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疆民族宗教旅游开发
2010-06-19李嘉子
李嘉子
(新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
宗教旅游是指以宗教为核心依托,借助相关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吸引宗教信仰者和一般旅游者进行的包括朝拜、研究、观光等专门的旅游活动。宗教旅游的涵义广泛,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指宗教信仰者基于宗教目的的旅游活动,包括朝拜、云游、传法等,二是指非宗教信仰者围绕宗教旅游资源开展的各种旅游活动,包括参观、修学、游憩等。
1 新疆民族宗教旅游资源的特点
1.1 民族宗教旅游资源类别多价值高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既有来自印度的佛教、阿拉伯的伊斯兰教,也有中国的道教、西方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以及众多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不同的宗教文化相互包融、影响,宗教旅游资源丰富多彩,既有寺观、佛洞等传统的建筑,又有清真寺、教堂等异域宗教建筑,风格各异。更为重要的是新疆宗教景观历史底蕴深厚,综合价值极高,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有10处(见表)。
表 新疆地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宗教景点
1.2 分布相对集中且成带状空间结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旅游资源主要分布在东起哈密西南至喀什这一斜线地带,北疆及东南地区分布较少,表现为“东——中——西南”方向的带状结构模式(见图1)。这一地带上宗教旅游资源数量多、质量高、内涵丰富,可以充分满足人们宗教朝觐、考察研究、欣赏艺术、增长知识的愿望,对游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新疆的宗教旅游资源分布的地域性强、丰度高、组合度好,不仅各种类型的宗教资源都囊括其中,而且与其它类型的旅游资源相互协调,得以够成集聚的整体美。
1.3 伊斯兰教清真寺是最具典型性的宗教旅游资源
新疆的清真寺与其他地区的相比,在平面设计、建筑型制和装饰艺术上都有很明显的区别。首先,新疆地区的清真寺布局简单明了。外面一座大门楼,进门迎面即大殿,附属建筑很少。其次,清真寺无论其大小都非常注意门楼的装饰,大门周围或用油彩写满阿拉伯经文或用砖砌成尖拱壁龛状图案,极为华丽。再次,独具装饰艺术风格。这种艺术体现在寺内一切建筑物上。表现手法主要有木雕、砖花、石膏浮雕、彩画;装饰纹样主要有谢德纹、巴旦木纹、石榴纹、叶纹等。
2 新疆宗教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2.1 高品级的宗教文化景区(点)开发初具规模
新疆宗教旅游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形成了许多宗教文化旅游的热点地区。为发展宗教旅游事业,近年来新疆累计投入2.3亿元修缮维护清真寺、麻扎等宗教建筑,着力开发宗教文化资源丰富的旅游地,逐渐形成一批高品级的宗教文化景区。如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哈密回王陵、加麦清真寺等景点逐渐享誉全国,这些地方年接待量上千万人次,尤其是在伊斯兰教重大节日(如开斋节、古尔邦节)期间前去朝觐的人数日以万计,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资料显示,2006年新疆地区接待海外宗教旅游者16.25万人次,创汇0.26亿美元,2007年接待量为23.84万人次,创汇0.62亿美元,宗教旅游的发展推动了新疆的经济发展。
2.2 各地区的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不平衡
新疆宗教文化资源旅游开发重点地区包括喀什、库尔勒、吐鲁番、乌鲁木齐等市县。这些地区经济比较发达,旅游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人力资源储备充沛,加之资金投入量大,因此宗教旅游发展迅速。其它地方虽然也有宗教文化资源分布,但品质和数量有所差距,对旅游规划开发不够重视,致使景区规模小、管理组织混乱,产品开发层次底,宗教旅游资源价值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2.3 宗教旅游资源开发水平总体上处于落后位置
新疆宗教旅游产品开发虽然已取得可喜成就,但总体上开发中仍存在低层次、重复建设、无序开发和盲目上马等问题,与新疆宗教文化资源大省地位不相匹配,不能适应当代旅游的发展趋势和旅游经济自身发展的规律。自治区政府重视程度不足,欠缺宏观调控和把握,放任各地区自己开发,致使宗教旅游产品差别较大,基础比较弱、产业链不完整。因此,从全国范围来看,新疆宗教旅游产品开发还处于落后的位置。
3 新疆宗教旅游开发对策
3.1 转变观念,重视宗教旅游开发
3.1.1 正确认识宗教文化
宗教文化虽非我国的主流文化,不被广泛认同,但是宗教文化也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一,其中大有建设和谐社会有益的文化成分,我们应该善于吸收精华。例如,《古兰经》禁止人们乱砍滥伐森林树木,同时号召人们植树造林,绿化、美化、优化自然环境,穆斯林这种“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自然观”、“爱惜生物,合理开发自然的生态伦理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境界”[2]有助于唤起游客的生态环保意识和人文关怀,真正实现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3.1.2 正确理解宗教旅游
许多非信教游客前去宗教场所不是为了皈依宗教,也不是为了制造事端,而是去追寻凝聚在宗教中的文化内涵,或者参加宗教旅游只是为了去体验其它环境下少有的宁静氛围,慰藉心灵。至于一些宗教信徒也不是去聚众闹事,滋生端倪,而是为了寄托情感,期盼祝福,实现自己的宗教愿望。因此,大可不必“谈宗教色变”,而是应正确引导开发宗教旅游,使其成为新疆特色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2 策划重大宗教活动
宗教活动不仅是宗教旅游产品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和促销活动。新疆应该发挥自身的资源和客源市场优势,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宗教节日,在有影响力的宗教寺院举办大型文化活动,提高宗教旅游产品营销力度,形成“教商交融、寺市互动”的宗教旅游模式[3]和“西域宗教”这一独特的旅游品牌。例如,利用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大型节日就可以发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功能,开展一些综合性的特色活动和项目,向信徒和游客展示新疆地区厚重的宗教文化和宗教氛围。
3.3 丰富新疆宗教旅游产品
总体而言,新疆的宗教旅游还处于低层次开发阶段。一些已经开发的宗教旅游项目基本雷同,侧重的是物化和仪式,多以朝圣游、观光产品为主,只能是“白天看寺,晚上睡觉”,感觉索然无味,感受不到宗教文化旅游的价值。因此,新疆应加强宗教理念内涵的挖掘。一方面,要进行深度开发。一些重要宗教旅游景点的宣传文字不能过于简单,要应用多种文字详细解说,揭示其深刻的宗教和历史文化内涵。另一方面,要进行多类型、系列化、多层次开发,除开展一般游览活动外,将民族宗教音乐、舞蹈、饮食、仪式、雕塑、书画等文化知识列入开发行列,为游客提供宗教动态活动参与类项目,使游客感受强烈的宗教文化震撼力和感染力。
[1]窦开龙.新疆民族旅游产品开发研究[D].兰州大学,2008.3:81-82.
[2]冯怀信.伊斯兰的生态观及现代意义[J].中国穆斯林,1999,l:17.
[3]杨继瑞,曹洪.对西部地区发展宗教旅游的思考[J].宗教学研究,2004,3:123-130.
新疆主要宗教旅游景点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