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艺术教学漫议
2010-05-10唐篷
唐 篷
摘要:在绚丽多姿的音乐世界里,声乐艺术美异彩纷呈,风韵独具。探寻声乐艺术美的奥秘,把握声乐艺术美学本质特征,是声乐教学研究的任务之一。声乐教学要通过审美体验,开启学生审美心灵。声乐教师则要加强有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自身素养,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关键词:声乐艺术美;教学;审美体验;教学能力;个人素养;心理品质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09)07-0242-03
新时期以来,南京大学作为全国知名的综合性高等学府,为培养跨世纪高素质创新人才,大力实施素质艺术教育,让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走进校园,引导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审美熏陶,培养高尚情趣,完善人格构建,促进整体素质和审美创造力的提高。笔者作为长期从事声乐表演的专业艺术工作者,近五年来,则在南大经历了从剧团到学校,从舞台到讲台,从演员到教员的角色转型和蜕变,在自己的专业教学中,作了辛勤探索和思考。关于歌剧、音乐剧的创作与表演,本人已在全国核心期刊撰文谈了自己的心得和感悟;本文则是自己对声乐艺术教学方面的一管之见,作为漫议,不揣浅陋,就教于方家。
在绚丽多姿的音乐世界里,声乐艺术美异彩纷呈,风韵别具。浩如烟海的民歌,气势磅礴的进行曲,抒情隽永的情歌,温柔优美的摇篮曲,无不使广大听众陶醉其中。在声腔唱法方面,从天籁之音的原生态、洒脱飘逸的通俗歌曲,到铿锵豪迈的民族歌曲、雄浑激越的西洋美声,声乐艺术更以其独特的艺术美,谱写着时代的画卷,跃动着生活的脉搏。声乐艺术发展的历史表明,它具有的永恒魅力之美,来自于自身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美的构成因素,具有一个完整的美的创造系统。揭示声乐艺术美的形态的特殊性,从而把握声乐艺术美的本质与规律,无疑是音乐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从事声乐教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
声乐艺术作为一种综合性艺术,它的艺术创造包含了多方面的造型手段与环节。在声乐美的总体构成中,蕴含着美的各种因素,既具有综合体中的个体美,也具有个体美综合为一体的综合美,而个体美之间又凝聚着承接性与统一性。所以,探寻声乐艺术美的奥秘,应该从其艺术创造的全过程、以及它的艺术体现效果与审美功能等方面开始。
歌词的语言美是声乐美的文学基础,既有其本体的美的属性,又为声乐美的整体美服务。作为创作声乐艺术美的文学基础,它形成了音乐文学特有的美的属性;作为歌唱的文学形式,它同样以诗化的文学语言作为它的造型手段,而诗化的文学语言在与音乐结合的长期艺术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它自身美的规律。
曲调的旋律美是词章语言美的音乐化体现,它为声乐艺术美的有声化奠定了创作基础。在声乐美的艺术构成中,我们从诗化的文学语言向音乐语言过渡,用音乐语言的特殊手段进行声乐作品的创作。这时,诗化的语言形象、内容、形式、结构、韵律、风格等,无一不决定或影响着曲调的创作。而曲调的旋律美更取决于词章的诗情画意的语言,这样文情与声情才能一致。人们把旋律称作音乐的灵魂,它是音乐语言的核心。声乐美的魅力,主要取决于曲作的旋律美。曲调的旋律美,是由它的音调美、节奏美、和声美等因素构成的。
演唱的声腔美是声乐表演再创造,使声乐艺术得以体现的主导因素。声乐最终是需要演唱的艺术,词章的语言与曲作的旋律,有赖于演唱中的声腔体现,只有当它赋予了声情的美,才能真正传达出听觉的美感。因此,在声乐美的艺术构成中,演唱的声腔美就成了声乐美的主导因素。如果没有口头有声的再创造,就不能出色泽的美。声腔色泽的美作为有声形态的美的声音造型,同样有它自身或本体美的构成因素,它是由声腔的声质美、吐字美、行腔美等因素共同来体现的。
声乐的器乐美是由它的伴奏美、抒情美、对比美、声势美等构成的,是综合艺术本身表现的需要。如果把珠圆玉润的声腔比作晶莹剔透的珍珠,那么,乐器就是贯串珍珠的缕缕金线,它们在共同的艺术创作中,各司其职,各显其能。一般来说,在声乐艺术美的构成中,除了无伴奏的声乐演唱,如无伴奏合唱以及民歌中的情歌、山歌、田歌、号子等即兴性很强的演唱没有乐器伴奏之外,其他艺术型的演唱,尤其是歌剧、戏曲、曲艺声乐几乎不可能没有器乐的作用,也可以说离不开器乐的造型手段。声乐与器乐虽然有着表现性的差异,但在音响的有机综合的艺术表现中,器乐仍然发挥着相辅相成不可缺少的艺术功能。
形体的动作美是声乐艺术综合美的一个辅助因素,它是演员的体型与体态美、风度仪表美、性格气质美等有机地艺术创造。如果说声乐艺术美的本质是歌唱,它的音响表现是它的主导因素的话,那么在综合创作中也包含了美的辅助因素,这其中自然离不开形体的动作美。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无论演员自身或是角色的创造,都分别对形体动作有美的造型要求。形体动作的造型美要求演员无论是自身或使进入角色创造的动作都富有一种美感,这种造型美的体现是根据内容和情节表达的需要,在不断运动与变化中实现的。
以上综述了声乐艺术美的总体构成,表明声乐艺术美的创造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美之因素,按一定美的规律组成的具有特定特征的整体,从而揭示了声乐艺术美的奥秘之所在,也为声乐教学的审美体验提供了美学理论指导。
声乐教学活动,是在高度发达的审美感受能力和良好的音乐审美意识支配下进行的,对声乐艺术美进行审美体验,就是对它的本质特征的认识。因此,在声乐教学过程中,首先应该引导学生感受和认知上述审美对象的声乐艺术美的诸多因素。只有了解了声乐艺术美的诸多本质特征和创作规律,声乐教师才有可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通过歌唱技巧的训练,对声乐艺术美的本质进行悉心的感悟;才能对学生的审美体验提出指导性的评价;才能使学生在对声乐艺术美的感悟过程中开启审美心灵。
著名的美籍华裔声乐教育家赵梅伯先生,在他的《歌唱的艺术》一书中论述歌唱的“表情”时,谈到了歌唱者的“幻想力”。他说:“歌者的情绪、作者的本意和歌曲的意境合并成为歌者的幻想力。一个歌者有了幻想,才能渐渐地了解了作品的含意,再以他的精湛技术与天赋美妙的声音,及自己的吸引力把它传达到广大听众中去,把听众带人到歌者的幻想力去,这才是歌者的最高境界。”他还说:“幻想不是单纯的、肤浅的,而必须是多面的。”
其实,赵梅伯先生所说的“幻想力”。无疑是建立在对诸多声乐艺术美的体验和感悟之上。如果没有对“歌词的语言美”、“曲调的旋律美”、“演唱的声腔美”、“声乐的器乐美”、“形体的动作美”等艺术现象以及作者的本意和歌曲的内容、意境等因素形成一定的审美概念,歌者的“幻想力”就很有可能是虚假或者是错误的。声乐教学,就是教师引导学生在对声乐作品的欣赏中,在对作品的形式与内涵的感受与理解中,进行音乐的审美体验,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对以诸多因素的艺术组合为特征的作品“外部状貌”(包括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张弛、力度的强弱、音色的变化、结构的布局等因素)获得了美
的感受。这种感受是指对音乐美的品位的体验,是区别于一般的音乐欣赏的体验;是超越一般的欣赏而到达更高层次的对音乐美的品味与体验。所以说,学生只有在感知与把握了音乐的外部形态与状貌之后,才有可能进一步获得音乐的审美体验;只有在积累了一定的音乐审美体验之后,才又产生了像赵梅伯先生所说的歌者的“幻想力”。当然,这个过程可能是相当漫长的,不是只在一朝一夕的学习中就能够体现出来的。
音乐是情感流动的艺术,音乐情感的特质载体是音乐符号与技术操作相结合的实际音响,情感系统就是指人对音乐作品及相关事物的客观认识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的心理反应机能。在以音乐作品为审美对象的专业声乐教育中,学生的审美经验主要归结为通过音乐文化符号从声乐作品中扩展、发展自己的情感经验。情感系统在审美经验的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属于高层的审美意识活动。因此,只有把握情感这个音乐的灵魂,做到声情并茂,技术和知觉的训练才是有情感的技术和知觉。
著名声乐教育家、我的老师沈湘先生,在论及优秀歌唱家的标准时认为,一个歌唱家须要有分析、理解作品内容和体验作品感情的能力,并且会用歌声去表达作品的内容、思想感情,这是歌唱家应该具备的表现能力。歌唱家的表现能力是多种智慧、能力的综合,包括对音乐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和人物的思想感情、精神和事物的内涵有观察力、分析理解能力;对音乐语言、音乐表现手段所表现的感情有感受、体验和认识能力。这里,显然存在着音乐审美体验的要求。沈湘先生要求一个歌唱家,必须具备对声乐作品从形式、内容、思想、情感以及表现手段等方面的“观察力”、“理解力”。其实,这里包含了一个艺术家应该完成的音乐审美体验的过程,说明了只有在完成了以音乐的感知、情感体验与审美评价为基本环节的审美意识活动,积累了丰富的音乐审美经验,才可能具备那种“观察力”和“理解力”。
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同样是表现爱的情感,朋友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要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情感,保持艺术感染力,才能唤起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作,从而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使他们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感情。从声乐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的极好的歌唱能力,而且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
可以说,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对音乐的审美体验活动是无处不在的。声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觉地、细心地感受声乐艺术美的本质特征和创作规律,并且用自身的审美感受,才能真正开启学生的审美心灵。
有效教学对于声乐教学来说,就是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师生双方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挖掘出学生的声乐潜能,加大声乐有效教学量,提高声乐教学的效率,使学生真正感受声乐艺术美的魅力。
在现行声乐教学中,存在着大量的教学效率低,学生成才速度缓慢的低效教学,存在着学生声乐水平停滞不前的无效教学,更有甚者,导致学生声乐水平倒退和坏嗓的严重的教学失误也时有发生。同时应该看到,各综合性高等学校,声乐教学进课堂,因多方面条件局限,无论课程、课时均较少,因此提高声乐的有效教学显得尤为迫切。
我认为,实施声乐有效教学,最根本的是应该从加强声乐教师的教学能力人手。
声乐教师要努力学习、钻研,不断探索和积累,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提高有效教学能力:
1、声乐教师要有正确的歌唱艺术理念,掌握声乐艺术美的内涵。只有老师明白了,学生才可能明白,如果教师本人对声乐艺术美的内在因素都没有搞懂,教学时难免陷入“盲人骑瞎马”的境地。因此,声乐教师尤其是刚毕业的年轻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的学习和提高。形成正确的歌唱艺术理念。尽可能地掌握多种风格的作品演唱。
2、要有个好耳朵。声乐教学这门艺术主要通过听觉来进行,声乐中的绝大多数问题,只能说一个梗概和一般原则,更具体的就要靠听觉去把握了。声乐教师必须借助敏锐和有经验的听觉去准确地判别学生发声和演唱时的音准、节奏、音质、音色、共鸣、气息、吐字等,并及时对学生的发声和演唱作出调整。教师掌握方法固然重要,如果耳朵不灵,辨别不清,就不知道方法往哪里用,甚至可能引导到错误的方向上去。
3、声乐教师必须具有“对症下药”的能力。每一位学生在声乐学习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歌唱发声技巧和歌唱艺术表现上的问题,声乐教学实质上就是师生合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运用有效的训练手段逐步解决问题的过程。声乐教师用听觉去判断学生的歌唱发声,就相当于医生通过望、闻、问、切和运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为患者诊断出病因。而用有效的训练手段解决学生的问题,则相当于“对症下药”。作为一名优秀的声乐教师,训练手段必须是又多又好,以解决好声乐学习可能遇到的众多难题。
4、声乐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舞台演唱能力和一定的钢琴伴奏能力。“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具备示范歌唱能力的教师可以使“言传”与“身教”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他的教学更具魅力,更令人信服。一位具有较高的舞台演唱能力的声乐教师必定同时具有很好的范唱能力,而好的范唱不仅是激发学生兴趣最有力的手段,而且能使教师从生硬的、喋喋不休的理论讲解中解放出来。学生通过聆听教师的范唱,既可以直接模仿教师的歌唱方法,又可以体会教师对歌曲的理解和艺术表现,达到对作品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试看国内外一些著名的声乐教育家,如意大利的巴拉、吉诺·贝基,我国的沈湘、周小燕等都是集演唱与教学于一身的“双料”大师。而不具备良好舞台演唱与范唱能力的声乐教师,在他的教学中就会因为缺少这一环,令人感到遗憾。
较强的钢琴伴奏能力,也是上好声乐课不可或缺的。好的歌曲伴奏可以使学生从教师那里得到对作品情绪的提示、意境的烘托与情感的交流融合,使学生更好地进入作品,投入到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中去,完美地表达作品的情况和意境。
意大利女高音歌唱家莱泰·巴尔说:“歌唱的秘密就是找到一位好教师。”这对声乐教师无疑提出了一个很高的要求。而一个合格、高水平的声乐教师,必须具有全面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相关的科学知识。声乐是音乐、诗歌和演唱技巧完美结合的艺术,好的演唱必须建立在对声乐艺术美的全面认识和把握、科学的发声技巧、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深浓厚的文化底蕴基础之上。因此,教师必须从“重技轻艺”的误区中走出来。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史学修养、语言修养、美学修养
和音乐理论修养,并知晓一些姊妹艺术,同时还必须具备相关物理学知识、生理解剖知识,并懂得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声乐教师的修养越全面、知识结构越完备,越有可能成为声乐教育家,越有可能培养出大量优秀的声乐人才。在这种前提下,声乐教师的心理品质显得尤其重要,这不仅决定了本身审美意识的层次,而且还支持着参与教学活动的各方面心理活动机能,直接影响着审美教育质量。因此,声乐教师的心理品质是决定审美教育心理结构的十分重要的基因之一。
声乐艺术心理学指出,心理反应、注意、意志、想像、情绪与情感、能力及思维原理等诸多方面,体现了歌唱与发声的内在规律,产生了科学的声乐教授法及学习方法。由此,我认为,声乐教师作为本专业教学先导主体,必须具备以下良好的心理品质:
1、音乐审美教育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同时进入音乐审美活动的。作为审美先导主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要对音乐理论或作品进行超前接触,通过先期与教材单向心理活动,达到对音乐美感的先知先觉。这种超前心理活动无疑是通过对时间的提前占有来完成的。教师为了实现音乐审美心理活动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往往要付出几倍乃至几十倍的时间代价进行音乐美的表现和感受的实践。教师要学生唱一首声乐作品,他就必须提前对作品进行广泛而充分的分析,对演唱技术进行细致的设计,并且从感受美和表现美等方面提前达到审美心理的成熟。这就是所谓的超前性。
一般来说,先导主体音乐审美心理的成熟程度与超前介入审美对象(音乐)的时间占有量成正比关系。教师对所施教的音乐超前感知,实践越多越早,审美心理的成熟度就越高。由于教师的音乐审美能力、审美水平与音乐表现、创造能力在心理活动中有同向共构关系,而音乐表现力、创造力又属长期艺术实践的结果,因此,从广义上来说,先导主体超前的心理品质,是一个漫长的审美心理积淀过程。人们常说:艺无止境。声乐教师的技艺和审美水平也是需要不断提高的。当然,我们不能单纯机械地提出实现超前心理品质的量化标准,如规定教师练唱一首歌、欣赏一组乐曲要用多少时间来备课,这主要是因为每个教师的音乐素质和审美能力千差万别,对声乐教材的熟练和掌握程度也不尽相同,不能简单地做出硬性规定。
2、音乐教师进行超前音乐审美活动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自身的审美需要,也不是仅仅为了提高艺术水平,而是肩负有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和创作音乐的教育任务。所以,在声乐审美过程中,必然要以明确的教育目标和教学任务来指导审美教育活动,把责任心和目的性高度结合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引导性。
由于音乐本身具有表现内容的丰富性、多元性,教师的引导性既要方向明确,又要符合音乐艺术的规律,应以辩证的发散思维方式对学生启发诱导,不宜对审美对象进行单一的、过于具体的思维模式的说教,更不可望文生义,去诠释作品。由于接受主体多为身心处于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因此,教师的引导动机和行为必须适应和符合客观的服务对象——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从曲目的选择到歌唱的音域都要有益于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他们对声乐美的感受、理解和表现。由此可见,教师引导性的心理品质,不仅要有正确的动机,而且还必须注重教育效果。只有树立了通过审美手段全面提升素质的教育目标,同时又不断提高美育的质量,这种引导性才能真正确立为良好的品质。
3、声乐教师获得“先导”资格最基本的主观条件,就是心理素质还应具有完善性。完善性的心理品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本身的音乐审美心理应该成熟、健全,能够对音乐客体形成良好的审美观和美的再现能力,这是一种自我完善的心理机制。对声乐作品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能准确而深刻地体验它们的感情内涵,有丰富的音乐联想力和良好的理解、评价能力。此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表现音乐(唱、奏)和创作音乐的技能。所以,具有多种音乐才能的能力品格,也是衡量声乐教师心理品质的重要依据之一。音乐教师的心理品质的完善性,也必须以一定的音乐修养为基础。如果教师耳朵不辨音律,那么一切心理品质和心理活动都是徒劳的。声乐教师具备一付好耳朵,又掌握了基本的音乐知识和必要的音乐技能技巧之后,才能提供构建音乐心理的物质基础,也才能使音乐教师的心理向必须具备的完善性升华和转化。
总之,从结构状态来看,超前性、引导性和完善性是先导主体必须具备的心理品质。作为各级各类音乐教师的基本素质来要求,这些品质既是高层次的,又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声乐教师,就必须具备优秀的心理品质,对于我们每一位从事音乐教育者来说,有着广泛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