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师德建设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0-08-15赵世环
赵世环
(徐州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办公室 江苏 徐州 221008)
对高校师德建设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赵世环
(徐州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办公室 江苏 徐州 221008)
文章通过对我校校园道德现状的调查,从高校教师的角度,了解当前高校教师师德的现状及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进行师德建设提出具体建议: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人性化的高校教师道德规范,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和考核制度。
高校教师 师德建设 师德内涵 制度
如何才能更好地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必须依靠在教学第一线、与大学生紧密联系的教师。高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示范、辐射中心,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师德的高校教师队伍,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高校培养人才质量的关键,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所谓师德,是社会公德的一种,是教师这一职业的职业道德。高校师德,就是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在从事其职业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动规范,如要求高校教师依法执教、热爱教育事业、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对待学生、认真进行科研和教学等等。
我院教务科和学生科2009年4月份曾联合对我校校园道德建设情况进行过一项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试卷923份。调查结果显示,92.3%的学生认为老师的道德水平应该是全社会最高的。但同时,调查发现,对本校教师“教书育人”满意率却较低,仅为35.4%。目前高校师德建设的情况差强人意,大部分师生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理想信念。有的教师对理想的追求日益放松,在与学生的交往中主要表现在把师生关系庸俗化或市场化,注重拉关系、重人情,搞交易,不坚持原则,导致教师形象在学生心目中日益下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为人师表。
二是在工作中存在着功利主义思想,敬业爱岗的精神弱化,把物质利益作为价值追求的目标,热衷于捞“外快”,消极地应付本职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校外的兼职而非本职工作上。
三是缺乏育人意识。据调查显示,很多师生认为教师在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时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淡漠,只是完成教学任务,在课堂教学内容个性化、随意化。有的教师认为思想教育工作与自己没有关系,只是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工作。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师生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除了众所周知的市场经济不良影响和教师个人素质的原因外,还有一些因素我们必须加以重视。
一是很多教师在调查中回馈,认为教师负担过重和竞争压力过大是目前师德建设不足的重要影响因素。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扩大,教师教学和科研任务日益增加,负荷过重导致精力分散,无法在课堂教学上精益求精;另外,我国高校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主要是随着高校研究生扩招,师资队伍不断扩展,以及对高校的各种评估指标要求越来越高,业绩与个人收益的直接相关等。这种压力有可能导致高校教师之间的职业竞争不能健康有序的正常运行,出现各种师德失范现象,论文抄袭、学术造假等事件频出不穷即为例证。
二是学校师德建设机制不健全也是各种违背师德现象出项的重要原因。目前许多高校没有把教师师德建设列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片面重视教师的学历、职称和科研结果,在师德培育机制、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方面欠缺,且现有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无法收到实效。
最后,部分教师认为当前社会对高校的师德与私德混淆,对教师的师德建设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如要求高校教师在职业活动和私人生活领域均品德高尚,很多家长和学生将教师的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的道德,作为师德规范的组成部分,要求教师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之类,这是私人生活道德规范,属于私德范畴,现实中并非所有高校教师都能达到,甚至可以说只有少数人才能达到的标准。“把道德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那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而远之,最终导致一个社会在道德标准无限拔高的表象之下,其实际水准则倒退。道德标准的无限拔高只能导致事实上的‘伪道德’、‘反道德’。”[1]当高校教师达不到要求时,会引发社会的不满甚至激烈的批评。这也是目前师德水平满意度较低的一大原因。
如何加强师德建设,高校教师真正成为校园道德建设的引导者和奠基者。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师德建设要做到既以学生为本,也要以老师为本
以学生为本是指教师在遵循职业道德等道德底线的同时,要考虑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者在学生中所具有的强大示范性及榜样力量。康·德乌中斯基曾说过,教师的人格对于年轻的心灵来说,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有益于发展的阳光,教育者的人格是教育事业中的一切。〔2〕高校教师要面对具有较强判断能力和评价标准的学生群体的审视与检验。教育者的人格价值对学生而言具有深远的示范教育意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人格价值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育人力量。所以教师要做到自爱、自律、自尊、自重。
以教师为本是指学校和社会也要考虑教师所面对的压力和问题,师德规范要以教师自身的发展为基础。在传统教育中,向来十分注重师德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强调教育者的自律,而很少考虑师德对教师自身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教师常常过多地担当了“春蚕”和“蜡烛”这种悲剧性的角色。事实上,教育事业也应该是教育者成就自我的事业,既作出奉献,又实现人生价值。教师在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同时,其实也要照亮自己,教师在奉献中也要成就自我。[3]学校在提倡师德建设的同时,也应通过各种制度为教师的教学科研提供周到的服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多为教师排忧解难,通过各种方式为教师在业务和道德方面的成长提供便利。
二、建立健全师德培育机制、评价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
要建立完备的师德培育机制,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风尚的养成,重在培养。从个体信念在人的一生中,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有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信念系统会得到削弱或强化,道德信念须在不断的教育中固化,以抵制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应重视师德培养的意义,不能放松师德的再培养、再提升这一环节。
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师德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通过这种机制,约束、规范、评价教师的师德。教师道德评价要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给师德一个准确的定位,使教师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结合,互动互补。一方面要建立个人自评和教师互评和学生评价等多重评价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将师德从外在的行为规范逐步内化为教师自身的道德需求,实现从自觉到自制、自为的转变。
在工作中,必须把师德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来衡量优秀教师的标准,将教师师德评价结果真正与教师的奖惩、进修、聘任、和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高校应当从硬性规章与软性环境等方面提升教师的思想和学术道德水平,改进学校的管理制度。
三、科学界定师德的具体内涵
当前我国师德规范中存在着如何界定师德具体内涵的问题。受传统文化和媒体宣传影响,很多人会说是“爱与奉献”。如要求教师“一切为了学生”,在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相冲突时,必须作出“自我牺牲”;将教师视为道德“圣人”、“完人”;社会、家庭皆认为唯有完美的、神圣的、无丝毫过失的教师才值得尊敬。由此,本来是作为一个“人”的教师,却常常处于教师完美职业道德和个体生命的真实存在的矛盾之中。因此,我们在当前加强高校师德的建设中,应该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把握高校师德的内涵并进行建设,师德规范应非常注重师德规范的结构层次以便于实施操作。师德规范及师德教育应从“理想”回归“现实”,从“高尚”走向“朴素”,从强制“灌输”转向自主“养成”。〔4〕这既符合人的本性也符合职业的要求,更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从而使高校教师能践行师德规范,师德也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强大力量。
当“师德缺失”“教育之痛”被屡屡提及时,当“行为世范”的为师准则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开始扭曲时,师德建设成为高校道德建设迫在眉睫的问题。只有师风正,也可带动学风,学风正,又可影响世风。所以,提倡高校教师的师德是未来的呼唤,也应是高校和教师都应思索的现实问题。
[1]黄波.尴尬的道德高标.[J].社会科学论坛,2003,(4):64.
[2]范晓军.高校公德教育与教师的人格 [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5,(1):113.
[3]周奇,陈旭.公民道德与师德规范[J].教育探索,2002,(12):68—69.
[4]张桂春.国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J].教育科学,2001,(1):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