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中的诚信问题
2010-05-24张丽培
张丽培
会计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会计工作越重要。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会计信用短缺”则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诚信”是市场经济领域中一项基础性的行为规范,是会计工作的“通行证”,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会计信用短缺”不仅会对社会和公众利益造成损害,而且对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近年来,国内外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问题的普遍关注,会计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国外、国内的会计假案的出现充分证明了“诚信”是会计工作的“至上原则”,是会计行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立身之本。
一、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诚实就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守信就是讲信用,不失信,信誉至上,“言必信,行必果”。会计诚信是什么呢?朱镕基在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写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这十六个字,对此作了最好的诠释,即根据原始凭据按会计准则、原则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及审计等。
会计诚信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行为。(2)强烈的敬业意识和职业荣誉观。(3)真实准确的金融会计信息质量。(4)精湛的会计技术和熟练的会计技能。(5)优质高效的金融会计服务。(6)有强烈的守法意识、政策水平和制度观念。以上这些既是金融会计诚信的内涵,也是加强金融会计诚信建设的指导方向和目标。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既是道德资源,又是经济资源,诚信在保障交易正常进行中具有重要作用。纵观中外的成功企业,都把诚信作为追求和必备的品质之一,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而发展壮大的。然而,近年来,相继曝光的华能房地产、展达贸易公司“克隆”发票等事件都在揭示着会计行业正面临着“诚信危机”,造成相当的危害。
1.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原则,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市场经济主体采取不诚信的手段,大量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仅直接影响国家税收,而且造成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影响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宏观经济的有效控制,从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不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加剧信用危机。
2.危害会计资料使用者。会计资料的质量,不单纯是单位的内部事务,也影响到会计资料使用者及时知悉、充分了解、有效利用会计资料的合法权益。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审计后公布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失去他们对会计报表的可信度。
3.危害会计工作者自身。会计人员不诚信,轻者违背职业道德,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银广厦通过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管业务收入和巨额利润,尤其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东窗事发,其执业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被吊销,签字的两名注册会计师被依法严惩。为安然公司掩盖造假事实的安达信会计事务所已被禁止向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被美国各洲吊销了营业执照。有的会计人员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最终也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严办。
二、会计诚信问题存在的成因
1.利益驱动,诱发造假行为。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各种制度尚未理顺,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仍较普遍。某些企业趁机混水摸鱼,他们往往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根本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会计事项,特别是在收入、成本等相关业务上根本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或谨慎性原则进行处理;不按规定进行规范的摊销、预提;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支出;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利润分配方法,从而掩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对于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来讲,只要按照融资条件做出一份漂亮的报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利益驱动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动力。
2.监管不力,成本效益失衡。我国目前涉及会计诚信问题的法律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但在执行中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很少。对个人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惩处最重的是,对披露信息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其他是“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金”(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造假与普通商品一样,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存在供给与需求。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造假者就肯定会做出造假的选择。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3.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追求虚假经营业绩。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原因,“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都是由上级政府直接任命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形成了一大批“官员企业家”,某些企业的领导人为了完成上级下达考核指标,强令会计人员调整会计账目,虚列收支,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借以骗取荣誉,捞取政治资本。可见,企业结构的缺陷,片面追求虚假业绩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4.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实事求是,恪守会计职业道德,不能坚持依法办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中饱私囊。另外,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还在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监督失控,内部管理混乱。如有些企业对财产物资缺乏严格控制,从而导致很多财物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可见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5.会计不守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不守诚信行为的成本,包括受法律惩罚的成本、受舆论批评的成本和受良心谴责的成本。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创建初期,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时期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已不再适用,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尚未健全,这就给不讲诚信的人有空子可钻。
不守诚信行为的收益包括货币与非货币的收益、当前与将来的收益、有形的与无形的收益等。会计造假的受益人很多,单位的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可以因为“业绩优秀”而谋取更高的职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帮助做假的中介机构可以因为“增加业务”而得到更多的收益;甚至职工也可以因为单位“效益好”而多拿工资奖金。同时,非诚信行为的收益高而成本低、风险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能自觉地恪守诚信原则呢?在非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时,非诚信行为就会增加。两者的差距越大,社会平均的诚信水平越低。整个市场诚信水平的下降必然导致会计诚信水平的下降和会计信息的失真。
三、重塑会计诚信的几点意见
1.重塑会计诚信,要加强法制和监管力度,做到标本兼治。从我国现行法规来看,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力度,只规定了一些行政和经济的处罚,负刑事责任的很少。因此应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立法,从而加大对造假者的执法力度。对违反法规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除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的刑事责任,使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力除造假之风,使其望而却步。另外,还要加强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强有力的内部审计制度,外部建立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共监的防范体系,通过法律和科学的约束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创造必要的条件。
2.重塑会计诚信,要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企业治理结构,解决国有股份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就必须通过加快国企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在现代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充分体现企业的独立性,这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条件。企业没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就很难杜绝虚假信息的产生。
3.重塑会计诚信,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为共建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依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以重塑会计诚信。
4.加大对会计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防止发生欺骗行为的办法,就是让欺骗的成本超过欺骗的收益。
总之,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诚信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作者单位: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