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艾略特《亚当·比德》中的道德取向解读——以亚当·比德为例
2010-08-15傅敬民上海商学院外语学院上海201400
□傅敬民(上海商学院外语学院, 上海 201400)
说到英国文学中的女性作家和作品,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的《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夏洛特·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1816-1855)的《简·爱》(Jane Eyre),无疑都是中国读者所耳熟能详的。而对于同时代的另外一位女作家——乔治·艾略特(GeorgeEliot,1819-1880),中国读者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实际上,乔治·艾略特在英美文学中的地位丝毫不逊于前面提到的两位,无论是文学成就还是艺术性,她被公认为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中期以后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与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一样,都是小说创作方面的大师。有学者甚至把她与威廉·莎士比亚、简·奥斯丁、亨利·詹姆斯、约瑟夫·康拉德、大卫·赫伯特·劳伦斯同列为代表英国伟大传统的六名作家之一。(F.R.Leavis,1980175)
乔治·艾略特原名玛丽·安妮·伊万斯(Mary Ann Evans)。由于当时女性写作不被看重,所以在出版《亚当·比德》时借用了情人乔治·亨利·刘易斯的名字取了笔名,并一直沿用。乔治·亨利·刘易斯,记者、传记作家、文学批评家已有妻室,他对乔治·艾略特的写作影响很深。乔治·艾略特著述颇丰,除了其他文学作品外,她一生写作了7部长篇小说,每部小说动辄都有四五百页。透过这些恢弘巨著,她不仅生动地再现了18世纪英国农村的农民、手工业者等普通平民的生活场景,而且在小说艺术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英国文学评论至少将两个“开创先河”的称号赋予给她:小说中“心里分析的先河”和开辟了将人类的深切同情与严酷的道德评价相结合的先河。所以,文学评论对她的赞誉是不吝词语的,称“她以其小说中所饱含的深刻睿智、深厚的感情、机智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和对简朴生活的准确描绘而跻身于19世纪英国第一流小说家的行列,并蜚声国际文坛”(李维屏,2008:204)。但就是这样一位蜚声国际文坛的小说家,中国读者对她却极其陌生。目前中国出版的许多英国文学选读读本都将其排除在外,如今人们谈起英国小说的心里分析,往往只是提到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而乔治·艾略特的贡献往往被忽略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一、小说主题
《亚当·比德》于1859年1月出版。这年她正好40岁。在此之前,她已经以匿名的方式出版过一本小说集《牧师生活掠影》(Scenes ofClericalLife, 1858.)和一些散文与书评,但并没有得到多少关注,文学圈内人士也知道她翻译过F.D.施特劳斯的《耶稣生平》(1846)和路德维希 费尔巴哈的《基督教本质》(1854)。《亚当·比德》是她第一部长篇小说。该小说一出版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18个月中连版了9次,销售量达到150500本。当时的时代周刊评论说:“《亚当·比德》毫无瑕疵,是一流的小说。其作者立刻跻身于艺术大师之林。”
《亚当·比德》整部小说共分六卷55章和1个尾声。故事发生的时间跨度为9年,从公元1799年6月18日到1807年6月底。但故事的主要内容集中于前四卷(第1章-第35章),叙述亚当对赫蒂的爱恋,以及赫蒂与亚瑟的私情,其中穿插了亚当弟弟赛斯·比德对黛娜的爱恋。第五卷(第36章-第48章)叙述了赫蒂的私奔,由于没有找到亚瑟,在绝望中,她谋杀了自己与亚瑟偷情后早产生下的婴儿,从而被捕入狱并被判绞刑。在狱中,经过黛娜的感化,赫蒂终于忏悔。同时,在亚瑟的努力下,赫蒂也得以免去绞刑,改判为流放他乡。故事到此本可以结束,而这段故事的时间跨度也就一年多点时间。在第一卷的第一章,一开始作者就说:“传说,埃及巫师只需要在镜子里滴上一点墨水,过往来人的遥远过去就能一目了然。读者啊!我也想试试身手。不知我笔尖上的这滴墨水,能否让您了然公元1799年6月18日那天的一间作坊。该作坊地处干草坡,主人名叫乔纳森·伯格。”而到了第六卷的第49章,作者是这样交代时间的:“1801年入秋后第一天下午,阳光照耀着霍尔农场的院子。此时,距离亚当和亚瑟在隐士居分别已过去18个月了。”这里所谓的“亚当和亚瑟在隐士居分别”即为第48章的内容。一般来说,入秋的时间应在每年的九月。由此可见,从第一章到第48章的故事发生时间跨度只有9个月左右。
第六卷(第49章-第55章)为许多评论家所诟病,认为是多余的败笔,叙述亚当与黛娜这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尾声”则是为了交代小说四个主人公的最终命运:亚当与黛娜结婚后,育有一女一子;赫蒂在流放期满时客死他乡;亚瑟则身患重病,命系一线。该小说的故事取材于乔治·艾略特的婶婶—伊丽莎白的一段亲身经历。1802年3月15日,伊丽莎白婶婶到诺丁汉的一座牢狱中为一名即将上绞刑架的妇女—玛丽·沃思(Mary Voce)—做忏悔,后来婶婶将这个经历告诉了乔治·艾略特。玛丽·沃思构成了小说中的主人公赫蒂·索雷尔的原型。而另外两个主要人物亚当和黛娜则分别以乔治·艾略特的父亲和伊丽莎白婶婶为原型。对此乔治·艾略特在给朋友的信中也直言不讳:“黛娜这个人物产生于我对婶婶的记忆……亚当这个人物,以及与这个人物相关的一些事件,与我父亲的早年生活经历有关。”(《亚当·比德》,“导读”)这显然与乔治·艾略特的创作思想相吻合。在乔治·艾略特看来,人的生活总是植根于乡土的某个地方,因此作家必须将生活中的人物透过作家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她在《亚当·比德》中这样写道:“要是小说家的最高使命就是描述一些从来没有发生过,将来也不会发生的事情,我当然可以这么做。那样的话,我自然可以根据我的喜好重新塑造生活和人物;我可以选择最完美的牧师,并且让他在任何场合下都说出令人钦佩的观点。可是,不巧的是,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避免这种主观臆断的场面,我只想依据人和事在我脑海中的映像来如实描述。这映像无疑是有缺陷的,轮廓线条也不时会受到扰乱,映出来的东西会模糊不清、让人困惑;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尽可能准确地将所反映的告诉你,宛如我在证人席上宣过誓,要如实地叙述我的经历。”(第17章)由此可见,乔治·艾略特所描写的故事就是发生在她周围的人与事、情与景。
二、《亚当·比德》的道德基础
从表面上看,贯穿《亚当·比德》的主线,依然是亘古永新的话题——爱情故事,亚当对赫蒂的爱情、赫蒂对亚瑟的爱情以及最后亚当与黛娜的相爱并结婚。三角恋爱构成了爱情冲突的基础性结构。显然,作者只是将爱情作为一个故事而展开,三角恋爱的故事结构并不是为了探讨感情的复杂性而设定,而是将主题由感情纠葛过渡到展示宗教观和道德观,真正的写作目的在于将她自己对宗教与道德的理解通过小说主人公的命运展示给读者,“是将小说创作作为其宣扬道德观念的工具来利用,以至于她被有些评论家视为用小说来宣扬其道德的道德家。”(李维屏,《英国小说人物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205)表面上充满张力的三角恋爱只是徒具其形而已,本质上是宗教和道德说教。鉴于篇幅所限,本文主要探讨道德取向,而且集中于探讨主人公亚当·比德身上所体现的道德取向。
何为道德?一般而言,它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来评价和调节人的行为的规范手段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社会价值形态。(参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08页)在中国文化历史发展长河中,“道”原指理想的人格或社会图景,“德”指立身根据和行为准则。所以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并认为“天生德于予”。在西方,源于拉丁文的“moralis”,意谓风俗、习惯、品性等。基督宗教中源于上帝的“摩西十戒”对于西方的道德体系的形成影响至深。但是,这种“天生”以及上帝规定的道德观遭到了费尔巴哈的颠覆。费尔巴哈认为,“在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之中,道德完善性胜之于上帝之其他一切显要的理智规定或理性规定。但是,作为道德上完善的存在者的上帝,不外乎就是实现了的道德理念、人格化了的道德律,不外乎就是人之被设定为绝对本质的道德本质。上帝就是人自有的本质。”(费尔巴哈,1997:83)只有把人的道德观,从虚幻的神那里转移到真正的人身上,使人与人之间充满善与爱的道德观,人才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可是,人如何求得摆脱自己跟完善的存在者的这种决裂,摆脱罪恶意识之痛苦,摆脱虚无感的苦恼呢?”对于这样的提问,费尔巴哈指出:“只有一个办法,他把心、爱意识成为至高的、绝对的威力和真理,他把属神的存在者不仅看作是法律,看作是道德本质,看作是理智本质,而且也看作是慈爱的、深情的,甚至主观地属人的存在者。”(费尔巴哈,1997:84)因此,在费尔巴哈看来,道德是人性的体现,具有社会性的约定。道德的存在具有效用,道德思辨的目的就是引导人们认识自己的义务。
费尔巴哈的道德观对乔治·艾略特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在1854年,她就翻译出版过费尔巴哈的《基督教本质》(《TheEssenceofChristianity》)一书。这种对神赋道德观的背离,在当时无疑是叛逆的,具有异教的观念,是违背了英国当时的主流观念的。但是,如果考虑到乔治·艾略特早在她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因背叛英国国教而与父亲反目的话,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理解她的道德观取向了。毋庸置疑,由于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着诸多共同的行为调节问题,因此全人类在道德范畴、道德观念、道德原则、道德标准等方面具有诸多的共性,比如对家乡的热爱,对亲情的呵护,对弱者的同情等。但具体于不同的社会、阶级以及个人,道德差异的存在也是必然的。不同的道德观导致不同的行为活动,进而导致不同的命运。而乔治·艾略特在《亚当·比德》中所要重点表达的,就是对于恶行的丑和善行的美的描绘,将她自己理解的以及希望人们遵循的道德观念呈现给读者,以求读者通过她书中人物因道德的不同而导致的命运来规避丑的恶行,进而达到道德教喻的文学创作目的。亨利·詹姆斯曾评论道:艾略特的小说“散发着一种道德的崇高性的芬芳,弥漫着一种对正义、真理和圣灵的爱,具有一种广阔而宽宏的看待事物方式”(Elizabeth Drew,1963:127)。
三、亚当的道德体现
亚当·比德作为一家木工厂里的木匠兼木工主管。是个“身子骨壮实、肌腱发达的男子”。“他身高约6英尺,身板挺拔,脸盘周正。……乌黑发亮的头发极其显眼,再加上他眉骨凸出,眉毛浓密,目光敏锐。”要对这样一位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的普通人的道德观进行概括其实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除了正义和仁爱之外,休谟所列举的其他“卓越的品质和优点”,即“审慎、小心谨慎、大胆进取、勤奋、刻苦、省俭、节约、理智健全、明智、明辨”和“自我克制、冷静、忍耐、坚贞、坚毅、深谋远虑、周密、保守秘密、有条理、善解人意、殷勤、镇定、思维敏捷、表达灵巧”(休谟,2007、94),都在亚当·比德身上有所体现。黛娜评价亚当说:“他真的很棒,有智慧,有知识,并且乐于用这些知识去帮助那些弱者。我可以确定,他也拥有博爱精神。在史诺菲尔德镇我也发现有许多像他这样的人,身强力壮,聪明能干,对妇女和儿童体贴入微。”(第14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十全十美的人毕竟是不存在的,任何人都会在某些方面突出一些,而在另外一些方面表现得不那么突出。通过对贯穿全书的亚当形象进行深度剖析,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亚当身上所展现的若干主要道德行为和品质。这里所谓的道德行为是指亚当的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而道德品质则是亚当在其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较为稳定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等,突出表现为成熟的信仰、呵护亲人、热爱劳动。
在笔者看来,成就任何事业所最必需的道德品质就是“热爱劳动”。劳动并不等于工作,也并不仅仅是耕地织布或者挑水做饭。劳动是干活——体力活和脑力活。离开劳动,生活成功的整个前景、甚至勉强维持生存的都化为泡影。劳动使我们的生活充满意义和乐趣。的确,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劳而获”现象,但这实在不是值得赞许的,甚至是可鄙的。所以,亚当看到伙计们一听到下班的铃声就停下手中的活儿时,不禁生气地说:“看看你们自己,钟声一响,就忙不迭地放下手头的活,好像干活一点乐趣都没有,多做一点都不情愿。看着你们这样,我真受不了。”(第1章)而在亚当遭遇不幸、身陷痛苦的时候,他仍然打起精神干活。他觉得,“一个人只要还能干活儿,就没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使你抓住自己命运之外的东西。”(第4章)即使是在面临失业的情况下,他也相信:“像我们这样的手艺人四海为家,不愁找不到事做。”劳动给亚当带来了快乐、自豪与满足。显然,乔治·艾略特对于亚当这种“热爱劳动”的道德品质也是十分赞许的,并为这样良好的道德品质安排了完美的结局:亚当·比德最终成为木工厂的老板。
道德,作为以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所表现的行为规范形式来调节和维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工具,它与社会环境和文化价值密切相关。休谟指出:“特定的习俗和作风改变品质的有用性;它们也改变品质的价值。特定的境况和偶因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相同的影响力。”(休谟,2007:93)《亚当·比德》所反映的,必然是乔治·艾略特所理解的道德取向。无疑,其中有我们这个时代、汉语世界所不可取的一些东西。但是,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展示的道德只是在特定时期有效,那么,这部文学作品的生命价值就必然是短暂的。乔治·艾略特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她“所宣扬的道德观核心则是人物的道德困惑和自我更新:”(李维屏,2008,205)亚当·比德的突出道德取向,信仰、仁爱以及热爱劳动,是具有公共效用的。唯其如此,《亚当·比德》这部作品在当下依然值得人们去关注,去细细的品读。好的道德,总会因为其普遍的效用而存在,被人们赞许和认可。
[1]George Eliot. Adam Bede. 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London,1997.
[2] Elizabeth Drew, The Novel. New York: Dell publishing Co.,In.,1963.
[3] F.R.Leavis.The GreatTradition[M].Chatto & Windus,1980.
[4] 休谟·道德原则研究[M].曾晓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 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6] 李维屏.《英国小说人物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