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近代银行业与产业的互动(1927-1937)
2010-08-15王小宝
王小宝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0051)
1897年,冲破重重阻力,中国近代第一家新式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宣告成立,由此拉开中国银行业发展的百年大幕。筹集资本以发展尚显薄弱的民族工商业,为中国自办新式银行的肇始之因。中国通商银行的创办者盛宣怀认为,“西人聚举国之财,为通商惠工之本,综其枢纽皆在银行”。[1]然而事与愿违,产业发展的幼稚,原始积累的不足,注定了中国近代银行业的投机命运,与国家财政挂钩、经营公债和政府借款成其最主要业务,产业投资和放款则微乎其微、微不足道。南京国民政府前期,一些深具远见卓识的银行开始注目产业发展的资本瓶颈,逐渐推展对农业和民族工商业的投资和贷款,为中国近代产业的发展投射出缕缕光亮。
一、中国近代银行业的投机性根源
中国银行业发轫之初,便埋下投机性的暗影,走的是一条不同于西方经典模式的特殊路径。在西方,银行业与产业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产业的充分发达是银行业发端的前提,银行业的发展是产业繁盛的条件。基于近代中国产业有所发展但发展极不充分的特殊国情,中国银行业与产业缺乏有机联系和同步性,然与政府的财政需要结下不解之缘。银行业不以促进生产发展为第一要务,却沉浸在经营公债的投机之中。
(一)投机性根源之内部积累
首先探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内部积累。从时间跨度看,中国错过了鸦片战争后长达半个世纪的银行积累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则抓住这段宝贵时间,以经营银行垄断中国的国际贸易、国际汇兑,获取高额利润,实现资本积累,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1845年,英国丽如银行最早进驻中国。紧随其后,法国、德国、日本、俄国纷纷在中国设立银行。
面对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一些初具金融思想的有识人士建议学习西方,建立中国自己的银行制度,以此来结束外资银行垄断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1859年,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提出“兴银行”的主张,认为“此举大利于商贾士民,出入便于携带”。1893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列举了银行十大作用,认识到“夫洋务之兴莫要于商务,商务之本莫切于银行,”,“为共之计,非筹集巨款,创设银行,不能以挽救商业而维持市面也。”1896年,盛宣怀呈告清政府,“中国亟宜自办,毋任洋人银行专我大利。中国银行既立,使大信孚于商民,泉府因通而不穷,仿借国债可代洋债,不受重息之挟制,不吃镑价之亏损。”[2]
呼者熙熙,应者寥寥。由于当时中国社会历史的局限性,清政府对国人自办银行的意见满腹疑虑、一压再压,“着王文韶、张之洞会同盛宣怀,悉心妥议,究竟官设银行利弊若何,彻始彻终,详细具奏”。[3]直到1896年12月,光绪帝批示同意盛宣怀开办银行,“惟有开设银行,或亦收回利权之一法”。此一拖延终致中国近代银行发育缓慢,原始积累阙如。
从空间跨度看,业务颇有发展的票号、钱庄没有为中国近代银行的创设奠定坚实资本基础。步入近代社会,伴随国内外贸易的日益繁荣,通过为封建官府服务或为外国在华洋行推销、采购商品,票号、钱庄得以扩大经营范围,壮大资金实力,实现资本积累。不可否认,票号、钱庄(钱庄尤甚)为银行业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开办资本。如浙江兴业银行最早的出资者中就有钱庄股东郑岱山,他是该行董事,占有1%的股份,同时还在杭州投资开办了开泰、元泰两家钱庄。[4]然而,票号、钱庄的历史代替了中国新式银行的历史。由于其内在的封建性和保守性,票号、钱庄始终没能发展为新式银行,新式银行的资本来源依然有限。
(二)投机性根源之外部刺激
其次探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外部刺激。外部刺激包括产业发展刺激和财政需要刺激,而财政需要刺激胜于产业发展刺激,铸成中国近代银行投机性一大根源。近代以降,新式产业的出现和发展,客观上需要新式金融机构为其运作提供大量低息贷款,予以融通资金之便,这就为银行的产生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条件。然而,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双重压迫之下,成长时程尚短的产业资金薄弱、赢利微弱,几无游资存入银行。银行业亦资本微小,力量薄弱,而投资放款于发展尚不充分的企业着实存在风险、一时获利甚微,此引致银行为套取巨额利润而转投政府,为扩充资本而对产业取息高昂、条件苛刻。
政府借款的高利息和公债投资的高收益让早期银行趋之若鹜,政府仰仗银行举债度日,两方一拍即合。中国近代银行多以向政府借款、承销公债起家,许多银行把政府借款“视为投机事业”,“巧立回扣、手续、汇水各项名目,层层盘剥,与利息一并计算,恒有至五分以上者,殊属骇人听闻”。[5]以抗战前的1934年、1935年和1936年为例,这三年全国银行业放款总额平均每年约为31亿元,放款的最大主顾仍是政府,工业放款仅占放款总额的12%左右。[6]专注投机,资历尚浅,手续繁杂,利息偏重,都使银行业与产业的密切程度在其发展初期不如传统金融机构钱庄,甚而产生隔膜。如“吾国丝厂之金融流通,恒唯钱庄是赖”,“银行业务的经营,根本缺乏一个广大的对象,银行资本的运用,一部分如果不假手钱庄,则根本难以和一般工商业者发生关系的”,故出现“在民国五年以前,我国金融的中心,操于钱庄,银行因资本微小,力量薄弱,不适合于现代工业的需用”。[7]毋庸讳言,银行业与产业的分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银行业的投机性。
二、银行业与产业的互动实践及影响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告成立。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持续演进的经济环境,使本已实现可观积累的银行业再次迎来空前发展。银行家数大幅增加,“新设之银行达一百三十七家,其中已停业者仅三十一家,现存者达一百零六家,占现有银行三分之二强,易言之,现有银行一百六十四家,其中三分之二,均成立于最近十年之内,可见此短短十年实为我国银行史上之重要阶段”。[8]银行资本大幅跃升,全国银行资本总额1925年为15800万元,1934年增至35600万元,[9]10年之内增长1.25倍。
资本积累渐次丰厚之时,由于历史惯性和积重难返,银行业仍表现出对公债和地产的投资狂热,实为中国金融业一种病态。银行业有识之士已经看到银行发展方向之不正常,痛陈“盖公债代表一种制造之信用,其所得资金,若不用于生产之途,徒增消费之膨胀,物价之腾贵。地价代表一种制造之人气,使多数中间人抬高价值,促进交易,竞取无生产性之利润,造成虚伪之繁荣,均非增加真实之资产”。[10]在虚假发展之危机和真实发展之需要的双轮驱动下,中国的银行业开始注重与产业相结合的道路,银行业与产业的关系演迁由不密切转到逐渐密切。银行业和产业的结合与相互渗透为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乃至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孕育了新的活力,也为银行业的自身发展开掘了根本源泉。
(一)银行业与农业的互动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内地资金大量涌入沿海城市,银行存款急剧增加、成倍增长,“近年内地困难日深一日,上海的繁荣则相反地畸形的发展,一切现金财富均集中上海,每年估计约达数千万元……华商银行最初存款不过一亿元,而最近已增加至20亿元以上”。[11]银行面对资金淤积、游资过多、放贷困难,亟须解决资金去路。与此同时,天灾人祸的持续侵袭加速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崩溃和破产,农民生计愈趋水深火热之境,可谓丰产不丰收,丰收无温饱,实国家前途莫大之危机。农民欲养家糊口、维持生产,便只能借债,可是农村贷款利率奇高、农村资金奇缺,这无疑加重了农民负担,阻滞了农业生产,导致了恶性循环。一方寻资金出路,一方寻资金入路,自然而成一种默契。
在“朝野上下,举国一致,无不以救济农村为当前之急务”的背景之下,银行业始关注农村经济,增加农业放款,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一则相对于“地产方面既不便投资,工商业方面亦以时局关系不大靠得住”,[12]农业放款较少投机性,可解银行资金去向之虞。二则部分商业银行认识到,“农业盛则工商兴而银行利,农业衰则工商败而银行损”,“欲求银行营业之发达,当求各业之发展,农村金融之调剂,则为发达百业之基础”。[13]由是掀起银行业放款农业、支持农村的热潮,为资金枯竭、高利贷横行的农村金融注入新鲜血液。下面且以当时成效最为突出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业务情况为例,进行具体说明。
在同业之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从事农业放款堪称先行先试者,一直走在前列。其总经理陈光甫有言,“农村经济……为全国金融界之整个问题”,“故于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之余,颇思以绵力所及,兼办农业金融之辅助事业”。[14]在此思想指导下,上海银行以合作社为依托,辅以灵活多样形式(运销合作、信用合作、农业仓库和农民抵押贷款等),逐步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1931年上海银行与北平华洋义赈会合作向农村放款,是其向农村放款的序幕。1933年1月上海银行设农业合作贷款部,2月设农村贷款委员会,农业放款更加计划性和系统性。1934年上海银行发起组织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与交通、金城、浙江兴业、中国农民四行联合承办豫陕冀三省之农业放款。贷款体制机制的完善,带来贷款数量和区域的扩展。1931年初创之日,农业贷款余额仅三四万元。1933年农业贷款即遍布苏、浙、皖、湘、陕五省,余额达一百万元。1934年贷款区域更增加鲁、豫、晋、鄂四省,余额跃至四百万元。1935年贷款余额攀至最高峰五百万元。
上海银行与农业的互动并不局限于简单的贷款还款,还“着重质的改进,使各地合作社组织日趋健全。并聘请国内大学农业专门人才分赴各地,指导农民,改进农产,俾农村经济渐臻复兴。”[15]1933年,为培养救济农村事业人才起见,上海银行在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设立奖学金和农业讲座基金,鼓励学生学习和研究农业经济,资助学校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16]上海银行还提倡平民教育,增加农民智识。其采取讲习和观摩方式,把农民集中起来,讲授会计知识,培训农业合作基本技能。[17]上海银行的农贷活动切实体现了其“服务社会”的业务方针。
当然,银行业与农业的互动存在一定局限性。银行业的农业放款占其放款总额比重极小,以中国农村之广、农业之落后、农民之众多,农业放款根本不能满足需要。但银行对农村的资金注入使农村银根有所松动,农民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农村合作事业有所发展,农业生产能力有所增强,同时提高了农民智识,培养了金融人才,推广了现代观念,促进了农村经济建设,加速了农村的近代化步伐。
(二)银行业与民族工商业的互动
“银行与工商业本有绝大关系,工商业发达,银行斯可发达,故银行对于工商业之投资,自系天职。”[18]不独于此,虽然“不大靠得住”,但对工商业的放款和投资仍是银行业过量存款保值增值的主导出路。而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到抗战爆发十年间,中国近代工商业取得长足发展,已然出现行业联合和集团化趋势。企业规模的扩大导致信用需求的扩大,企业实力的增强带来偿债能力的提高。银行资本之充足和银行联合之常态,一定程度上消弭了关于放款风险的担心。诸多事由促使银行业与工商业联系日益紧密,趋向于长期化和固定化。银行不仅扩大放款金额、扩展放款范围,而且投资企业生产、参与企业经营,即是明证。在银行业与民族工商业的互动过程中,上海银行、金城银行和浙江兴业银行表现极为抢眼。上海银行自30年代扩展业务以来,其工业放款在全部放款中的比重,一直在三分之一左右。其放款对象集中于纱厂(占61%)和面粉厂(占20%),余及机械、化学、建筑、日用工业品各行业。[19]金城银行1927年对工业放款占其放款总额达25.55%。其放款对象为纺织、制碱、煤炭、面粉四大工业生产,此四个行业之放款占工业放款比重分别为46.08%、19.04%、10.40%、8.52%,俗称“三白一黑”。[20]浙江兴业银行十分强调其创办宗旨在振兴实业,并在历年营业报告中重申,对工商业放款往往压低利率,优先照顾信誉好的企业、商店,与民族工商业来往颇为密切。浙江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的工业放款占其全部放款的比重,1928年为36.8%,1936年为61.8%。[21]
除放款外,直接投资亦是银行业与工商业互动的重要方式。当时存在一种矛盾:一方面银行有大量资金急需寻找出路,却因企业经营不景气而不敢贸然放款;另一方面企业资金需求十分旺盛,却无法获取贷款。[22]银行直接投资企业恰好解决这一矛盾,促进资金运动良性循环,资金作用正常发挥,实现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直接投资产业虽然会因先银行后产业的逻辑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但贴近中国经济现实,利于银行与企业建立长期巩固的资金融通关系,故发展较为迅速。以金城银行的工商业投资为例,“到抗日战争前的1937年6月,投资金额为1000.3万元,比1927年的164万元增加了5倍多,投资单位有95个,其中工矿及交通运输企业59个,商业及金融业34个”。[23]银行业直接投资、经营工业,自棉纺织业起步,逐步推展到其它产业部门。因棉纺织企业无法清偿债务,金城银行与中南银行合作,1931年收购上海溥益纱厂,1934年代管天津恒源纱厂,1936年收购天津北洋纱厂,并专门组织诚孚信托公司管理相关纱厂。金城银行对永利化学公司和民生实业轮船公司两大企业的投资分别占各该企业全部股额的9.73%和15.66%。[24]
综上所述,国民政府前十年银行业与产业的互动,因为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的幼稚和银行本身的投机性,固然不能对经济发展发挥决定性推动作用,不能完全承担起促进中国工业化的历史任务,但其依然给金融枯竭的农村带去资金活水,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业生产;依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改进了企业管理,保证了企业的延续和发展,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也由不同步趋向同步,进而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积极的助力作用。
[1][2]夏东元:《盛宣怀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7页.
[3]刘斌:《盛宣怀与中国通商银行的建立》,《天府新论》2006年第4期.
[4]浙江兴业银行档案,转引自李一翔《近代中国金融业的转型与成长》,《东华人文学术文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0页.
[5]转引自诸静:《金城银行的放款与投资(1917-1937)》,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0页.
[6]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下卷,北京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73页.
[7]转引自李一翔《近代中国金融业的转型与成长》,《东华人文学术文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6页.
[8]1937年《全国银行年鉴》,转引自叶世昌、潘连贵:《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8页.
[9]吴承禧:《中国的银行》,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18页.
[10]《中国银行民国二十年度营业报告》.
[11]张公权:《内地与上海》,《银行周报》第18卷14号,1934年4月17日.
[12]王文钧:《商业银行在农村中之动态》,《银行周报》第19卷第48号,1935年12月10日.
[13]《今春起各银行增加投资农村力量》,《申报》1935年2月22日.
[14]《银行周报》第17卷7号,1933年2月28日.
[15]《上海银行去年度农业贷款额》,《银行周报》第20卷第2号.
[16]吴申元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3页.
[17]薛念文:《1927-193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农贷活动》,《民国档案》2003年第1期.
[18]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6页.
[19]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
[20]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页.
[21]洪葭管:《在金融史园地里漫步》,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年版,第16页.
[22]李一翔《近代中国金融业的转型与成长》,《东华人文学术文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3页.
[2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前言第14-15页.
[24]洪葭管:《在金融史园地里漫步》,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年版,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