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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仁和的理念创新法院管理文化建设

2010-05-27路德坤

记者观察 2010年8期
关键词:法院建设文化

开栏语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无论是党的事业、人民利益,还是宪法法律都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和法院自身管理、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法院管理文化”理念就是顺应这一要求而提出的。

我们知道,任何的物质建设和社会活动最终都会体现出一种本质性、规律性的文化特征,这种文化特征在不断传承和创新过程中反过来影响和推动着物质建设和社会发展。“法院管理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为其特有的,且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现象的总和。与一般所言的法院的文化建设相比,“法院管理文化”指向更明确、要求更全面、阐述更系统、内涵更丰富,因而档次更高、格局更大、方式更新、效果更好。

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理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路德坤是我国法院系统“法院管理文化”理念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他在政法系统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深刻体会到管理文化对于提升政法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政法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无论在公安部门工作还是到法院系统工作,他都大力推崇和倡导管理文化、努力推广和传播管理文化、全力运用和实践管理文化。特别是他在担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以后,更是不遗余力在全院系统提倡和推动这一理念。

在山西省有关领导、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太原市委领导的支持下,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的直接领导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以大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文化,公正高效的审判文化,平实为民的法制文化,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为主线的法院管理文化建设,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落实到法院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当中,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三个至上”的司法实践当中,使法院不仅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服务者和促进者,而且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耀眼夺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基于此,从本期开始,我刊专门开设“法院管理文化”栏目,其目的有三:一是宣传倡导这种先进的理念;二是吸引全国更多的法院以各自的特色来充实和完善这一理念;三是让这一理念及其实践为全社会所知道,成为广大读者和民众认识和了解我国人民法院发展建设的一扇窗口。

作为“开栏之作”,我们特别推出路德坤新作《以仁和的理念创新法院管理文化建设》,以飨读者。

文化一事,开明则兴,高压则衰;开放则兴,闭锁则衰。民主则兴,专制则衰;民本则兴,民粹则衰。变革则兴,固守则衰;创新则兴,僵化则衰。包容则兴,狭小则衰;仁和则兴,人怨则衰。法院管理文化作为文化母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兴衰程度反映了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按照文化发展规律可以预见,今后30年将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30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黨组审时度势,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大力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客观选择,是具有长远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战略决策,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院的重大举措。

为什么要创新法院管理文化建设

经济转型与文化复兴,是当今中国的两个中心。经济的强大支配力,要求建立起与经济相应的文化力。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可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活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全国法院基本形成一种共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提升法官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根本方法。从文化主体角度考虑,创新法院管理文化建设至少有4方面原因。

(一)文化可以提升法官的自觉行为。

世上最复杂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人最复杂的就是思维,解决思维问题主要靠文化。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不同于西方,西方的主流文化是法文化,中国的主流文化是儒家文化。直到今天,儒家文化也一直支配和规范着人的思想和行为,一直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一直支配和规范着人们对法的评价。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引进和吸纳西方法律制度,构建起了较为现代的法律体系。司法的主体——法官们较之于广大的民众,由于受过专门的、系统的法律教育或培训,从表象上能够较好地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执行法律,但广大的民众由于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不能马上转变自己长期积淀的思维和习惯,出现了一个较为现代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缺少与之相适应的观念性法律文化的配合,导致法律的初衷和本意不能够很好地体现和发挥。这就形成一个复杂的问题,法律是现代化或近于现代化的,而人的意识则是传统或更近于传统的。从而,造成立法在司法中走样或变味,造成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权衡或变通,造成公众对判决结果存疑或不服,从而产生谩骂、围堵、上访、上告现象。这些现象说明法院管理文化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思维问题,其重点应该放在法律观念和意识的培育上。

(二)文化可以让思维更加开阔。

很多事情,用不同的思维理解,好处可能会更多一些。文化就是给我们提供不同思维的最有效途径。因为,文化是一个让我们心灵逐渐安静和回归平实的过程;是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是从自我狭小经验通往广阔世界的过程。在这个安静、平实、教育、提升的过程中,我们的思维才会更加开阔、豁达;才会更加宽容、柔和;才会更加美好、善良。这样,我们对人和事的看法,就能多一分理解,少一分偏激;对人和事的处理,就能多一分真实和客观,少一分主观和片面。无数事实证明,思维的开阔,对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和具体问题常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当你志存高远,胸怀天下,心系苍生,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良知,以宽厚的心态待人,以宽和的胸怀接物,以宽正的心胸处事,你就会得到文化的真谛。

(三)文化可以让生命更加快乐。

当下的中国正在加速,我们都在被加速,精神被抽空,繁忙是常态。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世界里,大多数人都在为生存而挣扎,而争斗,但文化让我们懂得,人生不止这些内容。天底下最重要的是人,人最重要的是快乐,快乐中最长久的是爱人、助人、达人。由此岸到彼岸的路就是文化。文化归根结底就是沟通和理解、尊重和同情、真实和快乐。快乐是出发点,也是目的地。最大的快乐就是帮助别人。帮助别人莫过让是非得到澄清、纠纷得到解决、心灵得到安宁,这正是法院的本职工作。当邻里的纠纷因为我们得到化解;当夫妻的感情因为我们重归于好;当失足青少年因为我们得到挽救;当合作双方因为我们握手言和;当罪恶的行为得到惩治;当个人的权利得到维护;当社会的正义得到伸张;当美好的环境得到保护;当欢乐和谐的笑声充满每一个角落,我们没有理由不快乐。因为,心灵生活的质量比物质生活的质量更重要。

(四)文化可以让人得到全面发展。

开明的社会总是重视人才的。开明的法院总是重用人才的。好多人都感叹“怀才不遇”,因为缺少展示的舞台。文化就是展示个人才智的最好舞台。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让更多的人才能得到展示、价值得到体现。有一句谚语说得好:“这个世界上没有废物,所谓的废物不过是摆错了地方的财富。”人也一样,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人无完人。关键是如何展示自己的才华,让人了解,而各种文化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展示才华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你可以展示渊博的知识、缜密的思维、诗人的情怀、天才的想象、创新的思维、宽博的爱心;也可以展示高超的球技、优美的舞姿、雄辩的口才、生花的文采。只要是金子就不会被埋没,只要有才华就一定会展现。这样,就给人生增添了靓丽的色彩,生活就更精彩,生命就更有意义。

怎样创新法院管理文化建设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以大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文化,公正高效的审判文化,平实为民的法制文化,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为主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各种文化活动,改变全市法院过去沉闷、单调的工作模式,创造轻松愉悦、张弛有度的工作氛围,让每位工作人员充分体味工作生活的各种情趣,让每个人在激情饱满的工作状态中展现自己的风采。

(一)广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大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文化。

举办节日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了“三八”妇女节电影文化节活动、“五四”青年节演讲大赛、“七一”毛泽东诗词朗诵活动、“十一”法院管理文化征文活动;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纪念建国·建院成立60周年”歌咏比赛,获得集体和个人多项奖励;成功举办了“全市法院首届干警运动会”,增强了体质、增进了了解、陶冶了情操;组建全市法院系统有史以来第一支篮球队,并作为法院系统惟一参赛队伍,首次参加中国业余篮球比赛,取得了太原赛区第二名、全国第十名的好成绩;成功举办了全省法院系统首届“移动杯”乒乓球比赛,获得社会各界好评;每年辞旧迎新之际,要开展气势宏大,有艺术水平的大型歌舞晚会,集中反映全市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的巨大成就。

(二)加强审判业务培训,大力营造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

从教学相长出发,与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创建学习型法院和教学实践基地的协议,两所高校为法院教育培训提供教学支持,为法院办案提供理论指导;与山西大学法学院合作,成功地举办了全市法院司法考试培训班,参加学习的人数达上百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先后邀请最高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本省的专家学者来院举办各种专题讲座;鼓励高层次学历教育,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报销70%的学费,对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报销100%学费,共报销学费百余万元;先后组织500余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学院的学习培训,使干警的知识结构及时得到拓展更新,法律素养和人文精神得到提升。

(三)积极依靠新闻媒体,大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审判文化。

转变依靠平面媒体宣传的单一模式,主动搭建更加宽阔的立体宣传网络。在与省市主流媒体合作的基础上,开创性地与《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此同时主动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山西新闻网、太原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合作,及时开展网络信息传播。目前,我们与山西电视台《公民与法》栏目合作创办了《法苑视界》,播出35期;与《山西市场导报》联合创办了《太原法院文化周刊》,发行43期;与山西交通广播电台联合创办了“阳光法庭”,每周一至周五播出,累计播出436期;与太原教育电视台联合开办了《青少年与法》,播出专题节目9期。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的审判及相关工作被国家级媒体刊登报道34篇,被省市两级媒体刊登报道2000余篇,基本形成了“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影像,网络上有评论”的立体化“大宣传”格局。

(四)勇于担负社会和谐责任,大力营造平实为民法制文化。

开展了“司法保护进校园”“司法保护进医院”活动,对学校和医院分别提供法制教育、培训等法律服务;给监狱派驻“驻监法官”,探索减刑假释工作创新机制;给未成年犯管教所选派“法官妈妈”,与未成年犯管教所共建“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基地”;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省城法官律师论坛,就共同追求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目标展开积极的沟通和真诚的对话,促进了法律职业团体的和谐共生关系,促进了司法和谐;与太原警备区建立了军民共建单位,开展了“军事日”活动,加强了部队官兵与法官的密切联系,实现了法院文化与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军营文化、部门文化的互动与交流,提高了法院管理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为建设法院管理文化提供充足的经济保障

以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才保障,努力构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和思想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一)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法院管理文化建設工作。

把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组织,确立了以思想宣传工作促进文化建设,以文化滋养思想宣传工作,将文化建设与思想宣传工作融为一体的工作理念。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全体干警踊跃参与、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在院党组的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下,在浓郁文化氛围的熏陶下,全院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向上、公正和谐的良好氛围,为扎实推进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和思想宣传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法院文化管理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

成立了“太原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工作促进会”,邀请山西省副省长张平、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李雁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原院长李玉臻等领导同志为总顾问;太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太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春根等领导为顾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为会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路德坤、韩育兵为常务副会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会长;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市法院中层正职为理事的组织机构,保证了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工作的政治方向、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物质保障。

把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经费纳入法院建设整体预算统一保障,拨出100万元专项经费,保证《法院文化周刊》《太原审判》《太原法院网》等一报、一刊、一网高效运作,积极筹措30万资金为一报、一刊、一网购置图形工作站、非编系统、电脑、摄像、摄影等高端设备;协调4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太原中院篮球队日常活动和比赛经费;协调2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太原中院乒乓球队日常活动和比赛经费;协调5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各种文化日常活动和比赛经费;不断加强硬件改造和载体建设,保证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发展需要。

(四)实施人才储备战略。

实行政策倾斜,鼓励法官参加在职学习,对各项活动的奖励一律以50元至3000元购书卡形式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鼓励高层次学历教育,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报销70%的学费,对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报销100%的学费。每年拨出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各类图书、订阅各种报刊、杂志200余种,建起了藏书4万余册的法官书屋。在每年4月24日“世界读书日”前,提倡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多读书、读好书、用好书。

(五)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制度建设。

按照冯少勇院长倡导的“集结善的力量,文化耕耘真情,依法公平公正,传播首善法院”的要求,对法院文化建设所涉及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岗位,明确基本要求、主题内容、标准依据和社会效果,规范职责权限、操作方法和步骤,按照“四环节工作法”,即什么事、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干好干坏有说法的要求,明确责任、进行奖惩,使各项制度真正融入干警的思想与行动之中,成为自觉约束,使静态的制度管理转化为动态的流程监控,提升了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实现了由制度管理向人文管理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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