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安全责任书”成摆设
2010-08-14文/钱新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0年9期
文/钱 新
为了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安全责任心,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很多企业每年都会和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说明年度安全目标及没有达到目标时应承担的责任。毋庸置疑,这种形式对安全工作会有一定促进作用。但签订责任书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还要看其是否能真正落实。
一些职工认为,签订责任书只是走走过场,看都没认真看,便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一些企业的责任书,内容设置简单笼统,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对责任书的兑现执行也不得力,签完之后束之高阁,以致责任书变成一种摆设,不具有约束力。因此,责任书年年签,事故年年出。
“安全责任书”变成摆设的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无论事情大小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看似很周密,实际造成责任书泛滥,最后反而很难落实;二是责任书多年不变,每年就是改改日期,目标、要求等跟不上形势发展,存在诸多漏洞;三是脱离实际,目标过高,以致根本无法实现;四是热衷于轰轰烈烈地签订安全责任书、填发责任卡,签字画押后便束之高阁,没有抓落实。
“安全责任书”从制定到履行,都应严格按照流程,真正落实到位。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工作特点和安全责任大小,区别设立责任书内容,做到权责对等;责任书签完后要加强监督,通过不同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发动大家共同监督履行;在履行过程中,要通过经常性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责任书能够履行到位;要加大考核兑现力度,严格按照责任书设定的奖惩办法予以兑现,说到做到。
总而言之,企业签订责任书后要狠抓落实,切勿使责任书成为一纸空文,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