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简析
2010-06-29张文婷
张文婷
一、中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之历史沿革
工业革命后的西方,人口流动性和人口密集骤增,家庭长期照顾精神病人变得极不现实,为稳定社会秩序及应对对大量低廉劳动力的急切需求,西方各国对精神病人较早地实行了由分散管理向集中化统一管理的转变。而中国传统文化对身、心关系的人类学分析和西方有不同的组织原则,对精神病人的认识与西方有所差异,同时由于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大国,家庭纽带较为牢固,对社会安全的影响也并不突出,导致政府对危险性精神病人需要隔离的观念不强,精神病人主要采用私力救济,多由家庭照料。近代中国虽沿袭德日法律脉搏,但儒学本质并未改变,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性医疗其实是随着国家建立才产生的一项政策性选择。
我国安康医院的产生源于一起外交事件。1954年越南共产党主席胡志明来华,访问西安时,一名精神病人冲撞进了车队,事后,周恩来批示要建立专门场所收治此类精神病人。1956年3月7日,国务院对《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对精神病人的收容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中指出:“为了便于精神病人的治疗,精神病人的收容管理工作应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对于病情严重,而且会对治安有重大危害的精神病人,暂由公安机关收容看管,卫生部门积极治疗,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这一批复为我国1979年《刑法》第15条第1款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1979年《刑法》第15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管人严加看管和医疗。1987年,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所有承担强制医疗任务的精神病医院,统称为“安康医院”,以区别于普通精神病医院。1997年修改的《刑法》明确了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1997年《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增加了“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至此,我国建立起初步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目前中国共有安康医院22所,分布在18个省市区。中国在几十年间虽然迅速构建起精神病院体系,但实践中,精神病院却一直与社会秩序主导的精神疾病控制模式相关联。可以说,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性医疗措施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制度支持和观念基础,社会没有个人权利底线。
二、中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之实施现状及改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论政治领域或经济领域都发生诸多变化,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在急速增长,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现象日趋严重,可以说,我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出台是基于社会管理和社会秩序维护的需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
我国《刑法》第18条虽然建立了法定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但由于制度设计太过原则和抽象,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导致无论在体制上还是执行程序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在实践中诸多例子见诸报端:某些权力主体张扬无度,为避免舆论监督或者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时期,随意扩大强制医疗的范围,将表现为精神健康的公民以患精神病为由强行送到精神病医疗机构予以隔离治疗,并拒绝其出院;个别医疗机构迫于某种压力或与某些机构恶意串通,放松收治标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收治程序,对缺乏明显精神疾病特征的公民草率收治。强制医疗适用存在任意性危险,客观上可能被变相为实质的拘禁和隔离,成为某些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工具,不能真正达到社会安全的目的,对公民的身心健康也造成较大危害。
强制医疗作为基于公共利益而对法定的特定人群限制社会活动范围并予以医学治疗的一项强制措施,不仅仅涉及到医学问题,也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公民权利义务乃至人身自由的法律问题。因此,该行为应当受到严格的规范和监管。笔者认为,首先我国可借鉴德日及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立法,从主客观统一角度考量,采用列举式立法,严格规范适用对象的范围。其次,应加强规范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适用程序。可由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的疑似精神病人送强制医疗机构住院观察,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并及时委托精神病司法鉴定,根据精神病鉴定报告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一定程序作出裁定。同时,增设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机构,合理设计费用负担。可将强制医疗机构统一为安康医院,在市级以上地区增加设置。原则上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与国家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负担能力的,则由政府负担。最后,强化精神病人监护人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是社会组成最基本的元素,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可以对精神病人暴力犯罪起到“管端控制”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监护制度的设立和完善是事前预防最有力的保障。
三、结语
任何制度的出现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即反映了国家在保护个人权利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寻求平衡点的努力。法律产生于社会需要,也要有客观的社会物质基础做支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条件的已获得较大改善,法学理论界学者们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可以说,现在我国已具备了改革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的经济和理论基础。因此国家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尽快推动中国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的改革,以实现因为被诊断为精神病而被逐出权利秩序的人回归权利秩序的机会,这也即是我国完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的价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