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实施现状
2010-08-08贾身茂刘桂娟
贾身茂 刘桂娟
(沈阳臭老九食用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 110011)
1 我国食用菌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既少又不一致
表1、表 2、表3是我国2个国家标准 (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和GB7098-2003《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及3个行业标准 (NY5059-2006《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NY/T749-2003《绿色食品 食用菌》、和NY5187-2002《无公害食品 罐装金针菇》)对食用菌重金属及其他金属元素安全指标、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添加剂卫生指标的汇总 。[1~5]
从表1~3可以看出:①我国食用菌当前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重金属及其他金属元素安全指标只有铅、砷、汞、镉、锡、铜等6种;对农药残留最高限量只有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多菌灵、百菌清、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7种,其中滴滴涕和六六六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两种农药;对食品添加剂卫生指标只有硫磺、亚硫酸盐、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等5种。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指标所涉及的种类少,满足不了国际贸易的需要。②从安全程度看,绿色食品的安全程度比无公害食品高一些,但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标准中规定的含镉量干菇为0.2 mg/kg(香菇除外),而绿色食品食用菌标准中含镉量干菇为1 mg/kg,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食用菌卫生标准中没有镉的指标。
表1 重金属及其他金属元素安全指标 单位:≤mg/kg
表2 农药残留最高限量 单位:≤mg/kg
表3 食品添加剂卫生指标 单位:≤mg/kg
表4是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GB11675-2003《银耳卫生标准》与农业行业标准 NY/T834-2004《银耳》中对银耳的铅、总砷、总汞、镉、米酵菌酸5个安全指标的比较。[6~7]可以看出,两个标准中,均有关于银耳卫生指标的规定,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如 “银耳卫生标准”中总砷、总汞含量分别为≤1.5 mg/kg、≤0.6 mg/kg;而 “银耳”标准中总砷、总汞含量又分别为≤1.0 mg/kg、≤0.2 mg/kg,大有差别。
表4 银耳卫生指标 单位:≤mg/kg
1.2 近年来我国食用菌贸易中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1)在国内市场上检出的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在国内市场上,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抽检,多次发现金针菇、滑菇、银耳等产品中二氧化硫等含量超标。2007年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用菌的质量抽查结果:对包括北京在内的10个省市50家企业的50种产品抽样的合格率仅为64%。历次抽检发现重金属超标的种类有汞、砷、铅、镉等,微生物超标的有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添加剂超标的有乙基苯甲酸、苯甲酸、山梨酸、甜精、氯丙醇等,还发现有淀粉木耳等。
2009年,据扬子晚报、合肥晚报报道,扬州市农林局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合肥周谷堆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市场抽检中均曾发现“荧光蘑菇”。[8]香港明报报道,6份雪耳 (即银耳)中二氧化硫超标,6份银耳含农药达马松、芬普宁及欧杀残留松等。[9]7月18日~20日,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网2009年工作会在武汉召开,会上公布了2008年全国对食品检测的一些数据,其中干食用菌含铅、镉、汞比例高。[10]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 《2008年度浙江省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从评价性抽检情况看,有半数黑木耳、香菇重金属超标[11]。
2009年4月2日,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分中心对昆明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及农贸市场进行例行抽检,共抽检食用菌样品15个,有4个样品检出含荧光增白剂。[12]2009年6月12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2009年第3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蘑菇罐头、金针菇罐头等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12]北京市工商局抽检样本768个,不合格7个,其中银耳、香菇2个食用菌二氧化硫超标[13]。香港中文大学抽查市面上15款冬虫夏草,发现有4种冬虫夏草样本加入竹签、铁丝,并有以明矾等化学物料浸泡晒干,也有掺入亚香棒虫草、植物地蚕等。[14]2009年7月22日,北京市工商局抽查样本926个,不合格10个,其中有5家公司5种桶袋装的食用菌产品,即清水蘑菇、鲜蘑菇、珍稀菌蔬、金针菇二氧化硫超标。[14]
(2)我国食用菌出口贸易中被进口国检验出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几年来,我国出口日本、美国、欧盟以及香港地区的食用菌,被检出有害物质超标的品种有生鲜香菇、冷冻香菇、干燥香菇、干燥毛木耳、干燥黑木耳、干松蘑、干巴西蘑菇、干燥银耳、水煮蘑菇、水煮金针菇、水煮滑菇、水煮丛生口蘑、水煮平菇、虫草、冬虫夏草胶囊、块菌、干牛肝菌、灵芝、干松茸、冷冻松茸、冷冻松茸调味丝、冷冻姬菇、草菇酱油、香菇大虾馅等,检出超标有害物质的种类有乐斯本、联苯菊酯、甲氰菊酯、毒死蜱、甲胺磷、乙草胺、二氧化硫等。
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报告,自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 “肯定列表”制度以来至2007年9月,我输日食用菌产品在日本已被检出60例违规超标案例,其中超标农药有:甲胺磷、甲氰菊酯、二氧化硫、毒死蜱、联苯菊酯、乙草胺,以及微生物等。[15]
2009年1~10月,我国出口的食用菌被进口国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事件屡有发生。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报告,日本厚生省共通报我输日食用菌12起违规事件,主要品种与发现问题有:生鲜香菇发现腐败、变质、霉变;水煮滑子蘑、水煮灰树花和水煮蘑菇二氧化硫超标;干木耳含联苯菊酯、毒死蜱、氯蜱硫磷;干香菇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加工蘑菇 (容器包装灭菌食品)微生物呈阳性反映;鲜松茸检出毒死蜱;干香菇经过放射线照射等。欧盟食品安全局 (the European Food Safety Anthority,简称EFSA)于5月7日发出通知称:在中国的干蘑菇中发现尼古丁含量超标。这些干蘑菇包括牛肝菌、鸡油菌和块菌等。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DA)通报我25批食用菌产品因质量问题而退货,主要品种有有机鸡油菌、调味什锦菇、干香菇、黑木耳、灰树花提取物、盐水蘑菇、木耳丝、冻干蘑菇、蘑菇、水煮香菇、干菇、灵芝粉末等,除部分产品为包装标签、管理手续不符合要求外,主要原因是 “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物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他不适合食用的问题”。[8~14,16]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食用菌质量安全到目前为止仍值得我们重视。改变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
1.3 我国食用菌产品在国内外贸易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在食用菌出口贸易中被进口国检出有问题的农药种类,有些在我国没有残留限量卫生标准,如毒死蜱、甲氰菊酯、联苯菊酯等,因而对这些农药种类无法实施检验。
(2)违规使用农药。如甲胺磷,是一种高毒农药,我国早就规定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002年农业部制定的多项无公害食品食用菌行业标准中,都明确指出禁止使用甲胺磷。2008年初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还联合下发通知,禁止生产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农药。但一些自律性不强的企业,仍违规使用,造成不良的后果。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食品级硫磺,属食品添加剂,允许作为漂白剂在一些食品上、一定量的使用,但一些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造成二氧化硫超标。
(4)违法使用非食品级化学品及包装物。如使用非食品用的染料 “荧光增白剂”浸泡食用菌以增白;使用非食品用 “拷贝纸”包装白灵菇等。
2 完善和实施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
2.1 完善我国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 标准化的三大任务之一,首先是制定标准,完善我国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要尽快制定和修订几大类食用菌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及其配套标准、技术规程等。在确定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时,既要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又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文件和标准,力求与国际接轨。
2.2 提高食用菌企业的标准化执行水平 不论是食用菌生产企业还是食用菌加工企业,都是实施食用菌标准的主体,也是制定或参与制定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的主要力量,都应认真实施食用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2.3 健全食用菌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它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2.4 加大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的力度 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定期举办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培训班,定期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推动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的落实。
2.5 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应规范生产 要制定企业的 《良好农业规范》(GAP)。为了让市场了解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至少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食用菌加工企业,要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应通过QS认证,取得产品进入市场的资格;出口食用菌企业还应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建立保证出口食品的卫生质量体系并制定指导卫生质量体系运转的系列文件,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消除技术壁垒。
[1]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2]GB7098-2003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3]NY5059-2006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4]NY/T749-2003绿色食品 食用菌.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5]NY5187-2002无公害食品 罐装金针菇.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6]GB11675-2003银耳卫生标准.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7]NY/T834-2004银耳.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8]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78(1):17~18.
[9]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79(2):14~16.
[10]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80(3):14~15.
[11]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81(4):14~15.
[12]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82(5、6):23~24.
[13]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83(7):17~18.
[14]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84(8):14~16.
[15]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对我国食用菌出口日本的影响 [J].浙江食用菌,2008,16(1):26~28.
[16]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食用菌简讯.2009,总85(9、10):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