿。政府建绿,首先要加大新建绿化资金的投入力度。按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工程的绿化资金应占市政建设总投资的10%。社会建绿,关键要通过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进行控制,确保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委、市政府应像抓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样,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城市意识、公德意识,真正在景德镇市形成一种爱绿、护绿、建绿的良好氛围。
[1]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资料汇编[R].景德镇: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2007.
[2]象山.荆门城区绿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EB/OL].[2007-05-17].h ttp://www.cnhu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