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京剧的“继承”和“创新”
2010-08-15□王岩
□王 岩
京剧的“创新”应该在“继承”的基础上,不能抛开传统,而且“创新”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去改,应该“移步不换形”;微观来看,每个京剧演员,绝对不能抛弃传统戏的基础,更不能停止学习继承传统戏,而且在编排新戏的同时应该不断地回顾和反思,与前人的艺术对照,找出不同,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要既重视继承戏曲的优良传统,又鼓励发扬创造精神,强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去创造革新。要反对对传统不加分析的盲目崇拜,又要反对抛开传统去动大手术另搞一套,去搞空中楼阁的“创造革新”。吴小如先生曾经说过:“作为一位改革家,首先是一位善于继承和发展艺术遗产的人。具有高度的艺术素养,精通各种艺术技巧,并在广而深、博而精的基础上来进行稳扎稳打的改革,因此艺术革新才是卓有成效的。”
中国的戏曲,特别是京剧,是近代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戏曲艺术也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我们说继承传统,首先是尊重历史,尊重历代劳动人民的创造,尊重各个时期专家的劳动积累。这是很光荣的,而非卑下的,有些人用“亦步亦趋地模仿”这样的贬词来否定它是站不住脚的。京剧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京剧里的程式都是固定的,这些程式取材于生活,但是又不同于生活,比生活中表现得更美,要更有节奏;而现在的很多新编的戏都是脱离程式,在舞台上任意发挥,把京剧话剧化了,其实话剧舞台上也是有程式的,新编的京剧脱离程式,就难以表现出京剧的那种写意,把真的实物搬到台上,那还不如去拍电视剧。离开了程式,戏曲鲜明的节奏感和歌舞性就会减弱,它的艺术个性就会模糊。
今后还是需要做好继承传统和创造革新两方面的工作。继承传统是要付出艰辛劳动的。各种艺术创造是经过精雕细刻、千锤百炼的,并已形成独特的艺术体系,要把它继承下来并不是轻而易举的。如果能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确有新的体会,高瞻远瞩地有所突破,当然应受到赞赏。如果一时水平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也还是可以允许的。但更应该反思、回顾,并不断打磨,吸取失败或者不成功的教训才好。
突破传统,革新创造自然是难能可贵的,这既要演员有坚实的基础,高度的艺术修养,吃透剧本规定的人物性格及其环境,有丰富的知识,开阔的眼界,还要有善于识别精、粗、美、恶的能力和善于吸取集体的智慧。童芷苓在《宇宙锋》演出中,通过脱帔(由下场改为当场)这一细节处理的修改加工,使这出戏更为紧凑,增加了新的表演手段,增强了对赵艳容装疯抗婚决心的表现。这是她作为一个有几十年舞台实践经验的成熟演员,对剧本作了透彻的分析,并具有熟练的表演技巧结出的硕果。
当然,谁都愿意成为戏曲的改革者,都想创新,编排出自己的剧目,并且受到观众的欢迎,可是目前的实践证明,除了剧本本身的问题外,还有很多主观和客观的因素影响着创新;有些戏,由于演员善于集思广益,跟其他演员配合得好,不断加工修改,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些戏则由于基本功差、粗制滥造、失掉的传统太多,又不善于吸取经验、不断打磨加工,弄成“四不像”,令人看了生厌听了刺耳,甚至演一出,丢一出。所以说京剧“创新”要缓行,不能一窝蜂地都排新戏,不能不思考,不研究,随随便便就排,这样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确实劳民伤财,而又得不到什么实际成果,一切要由时间来检验。廉价的劳动是难以达到真正的成效的。为此,我们必须审慎地实事求是地恰如其分地评价革新创造。王瑶卿先生有一句名言,我觉得对京剧“创新”问题说得很精辟,他说:“不是改了就好,而是往好处改。”
“艺术贵在创造”,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问题是如何创新?目的和手段是不可分割的,只有重视对于传统的借鉴和运用,恰当地加以改造融化,使之符合创新要求,这样的创新才会符合“京剧姓京”这个要求,这样创新取得的艺术成果,才是广大观众所喜闻乐见的。反之,离开传统去片面孤立地空谈继承“革新精神”,必然达不到真正创新的目的。“继承”和“创新”都不能偏废,把传统的东西更好地保留下来,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