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与对策
2010-08-02张俊杰石翠国
□ 张俊杰 石翠国
上海国际港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港专业从事港口装卸运输的上市公司,2009年,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5.9亿t,连续5年保持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达2500.2万TEU,居世界港口第二。上海港作为全国最大的港口,上港集团在港口装卸运输中担当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上港集团虽不属于航运企业,但集团内拥有各类直接为港口生产安全服务的减载船、海港拖轮、引航船、大型浮吊、大型海船、集装箱船、交通船、带缆船和消防船等港作船。这些船舶常年在江海营运,在水域作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必将造成正常的港口生产链断裂,直接影响装卸生产秩序,对港口水上运输生产产生严重的后果。由于集团船舶种类多、数量多、管理人员少;船舶动态分布呈点多、线长、面广态势,管理难度大。因此就集团所属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作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科学有效地预防船舶火灾事故,更好地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作贡献。
一、集团所属船舶情况分析
据统计,至2009年6月,集团内拥有各类直接为港口生产服务的拖轮、引航船、减载船、大型浮吊、交通船、带缆船、消防船等港作船和集装箱船及大型海船169艘。
(一)各船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纵观全国各专业航运企业,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归口各企业专职的海务监督室,上港集团早在80年代初就在当时的港务局设立了海监室,专门管理船舶安全。目前,海监室有专职的海务监督人员负责整个集团的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集团所属的各船公司都相应设立了海监室,非航运企业的有船单位,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设在安全监督部 (科),形成了集团上下纵向的管理组织体系,使船舶消防安全,从组织上得到了根本的保障。这种强有力的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模式,体现了集团对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突出了船舶火灾的预防、控制及事故的施救、指挥、协调的重要性。
(二)历年来上海港辖区内及集团所属船舶火灾情况分析。从上海港历年来船舶火灾统计情况看,发生在上海港港区水域范围内和靠泊集团码头的外单位船舶火灾居多,集团所属船舶发生火灾事故较少。外单位船舶火灾事故较典型的案例有:
1.1975年3月31日,索马里籍 “新凯”号货轮装载9750t白、赤糖,靠泊上海港东昌码头卸货,装卸工在舱内作业时违章抽烟,将火柴梗随手扔在糖包上,引燃麻袋表面的纤维,由于扑救不当,火势很快蔓延。经消防人员4h的奋力施救,大火才熄灭。火灾造成起火的第三货舱舱壁多处变形,1300t食糖烧毁,直接经济损失约170余万元。
2.1981年1月28日,巴基斯坦籍 “卡路杜”号货轮在靠泊上海港开平码头卸棉花过程中,因装卸工在中午换班吃饭的空隙时间躲在舱内抽烟,火种留在棉包上,致使第四货舱棉花发生火灾。灭火出动17辆消防车,2艘消防船,参战人员341人,灭火战斗历时4小时20分,这次火灾烧毁3583件棉花,受水渍损失1520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约60万元。
3.1981年6月19日,长航局 “人民9号”轮系泊上海港26~27号浮筒时,货舱内装载的1500t废旧棉件起火燃烧,灭火出动2艘消防船、28辆消防车、200余名消防指战员,历时14h才将火扑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经查,起火原因是该轮装载的废旧棉件、破鞋底、草袋、废塑料等可燃物积热自燃。
4.1984年9月30日,巴拿马籍 “弗利斯基”轮货舱在上海港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出动3艘消防船、120名消防员历时76h才将火势扑灭。经查,该轮从美国洛杉矶载运17353t废钢铁等杂物来沪途中发生自燃起火。除船体烧损外,没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5.1992年1月18日,“大庆62”号油轮在上海石洞口电厂江面航行时因船员在机舱违章电焊,发生爆炸燃烧,致使该轮沉没,4名船员失踪。
6.1993年3月28日,“普陀山”号客轮停泊在十六浦客运码头时发生火灾。灭火出动2艘消防船、12辆消防车、130余名消防指战员。这次火灾造成1名船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间接损失45万元。经查,起火原因是旅客将未熄灭的烟头掐在毛毯里,服务员未认真检查,存放在储藏室里阴燃蔓延成灾。
7.1996年4月3日,靠泊在龙吴港务公司二泊位的 “南屏山”轮,在第一货舱装出口大米时,因电焊火星溅落舱内麻包上起火,烧损大米122.8t,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
8.1999年3月3日,靠泊在洋泾港码头的“浙定47012”轮,水手房间起火,当场烧死一名船员,经查,起火原因是该水手酒后躺在床上吸烟,引燃棉被等可燃物所致。
历年来集团所属船舶火灾情况:
集团所属船舶的火灾事故大多发生在20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虽然灾情不大,经济损失不严重,但发生的次数较多。较典型的几起船舶火灾是:
1.1982年3月1日,“港驳6024”驳船在严家浜船厂动火修理时不慎烧毁整个生活舱。
2.1982年7月3日,“嵊山”轮机舱辅机上方油柜漏油滴落在高温排气管上起火。
3.1986年3月31日,“港驳958”驳船在白天动火焊割后未清理现场,至晚上引起周围可燃物阴燃起火。
4.1986年6月28日,“港拖32号”轮电瓶间电瓶并路开关老化短路起火。
5.1986年 9月 14日,“海港 18号”轮,柴油喷溅到高温排气管上引起火灾。
6.1986年9月27日,“海港16号”轮在上海船厂修理时,因明火作业现场无人看护,使火星溅落甲板,引起漆皮和废油渍燃烧,导致油漆仓库起火。
7.1987年 2月 15日,“海港 10号”轮,因电瓶充放电转换开关接线松动,接触电阻过大,导致发热烧坏绝缘蔓延成灾,配电柜大部分电器被烧毁。
8.1990年2月1日,“海港21号”轮厨房间燃油锅炉发生故障,操作人员离岗,引起火灾,烧毁彩电、冰箱。空调和脱排油烟机。
9.1991年6月6日,“海港17号”轮因烧焊违反 “电焊、气焊十不烧”规定,烧焊时通过热传导引燃可燃物,起火成灾。
10.1991年7月8日,“港拖36号”轮机舱柴油柜塑料液位管受震动脱落,油泄漏在高温排气管上起火。
11.1994年2月9日,“港驳 9245号”驳船因船员将烧着的煤炭拉出炉膛,用水浇灭离开后,死灰复燃,生活区发生火灾。
12.1999年6月19日,“东昌1号”拖轮在送开江作业工人停靠 “阿波罗号”外轮外档时,工人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入通风筒,落入船员生活舱床铺起火。
根据上述12例船舶火灾事故原因分析,由于d明火作业过程中,违反 “电焊、气焊十不烧”规定,违章焊割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3.3%;由于船舶机械设备故障,造成燃油喷溅到高温排气管上而引发的火灾占33.3%;由于船舶电气设备维护保养不善而造成电气短路引发的火灾占16.6%;因吸烟和生活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灾各占8.3%。
显而易见,火灾事故的形成具有必要的条件和规律。一般情况下,火灾事故形成的条件和过程是: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形成了火灾隐患。在大多数情况下,若火灾隐患没有击发条件生成,促使它由隐患转换成事故,那么,火灾隐患将永远停留在隐患阶段。事实上,各单位、各部门都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存在火灾隐患,一旦击发条件具备,隐患即向事故转换。这个击发条件就是人为因素,而人为因素中归根结底就是违章操作。火灾事故的形成条件和过程如图1所示。
二、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就集团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集团所属船舶没有发生火灾事故,船舶火灾事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目前,保持着较稳定的安全局面。回顾总结和仔细分析,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较为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取得的成功经验
1.领导重视。领导重视是各航运和有船单位取得的主要成功经验。由于从集团公司到航运单位、部门和船舶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船舶防火的工作目标,做到奋斗有方向,防范有措施,年终有考评,效益有挂钩。企业上下紧紧围绕预防船舶火灾这一中心,开展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是集团取得多年来船舶无火灾事故的主要成功经验。
2.组织健全。20世纪八十年代初,上港集团的前身——上海港务局就成立了局防火安全委员会 (简称防火委),由分管生产安全的副局长任主任。局属各企业相继都成立了单位防火委,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都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十多年来,集团防火委坚持每年召开2次专题消防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集团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重大火灾隐患。近十年来,集团防火委还实行了火灾隐患挂销号制度,将查出的最大火灾隐患挂牌注册,拿到集团防火委会议上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彻底解决后才予以注销撤牌。
3.严格管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集团所属的10家航运和有船单位以科学的态度,认真按交通运输部JT/440—2001《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的行业标准,逐一对照检查,贯彻落实。将船舶消防安全纳入企业的大安全中,严格管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实行一票否决制。上海港公安局消防部门作为集团公司消防监督的职能机构,拥有一批较高消防技术职称资格的消防监督人员,在日常船舶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协助船舶单位,发现和消除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发挥了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
4.加强检查。各船舶单位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推行到每艘船上。尽管集团所属各单位船舶种类不同、吨位不同、功率不同,船员配备不同,但是,各船始终把开展每日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坚持不懈。常年查船员防火安全意识和素质、查消防救生演习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查船舶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完好、查船员是否会使用操作消防器材装备、查船员是否违章动火违章操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加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5.整改隐患。各船舶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极为重视,能当场整改的都当场进行了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上报公司防火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列入整改计划,拨出专项资金,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加以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存档。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把火灾事故的安全防范做细做实。使船舶火灾事故的预防有组织、人员、经费的安全保障。
6.达标验收。近几年来,集团开展了船舶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按照 《船舶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达标考评表》的要求,各有船单位以船舶为单位,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在“船舶消防安全设备”、 “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资料、文件”、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方面,向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要求逐步靠拢。经集团公司海监室、工程技术部和公安局等职能、监督部门联合考评组现场实际检查考评,目前,已有23艘各类船舶符合考评标准,通过达标合格验收,为其它船舶进一步达标树立了样板,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多年来,在船舶消防安全检查中,曾发现集团所属的船舶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有些问题反复抓,又反复出现 “回潮”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有所松懈。检查发现,有的船舶进港靠泊后,消防安全管理有所松懈。如 “沪港引3号”轮靠泊码头后,擅自关闭全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情,不能发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有报警作用,严重违反了 《消防法》的规定,使船舶防火处于被动的局面; “万岭”轮靠泊码头作业时,随意锁上舱门,封死消防通道,阻碍了主甲板以下船员在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逃生; “晓星”轮的机舱集控室内甚至有违章吸烟的情况,充分暴露出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松懈,船员防火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有关部门、领导监督不力的现象。
2.船舶明火作业存在疏漏,对外来航修人员防火安全要求不严。检查中多次发现,有的船公司安排到港船舶航修,为抓进度抢时间,疏于对外来航修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主要表现在:(1)船舶明火作业管理的疏漏。航修厂带上船的乙炔气钢瓶与氧气钢瓶,在作业时未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管路未按规定安装回火防止器,极易因回火而引发爆炸起火事故;外来航修人员、现场明火作业看火人员未经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就上岗动火作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对外来航修人员防火安全要求不严。外来航修人员防火意识薄弱、整体素质较差,在船上临时休息室内、机舱集控室里随意吸烟、乱扔烟蒂的现象时有发生。船方对此宣传、防范、检查、督促不够,潜伏着火灾安全隐患。
3.少数船员使用操作消防器材、装备不熟练,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日常检查中仍然发现,少数船员在实际使用操作消防器材、装备时,动作不熟练,操作有失误。如在佩戴消防员装备空气呼吸器时,出现倒背呼吸器的状况,难以快速、有效地应对现场探火、火场侦察、应急抢险和及时救人的突发事件。暴露出日常船舶消防救生演习不认真,有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船员的整体业务素质,特别是高级船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一些船舶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够完善。个别船龄较大的船舶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还不够完善。如有的船舶厨房间脱排油烟机通风管道顶部风筒锈蚀,无法关闭,一旦发生火灾,难以隔断通风,造成进氧而助长火势;一些常年在洋山港水域作业的海港拖轮,由于受海水、海风侵蚀和高温日照,配置于甲板部的普通手提式灭火器瓶体锈蚀严重,标识不清,维护保养不尽完善,难保应急时快速、有效使用。
5.船龄老,机械、电气设备整体老化程度严重。目前,在册登记的集团169艘船舶中,船龄在20年以上的船舶有53艘,占集团船舶总数的31.3%;船龄在25年以上的有33艘,占集团船舶总数的19.5%。其中船龄在35年以上的有3艘,船龄最长的一艘建造于1967年,已达42年之久。集团有近三分之一的老龄船舶需要淘汰更新,建造新船,企业在经济上一时有较大缺口。由于船龄老,普遍存在机械设备、消防设施老化,容易发生故障;电气线路绝缘差、电阻大,极易因发热、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三、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针对集团所属船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消防安全现状,必须继续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牢牢把握火灾隐患向火灾事故转换的科学机理,树立科学的管理思路,采取相应的管理手段和对策 (如图2所示),及时发现和切实有效地消除各类船舶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杜绝火灾事故,以保持多年来集团所属船舶无火灾的消防安全良好局面。主要有以下一些可行的对策:
图2
(一)加强对船舶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各航运公司和有船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船舶火灾的预防,进一步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加强对船舶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根据船舶的不同种类、吨位、用途及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火灾、救生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要从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预警、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等方面加以完善。并定期组织船员演练,不断提高各类船舶自防自救的能力。船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帮助解决本单位船舶出现的各类消防方面的问题,做到领导有力、防范措施有力、查处违章有力、消除隐患有力。
(二)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各有船单位要按照 《消防法》的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法人代表为法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把船舶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安监 (海监)等职能部门、船舶各部门各级领导和各具体责任人,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列入年度考核。要深化船舶消防安全体系化管理,狠抓船舶消防违章治理。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广大船员的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增强船员的防火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按照部颁《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标准严格管理。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行业标准JT/T440—2001,是各有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行动指南。每艘船舶必须按此标准内容逐项对照检查,通过在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对照,找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正步骤、措施和方法,及时弥补管理中的缺陷和不足,使之符合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标准,在技术标准上来规范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从根本上预防火灾隐患的产生,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
(四)不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开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船舶火灾事故行之有效的手段。各航运单位、各船舶要按照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牢牢把握 “防止火灾隐患向火灾事故转换”的科学原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船舶单位安监部门、船舶领导要把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明火作业、吸烟管理情况;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情况;查机 (炉)舱、厨房防火管理情况;查电器设备使用情况;查消防设备状况和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情况;查防火巡查情况;查有关人员操作使用消防器材装备情况;查消防救生演习情况。上海港公安局消防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协助船舶单位做好船舶火灾预防工作。
(五)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 “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继续实行 “挂牌公示注撤号”制度。把解决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提交集团防火委会议上讨论,由集团协调船舶单位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方案,落实必要的资金。整改工作要限期完成、指定部门、专人负责、消防监督机构督办,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留后患。
(六)完善船舶机械设备、电气设施、消防装备器材。船舶机械设备、电气设施长时间运转就会疲劳,一些部件也会损坏,如不及时更换,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如主、辅机高压喷油管、回油管会因金属疲劳而发生破裂,致使燃油喷溅到高温排气管上而引起起火燃烧。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除及时更换高压喷油管外,还应采取在高压喷油管外加装金属保护弹簧软管,一旦高压喷油管破裂,可防止燃油喷出至高温排气管上,引发火灾事故。目前,集团所属部分船舶已经采取了这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今后,要进一步在所有船舶上推广,使机械设备时刻处于正常状态,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电气设施长期使用,电气线路绝缘会老化,电阻会增大,极易引发短路发热,引起火灾,因此,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电气的电阻,及时更换老旧电气设施。消防装备器材是船舶火灾的克星,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应急消防泵、应急发电机应定期启动运转,固定水灭火系统应经常出水测试,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定期检测钢瓶重量,进行管道、喷口畅通试验。消防员装备中配备的空气呼吸器、隔热服等各种器材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七)坚持对船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船舶的消防安全最终靠全体船员来实现,因此,坚持不断地对船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整体防火意识和业务素质,是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一要向船员继续宣传新 《消防法》,使船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二要大力宣传船舶火灾的危害性,用大量的船舶火灾案例,来进行活生生的宣传教育,时刻绷紧船舶防火这根弦,吸取他人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三要根据各船舶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向船员讲解燃烧的条件、防火常识、灭火原理、逃生方法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技术,使船员们知晓本船的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火灾危险性和安全防范措施;四要加强消防装备器材的实际操作使用培训。结合日常消防救生演习,请消防技术人员上船,现场讲解水带、水枪、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消防装备器材的操作要领、使用方法,使船员掌握利用本船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快速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升广大船员的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
(八)推行船舶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近年来,集团推行船舶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船舶火灾预防工作。尚未达标的船舶要继续按照 《消防安全规范船舶考评表》内容,结合本船实际逐项对照检查,对存在的缺陷、不足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使之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要求标准。力争集团纳入考评的船舶达标率在90%以上。纵观全国港航单位,没有一家企业像上港集团这样,拥有如此多种类、多用途、多数量的船舶。随着洋山深水港的建成营运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快速建设,集团所属的浦远、集海、海华等航运公司,目前正在实施淘汰老龄船,建造新船计划,以适应港口减载、水水中转联运等生产任务形势,这些港作、运输船舶将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针对集团所属船舶对外承包、船员大量外聘、船员队伍发生巨大变化,船舶消防安全面临着较大的变数等新情况、新问题,在集团范围内,继续推行船舶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不断增强船员的消防安全专业素质,推进船舶消防安全科学管理长效机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正确对策,必须持之以恒坚持开展,以保障船舶消防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