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使商洛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中最具活力的经济板块
2010-05-24杨冠军
2009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将商洛的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这对商洛来讲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对此,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工作,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举办论坛研讨。2009年商洛市邀请省上有关领导和国内相关专家学者参加,在西安举行了商洛纳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研讨会,就商洛纳入经济区后的发展定位等方向性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帮助我市理清了发展思路。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确定了十一个专题由市级领导分别牵头开展调研,同时邀请省发改、旅游、商务等部门领导和省内外招商引资专家到商洛开展大讲堂,促进了各级干部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
三是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请国家发改委西部司、国土资源部尾矿利用中心、省发改委、省科技厅以及省材料科学工程院指导,编制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商洛区域发展规划》和《商洛市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商洛市尾矿综合利用规划》、《商丹一体化城乡统筹实验区规划》、仙娥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详规、华山南区旅游开发概念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等已编制完成。
四是深度开展招商引资。采取配置优势资源或产业链等措施推进招商,比亚迪、中金集团、陕煤集团、延长集团、陕西有色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入驻商洛,马来西亚客商在商洛设立了陕西首家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
五是积极策划重大项目。在商洛区域规划中策划了380个(类)重大项目,总投资3443.4亿元;在现代材料规划中策划了6大产业领域13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436.95亿元;在商丹园区和县域工业园区策划布局了107个重大项目。
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出台了《商洛市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和《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商洛市实施意见,围绕循环型企业、循环经济园区、循环型社会三大重点领域,规划了十大循环发展产业链。策划实施的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被列为省级园区,园区内首期规划的5个循环产业链全部启动建设,2009年入园企业32家,目前已经建成16家。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商洛将按照《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战略定位,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建设区域经济开发开放前沿阵地和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接续地,努力使商洛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中最具活力之一的经济板块。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强“六大产业”、打造“七大基地”、推进“八项工作”。“六大产业”是:新能源、新材料、生态旅游、现代中药、绿色食品和劳务输出产业;“七大基地”是:打造现代材料基地、新能源基地、秦岭最佳生态旅游基地、现代中药基地、优质绿色食品基地、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和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八项工作”是: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园区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推进循环发展、加快城镇建设、强化区域合作和体制机制改革。
商洛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中的一个次核心城市,处于西北通往东南的桥头堡上,交通十分便利,境内矿产、旅游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后发潜力很大。
附:杨冠军市长在(下转第17页)(上接第18页)接受记者联合采访时,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谈了六点:
一是加快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之中,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阶段目标、政策措施、主要领域、空间布局等进行统一系统规划,按照“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引导循环经济稳步有序快速发展。
二是建立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推动措施,制定出台或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律法规,制定完善财政和信贷扶持、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体系,营造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循环经济。
三是加大循环产业链招商力度。围绕有色金属产业、黑色金属产业、新能源材料及制品产业、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工和纸业产业、能源配套产业、建筑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农业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等十大循环产业链,深度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大集团公司参与循环经济建设。
四是强力推进循环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工业园区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加快完善循环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与布局,重点推进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和10个县区循环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循环工业园区的承载能力,充分发挥其集聚优质生产要素、构筑产业竞争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
五是加强区域合作借脑发展。商洛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中的一员,要充分利用关中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厚的条件,积极开展区域交流与协作,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广泛开展企业之间、园区之间的合作,在大范围、宽领域寻求技术支持与科技支撑,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六是强化政府监管服务职能。坚持从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新上企业准入条件,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积极推行循环发展模式。强化政府服务工作,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从思想观念上引导循环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