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可持续发展
2010-07-12何哲云
何哲云
(常德市武陵区堤防办 常德市 415000)
1 全面普查,掌握情况
2005年6月,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组织业务骨干全面普查,深入了解,编制《武陵区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可研报告》。为很好落实此项工作,务必做好三个方面的普查工作。一是普查原水水质,摸清地下水水质状况。此项工作是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的首要前提,为此,水利局会同区卫生局、防疫站对全区6乡1镇所有行政村进行水源井水质检测化验。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等20多项,检测结果显示,原水水质主要是含铁、猛等重金属超标,严重地方高达10倍;二是普查现行供水设施状况。因地制宜实现农村饮水的重要基础。通过全面普查,全区目前饮水情况基本分为三种:
(1)城区自来水供水。
这部分村大都是城郊接合部的村组,如东郊赵家昏、皇木关、皇经阁、护城高车、皂果等村居,由于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享受了城乡一体化供水的待遇。
(2)城市防洪改水。
2001年市江北防洪圈建设期间,鉴于沿堤手压井频频出险,决定丹洲沿堤6村离堤500 m范围内手压井全部取缔,改为较大型集中取水井供水,但其水质与原手压井没有区别。
(3)手压井饮水。
通过调查,武陵区大部分村组农户都是家庭手压井方式解决饮用水,这也是多年湖区农村农民取水的主要方式。
2 统筹城乡,科学规划
结合武陵区区位特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立足长远,资源共享的原则,科学确定全区供水改水模式。
(1)城网延伸扩户。
充分利用城市自来水供水优势,把城市管网向周边近郊乡村辐射,面向农村农民,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管理。这种供水方式具有立足长远、水量保证、水质稳定、施工快捷、见效较快等特点。
(2)新建集中供水厂。
在离城区偏远的乡村,按照村组农户居住相对集中、地势高差不大的局部地方,供水半径(5~10)km,饮水人口在5 000~10 000人的范围内建设集中供水厂,这种方式具有供水保证率高,投资合理,经营有效等特点,是武陵区农村饮水安全改水的主要方式之一。
(3)依托企业或现有小型水厂供水。
主要是居住在大企业单位附近村民,接城市管网太远,兴建集中供水工程不符合条件,而又具有依附企业居住的地理优势或者是原乡镇所在地有现存小型供水厂(塔)、附近村民只须延网扩户改造即可。这种方式投资省、施工短、见效快,同时又能充分利用当地现有供水设施。
3 完善机制,建管合一
深入调查,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要前期工作。工程建设是水厂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水厂的长效运行管理又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发展的落脚点。既要确保建设质量,又要使兴建水厂长效运行,这不仅要按水利工程建设“四制”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况且要超前思考,提前介入、市场运作,使质量与管理挂起钩来,使建设与经营统一起来,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供水厂,必须完善机制,做到建管合一。
(1)建立民营资本投入机制。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在继续加大和整合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捐资、民间资本、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参与改水工程建设投资。通过两年实施情况看,主要投入方式是民营资本的投入。因此,对民营资本投入者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须建立准入制度。一是讲诚信,有热情,有实力的民营投资者经过水利等部门考察合格后方可。二是要求民营投资者投入水厂建设成本的25%股权即可获得水厂100%的经营权。三是明晰产权、市场运作、公司化经营。农村集中供水厂建设资金主要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因此,民间资本投入时必须界定其水厂产权,即水厂75%产权属国有,由区水利局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水厂25%产权属民营资本投入者,严格实行产权所有权与经营权剥离,由民间资本投入者按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确保水厂长效运行,农民长期受益。
(2)建管合一,确保质量。
水厂质量,百年大计。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务必做到超前谋划,建管合一。一是设计审查与招引民营资本投入者同步。一手抓集中供水水厂技施设计和审查的同时,一手要招引民营资本投入者,要组织专人,宣传政策,传播信息,介绍情况,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厂建设和经营管理,通过前期工作在工程招投标前确定民营资本投入意向者。二是鼓励民营资本投入者参与水厂工程投标,并予中标,从而从法定程序上确定他既是水厂工程的建设者,又是水厂未来的经营者,使建设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从机制上真正做到建管合一,确保质量,有效地从源头上避免过去建设者偷工减料、短斤少两、忽视质量的情况发生。
4 加强管理,创新机制
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稳定运行是解决农民喝上安全水的落脚点。运行管理历来是农村饮水工作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难以实现工程良性循环、永久利用、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此,要始终坚持“建管合一”、“建管并重”和“管理从建设开始、改制从产权入手”的原则,着重超前思考、研究落实工程运行管理问题。
(1)落实工程管理主体。
凡是以国家投入为主兴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按照上述民营资本投入机制要求,实行产权及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做到工程产权明晰、责任主体明确、市场化经营、有人管、有人用;城网延伸扩户供水工程全权交由城市自来水公司建设和管理,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和居民享受同等服务待遇;依附企业的供水工程,全权交由村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和企业方共同经营管理,签订长期供水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形成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2)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农村饮水工程水价要依法纳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物价部门定价。水价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在严格审核供水成本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又要结合民营投资者的微利回报。通过前两年已建水厂经营情况来看,必须实行“两部制水价”的运行模式,即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基本水价就按以入户水表为基本认定单位,每月按(4~5)t/户水量数缴纳基本水费(8~10)元;计量水价就是超过基本水量的农户按超出量1.8元/t标准(武陵区物价局核定现行水价)收取费用。
(3)公益事业实行政府补贴。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属公益事业范畴,且受益面广,管理成本高,鉴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场经营管理刚刚起步的特殊时期,务必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由当地政府予以财政补贴。
●补助电费。电费是水厂运行的主要成本,现水厂电价为0.78元/kW·h,目前常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即由市政府补助0.1元/kW·h,区政府补助0.2元/kW·h;
●五保户水费政府负担。五保户是社会弱势群体,因此,原则上乡村组上报,经区民政局审核认可后的五保户所用水费全部由财政负担。
(4)整体联动,强化管理。
农村饮水工程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组织建设管理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同时涉及水利、卫生、环保、财政、计委等每个部门,因此,各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整体联动,各司其职,才能服务好这项以人为本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