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与戏曲
2010-05-10王序
王 序
摘要:本文以钢琴与戏曲练声、钢琴与戏曲唱腔、钢琴与戏曲剧目为三大理论视角,对钢琴与戏曲的关系这一重要命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论述。力图对于钢琴艺术与戏曲艺术的双向交流,提供理论研究与艺术实践的双重参照系。
关键词:钢琴;戏曲;练声;唱腔;剧目;音乐艺术;戏曲艺术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09)07-0194-02
钢琴,是西洋乐器中的“键盘乐器之王”,它音色优美,变化丰富,音量宏大,气势雄伟,音域宽广,高音清脆,中音丰满,低音雄厚。可以表现各种不同的情感、情绪,表现不同的音乐风格,刚与柔、急与缓、轻与重皆集于一身,融为一炉。尤为引人瞩目的是,它可以单独完成多声部的演奏任务,以一件乐器便可以呈现多件乐器的交响乐队的演奏效果,因此被誉为“乐器航母”。
戏曲,是我国传统的戏剧形式。以京剧大师梅兰芳为代表的京剧,不仅与中国书画、中医中药一起,共同构成“三大国粹”,而且“梅氏体系”与前苏联的“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氏体系”、德国的“布(布莱希特)体系”共同构成“世界三大演剧体系”。
表面看来,钢琴与戏曲,一西一中、一洋一土、一乐一戏,似乎是两服道上的火车——跑不到一块儿。可是实际上却是,这两种艺术已经形成双向交流的态势:一方面,钢琴进入戏曲之中,成为钢琴艺术触觉的一种延伸;另一方面,戏曲引进钢琴艺术,提升了自身的美学品格,也丰富了自身的艺术内涵及艺术意蕴。
因此,研究探讨钢琴与戏曲的双向交流,对于钢琴与戏曲二者的理论研究与艺术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对于这一重要命题,具体可以从以下三大层面进行解读——
一、钢琴与戏曲练声
戏曲练声,俗称“吊嗓”,是演员声音训练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戏曲演员日常功课的重要项目之一,自开蒙学艺起,即须每日实行。戏曲练声(吊嗓)时,一般用一、二种乐器伴奏,通常为胡琴、鼓板。每天选唱一、二个剧目中的全部唱段。通过不间断的练声(吊嗓),可以使嗓音嘹亮圆润、气息充沛、口齿清晰有力。
然而,所谓“练声”,顾名思义,是发声练习的全过程,不仅仅包括嗓音训练,而且包括呼吸、共鸣、语言、听力等多种技能的综合练习,它本身应当严格遵循发声方法的科学规律。因此从这一视角考量,传统的“吊嗓”显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为此,许多戏曲院(团)的有识之士,从科学的发声方法出发,大胆引进钢琴伴奏,帮助演员练声,并取得了显著的艺术成效。例如黑龙江省龙江剧院,在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剧种初创时期,就调入哈尔滨市歌剧院的声乐教师以钢琴为演员练声,初步奠定了龙江剧演员的科学发声基础。至70年代初期,又调入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生、后来成为著名声乐教育家杨博亚到剧院任专职声乐教师,继续以钢琴指导演员练声,使龙江剧演员的演唱技巧大大提高。与此同时,杨博亚还培养出民族唱法歌唱家牟玄甫(他当时是龙江剧院演员)。
勿庸讳言,钢琴与美声唱法是配套的,都属于西洋音乐范畴。而龙江剧作为我国地方戏曲新剧种,其演唱风格与演唱方法均属于广义的民族唱法范畴(包括戏曲、曲艺、民歌和带有这三种风格的创作歌曲唱法)。但是,众所周知,建国以后,我国的民族唱法大胆充分地吸收了美声唱法的精华,在保持我国民族语言、民族风格、民族气派的基础上,借鉴美声唱法的科学发声方法,尤其是在高声区的发声方法上进行了大胆突破,并吸收抒情花腔女高音的演唱技巧,从而使民族唱法成为广收博采的复合体。其音域大大拓宽,音量大大增强,音色亦富于变化。因此,包括龙江剧在内的我国戏曲演员的练声,许多人都得益于钢琴伴奏,也就是说,钢琴在我国戏曲练声中,的确功不可没。
二、钢琴与戏曲唱腔
戏曲伴奏乐队,历来由民族乐队担任。许多戏曲剧种,都有一件民族乐器作为主奏乐器。例如京剧,主奏乐器为京胡,并有月琴、三弦与京胡共同构成京剧乐队的“三大件”。又如评剧,主奏乐器是板胡;昆曲,主奏乐器是笛子。如此等等。
那么,作为西洋乐器的钢琴,能否单独为戏曲唱腔伴奏呢?这个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艺术课题,在“文革”中由著名钢琴家殷承宗通过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得到有力的证明:由他担任伴奏的钢琴伴奏《红灯记》,就由钢琴单独为京剧《红灯记》中李玉和、李奶奶、李铁梅的人物唱腔伴奏,收到了令人满意的艺术效果。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实事求是,不能因为钢琴伴唱《红灯记》产生于“文革”期间,就否定它的艺术价值和积极意义,正如同倒脏水不能连同婴儿一起倒掉一样。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钢琴伴唱《红灯记》在艺术上是成功的,它开辟了钢琴单独为戏曲唱腔伴奏的创新之路。
三、钢琴与戏曲剧目
钢琴不仅可以作为戏曲练声和戏曲唱腔伴奏的一件主奏乐器,而且可以参与到乐队中,为整个戏曲剧目伴奏。
这一尝试早在上世纪60年代的京剧“样板戏”时期就已开始,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当时,许多“样板戏”剧目采取中西乐队联合的编制,即由民族乐队与交响乐队(管弦乐队)共同组成联合乐队,也称“混合乐队”。
而交响乐队的构成,通常包括下列各乐器组:一是弦乐器组,主要有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又叫“低音提琴”或“大贝斯”);二是木管乐器组,主要有短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英国管、萨克斯管、大管等;三是铜管乐器组,主要有小号、大号、短号、长号、萨克斯克等;四是击乐器组,主要有定音鼓、三角铁、钹、锣、大鼓、排钟等。有时,交响乐队也加入钢琴、竖琴、木琴、钟琴等。在“样板戏”的联合乐队中,就有许多乐队加入了钢琴,使之共同为京剧剧目伴奏。
改革开放以后,戏曲剧目出于表现新时代特点和“大制作”之需,仍然大多采用联合乐队的编制进行伴奏,例如京剧《大唐贵妃》,就以“大型交响京剧”冠名,钢琴就位列乐队之中。
直到前不久在山东济南、青岛、淄博举行的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上,许多演出剧目也都采用中西联合乐队进行伴奏,大多都有钢琴的一席之地。
因此,我们同样有理由认为,由钢琴参与的中西联合乐队为戏曲整个剧目伴奏,也是成的,钢琴在其中,同样也是功不可没的。
综上所述,可见钢琴与戏曲的双向交流、完美结合,正充分体现了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成功。
当然,这种结合,还只是起步阶段,未来的路还很长,还有许多艺术课题有待于我们一一破解,还有许多高峰需要我们去攀登。可谓任重而道远,我们仍须努力。