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中药业经营和管理初探
2010-08-15张燕妮
张燕妮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 河南 郑州 450044)
药材市场逐渐成熟,此时的市场贸易经营主要通过药行、药号和药铺来进行。关于药材贸易经营的记载在《后汉书》,汉代有壶公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后世对医生行医卖药称为“悬壶”。东汉时韩康“常采药名山,卖于长安市,口不二价,三十余年”。[1]可见汉时已经有药材的商业活动。
清早期,经营药材的商人多采取肩挑手推方式的营业方式,“武安商人,初皆贸易河北,以药材称。每年春季推车而往,岁终推车而归,习以为常。频年跋涉,不能大有成就。“乾隆中,……时龙泉有武公者,首创临太于奉天,经营药材,是为武安商人在关东贸易之起点。迨嘉庆初,复有表兄弟三人,曰伯延徐某,曰同会宋某,曰万年李祥者,连袂出关组设药店,频年奋斗,而首屈一指之徐和发,遂勃然以兴。”[2]清后期的商人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营经验的总结,逐渐采取了坐贾的经营,由牙行转化的收购商称为坐贾,“嗣鉴于关外经商者之日形得手,知岁来岁往之非计,始各于相当地点,组设号址,照常营业,其具有悠久历史。”[3]药材经营者由流动经营走向固定营业,如采用药铺、药号固定经营形式。药号不仅仅是经营日常药材营业,而且在清时己成为药材批发的中转站和营业点。经营药材号商人大批采购药材,大量批发出去。如陕南的深山中,名贵药材很多,产量大,成为一个重要的产药地区,明清时期,此地所产药材多集中在汉中等地,由汉江水运至汉口销售。同时由于药材利润的趋势,致使药材大量采挖以致于许多名贵药材被挖空,于是兴起人工种植药材,在秦岭、大巴山一带种植黄连、厚朴等药材。“药材之地道行远者为厚朴、黄连两种。老林久辟,厚朴、黄连之野生者绝少。厚朴树则系栽成于小坡平坝中,有笔筒厚朴,言其小也。树至数年、十数年,如杯如碗,则好厚朴亦。黄连于既辟老林山凹山沟中栽种,商人写地数十里,遍栽之,须十年方成,常年佃棚户守连一厂辄数十家。大抵山愈高、谷愈深,则所产更好。雪泡山、灵官庙一带,连厂甚多。”[4]
药铺,也是药店,主要中药材零售的场所,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经营成药,如丸、散药等。药店在宋代己常见,而且出现经营药材专门化的趋势。《梦梁录》中记载临安城中诸多药铺,“陈直翁药铺、保和大师乌梅药铺、陈妈妈泥面具风药铺。”等[5]在宋代不仅有药铺出现,而且药铺经营有种类区别。明清时类似的药店大量涌现,而且统治者也参与药材经营活动中,“查桂林省城惟药材一项竟无大铺,又少良医。官民遇有疾病往往药料不佳,庸医误用,多有未便。再三筹画,将现存余剩本银令文武员弃商酌、办理开设广仁药店一座,并觅明理医生监看用药,可以推广皇仁,便民、利济。又于广东及汉口等处收买各省药材,转发附近药铺,并通客商贩易。自上年十二月内开设起仅百余日。“将来所获利银似可胜于当铺,并不与民争利而实于民生。”[6]目的不仅是文中提到的便民、利济,而且反映出医药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随后官府对开设药行有一定的要求,如收取费用,“凡药材行向官府请帖,既立案请领营业执照之意,须缴请帖金千两。”[7]后期的药店经营中,有经理人的记载,“中药经营,人和义药店经理冯云波”,药铺、药号这样机构的出现,不是偶然现象,是药材经营市场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清时对药业经营机构的管理是行会组织。行会是封建社会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一种组织形式。唐宋时期称为“行”。宋至明初称为“团行”,从明中期开始叫“会馆”,后又称为“公所”。而药业行会是在一定时期出现的,据记载:“药铺要当铺郎中、前后作、药生作。下及门面铺席要当铺里主管后作,上门下番当直安童,俱各有行老引领。如有闪逃,将带东西,有元地脚保识人前去跟寻。”[8]说明药铺的工作各有分工,而且这里的人员有各自所属的行业组织负责。
清代药业会馆盛行,据记载:“康熙二十八年,系怀庆府河内县、武陆、温县、孟县各药商组织而成……纯粹怀药经营,原名怀庆会业。”[9]在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中谈到嘉庆年间的北京药行会馆,其中《重建药行公馆碑》称:“京师商贾云集,贸易药材者,亦水陆舟车辐揍而至。奈人杂五方,莫相统摄,欲使之卒涣合离,非立会馆不为功”[10],说明会馆在药材贸易中起到重要的统帅作用,同时在会馆中规定了药业的管理运作制度。
一议:各铺家按生意,每月八毫捐钱,每逢初二,著看馆人取作公费。费用之外,余钱存公。
一议:各行每节按行用,捐钱五厘存公。
一议:各客每年按生意,捐银五十两,于八月二十六日交入公帐,另行出息。
一议:众首事按月输值,每逢初一日,上下首事,齐到会馆交代银钱,勿得迟疑。
如午刻不到,罚银二两。
一议:新开铺子,家伙字号银每百两捐银一两以存公用,系嘉庆十五年五月起。
东城各铺每月捐香资钱十六千一百九十文,
东南城各铺每月捐香资钱五千九百二十文,
西城各铺每月每月捐香资钱八千六百五十文,
西南城各铺每月捐香资钱七千文。
由此可知交纳捐款是加入药行的条件,这里各铺家指在北京开店的药商。行当指牙行,客指客商,指从其他地方带药材的商人。根据这些规定,药行会馆不但有北京药铺,而且有牙行、客商参与,都与会馆有联系。铺家每月出利润的八毫,牙行每节出银五厘,客商每年出银五十两,新开的药铺每月按一百两出银一两,这些作为会馆的费用和资金。
而那些没有建立药业会馆的也为建立会馆进行积极的筹备,如“扬州内外,大小药铺不下数十家,生涯不为不旺,而会馆尚未建造,各中人引以为憾。遂于上年集议,凡药材行代客买卖,每百金抽收客银三钱,为数颇有可观。
即以此款在城内南柳巷选购地基,建造药业会馆一所。票请地方官出示立案。”[11]
随着药材商业的发展,竞争力的加强,会馆对药材经营者制定了更严格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外行进入药材行的经营者,如“凡有外行办药者,须报明本行报税代售,庶不致偷漏,以便查其货之真伪。”[12]此时要求经营者以会馆的规定进行经营,如有违例严惩,“沪邑大东门内有药皇庙者,本埠药行聚议处也。……凡同行称药应照会馆称一十二两八钱为准……倘有参差及大小不同之处,一经察出定即重罚。”[13]
此时的药材经营分工更细,根据经营的药材种类、规模不同,出现专门的机构,如有经营“人参、药铺、药材行、茯苓行、制药栈”[14],经营形式日渐多样化,如:“生药行,拆货棚、片子棚、熟药行、成药业、贩运商、批发商、零售商”。[15]药材市场自身不仅发展迅速,而且还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贸易,围绕着药材经营有发达的金融活动、有直接或间接为药材经营服务的行业。如“药材市场工人、包装业、饮食服务业、娱乐活动”。[16]经营机构的日臻完善,促使药材市场的繁荣发展。
在封建社会药业行会组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对付官府索要,代收捐款筹集物资,协调药价,调剂货源,组织大规模活动,制定规章制度,解决纷争这些事清,行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汉口药材行会经过明清之际战争后恢复起来并发展的。开始在汉口占主导地位是四川药材帮,其次是河南怀庆帮、江西帮、浙江宁绍帮、陕西汉中帮等。这些帮为了垄断某些药材,在太平天国战后重建期间贸易自由发展的气氛中,展开了斗争,结果各有损伤,之后由药业行会出面进行调解。
然而处在封建时代的药业行会组织仍具有垄断性、排它性和封建性,以至各个帮之间时常有纷争,如“重庆的临帮势力极大,除开设药行外,并在渝中建立‘仁’,籍谋团结发展江西帮之势力,足堪代表者,为当时渝中力行,尽为该帮之‘茶沽老表’所垄断,无论药材或其他各种往来货品,莫不被其包办运输,因之欺诈之事,屡出不穷。不但如此,川人开设药店,一切应用人员,亦多由其安插。”[17]
[1]《后汉书》卷一百一十三《逸民列传》[Z].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
[2]《武安县志》卷十实业志[Z].
[3]《武安县志》卷十实业志[Z].
[4]严如熠.《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Z].
[5]吴自牧.《梦梁录》卷十三铺席[Z]上海: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6]《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卷二百二十[Z].
[7]《四川省之药材》[M].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1934年版,第76页.
[8]吴自牧.《梦梁录》卷十九雇觅人力[Z].上海: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9]彭泽益.《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M].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006页.
[10]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92页.
[11][13]彭泽益.《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M].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5 年版,第 757、695 页.
[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三十年京师药行商会规则》[J].历史档案1995年(3).
[14]《夏口县》志卷十二商务志[Z].
[15]杨见端、马兆民.《祁州中药志》[M].河北: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2页.
[16]杨见端、马兆民《祁州中药志》[M].河北: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5页.
[17]《四川省之药材》[M].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1934年版,第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