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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艺术中生命自然性表达

2010-08-15景东张雨

文艺评论 2010年4期
关键词:本体能量身体

景东 张雨

虚拟运动,狭义上讲是一种以运动规律为基础自动生成运动状态的创作方式,它根据对象的固有属性和运动规律,自动确定其运动状态并实现运动的再生①。基于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动作捕捉,为创造人类身体运动的虚拟提供了更完善的技术平台,流畅准确地将人体的运动数据记录下来,利用采集到的运动序列生成运动轨迹,并在虚拟场景中进行重构,形成了全新体验的媒介交互形态。在这种计算机产生的虚拟空间中,人类的生命运动信息被解读并赋以一种新的符号或组织结构呈现出来。而在此之前,人类对生命,尤其对自我身体的描述和表达却经历了长久的探索过程,并且映射到了各种文化艺术形态中。

一、生命表达在艺术领域的历史演进

不同学科对生命有着不同的定义,生物学往往把能够完成诸如消化、新陈代谢、呼吸、运动、生长、发育和对外界刺激作出反应的功能系统称为生命系统;分子生物学把生命有机体看作可传递编码在DNA和RNA中的遗传信息系统;热力学则把一个与其环境交换物质和能量的开放系统看作为生命②。而不论生命是某种物质实体,还是具有功能的特殊现象,纵观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出于对生命本质的探索,人们始终为记录生命信息,表现生命运动而不断努力着,而各种艺术创作形式也在人类不息地自身解读过程中发展繁荣。

从远古时代的壁画和象形文字起,人们就开始用抽象的线条样态描述生命的运动状态。在被称为“史前艺术的西斯廷教堂”的阿尔塔米拉山洞的顶部,人们发现了描绘着姿态各异的野牛、羊、狼,甚至已经灭绝的动物形象的壁画,这些是人类早期所记载的生命形态。而古希腊雕塑艺术中被誉为“体育运动之神”的雕像——掷铁饼者,则更直观地对人类自身的身体作以形象的表述,从对一个静止瞬间动作的刻画展现了丰富的生命力,具有强烈的运动感和节奏感,展现了一种生命存在动态的美。中国古代的草书讲究气韵的流转和舞动的张力,以张旭的草书为甚,字形增减笔画,还只属外部形式的变化,“短长肥瘦”的增减,却关系到风骨与神气,一切生命个性特征皆从此生长、分野。可见古人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试图寻找到“自身的影子”,并对表现生命的运动状态有着执著的渴望。在绘画领域更是如此,现代艺术的开创者毕加索、梵高、莫奈、塞尚、康定斯基等人虽有各自的画风,但无论立体主义,印象主义还是抽象主义的绘画创作,画家都以不同的审美视域,不同的绘画技巧试图探索人类精神的本质,他们理解、解构并重新“组织”了外在的生命形式,并将这种“精神性物质”灌注于平面视图所创造的空间中,以体现生命的特殊意义。随着人类技术的演进,人们不再满足于静止的瞬间,摄影机将凝固的片段串联起来,从而生命的运动被捕捉并记录下来,这在电影、电视的现代媒介中无处不在。而网络的出现更形成了生命符号形式的大爆发,即时通讯中的QQ表情、网络游戏中的各类RPG虚拟角色以及网页上的Flash动画都以一种抽象重构的方式表达着鲜活的生命力,并广泛蔓延在计算机网络媒介中。基于动作捕捉技术的虚拟运动的出现为创造人类身体运动的虚拟提供了更完善的技术平台,直接准确地将人类运动以数据形式捕捉下来,赋予新的生命符号加载到虚拟空间中,实时可控地将人类生命的运动形态呈现在计算机的屏幕上,从而创造了一个虚拟的数字化时空,并形成了新的交互式媒介形态。这样一个艺术和技术发展的轨迹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事实:人类始终强烈渴望着将生命的存在以某种形式保留下来,以证明人类自身的存在。从远古的石壁、甲骨到希腊罗马的大理石,从春秋战国的绢帛到现代欧洲的画布亚麻布,从近代的影视胶片最后到如今的电子复合材料,艺术审美的视域在发展,表现艺术的技术手段在演进,承载作品的物质材料在改变,但人们对生命本质的探索和对生命运动规律的把握却始终如一,而这正是生命表达的意义所在:探索和呈现生命的本源——具有自身组织结构和运动方式的能量形态。人们依托不同的物质材质,以不同的技术方式为手段,模仿或者虚拟出生命的组织结构和运动方式,并赋予其一种生命的能量,即所谓的生命力和“精神性物质”。这里的“生命表达”有着两层含义,一是由行为构成的生命物质呈现形式,它具有自身的材料、组织结构和时空性的运动形态;另一个则是内在能量的释放,它源自本体的生命体验,并伴随着外在形式的变化而扩散。而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正是对这种生命表达过程的最好演绎,它利用计算机的有序逻辑与二进制组合虚拟生命的形式,将生命本体与虚拟生命体有机地结合起来,更直观地向我们展示了人类运动的形式与规律,从而创生出了一种全新的交互式艺术审美形态。这种审美形态完全依赖于身体自然性运动,表现为自然的在场身体交流,验证了人类对其生物性本能人际交流方式的渴望与诉求。

二、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与身体的自然性审美体验

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主要对人类脸部表情、身体姿态、四肢动作和全身协调运动进行数字化的虚拟,是一种全新的艺术表现方式和运动重构模式,具有自身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又与置身其中的人类生命本体体验密不可分,是人对身体运动美感的表现,有其特殊的审美体验方式。

1.虚拟运动的时间性与身体节奏

运动是一切物质的基本属性,同时运动具有时间性质,而时间性质是不可重复的,因而也就意味着对物象表象的再现只不过是一种“假象制造”,只有抛开表象束缚的所谓“抽象”,才是直接从属于表象本体的,也更接近于生命本体在时间意义上的真实,是身体节奏的具体体现③。虚拟运动创造的本质正是将人类生命运动的固有规律从身体的表象形式中抽离出来,再赋予其不同的材料组织结构,而隐藏在其规律之中的时间属性却是永恒存在的。虚拟运动的时间属性一方面表现为时间的不可逆转性,另一方面表现为这种计算机技术的实时交互性。虚拟运动在延续着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同时,以视觉化的运动形态重新映射着我们的身体,并指引着我们连续性地、直接地表达出内在经验秩序的体验。这种身体内在的经验秩序或称为人体动律即所谓的身体节奏。

身体的内在经验秩序,来源于身体本体结构的内在运动秩序,例如心脏的跳动、呼吸、跑步的节奏等身体运动所产生的内在运动节奏,是人类身体内部诸多器官运动机能作用的综合表现。起到运动通路链接作用的运动觉使得内在运动的节奏受到外界运动秩序的影响和制约,同时还会使身体内在秩序与外界的运动秩序产生节奏的共鸣。比如当我们看到闪动的灯光和杰克逊富有动感的舞蹈时,身体会不由自主地有随着其节奏进行摇摆甚至翩翩起舞的冲动。这种身体的“共鸣”不只作用于“视觉场”,还对时间意识与运动感觉产生敏感的反应,比如在飞速旋转的过山车上,人们的心脏、脉搏和呼吸都会做出相应的变化,身体也会迅速调整节奏以适应突然改变的方向和速度。其实,我们之所以能从外界体验到不同的运动秩序,是因为我们的身体本身就作为环境生命体中的一部分,有着与外界和谐共鸣的本能。正如苏珊·朗格所说:“这就是一切有生命物体均具备的基本生物学模式,即产生了生命节奏的受条件限制而又能适应这种限制的有机过程的循环。”④

在虚拟运动的实践过程中,人类生命运动的节奏既受限于虚拟环境,也映射着虚拟生命体。身体同时成为信息的“接收者”与本体精神的“表演者”。而人类内在经验秩序节奏的和谐并不仅仅在于应和外界的自然,而更在于自身生命本体的体验,只要在生命持续的前提下,生命体自身的运动即是自然也是永恒的。只有将身体还原到纯粹的自律性运动当中,才能获得动作表现的真正自由,这也正是虚拟运动所创造的境遇给人们带来的生命体验。

2.虚拟运动的空间性与身体感知

“日常生活中,空间是不能看得见的,我们所看见的只不过是空间中物体所占有的体积,空间是通过其中物体的存在而存在的,是我们的身体通过这些物体的存在而感觉到所谓的空间的。这也就是说,物体的空间性和物体的存在是两个等同的概念。”⑤而身体作为存在于空间中的物体,同样也是通过自身与外物所构成的物理关系,来确认空间的存在的。正如梅洛-庞帝所说:“成为身体,就是维系于某个世界,我们已经看到我们的身体首先不在空间里,它属于空间。”⑥由此,在虚拟运动所构成的环境空间中,人体通过自身“操纵”的虚拟对象在虚拟空间中的物理关系与运动变化,来感知自身的存在与运动,此时的虚拟对象,不仅成为人体的替代物,更成为独立的物质存在并属于虚拟空间。

身体与空间不仅存在着这种从属而统一的关系,身体的感知和运动也与空间密不可分。“‘身体’不仅成为躯体与心灵的最本源的结合,而且身体就是一个知觉和意义相结合的知觉场。”⑦在生理学上,将身体与外界“无限交涉”的行为,被认为是由感觉引起运动机能的始动,它通过运动觉选择并确立出的特定认知重新反馈于感觉,从而进一步带动了运动。这样感觉与运动往复交替,使身体对世界产生出实在的感觉。对虚拟运动的构成空间的认知也是如此,空间并不是我们的知觉单方面创造出来的,也不是由感觉单独构成的,而是身体的感觉能力和运动能力相互协调,即由身体感知—运动的统一综合而成的。

由于虚拟运动遵循了人类生命本体运动的本质和规律,同时虚拟对象的交互也以现实的物理关系为依据,因此,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提供了一种身体与虚拟空间进行运动交涉的可能。也就是说“身体感知—运动统一”在虚拟运动的构成空间中依旧存在,并且这种身体空间构成机能的存在是身体存在的展开,身体运动作为生命本体机能的实现方式。身体的运动机能及其活动,使人成为一个共通的感觉体,一个不断生成的“呈现场”,他在感知着外界的同时也表达着自身的主体思维,而虚拟运动的构成空间使这种由内在所引起的外化行为更为自由。

3.虚拟运动的能量与情绪冲动

捷克舞蹈理论家拉班在人体动律学研究中强调了动作与“内力”的关联性。他所阐述的运动论建立在运动力学规律的基础之上,以人心理的状态形成即情绪为出发点。而这种“内力”便是我们所提到的能量。这种包含情绪的能量是抽象而无形的,他从实践上进一步肯定了运动是由身体的意志而引起的认识,即使是不直接的被引起的运动,也必然是身体的内面信号作用的结果,是先从精神内部产生的。人类的行为是由内在冲动导引并发生作用的,在有意无意之中,内在的冲动转化为外部可视的运动,并以动作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运动始于精神内部,而情绪使外部动作与内在冲动表里如一。

情绪是将欲求向表面化推进的心理过程,与行动的动机密切相关,它是从作为感觉-运动通路的身体构造底层引起,影响和制约着行动的意向性,它在身体内在态度与外在运动形态之间建立联系。正如梅洛-庞帝所说:“表达动作的不同包含了情绪本身的不同”、“身体和世界在情绪中同时形成”。⑧而所谓运动,是我们的身体对现实世界或遭遇环境的一种总体化感知和情绪化表达。格式塔心理学曾提出:在物理世界与心理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力”的结构形式的相互对应关系,这是因为外界物体的运动与人的心理活动可以在大脑中引起相同的电子脉冲运动。⑨由于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具有实时性的特征,其与人体大脑神经系统运动形成同构的运动模式,从而在虚拟运动和人体之间构成了一个共振的“能量场”。它使虚拟运动的速度、幅度、扭曲以及其构成空间的方向倾向和扩张转化为一种能量表现传递给人,并通过运动觉影响着人的内在冲动即情绪。情绪在知觉的伴随下具有外部指向性特征,同时也具有较强的自我作用性,在自律神经系统的生理兴奋刺激下,情绪将自我与虚拟境遇,身体兴奋与意识自觉有机地连接起来,从而成为把握外界与自身存在关系的一种方式,也成为行为表现的内在动力,并以具体的、自由的运动形式呈现出来。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身体在整个艺术实践过程中不仅成为虚拟生命体运动信息的接收器,同时也是表达现象的场所,更确切地说,是表达生命现象的现实性本身,在情绪冲动的作用下,身体对外界物体产生的感知、均衡、节奏、秩序与冲突作以直观而“真实”的反馈,而虚拟运动空间则成为了生命表达最自然的场所,两个共振的“能量场”——虚拟运动的能量场与生命本体的能量场相互交涉,并试图达到某种稳定的平衡态。在这样的过程中,虚拟运动逐渐显露了其本质属性——虚拟时空中具有能量的生命运动表现形式,并引导着我们对能量的世界进行探索。

三、虚拟能量场的运动形态与生命的自然性表达

世界万物是不断运动着的,在物质的一切属性中,运动是最基本的属性。例如空间是运动的广延性体现;时间是运动的持续性体现;电磁是带电粒子在运动和变化过程中外部表现等等。物质的运动形式是无穷的,而每个具体的物质运动形式都存在着相应的能量形式。因此我们生存的这个宇宙空间,本质上是一个充斥着物质运动的能量载体。例如:宏观物体的机械运动的能量形式是动能;分子运动的能量形式是热能;带电粒子定向运动的能量形式是电能。这种精微的能量在穿透、控制、主宰着整个粗糙的物质界,形成了一个庞大系统的能量场。而置身于这种能量场的生命体尤其是人类自身,也是充满着能量的。人体是一个能量转换器,可以将现实世界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能量转化为自身的能量,通过各种渠道加以释放。整个人体作为一个复杂的生物能量系统,并构成一个不断变化的能量场,与外界之间进行着能量的交互与传递。根据普里戈金的耗散理论我们知道,生命是具有自组织性的耗散结构,需要藉能量的反馈与负反馈实现自组织,以适应环境与自身的各种变化,寻求更好的生存状态,避免由于增熵而导致由“生物”变成“死物”,因而其具有与外界特殊的作用方式和自身的运动形式,能量在这一过程中传递并扩散,最终达成一种平衡态,形成稳定,它并没有消失或减少,而是从一种物质载体传递到了另一种物质载体,或者从一种形式转化为了另一种形式。而在整个的能量场中,科学无法准确地测量出能量的大小,只能从统计学角度去概括,任何一个微小的扰动都可能影响和破坏整个系统的平衡态,从而引起能量的转化。这样一种能量运动的存在状态被视为“混沌状态”,它通过完成一次次跃迁,使能量级从无序走向平衡的稳定,在这一过程中,物质载体的组织结构和运动方式随之改变,成为客观世界所谓的“形”。

从能量平衡的角度来看,艺术创作的本质便是生命本体在内在精神的作用下,内在能量以转向攻击的方式予以释放,并灌注于艺术创作之中,凝结和物化为具有某种形式的艺术作品。纵观人类艺术的历史,我们随处可见,人们通过不同时期的技术手段对物质材料灌注以能量,以表达本体的生命体验,从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艺术形态。例如中国绘画,最重要的就是“气韵生动”。“气”这种具有精神和物质双重属性的对象一直是中国绘画重要的审美内容。“气”是组成生命最基本的能量,是能量在绘画艺术创作领域的体现,气性的不均,决定了自然生命形态的个性特征。“气韵”作为中国绘画的审美内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产物。而中国绘画作品的画面整体气息,又是由作者的生命本体之气——“元气”与大自然物质之气——“真气”二者之间的调和、激荡、通达、融合而体现出来的总体意化的精神气象,这种精神气象与所有生命本体一样,表现一种与众不同的生命状态。这就是天地的精华之气——阴阳之气、太朴真气,与人的生命之精气——灵气、神气,相互凝聚彼此呼应和共鸣的精神气象;是人的生命之气和天地自然之气,“物我通达,精神感应”所获得的一种精神气象。⑩在这一过程中,能量之“气”在自然物质、生命本体和艺术作品之间传递与流通,最终达到一种相对的平衡态,而在这种状态中,天地人物形成了一种自然的和谐。我们便可以认为,本体在这样的“生命表达”中体现的是“真我”、“真心”和“真性情”,是最自然的生命体验的外化。可见生命表达与能量的平衡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生命本体在追求能量平衡的同时,也体现了自身本能的和直觉的表现欲求与渴望,是生命本体精神的自然性外化,于是生命表达的自然性和能量平衡之间构成了一种同一性。

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将生命能量运动形态的内涵丰富并扩大化,它不仅汇集了身体的视觉、听觉、触觉等五种感官体验,更重要的是它将本体的整个生命体验融会到其中,颠覆了之前任何一种媒介形态所能给人类带来的审美体验。身体运动本身是一种能量的释放过程,动作捕捉记录了生命运动的方式和能量释放的形式,并以一种新的能量组织形式呈现出来,形成了自身的虚拟能量场。而以电子复合材料为基础的虚拟运动则是对生命能量场的重构,并成为了连接现实中生命本体能量场和虚拟能量场的桥梁。生命运动伴随着自身能量场的变化,人体有机生命的能量转化为无机的Bit流的能量,实现虚拟能量场和现实能量场的交互。而生命的运动行为既是一个时间性的空间,又体现着空间中的时间流逝,因此它是一种具有能量的时空形式。“这个时空形式随时都可以按需要变成一个表现持久性和变化性之间的辩证关系的形象,即呈现出生命活动的典型特征的形象。”⑪虚拟运动的时空中,利用计算机的有序逻辑与二进制组合虚拟生命的形式使虚拟体的运动与生命本体的运动形成同构。生命本体的体验——对空间变化的感知,对时间流逝的意识,对内在生命秩序、生命节奏的控制以及对情绪冲动的释放便都视为了能量运动的表现形式,随着生命本体的运动以能量的形式传递给虚拟时空,并以视觉、听觉、触觉等方式将能量重新传递给生命本体,形成了一个动态的、不断循环的能量系统,并在运动变化中达到某种平衡。而在这种追求平衡的“生命表达”过程中,生命本体体现出本能的渴望和运动的自然性。

从基于动作捕捉的虚拟运动,我们隐约看到了生命本体与虚拟生命体之间的同构运动,这种同构所形成的能量场,为人类探索并表达生命的本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而虚拟运动作为一种艺术创作方式呈现在现代媒介形态中,更直接地体现了人们对自身动作表现的渴望,在这种数字化构造的虚拟空间中,人们自然和本能地表达自身的生命体验。而这仅仅是基于计算机技术的一个生命表达新浪潮的开始,相信在人工智能、生物工程、信息通讯等各种新兴技术的协同作用下,更多的生命表达方式将展现在人们面前。

①赵睿祥《数码艺术中的虚拟运动》,《上海工艺美术》,2008年第2期,第32页。

②李建会《生命科学哲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页。

③[日]尼崎彬《作为艺术的身体》,劲草书房1988年版,第92页。

④[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刘大基、傅志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5页。

⑤⑦张晓东《试论身体与运动的艺术关系》,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论文2003年,第89页。

⑥⑧[法]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5页。

⑨[德]库尔特·考夫卡《格式塔心理学》,黎炜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页。

⑩邹安刚《画之“气”说》,《美术大观》,2007年第12期,第13页。

⑪[美]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滕守尧译,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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