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执法”富于魅力?
2010-06-03慧语
■慧语
如何让“执法”富于魅力?
■慧语
对于合法收费和罚款,绝大多数公民都会自觉接受。但罚款只能以造福于民和维护法律尊严为目的,而且在执法中必须向被执行人说明相关法律依据,罚金数额,是否上交国库等事项。
要是有人说,“捡”垃圾不仅能够养活穷人,还能养活一个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比方美国旧金山环保局,您信不信?据报道,即便是在这个首富国家,每当经济不景气时,裁员的阴影也会落到一些政府部门的头上,连消防局和警察局也未能幸免。奇怪的是,偏偏这个拥有70位工作人员的旧金山环保局是个例外。该局官员称,他们不需要政府拨一分钱的经费,光靠垃圾就能把自己养得“胖胖的”。他们巧妙地将垃圾回收与居民的经济利益相结合,发明了一个叫“神奇三桶”的玩意儿。3个桶分3种颜色,蓝色的放报纸等可回收物品,黑色的放垃圾,绿色的放家里的剩菜剩饭或蔬果皮等。结果是剩饭菜等有机物变成高级肥料,这让垃圾公司赚到了不少钱。公司效益好,对居民的收费自然要减少,而环保局的办公经费也就不成问题了。如果这也算一种“执法经济”的话,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民心工程”。
对照我们这儿,一些执法部门的名声可不太好听。特别是一些权力部门,不是想着怎么给老百姓办实事儿、办好事、办顺心事,而是在“办公经费不足”的借口下,一头扎进钱眼儿里,处处以“经济头脑来指导工作”。有时明知一些企业或公民违法,当时并不去“抓”,而是养“肥”之后狠敲一笔。虽说这种做法表面上并不违法,但很缺德。如果从被执行人的角度想,您早点儿提醒一句,或提前发个通知单行不行?由于执法和罚款“亲密接触”,只见这些执法部门的办公楼一个比一个盖得豪华,职工福利一个赛一个的好。经费从何而来?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靠罚款呗!于是越罚越起劲。据首都媒体披露,几年前,北京街头的一个交通电子眼“年创收36万元”!全市目前拥有成千上万个电子眼,无疑每年都有一笔天文数字入账。据报道,至今为止,已经“造就”出两位“罚款大户”——这两位司机每人由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知情,须缴纳上万元罚款!就是这个部门,前几年还曾实施过一个叫“停车泊位证明”的东西,规定每辆车验车时都要交千八百元。因为民怨沸腾,引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询,几年后突然消失了。至于以前收的巨额费用都用在什么地方?是否上交国库?消费者一概不知,最终成了一笔“糊涂账”。这种“执法经济”,不光是一大败笔,还染上了腐败的嫌疑。
应该提出表扬,在这方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做得比较出色。有报道说,江苏盐城市东台质监局积极筹集奖励资金8万元,对荣获国家免检产品以及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物质奖励。由局长带队,为6家荣获省以上名牌的企业送去匾牌和奖金。每到一处,都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一位企业老总感触颇深地说:“这些年,公司受过不少奖励,但数质监局送来的奖金分量最重。”执法部门居然给企业发起奖金来,这事听着真够新鲜的。钱虽不多,但让人感动。
对于合法收费和罚款,绝大多数公民都会自觉接受。但罚款只能以造福于民和维护法律尊严为目的,而且在执法中必须向被执行人说明相关法律依据,罚金数额,是否上交国库等事项。倘若在人民群众中真的形成“执法就意味着罚款”的恶劣印象,那么势必会贬低自身形象,造成执法质量下降,并严重影响社会关系。毋庸讳言,有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已经成了“高福利单位”,人一富,就想活动活动,领导们肯定又要忙着出国“考察”了。那好,建议这些同志最好能绕道去旧金山环保局取经,甚至亲自上门去收一回垃圾。回国之后,也动动脑子,为咱老百姓造福,为企业支招。不要一天到晚光想着“罚多少”,而是要惦记“做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